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摄影被认为是瞬间的艺术,在瞬间凝固永恒,留存记忆。每一张照片,都与时间相关。亨利·卡蒂埃-布列松把摄影比作一把利斧,用于在永恒的时间长河中掳获炫目的瞬间。倘若是,我们不禁要追问:摄影的利斧砍下的是什么?仅仅是一个瞬间,还是别的什么吗?当它被砍下的那一刻,它是否就脱离了永恒,成为孤立的、静止的片段和截面?在这个意义上,它还是个瞬间吗?我们掳获的是物象,还是那一瞬间的时间?
当我们按下快门的那一刻,我们留存的并不是作为时间的瞬间,而是瞬间的物象的影像,或者说,是物象在那一刻所呈现的影像。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非得强调那一刻,而不是别的一刻、一瞬呢?显而易见,那一刻,物象呈现出特定状态(为主体所认知的指定状态),因而被掳获、被抓取。物象的特定状态,使得那个瞬间、那一刻被赋予了意义。
事实上,在物象不被认知的状态下,瞬间并没有特殊的含义,那一刻与另一刻只有纯粹的时间概念上的差别。如果进一步对此做解释,这就是说:即便在那一刻,物象呈现出特殊状态,如果它并没有被定格呈现,那一刻就不具有摄影的意义。
同时,认知是一个主观性的东西,并不能真正确定物象本身的意义。而物象一旦被主体所认知,并被记录下来,那么,不管它处于什么状态,那一刻就被赋予摄影的意义。
因而,我们首先要说的,在这个意义上,时间——那一刻,瞬间,是没有意义的,有意义的是物象,是那一刻的物象。
无论是安德烈·柯特兹所说的“精确的瞬间”,还是布列松所说的“决定性瞬间”,都是指那瞬间的物象,准确地说是被相机记录下的那一刻物象的影像。
我在《瞬间的触觉》一书(“王瑶谈摄影”之一)中,对此做了专门的论述。我在那本书中提出“特定性瞬间”。这个“瞬间”是什么含义呢?我说:“我只是努力去记录那些特定的影像——特定环境、特定时间中具有特定意义的物象,我把这个称为‘特定性瞬间’。”
在这里,我们不必去深究什么是特定性,本书后文会专门论及。只要主体认知物象具有特定性,那么,这个意义就被赋予物象所呈现的那一刻瞬间。
时间,就是这么神奇,它如流水一样奔走。看上去,它的每一刻,都与另一刻没有什么差别,只不过有时是清晨、有时是黑夜。但是,清晨与黑夜,也不是它的本身,而是光的物象赋予它的含义。它甚至也不是流水:流水,你可以摄取一泓;而时间,只能在你的指间无声无息地溜走。如一首小诗所写:
岁月无痕
不知不觉从我的指间滑过
留下它吧
可是握住的只是记忆的碎片……
摄影,可以留住岁月时光,那就是留驻在那一刻的物象,那就是过去,那就是碎片般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