第一篇 全国水利系统2016年度优秀水利思想政治工作及水文化研究成果
全面从严治党亟须从基层党组织建设抓起——黄委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黄河水利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掌握全河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情况,根据黄委党组工作部署,2014年以来,黄委直属机关党委成立调研组,从综合情况、履职情况、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问题建议等几个方面对10个委属单位及部分三级、基层一线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党建工作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河党建工作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年底,全河基层党组织共有894个,其中党委54个,党总支65个,党支部775个;全河党员共有15799人,其中在职党员11458人,离退休党员4341人;专职党务工作者(有编制的)152人。2015年以来黄委进行的党建调研共召开小型座谈会27个,走访一线基层党组织22个,面对面交流近500人次。
总的来看,面对中央和部党组、黄委党组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全河各级党组织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个核心任务,积极践行“治河为民、人水和谐”理念,主动服务治黄改革发展大局,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共识在各级各单位普遍形成。访谈中,不少基层党员干部谈到对黄委党组抓党建的坚定决心和有力举措感受明显,对本单位党组(党委)重视党建工作体会深刻。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来,以及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持续好转,大家感受最强烈的是学习风气浓了,自我要求严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位了。
调研过程中,一些基层单位结合自身单位实际,探索、总结出来的党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引起我们的重视。如,山东东平湖管理局的“党建工作试点”、河南武陟一局的“情暖一线”工作法、宁蒙水文局的“星级党支部建设”、黄科院的“成长第一季”、设计公司的“双培养计划”、明珠集团的“标准化党支部建设”等,方式方法不尽相同,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总体上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全河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成效明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我们认为,全河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一)有的单位和部门“党要管党”意识不够强
个别单位(部门)党组织重视党建工作不够,思想上、行动上与“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要求存在差距。一是把党建工作视为“忙起来不要”的“虚功软活”。没有做到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导致党建工作任务难以有效落实。有的基层党务干部坦言,党建工作得不到重视,主要领导对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的态度不积极。二是落实党建条规“打折扣”。少数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党建工作必须遵循的党内条规,学习了解不够,在落实上就不可能到位;党务干部配备、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关党委按期换届等重要规定,在一些单位落实不到位。三是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机关党组织本应是党的一级基层组织,但在部分单位,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职能却被边缘化,有的机关党员干部甚至不愿做党务工作,距中央“坚持把机关党务岗位作为锻炼培养干部的重要岗位”还有相当差距。多数二级、三级单位在机构设置时没有充分考虑党务岗位需求,导致基层党建工作缺乏系统思路和统筹安排,党务工作由其他岗位同志临时兼职的现象十分普遍。据统计,委属17个单位中,7个单位没有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占41%;委属106个三级单位中,71个单位没有设置专职党务岗位,占67%。在全河54个党委中,有21个未能达到《条例》规定:“按照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2%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占39%。将近50%的党委没能做到“把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二)有的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够高
在个别单位,党内政治生活特别是组织生活不能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一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常常以“工作忙”等借口不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活动;有的支部组织活动时,想当然地认为领导工作忙、没时间,根本不通知领导参加;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二是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不高。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搞不清“三会一课”的内容;相当一些党支部不按时间、不按程序、不按标准开展“三会一课”。不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走过场、流于形式、有名无实,没有达到“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三是一些党组织的党内生活“消极被动”。有的党支部,上级推一推动一动,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积极性不高,创新性不够,导致党内生活缺乏吸引力。也有同志直言,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大多数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推动下普遍开展了质量较高的组织生活,但平时党的组织生活会就难以按时召开。
(三)有的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
基层党组织是政治组织,应当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政治功能是其最重要的功能。在一些单位,党组织的政治属性这一鲜明特征得不到彰显。一是思想教育功能发挥不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党性党风教育流于形式,导致党员干部政治方向不坚定、理想信念动摇,在一些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遇到一些歪风邪气不抵制、不斗争,甚至随波逐流;有的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是工作方式“活动化”。一些领导干部、一些基层党组织片面认为党建工作就是“搞搞活动、抓抓创建(文明单位)”,把党建工作的重心放在开展活动上,有的干脆与工会活动合并开展,满足于搞慰问、开展文体活动等形式。三是工作内容“平庸化”。把基层党组织混同于一般社会组织,从根本上忘记了党章赋予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忘记了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引导教育党员群众积极投身改革发展工作之中。党建工作内容与中心任务、与群众关心关切的实际问题契合不紧,导致推动改革发展和凝聚党心民心的作用发挥不力。
(四)有的单位党务干部队伍战斗力有待升级
一是党务干部的配备“偏弱”。一些单位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临时性、安置性、照顾性、过渡性的岗位,将一些年龄偏大、能力偏弱的人,甚至是即将退休的人员安排到党务工作岗位,致使有的单位专职党务干部年龄偏大、业务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特别是在大多数基层单位的党务干部都属于兼职,工作量叠加、任务较重,开展党建工作处于疲于应付状态,不推就不动,有的甚至推了也不动。二是党务干部的岗位交流困难。一些优秀的党务工作者长期得不到交流,导致从事党务工作不安心、不愿干,动力不足,相当一部分单位做不到《条例》规定的“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虽然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专职党务干部的配备、交流有了较大改观,但整体来看,与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相比,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对党务干部教育培训不够。不少党务干部外出培训机会很少,加上业务繁重、自我学习不够,致使知识老化、本领恐慌,在能力和素质上难以适应新常态下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有的党务干部不注重加强自身学习,甘当二传手,工作不主动、不作为、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
上述问题和薄弱环节在不同单位有着不同的反映,这里面既有制度制定不够系统、规定不够具体,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等因素,也存在各级党组织对机关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学习理解党内法规不透彻、贯彻执行制度不彻底等原因。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的初步考虑
我们认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以“走前头、作表率”的标准检验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成效,切实引领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不断开创治黄事业新局面。
(一)严抓落实,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
抓住党建工作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突出党组织书记“关键人”的作用,将“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落实到思想、行动和机制上。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条例》和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形成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党办)推进落实、各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有条件的单位要尽快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完善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情况考核评议制度。把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特别是书记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年度述职考评,督促各级党组织真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理念落实好。三是加大问责力度。探索建立全面从严治党问责制度,对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该问责的,严肃问责。
(二)严抓队伍,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抓牢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思想阵地。一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三个表率”。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作表率,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推动治黄改革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和部党组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进一步增强做好“三个表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把握党员思想动态。积极探索新方式、新途径,组织开展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调研活动,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行为表现,研究建立定期汇报和研判制度,及时提出对策措施,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支持。三是建强党务干部队伍。严把党务干部入口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抓好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双向交流机制,委直属各单位应当根据《条例》规定配备专职党务干部。
(三)严抓组织,着力激发基层组织活力
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一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武器,开好民主生活会和双重组织生活会。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是党章赋予机关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设置,明确纪检委员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提醒、监督作用,防患于未然。三是进一步强化机关党组织“协助”职能。推动《条例》明确的各项职责的落实,进一步指导和支持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做好机关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管理,建立健全机关党委与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配合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机关党组织在管党治党中的职能作用。四是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要把基层党组织政治属性摆在首位,强化政治功能,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维护党的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践行根本宗旨,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