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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风险社会理论
风险社会理论由乌尔里希·贝克于1986年提出,其认为现代社会显现出一种非线性且并非越来越幸福、安全的特征。但随着人类自身知识的增长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自然与传统开始终结,人们陷入越来越多的不确定性风险中,即出现“现代性的断裂”,不确定性成为人们生活与行动的基本体验。
随后,吉登斯、卢曼等学者纷纷加入风险社会理论的研究行列。吉登斯(1984)认为“风险”的概念随着人们意识到风险的存在而诞生,它是对于未来危险程度的可能性评价。人类为控制这些不确定性风险的危险程度所做出的种种努力又产生了新的风险,这将导致现代社会的制度、组织机制、形态及生活方式发生变化,现代性的后果变得更加普遍化和急剧化。从某种意义上说,传染病的频发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层出不穷,除了是因为环境破坏和气候剧变外,现代城市社会的人口高度集中、公共卫生的基础设施不足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归根到底,这也是现代性文明社会风险的加剧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