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肖文化十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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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生肖图腾

生肖与民族图腾

生肖是一个地区或是一个民族中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形式,是一种隐性的民族语言。在中国传统生肖文化中,龙的形象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也有一些少数民族把生肖动物作为本民族的象征。

在中国传统的节日当中,不仅有春节、元宵、端午、中秋等具有独特文化内涵的节日,还有先民们留下来的最具中国特色的生肖年。无数的朝代更替,更有兴盛与衰亡的浮浮沉沉,华夏儿女过生肖年的传统却从不曾改变。生肖之年已经超出了传统节日的范畴,升华成了一种独特的文化情结,成为中国文化当中一道亮丽的风景,更在世界文化之林中熠熠生辉。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龙是一种象征吉祥和威严的怪兽,是各民族共同崇奉的神。后来经过长时期的发展,龙逐渐成为了最高统治者的专有名词。封建时代的皇帝穿的是龙袍,坐的是龙椅,睡的是龙床,就连身体也被普天下百姓奉为龙体。传说中的炎帝、黄帝、尧、舜以及汉高祖刘邦的诞生及其形貌,也都经过了后人的加工与渲染,与龙扯上了关系。他们被认为是“龙种”,即天生做皇帝的命,就连他们的孩子,也都被称为“龙子”。现如今,我们还常常提到“龙的传人”、“龙的子孙”的说法,这种说法已经超出了远古时代图腾崇拜的范畴,而是民族共同的文化心理的展现,是整个民族所共有的、与生俱来的文化现象。

除了龙图腾之外,其它一些民族也把十二生肖中的其它动物看做是本民族的氏族,并且顶礼膜拜。

广西南丹县的瑶族黄姓把母猴奉为始祖。当地传说,古时天上有十个太阳和十个月亮,白天太热,晚上太冷,因为黄姓的始祖妣为母猴所生,母猴生下的后代力气都很大,黄姓始祖妣也不例外。于是,人们就请始祖妣上天打太阳和月亮,后来打下了九个太阳和九个月亮,人们很感谢始祖妣,并且把母猴奉为神灵。至今,在瑶族生活的地区,也还保留着禁止捕杀猴子的习俗。

云南大部分地区的白族有虎氏族和鸡氏族的区分。虎氏族认为他们的始祖为雄性白虎,在他们的心目中,这种白虎威武雄壮,并不会伤害他们自己民族的人们。当他们打算要出远门时,也会选在属虎的那天(寅日),他们认为只有这样,做事才会有虎神的庇佑。虎氏族人从外归来,也会算准日期,只有虎日进门才吉利。鸡氏族则传说他们的祖先是从金花鸡的蛋里孵化出来的,认为公鸡知吉凶,会保佑他们。他们在迁徙时,会在身后背的箩筐里放上一只公鸡,到达新迁地区后,公鸡在什么地方叫,就在什么地方安家。在他们看来,公鸡叫的地方,就是最吉利的、适合安家的地方。此外,中国的彝族、布依族、土家族等民族也称虎是其祖先。

如今,随着西方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渗入,作为民族标识之一的生肖文化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撞击。我们应该从根本上重视中国传统的生肖文化,将其看成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之林中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从自身做起,将传统的生肖文化根植于每一个华夏儿女的身心当中,上升到民族标识的高度,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扬和传播生肖文化,才能有利于生肖文化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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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蛇神

在甘肃天水地区,有对蛇的敬畏和禁忌的习俗。如果家中有蛇出现,表示家中有邪气,家里的人不能安居,主人应焚香磕头礼拜,祭神驱邪。如果人们看见交尾的蛇就要回避,并且不能同其他的人说,因为交尾蛇的形象和古代伏羲女娲蛇身人首的形像是非常相似的。他们认为蛇是有灵性的,他们在塑造神像时,往往把小蛇放入泥胎头部或腹内,以显示神性灵验。遇蛇要避,蛇有难要救。当地人最忌讳打蛇,打蛇遭报应的故事在天水一带数不胜数。天水地区对于蛇的敬畏和崇拜实质上是古代图腾崇拜的进一步延续。

干支纪年与生肖纪年

中国传统纪年法干支纪年,源远流长,而干支纪年与生肖纪年的结合,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现在,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现在通行公元纪年,我们对于干支纪年也并不会陌生,诸如我们熟悉的“甲午战争”、“戊戌变法”、“辛亥革命”等,采用的都是干支纪年的方法。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之中,生肖纪年也是和干支纪年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所以,谈生肖文化,就应该了解干支纪年。

中国传统的历法——农历早在距今三千多年前的夏朝就已经完备,所以农历又被称为“夏历”,夏历所采用的就是干支纪年法。干支纪年以十天干和十二地支的相配为序,“十天干”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的统称,而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则被称为“十二地支”。由于十天干与十二地支两两相配后只有六十组,而其与十二生肖的结合则可以区别同一生肖的不同年份,所以先人们才把三者结合在一起用来纪年。藏历纪年以及中国历史上西夏和元朝两个王朝的纪年都是较为典型的对于生肖纪年的运用。

藏历纪年,鼠、牛、虎、兔等十二生肖不仅依次配合木、火、金、水、土五行,还要同阴阳相结合。其配合之法同十天干有对应关系,即以甲乙为木、丙丁为火、戊己为土、庚辛为金、壬癸为水。以上五对,每对中前者为阳,后者为阴。藏历纪年虽然没有明确标示干支,但隐含着干支顺序。藏族地区的生肖纪年非常重要,是寻访班禅转世灵童的方法之一。

历史上的西夏国为羌族的一支党项族所建,从李元昊正式称帝(1038年)算起,存在了近200年。西夏官府和民间都以生肖纪年。据有关资料介绍,夏仁宗乾佑七年(1176年),甘州黑水桥碑的碑体汉文纪年题为“岁次丙申乾事占七年”,藏文纪年则为“阳火猴年”,这明显地反映出西夏的生肖纪年受到藏族纪年方法的影响。

元朝是由蒙古族建立的,蒙古族以十二生肖纪年,其纪年以虎年为首,顺序为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鼠、牛。元代纪年,往往在生肖之后加上“儿”和“年”两个字,如“鼠儿年”、“牛儿年”一类,这在《元史·五行志》中有所体现:“至正元年,淮楚间童谣云:‘富汉莫起楼,穷汉莫起屋,但见羊儿年,便是吴家园。’”

元朝末年,社会矛盾激化,民怨沸腾,各地大小不一的农民起义接连不断。《元史》所录这首童谣,预言元王朝将在1355年被推翻。童谣不说乙未年,而直称羊儿年。在北京法源寺,至今仍能寻到镌为“蛇儿年二月十三日”落款的元代圣旨碑。

天干地支与十二生肖相结合以用于纪年,是中国古代历法研究的成果,是中国古人智慧的结晶,同时,也是贯穿于中国传统生肖文化的一条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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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六十甲子”

十天干与十二地支按顺序两两相配,从甲子到癸亥,共六十个组合,称为六十甲子,又称六十花甲。其顺序依次是: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本命年的传统习俗

本命年的说法与十二生肖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每当本命年时,民间也都有一些特定的习俗,从古至今,一直流传下来,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在民间,人们以“巡”作为纪年单位,属相每十二年轮回一次,称为一巡,以此循环往复。当某一年的纪年生肖循环至本人的属相,即本人出生时那一年的纪年生肖时,该年就是本人的本命年。简言之,一个人出生的那年是农历什么年,那么以后每到这一属相年便是这个人的本命年。比如子年出生的人属鼠,12年后再遇子年,就是他的本命年。因此,每过12年,人们就要遇到一次自己的本命年。所以,人的本命年出现时他会是12岁、24岁、36岁、48岁、60岁……由此可知,本命年是按照十二生肖推算出来的,与十二生肖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人们往往都非常重视自己的属象,一般自己属什么,就会对那种生肖动物有一种特殊的喜好和偏爱,尤其到了本命年的时候,生肖玩具、生肖画等都会成为人们的最爱。

民间传统习俗认为,本命年是一个不吉利的年份。“本命年犯太岁,太岁当头坐,无喜必有祸”。故民间通常把本命年也叫做“槛儿年”,即度过本命年如同迈进一道槛儿一样。人们相信,一定要祈福辟邪进行“禳解”,以冲去灾祸,这样才能趋吉避凶,才能在多殃的本命年逢凶化吉。因此按照传统,到了本命年,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要买红腰带系上,称为“扎红”,小孩还要穿红背心、红裤衩,更有甚者所穿全部是红色,认为这样才能趋吉避凶、消祸免灾。这种“扎红”的习俗直到今天,依然在各地非常流行。春节期间,各种形式的红黄飘带在市场上随处可见,本命年的人们将之系在腰间、手腕上,认为这样便可消解灾祸、好运当头。

红色辟邪、红色吉祥,这种观念早在原始社会时期就已经存在。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这种“崇红”心理却一直没有改变。新年贴红对联,新婚礼俗中的红嫁衣、红盖头、红蜡烛等等,不论何时何地,人们都要用红色营造出喜庆的气氛,尤其认为红色有驱邪护身的作用。因此在大年三十,人们便早早地穿上红色内衣,或系上红色腰带,有的随身佩带的饰物也用红丝绳系挂,来迎接自己的本命年。

在内蒙古东部地区,人们特别重视男孩子的12周岁生日。这一天,孩子要“扎红”,家长要置办酒席,亲友要赠予男孩礼物钱帛,以表示祈福的意思。老人的60岁生日,称为“花甲”,在中国许多民族都很重视。花甲为人生中第6个本命年,也是干支纪年的一个轮回,有着特殊的意义,儿女们要为老人办“换甲宴”,以寄托人们祈求健康、长寿、吉祥的愿望。

在中国一些地方民俗中,本命年的腊月三十晚间忌出门。这一天从太阳落山黄昏起,值本命年的成年人或孩子闭门不出,直到第二天太阳升起,已婚男子还要由妇人相陪伴,认为这样就可以躲过灾难的降临。

由此可以看出,生肖文化早已经广泛介入了人们的生活,成为民俗文化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虽然其中有某些迷信的色彩,然而并不应该就此抹掉其中积极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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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命年与道教的关系

十天干与十二地支组合而成六十甲子,而道教信奉六十甲子神,即六十位星宿神。六十甲子神也有太岁之称,如甲子太岁金辨、乙丑太岁陈材等。在民间,把本人出生年的星宿神称为本命元辰,实质上,本命年即是本命元辰的俗称。在北京著名的道观白云观内有座元辰殿,是祭拜本命元辰星宿神的地方。每年农历正月初七、初八,人们纷纷到白云观元辰殿内“祭星”,向各自的本命星辰烧香礼拜,祈求一生平安。这种祭拜又叫“顺星”,意思是即便不顺利的流年,通过祈祷也能得到对应星辰的保护,从而转为顺利。

生肖取名的传统

根据生肖来取名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今,生肖取名始终伴随在人们的生活当中。

在我们身边,常常会看到这样的事情:孩子还没有出世,但孩子的至亲,尤其是即将为人父母的爸爸妈妈,和已经为人父母的爷爷奶奶,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抱着一本厚厚的字典寻找吉祥的字,以便给孩子取一个饱含深意的、不同凡响的名字。

很多人给孩子起名时,会考虑孩子的属相来选取适宜的字。以属相取名,古已有之。明代自诩为“江南第一风流才子”的唐寅出生于1740年,这一年为庚寅虎年,唐寅,姓唐名寅,字伯虎,名与字呼应,都取自生辰年份。

说到名字,除了名与号之外,人们通常都还会有一个乳名。乳名又称小名或小字,过去的民俗,为孩子取乳名是万万不可以马虎的事。旧俗命乳名十分郑重,有的地方由生父携带糖、饼之类请村中长者、族中有威望者取名,名字要与长辈亲属的名字避讳,通常多取吉字做名,如“贵儿、祥儿、小龙”等。在民间,尤其是农村,起贱名的习俗很常见,不论北方南方,不论是城郊远乡,许多人都以“狗”、“牛”、“驴”,甚至还包括“尿”、“粪”之类的字给孩子起名,希望他们的后代都能贱生贱长,平安度日。如司马相如小名“犬子”,顾恺之小名“虎头”,陶渊明小名“溪狗”,王安石小名“獾郎”。乳名吉字如“小龙”、“虎仔”,贱名如“小狗子”、“小牛”,有时又与孩子的属相有莫大的关联。乳名取于生肖,这也是再寻常不过的事了,如今,在很多地方仍然保留着这样的风俗。

以“狗”(或者意思接近于它的名字)之名为例,上至王侯将相、才子书生,下至凡夫俗子、贩夫走卒,有很多很多的人都以此为名。清代《陔余丛考》卷四十二“命名奇诡”条辑录的材料颇为有趣:“《南史》张敬儿本名狗儿,其弟名猪儿,齐明帝改为敬儿、恭儿。《宋史》刘继元之子名三猪。《金史·海陵纪》有刑部郎中海狗;《宣宗纪》有李瘤驴、唐括狗儿;《哀宗纪》有完颜猪儿。又,兀术之孙名羊蹄,胡沙虎之子名猪粪,封濮王。他如纥石烈猪狗、完颜狗儿,见《西夏传》。耶律赤狗儿,见《卢彦伦传》。《金史》谓金人尚质,故沿旧俗不改。《元史》亦有石抹狗狗、宁猪狗。……此本古俗。金元之人名多丑恶,原无足异也。”金、元之时,人名用十二生肖的例子非常多,而当年北方少数民族纪年,亦有直呼狗儿年、猪儿年之类。以生肖动物为人名,该是受了社会文化生活的影响。

对于生肖取名,在旧时还迷信各种“宜忌”。迷信“宜忌”的人,在取名时对生肖因素也是颇有些讲究的,在给特定属相的人取名字时,有些部首的字宜用,有些则忌用,他们认为名字与生肖相配才吉祥,才能给人带来好运。

当然,名字事实上只是一种代号而已,根据生肖来取名只是表达人们的美好寄托和愿望,并不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幸福是靠我们自己来创造的,而并不能由所谓名字的好坏来决定,但是,包含在取名传统中的那种长辈对孩子们的爱和希望,则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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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先生的乳名

中国文坛大师老舍先生有一个很一般甚至很俗的乳名:小狗尾巴。对此,老舍之子舒乙在所作传记《老舍》中写道:老舍生于1899年2月3日。姑母给他起了一个很不中听的外号:小狗尾巴。属狗,和属猪、属鸡、属兔一样,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没有什么不光彩的,可是“狗尾巴”,而且是“小狗尾巴”,实在令人接受不了。所以老舍小时候总是说他是糖瓜祭灶的那一天生的,在灶王爷升天的时辰光荣落地不比“小狗尾巴”光彩得多、神气得多?姑母为他取名“小狗尾巴”,寄托着姑母一片爱心与无限的祝福。“小狗尾巴”还有一岁末尾的意思,不仅包含了生肖,甚至连生月腊月也含在乳名里了,就此看来,这个名字真是非常大气的。

与儿童有关的生肖文化

十二生肖的形象生动可爱,因此也是孩子们的最爱,无论是在儿歌或是孩子们的游戏当中,以及某些地区与孩子有关的习俗当中,都可看到生肖文化的影子。

生肖文化也有其通俗易懂、老少咸宜的一面。生肖不仅被人们作为祭祀、崇拜的对象,也经常被人们作为教育孩子的“活教材”。当孩子刚刚学会认识事物时,大人们就会教他们认:这是鼠,那是牛,全身斑纹的是虎,三瓣嘴、长耳朵的是兔……

在中国台湾地区,还流传着这样一首儿歌:“一鼠贼仔名,二牛驶犁兄。三虎爬山崎,四兔游东京。五龙皇帝命,六蛇受人惊。七马跑兵营,八羊吃草岭。九猴爬树头,十鸡啼三声。十一狗吠客兄,十二猪菜刀命。”这首儿歌押韵上口,既教会了孩子们数数,同时又能记住生肖的顺序,知道关于生肖的小故事,简单明了,易于孩子们记忆。

除了儿歌之外,还有一种叫做“扮十二生肖”的游戏,也特别流行:参加游戏的小朋友们依次扮演十二生肖,由“鼠仔鼠食油”开始。扮老鼠的人要蹲在地上做偷吃灯油状,身体一鞠一躬,其他伙伴分别以一只脚从其背后跨过。如不小心碰到“老鼠”的身体,就要由他接着扮下一个生肖。第二个节目是“牛仔牛过溪”,一人扮牛,蹲在地上,小伙伴依次从他身上跳过去。跳之前先要问:“你是死牛还是活牛?”扮牛者答以“死牛”,对方可打他屁股一下。若答以“活牛”,对方就说:“好,草给你吃,但是要载我过溪。”然后,从“牛”背跳过去。跳不过者,接着扮下一个生肖。第三个节目为“虎仔虎趴壁”,扮虎的孩子蹲在地上,双手乱抓,做爬壁状。其他人分别单脚着地,从“虎”头上跨过,如被“虎”抓到,则接着扮下一个生肖。此后,依次为“兔仔兔望月”、“龙仔龙绞水”、“蛇仔蛇剥皮”、“马仔马翻砂”、“羊仔羊长角”、“猴仔猴洗脚”、“鸡仔鸡扑翼”、“狗仔狗钻洞”和“猪仔猪食潘”。这种游戏既能使儿童记住十二生肖的顺序,同时又能增强孩子们的模仿能力,还锻炼了身体,一举多得。

在浙江一些地区,还有“念生肖”的习俗。孩子如果消化不良,肚子难受,大人就把一只装满米的杯子用布包紧,然后将杯子倒扣在孩子的肚皮上,同时嘴里念道:“老鼠归老鼠,牛归牛,虎归虎……”将十二生肖念一遍后再说:“孩子,它们帮你吃,你一下子就不痛了……”在青海河湟地区,如果孩子久病不愈,老年人会认为是孩子犯了关煞。要想除病,就得过关煞,仪式是:请一个属龙或属虎的人,拿一把铡刀,刀刃向下横在门的上方,父亲或是母亲抱着孩子经过门口,旁边其他人问:“青龙过关了吗?”拿刀人就回答:“过了!”然后还有白虎关、凤凰关、朱雀关等。人们相信,经过这一过关仪式,孩子的病就会痊愈。

且不问这些方法到底有没有效果,从另一个侧面来看,都反映了父母希望子女们健健康康、快乐成长的美好心愿。

除此之外,在中国的某些农村地区,孩子出生后,父母要为孩子剪属相,并贴在床头位置,如属虎就剪个虎贴在床头,属牛就剪个牛,父母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像生肖动物一样茁壮成长。在中国苏州一带,还有“寄名”的习俗。比如,孩子的生辰八字冲虎,就要找一个带虎字的人作为孩子的“干爸爸”,冲马,就要找一个姓马的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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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命锁”中的生肖

“长命锁”是挂于小孩儿脖子上的吉祥物,往往由两面组成,一面为生肖动物,属什么动物就刻什么动物,另一面则是“长命百岁”、“福禄安康”、“一生平安”等字样。“长命锁”中最讲究的是“百家锁”,由小孩儿家人到各家各户乞讨,每家只要一文钱,然后凑起来打一把银锁,象征“祈百家福”之意。在中国江南地区凑“百家锁”,要先将白米七粒、红茶七叶用红纸包起来,总共要准备两三百包,散给亲友,收回时各家须备礼钱一份,可多可少,以供买锁。人们相信,将这“百家锁”给孩子戴上,锁上刻着的十二生肖本命神就会保佑孩子健康成长了。

生肖地名拾锦

以十二生肖中的动物作为某一个地区或是某一处景物的名称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从以生肖命名的地名中,可以见出人们对于生肖崇拜的影子,也反映出该地区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在古代,图腾崇拜对人们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人们不仅将被视为神物的生肖图案绘在衣服上,做成头饰、旗帜以及壁画等多种形式,甚至还用生肖中动物的名称来为某些地区命名,这其中便有不少有趣的事例。

宝鸡和雉县的传说

在魏文帝曹丕所撰的《列异传》中记载有这样一个传说:秦穆公时期,有人在今陕西南部的陈仓一带挖出一只奇异的动物,它长得像羊而不是羊,像猪也不是猪。于是那人就牵上怪物,想把它献给秦穆公以领取封地和赏钱。途中,遇到两个童子,童子告诉他说:“这怪物名叫媪,专门在地下吃死人的脑袋为生。要想杀死它,可以用柏树枝打击它的头部。”谁知这时被两个童子揭了老底儿的媪也开了口:“这两个童子名叫鸡宝,一雌一雄,得雄者可以称王,得雌者可以称霸。”那个陈仓人听了,再也顾不上怪物媪,一心去捉名叫鸡宝的两个童子。此时两个童子化为两只雉,飞入了林中。陈仓人将此事报告给秦穆公,秦穆公组织了大规模的军队进行搜捕,果然在森林中找到了雌鸡宝,但它已化为石头。秦穆公将其置于泾水与渭水之间,自己后来也果然成为了春秋五霸之一。

这则故事在秦代干宝《搜神记》中也有相关的记载。也许正是由于这则故事的流传,唐代时才把秦时的陈仓县改名为宝鸡,而那只雄鸡宝,则飞到了河南一带,相传汉代所置雉县,就是它所停留的地方。大概是由于后世修史者认为鸡宝的传说是个吉祥的征兆,它预示着秦的称霸乃至秦王朝统一天下,所以,《史记》中的《秦本纪》、《封禅书》以及《汉书·郊祀志》等中都对此进行了充分的艺术加工和渲染,浓浓地记上了一笔。

北京水龙和建筑龙

1987年10月,中国的地质专家学者通过卫星遥感技术,并结合历史资料发现,在北京城的整个布局中竟然卧着两条巨龙:水龙和建筑龙。水龙以南海为龙头,以中海和北海为龙身,以什刹海为龙尾;建筑龙则以天安门为龙头,故宫博物院为龙身,钟鼓楼为龙尾,景山犹如龙脊,东西长安街好似龙髯,太庙和社稷坛正在龙眼的位置。水龙可以从北京地图上看出端倪,而建筑龙站在景山上便可尽收眼底。有双龙盘踞,难怪历朝历代都把北京作为首都!

福州十二生肖地名

在中国南方的福州,对于十二生肖动物作为地名的运用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可谓十二生肖,样样俱全:鼠有老鼠山;牛有牛项山、牛眠山、春牛亭、金牛山、牛津街、牛头巷、石牛山、牛道山、牛弓街等;虎有降虎寨、虎婆宫、虎节路、五虎礁、虎哨等;兔有兔耳山;龙有龙潭路(古称龙潭窟,俗称龙潭角)、龙津街、龙庭境、龙腰崎、龙岭顶、龙山巷、龙峰里、龙津巷、白龙路、秋龙巷、登龙桥、攀龙道、乌龙江等;蛇有蛇山;马有马房巷、马道街、马祖道、马厂街、白马路、下马巷、马草道、走马山等;羊有羊肉弄;猴有白猴屿;鸡有金鸡山、金鸡寺、鸡公岭、渡鸡口、卖鸡弄和鸡角弄等;狗有白犬岛;猪有猪蹄亭、宰猪弄、何猪弄等。

中国地域辽阔,地名繁多,以生肖命名的地名也是举不胜举。生肖地名不仅通俗简单,容易为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同时也是先人们智慧的体现,反映出先人们对于十二生肖的无比热爱和崇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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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的“龙景”

除中国的首都北京被称为“龙城”之外,在全国各地,也都存在着各式各样的“龙景”,如河北赵州桥的“蟠龙石雕”、山西大同的“九龙壁”、内蒙古呼和浩特的白塔“蟠龙柱”、辽宁沈阳的福陵“蟠龙壁”、江西南昌的“龙沙夕照”、山东泰山的“黑龙潭”、河南开封的“龙宫”、湖北黄鹤楼的“龙头角梁”、湖南柳毅井的“洞庭龙宫”、广东广州东西铁塔的“龙雕铁座”、广西柳州内的“大龙潭”、四川都江堰的“伏龙观”、贵州黄果树的“玉龙飞渡”、云南大理的“苍山黄龙潭”、台湾台北的“龙山寺”等,数不胜数,遍布中华大地。中华大地上处处卧虎藏龙,不愧为一个“龙”的国度。

生肖中的饮食文化

生肖文化早已普及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就连饮食文化与生肖文化之间都有着一定的联系,饮食文化中与生肖有关的部分自有其独特的文化意义包涵其中。

烧菜用猪肉、鸡肉,美食有牛腩、蛇羹,无疑,这些都是饮食文化的一个方面,都为饮食文化增色不少。然而,谁能说这是吃生肖呢?除了吃之外,生肖与饮食之间还有很多文化方面的搭界点。

《月令问答》中的饮食与生肖

在中国古代,把一年四季中每季的第三个月称为季月,如三月为季春、六月为季夏、九月为季秋、十二月为季冬。又以五行配四时,春为木,夏为火,秋为金,冬为水,剩下一个“土”就配给季月。以五行配四时,再结合生肖,便有了所谓的“五时所食”之说。

东汉蔡邕的《月令问答》是记载十二生肖较早的文献之一。蔡邕将生肖与五行相结合,并与饮食联系起来谈论生肖动物:“凡十二辰之禽五时所食者,必家人所畜。丑牛、未羊、戌犬、酉鸡、亥猪而已。其余龙虎以下,非食也。春,木王,木胜土,土王四季。四季之禽,牛属季夏,犬属季秋,故未羊可以为春食也。夏,火王,火胜金,故酉鸡可以为夏食也。季夏,土王,土胜水,当食豕而食牛。土,五行之尊者;牛,五畜之大者。四行之牲,无足以配土德者,故以牛为季夏食也。秋,金王,金胜木,寅虎非可食者,犬豕而无角,虎属也,故以犬为秋食也。冬,水王。水胜火,当食马,而礼不以马为牲,故以其类而食豕也。”蔡邕认为,春属木,木胜土,而属土的生肖有丑牛、未羊、戌狗三种,又因为“牛属季夏,犬属季秋”,所以“未羊可以为春食也”;夏属火,火能胜金,“酉鸡属金”,就成了夏天之食;季夏属土,土可以胜水,猪属水,而牛属土,为何只以牛食,而不以猪食?蔡邕认为,土为五行之中最尊贵者,而牛是五畜中首要者,五行中其他四行所配的牲畜“无足以配土德者”,故“丑牛可以为夏食也”;秋属金,金胜木,虎为木,然寅虎不便食,因此以戌狗充之;冬属水,水可胜火,马属火,但“礼不以马为牲,故以其类而食豕”。蔡邕结合五行之说得出来的结论未免过于牵强,且也不符合实际。

《聊斋志异》中的龙肉

中国古代的第一部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中有一篇以“龙肉”来命名的文章:“姜太史玉璇言:‘龙堆之下,掘地数尺,有龙肉充牣其中,任人割取,但勿言‘龙’字。或言‘此龙肉也’,则霹雳震作,击人而死。’太史曾食其肉,实不谬也。”当然,龙并不存在,只是人们虚化出来的动物形象,龙都没有,何来龙肉呢?大概古人对于龙肉的向往比较痴迷,认为吃到龙肉就可以长生不老吧。

中国哈尼族的人们还有“祭龙肉”的习俗,但所祭祀的不是真正的龙肉,而是猪肉和猪肝,人们认为能够在市场上随便买到的猪肉并不能和这种在龙树下“开了光”的“龙肉”相提并论。龙肉煮熟后,大人们会先敬献祖宗,然后全家人按先大后小先女后男的顺序吃一口,依次排下去,每人至少要吃两口。人们认为祭龙肉是龙赋予的,每年都能吃上祭龙肉,无论身在何处都会平安吉祥。

其实,什么宜食与什么不宜食是由所食之物的属性以及人体内的营养平衡决定的,当然,饮食文化中人们的偏爱与禁忌是蕴含着很深的文化内涵与风俗习惯在里面的,应该尊重每一个人每一个民族的选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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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之食“十二象”

“十二象”字面的意思是说十二生肖一勺烩,从鼠至猪十二种动物样样皆全,而实际上是指有猪牛羊肉的混合肉食。发展到后来,穷人、乞丐们从各家各户掏过来的百家饭也被戏称为“十二象”,极言其杂。作家李劼人在《死水微澜》中记录当时下层社会的生活时即有对于“十二象”的描述:“一天哪里讨不上二十个钱,那就可以吃荤了!四城门卖的十二象,五钱吃两大碗,乡坝里能够吗?”在这里,“十二象”已并非原初的珍馐佳,而是成为了“大杂烩”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