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软宿主又被黑化神明蛊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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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番外:平行时空的沈斯白

叮铃铃——

闹铃在床边响个不停,沈斯白翻了个身,一把将它按下去,似有接着睡的意向。

可翻滚了半分钟,他认命地从床上坐起来,揉了把乱糟糟的银发,光脚下床。

今天是他回国的第一周。

他没有回沈家,而是随便给一家大学发了简历,通过后,就在大学外租了间公寓,今天他要去学校上课。

他其实对教书的兴趣不大,可回国无聊,况且……能和家里老子对着干,他就挺得意的。

俗话说,男人至死是少年,三百多个月的少年,沈父值得拥有。

第一堂课,沈斯白打扮得极其张扬,红色卫衣,银色微长发,耳钉,金丝边眼镜,他一样没落下,比学校潮人还潮。

效果也很显著,小姑娘们被他迷得神魂颠倒的。

不过,沈斯白发现了个有趣的现象。

他童年时期的邻家妹妹,也在这个班,成为了他的学生。

若是他记得没错,小姑娘叫纪新新,父母去世了,就住在他家,要不是他回国得晚,说不定就许配给他了。

沈斯白无所谓地收回眼。

青梅竹马?和他没关系。

可沈斯白心底又隐隐觉得,不该是这样。

他好像忘了一个人的名字。

下课后。

他的小青梅来找他,脸颊通红地说:“斯白哥,我想请你一起吃饭,可以吗?”

沈斯白收拾完东西,嘴角是一贯的轻佻笑意:“不好意思,我晚上有事。”

小青梅失望地哦了一声。

沈斯白提起背包就走,走到门口又回头:“对了。”

小青梅兴奋地抬头,眼里隐隐期待。

沈斯白早就练就来了一番斩桃花的本领,漫不经心说:“在学校,你应该叫我沈老师。”

他的话很受用,小青梅这次彻底垮了,应该不会再来纠缠他。

沈斯白心情甚好。

他是个享受生活的人,晚饭在公寓,做得极其丰盛,一个人享用美食,快哉美哉。

可在收碗的那一秒,沈斯白脑中浮现出一副画面。

极为短暂,转瞬即逝。

是一名小姑娘委屈的哭泣的样子。

她是谁?

为什么那么像纪新新?

沈斯白将想法从脑海中剔除,去洗了碗过后,休息了会儿,来到他的画室。

他拿上笔,转了两圈,走到公寓门口。

在门把手旁边,画上一朵向阳而生的太阳花。

.

生活就这样无趣地过着。

沈斯白发现,似乎回不回国,都是一样的。

他的生活里只剩下了画画,哦,现在多了上课,但他仍觉得没什么意思。

就像是……少了一个人。

少了谁呢?

沈斯白从来不会有这种想法,因为他享受一个人的感觉,自由自在,无拘无束,谁也不能禁锢他,他可以做一只肆意飞翔的鸟。

鸟是不会嫌天空太大的。

这天下课。

沈斯白叫住了打算和室友去食堂的纪新新。

“有空吗?一起吃个饭。”

纪新新显然又惊喜又意外,上次他还对自己爱答不理的,这次竟然主动请她吃饭。

于是她果断放弃室友,和沈斯白走了。

可这场约饭,和沈斯白想的不一样。

小姑娘还是梦中那张脸,可哪儿哪儿都不对,让他说又说不上来,毕竟他是无神论者,不信灵魂这种东西。

可人是他约出来的,沈斯白也不好直接走,勉强吃完这段饭后,他将人送了回去。

他心说,不该是这样。

一定有哪儿出了问题。

沈斯白开始找问题的原因。

他在学校闲逛的时间多了起来,多数会去图书馆外面的湖,看那里情侣成双成对,有女生来要他微信,他就说他是老师。

可说完发现,要他微信的女生更多了。

原来现在流行斯文败类教授和清纯女大学生的CP。

沈斯白有点看不懂现在的女孩子。

和他脑子一晃而过的那个人,相差天壤之别。

这周过后,学校要放一个长假。

沈斯白回国的消息流到沈父耳中,打电话来骂了他足足半个小时,并让他滚回来。

他寻思反正没事,于是滚回了沈家大院。

他家老父亲十年来操心沈氏,头发成了地中海,沈斯白见面后毫不留情地给予了嘲笑,被老父亲用拖鞋伺候了一顿。

最后是沈母出面调节。

晚上,沈斯白留在家里,但回房间发现,他的床上鼓起了一团。

沈母不是说收拾好了?

沈斯白挑着眉走过去,心说看两位老人家还能弄出什么花样来,然后就在床上瞧见了一名睡得粉嫩嫩的小姑娘。

听到声音,纪新新醒来,眨了几下眼,才恢复清明。

“斯白哥哥,你回来啦。”小姑娘见到他,瞳仁里都是细碎笑意。

沈斯白心脏在那一刻疯狂跳动,面上却保持不变,薄唇微勾:“你怎么在我床上?”

纪新新还有些不清醒,“啊?我不在你床上在哪儿?”

而且,这台词好熟。

几年前她好像听过一次。

小姑娘睡得懵懵的,脑袋立着几根呆毛,脸蛋粉扑扑的很好捏的样子,沈斯白到嘴的话就这么咽了回去。

他要走,纪新新忙起身拉住他的手臂。

不过没拉住,她动作太急,在床上被棉被绊到,摔了一跤。

“啊!”

沈斯白去查探她的腿,扶她坐好,“这么大人了,都不会起床的吗?”

话说出口,把他自己吓一跳。

他何时会用这么宠溺的语气对着别人?

纪新新顺势扑在他怀里,抱紧他,小脑袋胡乱地在他怀里蹭了蹭,“所以才要斯白哥哥照顾我呀。”

温软在怀,沈斯白莫名不愿推开。

甚至连拒绝的话到口中,也被他咽了回去。

他可能病了。

纪新新方才一个觉睡醒,抱了会儿,余光瞥到他的耳钉,身子忽然一僵。

戴耳钉,银头发……这不是陪她回老宅的沈斯白呀!

纪新新急急忙忙推开男人,“你你你怎么会来老宅?你不是不愿意回来嘛!”

沈斯白被小姑娘的动作弄笑了,“这里是我家,我还没问你,为什么在我房间。”

男人的口气不对,纪新新张大嘴巴。

“………………”

她好像,又碰到了了不得的事。

接下来,在和TT交涉了十分钟后,纪新新苦逼地接受事实。

这次她穿到了沈斯白的平行时空里面!

沈斯白和她压根不熟!

好家伙,一朝打回解放前。

为了安慰她,TT说,这个沈斯白不用她攻略,要是嫌麻烦,她可以继续回到那个时空。

纪新新拒绝了。

她也想瞧瞧,回到这个时空的全无记忆的沈斯白,会是什么样的。

计从心来,纪新新爬上男人的腿,手臂环住他的脖颈,在男人似笑非笑的目光下,大胆吻上他的喉结。

“斯白哥哥,今晚和我一起睡好不好?”

原以为男人会将她推开,谁知,转身就被他压在身下。

“好啊。”

“???”

这不附和剧本!

纪新新作的死,用了一晚上偿还。

翌日。

纪新新踢了沈斯白一脚,嗓子疼,“你什么时候想起来的?竟然骗我,大骗子,再也不理你了。”

沈斯白搂着她,亲吻她的额头。

“遇到你,就全想起来了。”

他脑中确实有个女孩的身影,整日挥之不去,是纪新新,又不是纪新新。

只有真正和他想见的女孩见面,他才能知晓,他真正想要的人是谁。

可能这就是心灵感应吧。

世界真的很神奇,即便它剥夺你全部的记忆,再次与她相见之时,脑袋就像被塞进了什么东西,直抵灵魂,整个世界天旋地转。

时空可以改变很多东西,小小的抉择,就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唯一不变的,就是爱的这个人。

无论我身处何方,与你是否相识,只要我见到你,我的心脏就只为你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