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技巧之五:放下身份降低负担
【妙计提要】
企业成长小规模,降低身份又如何?低调积累多赚钱,他日笑看我王侯!
【本计内容】
我国民众一直秉持“低调做人”的古训,当下也有“高调做事,低调做人”的说法。一个孩童不会跟他人争胜负,一个学童也不会跟他人争高低。一个处于成长期阶段的企业不跟他人比大小是一个明智之举。
人们有时调侃:“大水来了,有堤坝挡着;天塌下来了,有高个子的人撑着!”可见小个子的人被他人“照顾着”的好处。其实,现代企业在税收上的处境也是如此。
从增值税的角度讲,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划分。
一般纳税人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这里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是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二是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在一般人看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项重要的经营手段,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到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但是,事实上,对不同的企业所从事的具体业务应当进行具体分析,并做出不同的处理。对于那些规模较大,产品毛利率较低的企业,需要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对于那些规模较小,产品毛利率较高的企业,是不是一定要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就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和策划了。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国家也根据企业的规模划分不同的税收政策。
企业规模指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分的企业规模。企业规模一般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规模指对企业生产、经营等范围的划型。2003年5月,国家统计局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四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制定了《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并于2003年统计年报开始执行。该办法并未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的全部企业和单位,具体仅对以下5个类别规定了划型标准:第一类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共3个行业门类;第二类为建筑业;第三类为批发和零售业;第四类为交通运输、邮政业(不包含仓储业);第五类为住宿和餐饮业。这5个类别涵盖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7个行业门类,673个行业小类,占全部行业小类的74%左右。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尚有13个行业门类没有确定企业划型标准,其主要原因是:一是有些行业缺乏基础统计数据,无法进行有效的测算和分析而暂不划型;二是一些特殊行业,如金融业,其产品、运作方式和监管体系与一般行业差异较大,需另行研究制定;三是包括“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在内的6个其他行业门类以及仓储业,这些行业的企业划型标准将在国家有关普查完成之后,再根据实际统计情况另行研究制定。
《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以3个指标作为划分标志,即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销售额”“资产总额”。其主要原因是:第一,“从业人员数”作为企业的划型指标,具有简单、明了的特点,也与世界主要国家的通行做法一致,具有国际可比性。第二,“销售额”可以客观反映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市场竞争能力,也是我国现行统计指标中数据比较完整的指标,容易操作。第三,“资产总额”可以从资源占用和生产要素的层面上反映企业规模。因此,采用这3个指标进行划型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为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截至2019年底,我国针对创业就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90多项税收优惠措施,尤其是2013年以来,新出台了近80项税收优惠,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其中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越来越大。
【案例注释】
税收策划是一门技术性和艺术性相结合的学科,在实务第一线往往更倾向于实务操作。因此,这里我们结合实际案例对有关计策的操作原理做一个简要分析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