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线篇
第五章 东线工程规划
第一节 修订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内容
20世纪90年代以来,北方地区大范围缺水、地下水超采严重、水环境污染和黄河断流等问题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北方地区连续干旱,海河流域天津、沧州、衡水、德州,山东半岛济南、潍坊、青岛、威海、烟台,以及淮河流域的一些城市出现用水危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解决北方水资源短缺问题的要求日益迫切。
南水北调工程是解决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大战略措施,党中央、国务院对南水北调工作十分重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确定的“采取多种方式缓解北方地区缺水矛盾,加紧南水北调工程的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的重大决策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南水北调工作的指示,2000年12月21—22日,国家计委、水利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南水北调前期工作座谈会,部署了南水北调前期规划工作,并提出工作要点。根据水利部的安排,淮委负责会同海委编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规划(2001年修订)》(简称《东线规划》)。
从20世纪50年代初提出“南水北调”的设想,经历近半个世纪的前期工作,对东、中、西三条调水线路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论证,形成了规划的总体格局。东线工程是我国南水北调总体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从江苏省扬州附近的长江干流引水,基本沿京杭大运河逐级提水北送,向黄淮海平原东部和山东半岛供水。
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水利部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东线调水方案,多次提出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1976年提出《南水北调近期工程规划报告》上报国务院,并进行了初审。在此基础上,于1983年提出《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年获国务院批准;在对1976年规划报告修改和补充的基础上,于1990年提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修订规划报告》,1992年提出《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修订报告》,1993年9月水利部审查通过了这两份报告。在此期间,广泛开展了专题科学研究工作,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为科学比选东线调水方案打下了坚实基础。
《东线规划》是在历次规划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基础上进行的。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也对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都使本次规划与20世纪70年代、90年代初的规划相比,在环境条件、总体目标及管理体制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变化;水量调配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工程方案、投资匡算、出资办法、成本核算也需要根据新的情况和要求作进一步的研究。因此,本次修订规划的重点是依据北方地区社会、经济、环境条件以及水资源短缺的情势,按照“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原则,论证东线工程的水资源优化配置和保护,修订供水范围、供水目标和工程规模;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研究东线建设体制和运营机制,建立合理的水价体系;根据北方城市的需水要求,结合东线治污规划的实施,制定分期实施方案。
《东线规划》的主要内容有:①以合理配置水资源为目标,按照“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要求,做好需调水量预测、水量调配、水质保护和工程布局及投资匡算工作;②结合水污染治理,按照先通后畅的原则,提出分期实施方案;③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研究建设与管理的机制和体制;④研究合理的水价体系,促进节水和治污,为工程的良性运营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