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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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创意好照片

在摄影照片中,物体的变形、抽象化意识在人的视觉的直观感受中是无法被感知到的,摄影者只能通过在创意摄影的过程中,通过利用摄影的独特的造型手段,控制和人为调整照片中事物在画面中的视觉表现形式和力度,令摄影作品达到理想的形态和效果,用创意和造型的手法来体现自己的摄影作品。

一、创意摄影中的主要表现形式

1.摄影中的形变

物体的形变是指物体受到外力而发生形状的变化,同时物体由于外因或内在缺陷而导致其结构、物质微粒的相对位置发生改变,也可引起形态的变化。摄影中的形变则是通过一定的摄影手段或者人为对客体的安排来达到一个变形的效果(图1-6)。形变对事物来说,可以是形状的美化,也可以是形状的丑化。对于摄影作品来说,客体对象的形状根据摄影需求所变化,无所谓美与丑,在一定条件下通过艺术的加工与再创作,都能成为富有感染力的摄影作品(图1-7)。

2.抽象与具象

在摄影的表现形式中,可以分为具象形式和抽象形式。具象是指在自然环境下存在的并且可以被人可视可读的形态,抽象则包括了具象形式的抽象化处理和具象物质的画面抽象化处理。在现代摄影的艺术表现形式中,抽象形式的运用主要通过更强烈的艺术形式美感以及寓意的联想来呈现(图1-8)。所有形式的抽象艺术作品所共有的似又不似的艺术特征,放大了艺术作品的可能性,在展现了作品美感的同时使作品富有想象空间和张力(图1-9)。

图1-6 使用鱼眼镜头拍摄的城市摄影

图1-7 楼梯

图1-8 建筑摄影

图1-9 棕榈

3.情与景的交融

摄影对包罗万象的自然世界不仅仅是单纯的记录与模仿,自然界形态的表现形式总是把人的感情和想象联系在一起,正如人的视觉、触觉、听觉、嗅觉等感官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人的思维与心灵的感受。优秀的摄影家能挖掘出“形”里面所蕴含的丰富深刻的象征意义和奇妙韵味,发现和感受到其抽象的韵味,发现和感受其抽象的视觉美点。有时摄影者会在“有形”与“无形”、“形象”与“意象”中去揭示人的想象空间,用细节和出奇的表现形式去加强作品的感染力。“以物摄物”与“以物摄神”的差别就在于能否将自身情感完美融入摄影作品当中(图1-10)。

图1-10 笼子

二、创造性思维

创作一张优秀的创意摄影,仅仅了解其艺术创作规律和技法是不够的。一个摄影作品之所以能在众多照片中脱颖而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摄影师所具有的创新意识,一味追求表现客观事实的摄影作品在创意摄影当中是不可取的。

1.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即抽象思维,在创意摄影创作中是不可或缺的东西,它撇开事物的具体形象而抽取其共同的本质,这也是上文所提到的具象物质的抽象化处理。逻辑思维只讲究事物间的共性,而不讲究事物间个体的差异,因而是一种同性思维。这是一种运用概念、判断、推理来反映现实的思维过程。这种由“个别”到“一般”或者是由“一般”到“个别”的思维过程,能够使我们在创意摄影创作中延展出无限的可能性。

2.想象性

形象思维较充分地发挥了人的想象力,这在艺术创新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对于摄影创作来说,想象力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创意摄影而言,想象力的重要性就更加明显了。想象力来自于摄影者的生活知识和艺术修养,想象的内容主要来自于生活,它为摄影创作的内容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影响了摄影者对摄影画面和审美的掌控,更好地丰富画面语言。想象性的作用还在于通过作品增强画面表现的艺术性,形象而有力地吸引观众并使之产生共鸣(图1-11)。

图1-11 影——禅(拍摄者 屈文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