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律法(卷一):无鞘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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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无选择

罗根惊醒了。

他僵硬地躺卧在地,头抵在硬东西上,膝盖蜷于胸前。他睁开一条小眼缝。漆黑一片,但有微弱的光线隐隐照进来,透过雪。

恐慌攫住了他,他顿时想起自己置身何处。他在小山洞的洞口堆了些雪,以保持洞里温度,现在洞口却被雪完全堵上了。无疑他睡着时雪下大了,将他封在了里面。可能洞外已积满雪,深得足以将人淹没,教他永远别想出去。他真该一路向上爬,走出高山间的谷地,那就不会死在这连脚都伸不开的岩洞里了。

罗根在这狭小空间里使劲扭身,一边用冻僵的双手掏积雪,挣扎着,扑腾着,一边上气不接下气地咒骂自己。光线突然射进来,灼热而明亮。他把最后几堆雪推开,忙不迭地拖着身子钻出去。

天青如洗,阳光照耀。他面向太阳,紧闭刺痛的双眼,沐浴在光芒中。空气入喉,带来疼痛的寒意,冰冷刺骨。他的嘴干得像沙漠,舌头冻得像雕坏的木头。他抓起一把雪塞进嘴里。雪入嘴融化,他咽下去,然而雪水冰冷,冷得他头疼。

有腐臭味——并非他身上潮湿的臭汗,虽然这味道已令人作呕——是毯子开始腐烂了。之前他从毯子上撕下两块,像手套般裹在双手上,用麻线扎紧,又撕了一块裹在头上,做成臭气熏天的风帽。他还用毯子的碎片塞满靴子,剩下的毯子一层一层裹在外衣下。毯子很难闻,但昨晚救了他一命,罗根觉得很划算。

在他能扔掉它之前,臭味会更甚。

他挣扎起身,环视周围。这是一条两边陡峭、积满了雪的狭窄山谷,三座高耸山峰环绕着它,灰黑峰峦与白雪映衬着湛蓝的天。他认得这些山,它们都是他的老朋友,他唯一剩下的朋友。他终于踏上了群山——世界屋顶。他安全了。

“安全了。”他沙哑地低语,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毫无疑问,这里安全是安全,但没有食物,也基本谈不上温暖,两者在此想都不用想。他或许逃过了山卡的追击,但这是个死亡之地,留下来他迟早变成死人。

他很饿。肚子像一个巨大的空洞,向他痛苦地尖叫。他从包里摸出最后一条干肉。一条油腻的棕色老肉,活像一截干枯的小树枝。不可能靠它来填满空洞,但他只有这个。于是他用牙齿撕咬着皮靴一样硬的肉,就着雪咽下。

罗根手搭凉棚,顺着山谷北望,望向昨天的来路。只见地势渐低,积雪和岩石让位于松树覆盖的丘陵,树木又让位于连绵起伏的草场,最后绿丘让位于大海,在远方地平线留下一道闪光的痕迹。家,这念头让罗根郁郁寡欢。

家。那里曾有他的家,家里有有勇有谋的父亲——既是个好人,又是个好族长——还有他的妻子和孩子们。他们是和睦的一家,他理应扮演好好儿子、好丈夫和好父亲的角色。他的朋友们也在那边,新老朋友都在。能与他们重逢就太棒了。和父亲在长厅闲谈,陪孩子们嬉戏,跟妻子并肩坐在河边,与三树激论战术,同狗子一起在山谷间打猎,举着长矛,像傻蛋般纵怀大笑着驰骋过森林。

罗根突然升起一股痛苦的憧憬,令他几近哽咽。现实是,他们都死了。长厅成了一圈焦黑残骸,那条河成了臭水沟。他永远也忘不了爬上山顶,看到焚毁的山谷时的情景。他在灰烬间爬行,寻找任何生命迹象。狗子抓住他肩膀,叫他放弃。除了尸体,什么都没有,除了腐烂已久、无法辨认的尸体。他找得精疲力竭。他们全死了,山卡一个都没放过,全死了。他朝雪地吐了口唾沫,唾沫被干肉染成黄褐色。死亡,冰冷腐朽的死亡,或者被烧成灰。

入土为安。

罗根咬紧下巴,朽烂的毯条下双拳紧握。他可以再回去一次,回到海边的废村;他可以再发出战吼,从山上冲下,一如他在卡莱恩之战中那样——那一战,他失去了一根手指,但“九指罗根”从此声名远扬;他可以再干掉几个山卡,像对付“没心肺”沙玛那样,从肩膀直劈到小腹,肠肚流一地;他可为父亲、妻儿和朋友们复仇。在杀戮中死去,是血九指的归宿,是值得歌唱的结局。

但卡莱恩之战时的他年轻力壮,又有朋友作坚强后盾,而现在他食不果腹,孤身一人。他用一柄无比锋利的剑杀了“没心肺”沙玛,而现在他腰间这把刀呢?刀或许是好刀,但用来复仇太可怜。况且谁会为他歌唱?即便山卡乱箭射穿这个浑身恶臭、毯子包裹的叫花子之后认出他是谁,它们的嗓子也太粗哑,想象力更是缺乏。

复仇之事可以再等,至少等手里有把大刀。你必须现实一点。

只能继续向南流浪。他有手艺,能找活干。也许是见不得光的苦活,但活毕竟是活。不得不承认,这念头很有吸引力。从此没人会依赖他,他的决定不再性命攸关,左右他人生死。确实,他在南方也有敌人,但血九指就是要跟敌人打交道的。

他又啐了一口。唾沫也不能随意浪费。他只剩下唾沫、旧锅和散发恶臭的毯条了。死在北方还是去南方活命,必须作出选择。

别无选择。

做人就得放下包袱向前走,这是他的座右铭。要活下去必须这么做,不管你值不值得活。尽力缅怀死人,说几句感怀的话,然后向前走,希望一切好转。

罗根长吸一口冷气,然后呼出。“再见,朋友们,”他咕哝,“再见。”然后他把包裹扔上肩膀,转身在厚厚的积雪中挣扎前行。向下走,向南,走出群山。

雨仍在下,细雨凝成寒露,结在树枝、树叶和松针上,积成大大的水珠后,穿过罗根湿透的衣服,滴进他湿冷的皮肤。

他安静平稳地蹲在潮湿的灌木丛里,任凭雨水顺着脸流淌,他的刀被水汽涤得闪亮。他能感觉到森林的磅礴动荡,听着它发出千种声息:昆虫窸窸窣窣地爬行,鼹鼠盲目奔逃,小鹿胆怯踟蹰,还有树液在古老树干里缓缓涌动。森林里每一种生命都在寻找自己的食物,和他一样。他锁定了附近一只动物,小心翼翼地穿过树木绕到右边。一顿美餐。森林间仿佛一下子安静下来,只有水珠不停从树枝上滴落。整个世界只剩罗根和他的下一顿美餐。

他确定够近后,向前一跃,将猎物扑倒在雨地里。这是一只小鹿,四脚乱踢,却挣不过他强壮的身体和迅捷的动作。他一刀刺入它脖子,切开喉咙。热血从切口喷涌而出,流过罗根的双手,淌到湿漉漉的地上。

他抬起鹿尸,扛到肩上。炖汤很不错,或许可以放点蘑菇。很不错。饭后,他要唤出鬼灵,征求指引。鬼灵的指引一向没用,但他只想说说话。

返回营地已近黄昏。这是一处适合大英雄罗根的居所——两根大粗木支在淤泥里,撑起一片潮湿枝丫,下面挖了个坑。好在里头有一半是干的,雨也停了,看来今晚可以生火。他很久没有这样的享受了。一堆火,一个人享受。

待饱餐一顿、充分休息后,罗根将一块查加压进烟斗。几天前他在某棵树下找到了它,它是淡黄色的,形如大盘子。他剥下很大一堆,但直到今天才干燥到可以拿来抽。他从火堆里拣出燃烧的小枝,扎入烟斗,用力地吸,直到里面那块真菌燃起来,散发出熟悉的、带泥土气息的甜香。

罗根咳嗽起来,吐出褐色烟雾。他凝视着忽明忽暗的烟火,思绪重回到以前的岁月,想起了曾经的营火。狗子坐在旁边咧嘴笑,尖尖的牙齿在火光下闪烁;巴图鲁坐在对面,壮得像座山,笑起来响雷一般。“最弱的”福利也在,紧张不安的眼睛四下张望,眼神总带着一丝恐惧。此外还有“三树”鲁德和“寡言”哈丁。哈丁向来没话说,所以大伙儿管他叫“寡言”。

他们都在,又都不在。他们全死了,入土为安。罗根把烟斗里的真菌敲入火堆,扔开烟斗。他没了兴致,父亲说得对,永远不该一个人抽烟。

他拔掉破酒瓶的塞子,满饮一口,喷出一道酒雾。火苗蹿向冷空,罗根抹抹嘴唇,品着辛辣热烈的酒味。然后他向后坐靠在多结的松树干上,等待。

它们过了好一会儿才来。来了三个。它们悄无声息地现身于幢幢树影间,缓缓走向火堆,在火光中显形。

“九指。”第一个说。

“九指。”第二个应和。

“九指。”第三个的声音好似林间千种声息的混合。

“我的火堆恭候多时。”罗根说。鬼灵们蹲坐在地,面无表情地盯着他。“今晚只来了你们三个?”

右边的首先说话:“年复一年,从寒冬里苏醒的我们越来越少。只剩我们三个了。再过几个冬天,我们也将沉眠。届时再没有我们接受你的召唤。”

罗根悲伤地点点头:“世上可有新闻?”

“我们听说一个人掉下悬崖,却被河流冲刷上岸,幸免于难。然后他在初春时节裹着一条发臭的烂毯子穿越了群山,但我们不太相信这样的传闻。”

“你们非常明智。”

“贝斯奥德又要打仗。”中间的鬼灵说。

罗根皱皱眉:“贝斯奥德总在打仗,一向如此。”

“是的,蒙你相助,他所向无敌。现在他戴上了一顶金帽子。”

“该死的混蛋,”罗根往火堆里啐了一口,“还有呢?”

“群山以北,山卡四处出没,纵火烧掠。”

“他们喜欢火。”中间的鬼灵说。

“的确,”左边的说道,“比你的族群还迷恋,九指。它们对它爱恨交加。”鬼灵身体前倾:“我们听说有个住在南部荒野的人在找你。”

“一个法力强大的人——”中间的道。

“一个旧时代的法师——”左边的说。

罗根蹙紧了眉。他对法师有所耳闻,也曾碰过一个所谓的“术士”,但对方被他轻易结果了,没看出什么法力。也许法师另当别论罢。

“我们听说这位法师博学而强大,”中间的鬼灵道,“能带人去远方旅行,展示诸多奇景异象。但他也很狡诈,法师个个心怀鬼胎。”

“他想要什么?”

“你自己去问他。”鬼灵对人类的事鲜少关心,对细节一向不求甚解。不过,这次总比以前只谈树好多了。

“你准备怎么做,九指?”

罗根沉思半晌:“我要南下,找到那个法师,问他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

鬼灵点点头,对这主意不置可否,因为它们毫不关心。

“那么再见,九指,”右边的鬼灵道,“也许是最后一次见面。”

“没有你们我前路艰险。”

没有你们我能节约许多时间。它们起身离开火堆,渐渐隐入夜幕中,一会便消失不见。罗根承认,他们这次比以往有用,至少给了他一个目标。

明日一早便南下去找那个法师。谁知道呢?也许对方不过空有虚名,但总好过回北方在乱箭下白白送命。罗根凝视火堆,缓缓点头。

他想起另一段岁月,另一堆篝火,那时他并不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