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与水生态保护实务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水土保持概念

一、水土保持的定义与特点

(一)水土保持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简称《水土保持法》)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SL 26—2012)对水土保持的解释为: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综合性措施。

《中国大百科全书·水利卷》《中国水利百科全书》中,对水土保持的定义界定为: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综合性科学技术。

(二)水土保持的特点

水土保持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有4个特点:

(1)科学性。涉及多学科,如土壤、地质、林业、农业、水利、法律等。

(2)地域性。由于各地自然条件的差异和当地经济水平、土地利用、社会状况及水土流失现状的不同,需要采取不同的手段。

(3)综合性。涉及财政、计划、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交通、建设、经贸、司法、公安等诸多部门,需要通过大量的协调工作,争取各部门的支持,才能搞好水土保持工作。

(4)群众性。必须依靠广大群众,动员千家万户治理千沟万壑。

二、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意义

水土保持是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综合性科学技术。水土保持的对象不只是土地资源,还包括水资源。保持的内涵不只是保护,而且包括改良与合理利用。不能把水土保持理解为土壤保持、土壤保护,更不能将其等同于土壤侵蚀控制。水土保持是自然资源保育的主体。

(1)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土地生产力。据统计,我国因水土流失平均损失耕地约100万亩,在山丘区采用坡面水土保持措施及沟道水土保持措施,可以防止耕地、林地、草地土壤面蚀与沟蚀,保护土地资源免遭损失,维护土地生产力。在风沙区采用防治风力侵蚀的综合措施,可以防止农耕地与草地的风蚀退化。

(2)充分利用降水资源,提高抗旱能力。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山丘区,通过修建水平梯田等坡面工程以及各种蓄水工程,可以拦蓄由降雨形成的坡面径流,减少水的流失,提高降水资源的利用率,增强旱作农业与经济林果生产的抗旱能力。

(3)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土保持改善了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加了人口环境容量,促进了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长江上游三峡库区第一期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经过治理,人口环境容量每平方千米增加6~23人。黄河上中游无定河、皇甫川、三川河以及甘肃西县等4片重点治理区,一般经过5~10年治理后,每平方千米的人口环境容量可增加20人左右。

(4)减少江河湖库泥沙淤积,减轻下游洪涝灾害。水土保持不仅保护与改善了治理区的生产和生活环境,而且减少了流域产沙量,从而减轻了下游洪涝灾害的危险。据初步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兴修的水土保持工程每年可以减少和拦蓄泥沙16亿t,增加蓄水能力约250亿m3。黄河中上游的水土保持工程,每年减少流入黄河的泥沙3亿t。对中小流域,水土保持措施对洪水具有显著的调节作用。一般暴雨条件下,可削减洪峰流量达30%~70%。

(5)减少江河湖库非点源污染,保护与改善水质。水土保持措施在保水的同时还保土、保肥,从而减少河川水体的非点源污染,发挥保护与感受水质的作用。

三、水土保持的策略与措施

我国既是世界上水土流失严重的国家之一,又是世界上开展水土保持具有悠久历史并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国家。从20世纪初开始,就进行了对水土流失规律的初步探索,为开展典型治理提供了依据。

1.策略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我国水土保持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综合防治水土流失的路子。主要策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积极调整工作思路,不断探索加快防治水土流失的新途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新要求,在加强人工治理的同时,依靠大自然的力量,开展生态自我修复工作,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

(2)预防为主,依法防治水土流失。我国政府通过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建立健全了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和监督执法体系;规定了“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执法监督,禁止陡坡开荒,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3)以小流域为单元,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我国水土保持始终坚持制定科学的水土保持规划,以小流域为单元,根据水土流失规律和当地实际,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对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业技术措施进行优化配置,因害设防,形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4)治理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实现三大效益的统一。在治理过程中,把治理水土流失与开发利用水土资源紧密结合。突出生态效益,注重经济效益,兼顾社会效益,使群众在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进而激发其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

(5)优化配置水资源,合理安排生态用水,处理好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的关系。同时,在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中,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因地制宜,因水制宜,适地适树,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

(6)依靠科学技术,提高治理的水平和效益。重视理论与实践、科学技术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先导作用。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理念和先进管理模式,注重科技成果的转化,大力研究推广各种实用技术,采取示范、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农民群众进行科学普及教育,增强农民的科学治理意识和能力,从而提高治理的质量和效益。

(7)建立政府行为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实行租赁、承包、股份合作、拍卖“四荒”使用权等多种形式,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和多层次的水土保持投入机制,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治理水土流失的局面。

(8)广泛宣传,提高全民水保意识。我国采取政府组织、舆论导向、教育介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土流失危害性的宣传,提高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

(9)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保护生态环境、解决区域之间或经济社会主体之间利益均衡问题。最近中央一系列文件中,对生态补偿都提出明确要求。2006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荒漠化治理,积极实施石漠化地区和东北黑土区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建立和完善水电、采矿等企业的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从水电、矿产等资源的开发收益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企业所在地环境的恢复治理,防止水土流失。”对此,应加强荒漠化治理,积极实施石漠化地区和东北黑土区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建立和完善水电、采矿等企业的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从水电、矿产等资源的开发收益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企业所在地环境的恢复治理,防止水土流失。

2.措施

具体措施可归纳如下:

(1)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监督执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通过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治观念,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保护好现有植被,重点抓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把水土流失的防治纳入法制化轨道。

(2)实行分区治理,分类指导。西北黄土高原区,突出沟道治理,以淤地坝建设为重点,建设稳产高产基本农田,促进退耕还林还草;东北黑土区,大力推行保土耕作,保护和恢复植被;南方红壤丘陵区,采取封禁治理,提高植被覆盖度,通过以电代柴,解决农村能源问题;北方土石山区,改造坡耕地,发展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西南石灰岩地区,陡坡退耕,大力改造坡耕地,蓄水保土,控制石漠化;风沙区,营造防风固沙林带,实施封育保护,防止沙漠扩展;草原区,实行围栏、轮牧和休牧,建设人工草场。

(3)加强封育保护,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促进大范围的生态环境的改善。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控制人类活动对自然的过度索取和侵害。大力调整农牧业生产方式,在生态脆弱地区,封山禁牧,舍饲圈养,依靠大自然的力量,特别是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增加植被,减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4)大规模地开展生态建设工程。继续开展以长江上游、黄河中游地区,以及环京津地区的一系列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大退耕还林力度,搞好天然林保护;规模开展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牧区水利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促进生态的恢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在内陆河流域,合理安排生态用水,恢复绿洲和遏制沙漠化。

(5)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实行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综合运用工程、生物和农业技术三大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促进人口、资源与环境协调发展。尊重群众的意愿,推行群众参与式规划设计,把群众的合理意见吸收到规划设计中去,调动群众参与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6)加强水土保持科学研究。促进科技进步。不断探索有效控制土壤侵蚀、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的措施,加强对治理区群众的培训,做好水土保持科学普及和技术推广工作。建设一批规模比较大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示范区和科技含量高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先后建立了一批水土保持科学研究试验站、国家级水土保持试验区和土壤侵蚀国家重点实验室。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大力应用“3S”等高新技术,建立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从2003年起连年发布全国及部分省区水土保持公报。对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实施了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建立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土保持基础数据库。

(7)完善和制定优惠政策,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土保持发展机制,明晰治理成果的所有权,保护治理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治理水土流失。

(8)加强水土保持方面的国际合作和对外交流。增进相互了解,不断学习、借鉴和吸收国外水土保持方面的先进技术、先进理念和先进管理经验,提高我国水土保持的科技水平。早在1935年,美国就颁布了《水土保持法》,1971年提出了通用土壤流失方程USI和风蚀预报方程WEO。同时,美国在免耕和封育保护等方面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值得学习。

进入21世纪,我国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大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力度,扩大在控制土壤侵蚀、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同国际社会一起,为我国乃至世界生态环境的改善,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