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识读本:银行学(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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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类别

商业银行指主业为金融中介服务的银行: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商业银行的客户有个人、小企业、大企业或公司。相应地,商业银行既提供零售服务,也提供公司银行业务服务。大部分商业银行为股份制,旨在为股东在银行的投资(股本)赚取收益。

投资银行专门负责提供投资银行业务服务。通常,投资银行由负责承销、上市及其他咨询服务的顾问部门,以及负责在金融市场进行交易和资产管理的交易部门组成。大部分投资银行也是股份制的,因此也以盈利为动机。

实践中,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区别并没有理论上那么清晰。美国《格拉斯—斯蒂格尔法》(1933)通过禁止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有隶属关系,避免后者可利用前者吸收的存款资金进行交易,将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区分开来。《格拉姆—里奇—比利雷法》(1999)终止了这项分业法律规定。随后,商业银行开始参与证券交易,一些投资银行开始吸收存款并发放贷款。美国的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几次合并后创造出了全能银行,提供全套系的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服务。

在许多国家,提供零售银行业务服务的不仅有商业银行,还有一些互助性、非股份制的机构。互助机构的性质在各国不尽相同,典型的例子有:英国至今尚存的几家房屋互助协会,它们没有去互助化、被股份制银行兼并或是转型为股份制银行;美国的储蓄贷款协会(存款机构)。互助机构的明显特征是,各机构由其会员共同所有,他们既是存款人又是借款人。互助机构获取盈余而非利润,这些盈余用于分给会员,或是留下来扩大金融服务。原则上讲,由于不存在股东利润,互助机构的存款和贷款利息应该比商业银行的更有竞争力。

按总资产计(资产负债表上所有的未偿贷款,以及其他投资,包括股票、债券、资产和现金),2016年美国最大的四家银行是摩根大通(2016年总资产24240亿美元)、美国银行(21860亿美元)、富国银行(18490亿美元)、花旗银行(18010亿美元)。它们都可被称作全能银行。接下来的两家——高盛(8780亿美元)和摩根士丹利(8070亿美元)——是投资银行,它们在2008年金融危机高潮时为了有资格获得财政救助基金,迅速转成了可吸收存款的机构(见第七章)。

在英国银行业占据主导地位的前五家大型独立银行分别是:汇丰银行(2016年总资产25960亿美元)、巴克莱银行(17950亿美元)、苏格兰皇家银行(12690亿美元)、劳埃德银行(11850亿美元)、渣打银行(6400亿美元)。前四家银行加上西班牙银行集团桑坦德银行在英国的全资子公司,控制了英国零售银行业务市场。第五名的渣打银行主要在亚洲、中东、非洲和拉丁美洲等海外区域经营。

在欧洲其他几个国家,最大的股份制银行具有显著的全能银行特征,这些国家历史上没有要求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业经营的规定。2016年欧元区前六大银行是法国巴黎银行(法国,2016年总资产24040亿美元)、德意志银行(德国,19730亿美元)、农业信贷银行(法国,18580亿美元)、兴业银行(法国,15500亿美元)、桑坦德银行(西班牙,15010亿美元)、BPCE银行集团(法国,13570亿美元)。

2016年,按总资产规模排序,汇丰银行、摩根大通、法国巴黎银行、美国银行、德意志银行分别位居全球第六至第十位。规模居全球前五位的银行中有四家来自中国:中国工商银行(ICBC,2016年总资产35450亿美元)、中国建设银行(29660亿美元)、中国农业银行(28530亿美元)、中国银行(26400亿美元)。日本三菱日联金融集团(26550亿美元)也在全球五大银行中占有一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