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研究的思维逻辑及模式选择:侧重于金融的认知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思维逻辑及研究模式

章序

马克思于1818年5月出生,1844年开始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时年26岁。在这前一年,即1843年,他在学习研究黑格尔的辩证法的过程中,发现黑格尔提出的“关于理性是历史发展动力”的观点是错误的,他认定“经济利益才是人们社会活动的基本出发点”,于是马克思转向对经济关系的研究。在研究社会经济关系的过程中,马克思认定: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是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的中坚力量是无产阶级,无产阶级生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必须研究资本主义制度的生产关系。

《资本论》是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代表作。第1卷于1867年9月出版,撰写花了两年的时间,即1863年到1864年,但他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花了40年的时间。为了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制度,马克思阅读、利用的文献就达1 500多种,系统整理的读书笔记就有23本,1 472页,如《经济学哲学手稿》(1844年)、《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资本论》的全名原本叫《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表明这部巨著是在批判、继承、弘扬先哲们的基础上写成的。

内容蕴含

一、马克思主义三大理论来源与政治经济学的关系

二、劳动价值论

三、货币理论体系

四、剩余价值论

五、资本积累和资本流通论

六、有计划按比例实现社会再生产

七、经济危机理论

一、马克思主义三大理论来源与政治经济学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三大理论来源即德国的古典哲学、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德国的古典哲学以康德、黑格尔以及费尔巴哈为代表。马克思批判了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吸收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建立起了辩证唯物主义理论。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主要以萨伊、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为代表。马克思批判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庸俗成分,吸收了科学的成分,建立起了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以欧文、圣西门和傅立叶为代表。马克思在批判乌托邦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建立起了科学的社会主义理论。这三大理论来源的关系:以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和方法为指导,以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为经济基础,以建立科学社会主义进而实现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概括地说,马克思主义是社会发展的科学。

以建立科学的社会主义为奋斗目标,必须明确建立科学的社会主义以什么为主体,靠什么力量推动。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是建立科学的社会主义的主体和推动力量,而无产阶级生存、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要确立无产阶级的地位和作用就必须考察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生产关系。考察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必须借助于政治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political economy)是经济学科的总称。第一个使用“政治经济学”这个词语的人是法国的重商主义者安·德·孟克列钦。1615年他在《献给国王和王后的政治经济学》一书中,首先使用了该词。在书中他力图让政府相信必须全面地保护法国的制造业和手工业,主张对外国商品征收高额关税,认为国家和君主财富的源泉是对外贸易,特别是制造业和手工业产品的出口。

要说明的是:在当时,即17世纪初期,政治经济学中的“政治”和“经济”都有特定的含义:政治经济学中的“政治”(politics)一词,源于希腊文的“politikos”,原本含有“社会的”“国家的”“城市的”等多种意思。而政治经济学中的“经济”(eco-nomics)一词,最早使用这个词的是古希腊的色诺芬(约公元前430—前354)。在他的著作《经济论》中把家庭对生产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称为“oikovouia”,该书的内容主要是分析和记载奴隶主如何管理家庭内部财产。可见,经济的原本含义是指家庭财产管理。

1775年,卢梭为法国《百科全书》撰写了政治经济学条目,把政治经济学和家庭经济区分开来。但政治经济学源于经济学是学界公认的。现代西方语言中的“经济学”一词,如英语中的“economy”、法语中的“economie”都源于拉丁文“oeconomia”,因而归根到底来自希腊文的“oikovouia”。

马克思强调: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是在工场手工业时期才产生的,它只是从工场手工业分工的观点来考察社会分工,把社会分工看成用同量劳动生产更多商品,从而使商品便宜和加速资本积累的手段。所以,政治经济学作为独立的学科门类,逐渐形成“一门科学”,成为解决实践问题的社会科学,并发展成为专门研究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的运动规律的历史理论学科。在这里要指出的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并非在原先政治经济学的含义上简单复述,而是把它确立为理论经济学。理论经济学主要是研究经济科学的原理,着重从总体上或全局上去把握经济生活中某些事物的性质、特征及其运动规律。所以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不仅包含原来的经济管理之意,而且更重要的是,要研究经济管理的客观依据——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把生产关系确定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这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领域中所完成的伟大革命。

但是必须指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在批判和继承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基础上创立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学术界又称之为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诞生以前,即1755年,法国的资产阶级启蒙学派代表人物卢梭,写了一篇名为《政治经济学》的论文,使“政治经济学”这个俗语又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之中。不过他所说的“政治经济学”是作为理性学说的一部分而存在的,与过去的含义又有所不同。此后,“政治经济学”一词在西方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里,如英、法等国广泛流行开来。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如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都相继著书立说。1776年,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出版,震动一时,其中就诠释和推行了其在政治经济学中的主张。但必须指出,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如出一辙,都是把资本主义制度当作永恒不变的“自然秩序”,把重点放在如何增进社会财富的生产和财富如何分配以及如何促进资本主义社会发展上。与此相关,他们所能阐明的只是物与物之间的关系,而看不到物与物关系的背后所掩盖着的人与人的关系。就是说,他们所看到的只是现象,而不是本质。他们这样做与其说是他们的学术研究,不如说是历史时代所赋予他们的任务和使命。

对待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马克思和恩格斯在革命实践中,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为此,马克思写了《政治经济学批判》,恩格斯写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批判和继承是并行不悖的。

需要指出的是:在继承和批判中,对“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生产关系,有不同的含义或者说有不同的解释。恩格斯曾经指出:经济学所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的形态出现。诚然,这个或那个经济学家在个别场合也曾觉察到这种联系,而马克思第一次揭示出它对整个经济学的意义。

但恩格斯又在《反杜林论》中指出:政治经济学,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是研究人类社会中支配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交换的规律的科学。生产和交换是两种不同的职能。没有交换,生产也能进行;没有生产,交换——正因为它一开始就是产品的交换——便不能发生。这两种社会职能的每一种都处于多半是特殊的外界作用的影响之下,所以都有各自的特殊的规律。但是这两种职能在每一瞬间都互相制约,并且互相影响,以致它们可以叫作经济曲线的横坐标和纵坐标。在这一段话中,值得人们注意的是,“没有交换,生产也能进行;没有生产,交换便不能发生”。这段话表明:生产与交换的运动,有各自的特殊规律,它们之间不完全是“谁决定谁”的关系,而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而且对它们的制约和影响来自“外界”。这表明: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生产关系,所形成的函数不是简单的因果关系,而是错综复杂的。

马克思曾强调,政治经济学不是工艺学。生产也不只是特殊的生产,而始终是一定的社会体即社会的主体在或广或窄的由各生产部门组成的总体中活动着。科学地叙述对现实运动的关系,也还不是这里所要说的:生产一般;特殊生产部门;生产的总体。这表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生产关系“始终是以一定的社会体”为对象的,而且是动态的,因为这“社会体”由各生产部门组成,而且在总体中活动着。这也表明:其研究对象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有历史过程的。

以下,我们从七个方面疏理、学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思维逻辑和研究模式。

马克思是怎样研究经济学的?研究经济学的思想成长转变过程,必须把握住他研究经济学的立场、观点、方法。

马克思关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可分为三个时期:19世纪40年代以《哲学的贫困》和《雇佣劳动与资本》著作为代表;19世纪50年代以《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著作为代表;19世纪60年代以《资本论》著作为代表。但必须指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经典著作非《资本论》莫属。马克思同恩格斯共同研究完成了这一著作,整整花了40年时间。这一著作的全称为《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表明他们是在批判和继承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建立的这门科学。《资本论》辩证的唯物主义的思想和方法,将社会关系归结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仅考察了生产力推动生产关系的建立和发展,而且将生产关系确立为经济基础,在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中不断前进。所以《资本论》既是政治经济学,又是社会学,它揭示了人类文明、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历史过程。

《资本论》的第一卷,于1867年9月14日首次出版于德国汉堡。第一卷的撰写从1863年开始到1865年完成,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绝不仅仅只是花了两年的时间。据报道,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曾经阅读、研究和利用的文献共达1 500多种,系统整理的读书笔记就有23本,1 472页。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每一个问题的研究,总是要阅读与这个问题相关的全部资料和参考书,总是要充分地占有材料而且要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不少问题总是要与恩格斯交换意见,共同讨论研究。所以,由此完成的《资本论》博大精深,准确深刻,是19世纪人类文明的划时代之作,是永不磨灭的人类传世成果。《资本论》第一卷出版后,马克思继续修改第二、第三、第四卷,但还没修改完毕,1883年3月14日,他就在伦敦逝世了。于是恩格斯对马克思留下的手稿进行了精心整理,于1885年和1894年先后出版了《资本论》第二卷和第三卷。对《资本论》第四卷即剩余价值学说史,恩格斯阅读了全部手稿并改正了若干笔误,但未来得及出版就去世了。他在临终前,委托考茨基继续完成这项工作。考茨基把全稿编为三卷,单独取名为《剩余价值学说史》。这部著作于1904年、1905年和1910年分别出版,但后人仍然把它作为《资本论》第四卷,把它列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中。我们比较仔细地评价了这一过程,旨在表明: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和详尽分析,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和科学依据,揭露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剥削的实质:无偿地占有无产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它给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

为了表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怎样建立的,在这里我们进一步评价马克思经济思想的转变过程。马克思于1843年1月侨居巴黎,在巴黎期间他阅读了萨伊、斯密、李嘉图、詹姆斯·穆勒等十多位经济学家的著述,写了大量的读书笔记,并以《巴黎笔记》的名义在《德法年鉴》上发表。其中在学习和摘录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时,他开始注意到了在这本书中,李嘉图把商品生产中耗费掉的劳动量所构成的生产费用看作商品价值的基础。但是当时马克思对李嘉图这一认知采取完全否定的态度。为什么他对此持否定态度?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在经济社会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相互竞争。相互竞争,使得在商品生产中耗费掉的劳动量所构成的生产费用是不确定的,不确定的劳动耗费所构成的生产费用,怎么能看作商品价值的基础呢?马克思当时认为:在现实当中,商品的价值只能由竞争即供求关系决定,这种价值可称为“市场价格”,但不是商品的价值,也就是说,在当时由他看来,商品没有其“内在价值”。在《巴黎笔记》中,马克思评论了李嘉图的两个方面:①指责李嘉图把价格与价值的偏离看成能够相互抵销,把市场价格看成归根到底取决于与劳动最相一致的“自然价格”。马克思认为这样的论断是不能成立的,指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竞争是必然的,不具有偶然性,因而不存在所谓的相互抵销,也不能使商品生产所耗费的劳动与市场价格“最相一致”。②李嘉图在《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中,认为利润和地租来源于市场价格大于生产费用的差额。马克思指出李嘉图这样的观点,即认为利润和地租不包含在商品的价值中,而是商品的出售价超过它的价值的余额,便抹杀了利润和地租作为剩余价值的组成部分的作用。而这样的立论,正是对私有者的贡献。由于利润和地租的存在,一切物品的价格都太贵了。

马克思在《巴黎笔记》中评论李嘉图的这些论断表明:在当时即在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初期,他不承认李嘉图所谓生产费用所耗费的劳动是商品的价值,也就是说在当时,他还没有建立起“劳动价值论”理论模型。现在来评论当时马克思的逻辑思维,重要的是要看到马克思的逻辑思维受到费尔巴哈哲学的影响。换句话说,他接受了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和哲学的人道主义。所谓“直观的唯物主义”,简要地说就是只看见事物的现象,而没有见到事物的本质;所谓“哲学的人道主义”就是只把单个的个人看作唯一现实的社会的主体,而且把人看成私有制的附属物。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马克思对当时资本主义私有制下所形成的竞争,只是直观地去理解,对于利润和地租数量分配高低的认知完全归结为习惯和垄断。所以从现象和人道主义去看问题,就得不出科学的结论。还要指出的是,马克思接受了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和哲学的人道主义思想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看法是:谴责私有制怎样奴役工人,使工人处于非人的贫困的境地,而没有指出工人的剩余价值如何被资本家剥削和占有。这样的思维:只是用人道主义的观点来研究政治经济学,而没有用社会发展规律的思想来研究政治经济学。怎样用社会发展的规律来认知资本主义社会,那是在《巴黎笔记》刊登四年后,即在1847年7月出版的《哲学的贫困》一书中才确立起来的。在这本书中,他扬弃了用人道主义的观点来考察经济社会的思维,第一次把在私有制下工人遭到奴役、剥削的事实同劳动价值论联系起来,指出劳动与劳动力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大于劳动本身的价值,即大于劳动力的价值。这样,确立了“剩余价值”这个范畴,在“剩余价值”的基础上,揭露出资本主义的剥削,指出了工人创造的部分价值被私人资本家占有。这表明:必须用社会发展规律的思维来研究政治经济学,而这样的研究,必须确立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的科学范畴。应当指出: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剥削基础,同时也是资本主义矛盾产生和不可调和的根源。

二、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形成是他在学习了詹姆斯·穆勒(James Mill,1773—1836)《政治经济学要义》一书以后,在《巴黎笔记》中,评论穆勒关于金银即货币的价值取决于生产费用这个观点时,得到的认知。他指出:穆勒完全同李嘉图一样,犯了一个错误,即在表述抽象规律时,忽视了规律是不断变化和扬弃的结果。例如价值规律,就是通过价格不断偏离价值实现的,或者说,价格偏离价值已经包括在价格形式的本身中。如果说由商品生产所耗费的劳动形成的生产费用决定商品价值从而决定价格是不断变化的(因受竞争的影响,供给与需求不相适应),则把“所耗费的劳动”作为商品价值的基础就是悖理的,因为供给与需求相适应只是偶然的,不是必然的,规律表示的应当是必然性,不是偶然性。由此,马克思认识到:考察商品的价值必须借助于“抽象力”,只有借助于“抽象力”才能认知价格与价值波动,从而认知价值规律。所以从这个时候开始,马克思才开始转移到承认“劳动价值论”立场①。

(一)配第提出“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劳动创造价值,这一思想最先是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1623—1687)提出来的。配第认为: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价值,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同时也是财富的源泉。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继威廉·配第之后,把创造物体的劳动称作“劳动一般”的是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亚当·斯密评价了财富、财产这类概念发生和发展的过程。

(二)亚当·斯密提出“劳动一般”

在人类经济思想发展史上,在相当长的时期中,前资本主义社会没有“财富”这一范畴,因为人们生产出来的产品主要是供自己消费。自己消费时大家关注的是产品的使用价值,人们追求的是具体的、直接的、能够被人类消费的物品,而不是让人成为追求财富的标准物。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交换范围的扩大,商人成了市场的主体,商人把赚钱作为追求的目的,从这时开始才把当时的货币(金银)当作财富的象征。可以说“赚钱”起源于商人的劳动。劳动都是具体的,有各色各样的劳动,但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学术研究还没有抽象出“劳动一般”这个概念来。提出“劳动一般”这个概念的是亚当·斯密,他提出这个概念的重要意义在于:①把经济学研究的对象从商业领域转移到生产领域;②对于各色各样的具体劳动必须同样看待;③一个国家要使财富增长,必须确定劳动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所以,马克思充分地肯定了亚当·斯密在“劳动价值论”方面的贡献。

(三)李嘉图揭示了劳动的阶级差别

继亚当·斯密后,在“劳动价值论”方面,有贡献的是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1772—1823)。李嘉图的主要贡献是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揭示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着资本家、雇佣工人、土地所有者这样的三个阶级,认为这三个阶级都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动力。

但是马克思对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持批评的态度。李嘉图在他的《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中,把商品生产中耗费的劳动量所形成的生产费用,看作商品价值的基础。在这本书中,李嘉图提出了“原始价格”的概念,所谓“原始价格”就是“生产费用”,并认为市场价格会偶然地和暂时地与原始价格背离。针对李嘉图这一论断,马克思提出把生产费用视为“原始价格”从而看作商品价值的基础,并与“市场价格”和“原始价格”会偶然地、暂时地发生偏差,并指出这种立论是不能成立的。理由是:①这一论断不符合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的实际,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制度下,由于竞争的存在,市场价格背离原始价格是必然的、经常的;②把生产费用看作商品价值的基础,表明在李嘉图看来商品的价值与生产费用有关,但马克思认为生产费用与商品的价值无关。此外,马克思还指出:李嘉图把资本家获得的利润和地主获得的地租,看作市场价格超过了原始价格的余额也是不正确的。这样的论断否认了利润和地租是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部分,也就是不承认利润和地租是对剩余价值的分割,这实际上又否定了李嘉图所指出的商品生产耗费的劳动量所形成的生产费用是商品价值的基础。

马克思继承了亚当·斯密、李嘉图劳动价值论中的科学成分,并用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及方法论,对他们的理论进行了评析,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体系。

(四)马克思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体系

第一,提出了商品生产中的劳动具有“二重性”的即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理论。

马克思认为亚当·斯密提出“劳动一般”的概念,相对具体的各色各样的劳动而言是一个进步,它扩大了劳动的范围。但这样的“抽象”不足以表明生产商品劳动的特征。生产商品劳动的特征首先在于交换,也就是说:成为商品价值的劳动不是一般的抽象劳动,而是经过交换被证明了是社会所需要的劳动。形形色色的各种具体劳动能不能转化为抽象劳动,重点在于能不能被社会需要。这一点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因为从这个视角出发,才能确立什么性质的劳动创造价值,什么性质的劳动不创造价值。但是,必须明确:商品的价值是马克思深入地分析了商品的交换价格后才确立的概念。他指出:交换价值是一种物品的使用价值与另一种物品的使用价值相互交换的比例关系,而且这种比例关系随着时间、地点的不同而改变。这样,给人们的认知是:似乎交换价值是一个不确定的偶然的东西。为了证明交换价值是一个确定的、必然的东西,马克思从商品交换的实际出发,提出一种商品能够与多种商品相交换,形成一种商品同时具有多种交换价值,而且多种商品能够与同一种商品相交换,形成多种商品具有相同的交换价值。马克思说,同一种商品具有多种交换价值,表明它们交换的比例关系中包含有“等同的东西”;而多种商品具有相同的交换价值,也表明它们交换的比例关系中也包含着“等同的东西”。这个“等同的东西”绝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因为使用价值具有几何的属性、物理的属性、化学的属性,而这些天然的属性在使用中才体现得出来,在交换中是不能发挥“等同”的作用的。因此,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只剩下一种属性,即都是劳动的产品。劳动的产品是各式各样的具体劳动生产的,如果把使用价值撇开,则各式各样的劳动也变抽象了,或者说被排除在外了。这样各种劳动就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在学术领域称作“抽象劳动”,所以必须得出结论: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而价值的本质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第二,确立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凝结为商品价值量的范畴。在亚当·斯密的劳动价值论中,商品的价值量有时确定为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生产费用量”,有时确定为购买它所需要的货币量。而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凝结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他指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在这里,马克思把“单个商品当作该种商品的平均样品。因此,含有等量劳动或能在同样劳动时间内生产出来的商品,具有同样的价值量。一种商品的价值同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的比例,就是生产前者的必要劳动时间同生产后者的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他指出:影响商品价值量的因素是劳动生产力,而劳动生产力由多种因素决定,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发展水平、工艺上的应用程度、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程度以及自然条件。他还指出: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随着劳动生产力的变动而变动。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量就越小。相反,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总之,商品的价值量与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如果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不变,商品的价值量也不变。还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揭示的社会必要劳动就有“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分,“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倍数,所以严格地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将“复杂劳动”折合为“简单劳动”的时间。换句话说,是“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协同创造了商品的价值。

第三,指出了商品的价格围绕着商品价值波动,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马克思指出,他所采取的科学研究的方法,是“辩证的方法”。所谓“辩证的方法”:①就是“要我们把社会看作活动着和发展着的活的机体”。进一步说,就是不要把社会看作机械地结合起来因而可以把各种社会要素随便搭配起来的东西。②要考察这个机体,就必须客观地分析这个机体的组成、它的生产关系及其活动的规律。如商品的价格围绕着商品价值波动,表明商品价格有一个围绕它波动的核心,这个核心就是商品的价值。换句话说,商品价格围绕核心波动,商品的价值才能体现出来。

以上三点,表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紧密结合着“价值的质—价值的量—价值的表现形式—价值规律”的逻辑思维建立的。逻辑的起点是商品,然后沿着“商品—货币—资本”的路线上升。马克思说,他著述的《资本论》固然把资本作为中心范畴,但绝不能把资本作为逻辑的起点。资本,如果没有雇佣劳动、价值、货币、价格这些范畴支撑,那它什么也不是。

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是在马克思与恩格斯共同讨论中确立的。恩格斯在早期,即1843年年底完成《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并于1844年1月在《德法年鉴》上发表。《大纲》用德文撰写,博大精深,数以万字,针对这里讨论的主题,仅简述如下:①他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是“致富科学”,指出这样的政治经济学定位就是要掩饰讹诈、欺骗和掠夺劳动人民,“在它的额角上就打着最丑恶的自私有利的烙印”①。②所谓“致富学科”存在着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恩格斯指出:致富就要取得货币,要取得货币就要“少买多卖”,而“少买”就必须从流通中把货币抽取出来,作为宝贝来贮藏。“多卖”则要求流通中要有更多的货币。这一矛盾怎样解决,恩格斯指出:在重商主义者那里能够通过扩大贸易,扩大购买来缓解,但要造成通商国的顺差和相对应国的逆差,这样又会引起国与国之间的矛盾。③恩格斯接着指出:接替重商主义的自由贸易制度仍然是私有制,在私有制下避免不了弱肉强食。在自由贸易制度下,理论家亚当·斯密及其门徒们力图标榜“人道化”的贸易,使自由贸易具有“爱人”的性质,但自由贸易与重商主义一样,也是一种欺诈和掠夺,因为这两种贸易制度的基础仍然是一个,即私有制。在私有制下参加贸易者的双方是敌对的关系,敌对关系中强者获胜成为富足者。④在《大纲》中,恩格斯的批判,其火力主要集中对准“自由主义派”,针对“自由主义派”的诡辩,给予了有力的还击。如针对这一派的诡辩“难道我们没有打倒垄断的野蛮吗?难道我们没有把文明带到穷乡僻壤去吗?难道我们没有使各族和睦起来并减少了战争吗?”① 恩格斯回复:这一切你们都做了,但是你们是怎样做的呢?你们消灭了小垄断,为的是使一个巨大的根本的垄断即私有制能够更自由更无止境地发展起来;你们把文明带到世界的各处角落去,为的是夺取新的天地来施展你们的卑鄙的贪欲;你们与各民族结为兄弟(但是盗贼兄弟),你们减少了战争,为的是在和平时期发更大的横财,为的是使个别人之间的仇恨和可耻的竞争达到极端尖锐的地步②。应当说,恩格斯认识到了“自由主义派”意识形态的虚伪,他们所谓的见解全都是为了物质利益,为商人和金融家的掠夺辩护。恩格斯指出:“重商主义的学说在某种程度上还具有一种纯朴的旧教的坦率精神,它丝毫不隐瞒商业的不道德和本质”,而“新教的伪善代替了旧教的坦率”③。⑤在《大纲》中,恩格斯指出:“‘国民财富’一词……只要私有制存在一天……便没有任何意义。”“英国人的 ‘国民财富’很多,但是他们是世界上最穷的民族。必须完全抛弃这个用语或采取一些使用它有意义的前提。国民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和公有经济学等用语也一样。在目前情况下应该把这种科学称为私经济学,因为在这种科学看来社会关系只是为了私有制而存在。”④ 这表明:恩格斯已经揭示了任何社会关系,都要有意识形态支撑,某一种“学科”都是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主体的社会关系,也需要“私经济学”。

以上五个方面是恩格斯在《大纲》中的批判要点,是值得充分肯定的方面,也得到了马克思的认可。但在《大纲》中,恩格斯认为商业的第一范畴就是价值,但没有明确指出什么是商业的价值。在《大纲》中,恩格斯叙述了当时占支配地位的价值理论:一是李嘉图及其学派确认的生产费用理论,这一学派认为商品的生产费用决定商品的实际价值;二是萨伊及其拥护者则认为是商品的效用决定商品的实际价值。在《大纲》中恩格斯不仅否定了这两种实际价值,而且否定了“实际价值”本身的存在①。因为,在恩格斯看来,第一,这两种决定都是十分抽象的,李嘉图忘了效用,而萨伊忘了生产费用。第二,不论是生产费用,还是效用,都不能从竞争中抽象出来。而我们提出从竞争来看,则已经没有实际价值存在的余地,因为竞争所决定的东西不外乎是交换价值或价格②。此外,恩格斯在当时也没有从理性上认知:价格与价值背离,或者交换价值围绕着价值波动,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他认为在私有制的统治下,价值不能从竞争中抽象出来。换句话说,恩格斯没有指明价值与价格波动之间的内在联系。但应当肯定恩格斯在《大纲》中的巨大功绩是:把竞争的自发性和破坏性看作是它的内在属性,这个属性受竞争的基础即私有制制约。

三、货币理论体系

马克思的货币理论体系:以劳动价值为基础,以价值形成学说为基点,表明货币本质上是一种生产关系。他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评析了英国古典学派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的货币理论,认为在他们的货币理论中,既有科学的成分,又有庸俗的成分。科学的成分是他们沿着劳动价值论的思路探索货币的起源、本质、职能以及货币流通规律和纸币流通规律;庸俗的成分是他们受到了货币数量论和货币名目论的影响,继而又走入了货币数量论、货币名目论的歧途。但是,马克思说“我的价值、货币和资本的理论就其要点来说是斯密—李嘉图学说的必然发展”①。这表明:英国古典学派在货币理论方面的科学成果是马克思货币体系思想的来源。

马克思的货币理论体系,是沿着“产品(或活动)成为商品;商品成为交换价值;交换价值成为货币”② 的思路展开的。关于对“产品(或活动)成为商品”的评析,马克思指出:产品(或活动)成为商品是以社会分工和私有制为前提。这样的前提表明两点:一是个人只能为社会和在社会中进行生产;二是他们的生产不是直接的社会的生产,不是本身实行分工的联合体的产物。因此,只能作为商品生产来对待。作为商品生产来对待就必须交换。这样的商品生产者既生产使用价值,又生产交换价值,既为社会生产,也为自己生产。为社会生产的是使用价值,为自己生产的是交换价值。这种状况,随着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发展而发展。关于“商品成为交换价值”的评析,马克思指出:商品生产之间的联系,与自然经济不同,它是通过间接的方式建立的,以间接的方式建立联系,必须“物化”在特定的对象物上,即必须有物质承担者为载体,所以商品生产者既要生产能满足社会需要的特殊产品,又要生产作为交换价值的一般产品。对此,马克思十分形象地说生产者“在衣袋里装着自己的社会权力和自己同社会的联系”①。关于“交换价值成为货币”的评析,马克思指出:这是交换关系固定在一种对象物上,这种对象物就是货币,这种对象物对商品生产者来说是外在的,不依赖于生产者权力,也就是交换关系的异化。

总之,马克思建立的货币理论体系要说明的是,货币是一种生产关系,而不是单纯的物。它的逻辑顺序是:产品变为商品—商品成为交换价值—商品的交换价值是商品内在的货币属性—商品内在的货币属性取得了一个同商品使用价值不同的“一般的社会存在”。马克思的认知是辩证的。他指出:①在货币上,物的价值与物的实体分离,通过这种分离来实现商品的交换价值;②有了货币,之所以能克服物物交换的困难,只是因为它使这种困难一般化、社会化了;③货币本身也有自己的“自然形式”即使用价值,但它作为货币以后,就不能作为“自然形式”来发挥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否定了自己。但它作为货币能够以别的商品的交换价值来发挥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又实现了自己的目的。通过否定自己来实现自己的目的,这是货币在交换中的特点。所以,马克思说“一切商品都是暂时的货币;而货币是永久的商品”②。还要指出的是,马克思确立货币是商品,与英国古典学派代表人物也把货币称作商品,这二者有以下区别:①古典学派代表人物从商品的完成形态出发,将货币称作商品,而马克思是从萌发状态出发,分析货币是商品。②从完成形态出发把货币称作商品,想表明货币作为商品与其他商品没有什么不同;从萌芽状态出发分析货币是商品,就是揭示了货币的产生过程,指出了货币既是特殊商品又是一般商品。③确立了货币是一般商品后,就表明了货币赋予商品的不是价值,而是价值形式;而古典学派的认定刚好相反,他们认为,在交换中货币赋予商品的不是价值形式,而是价值。④确立货币是特殊商品后,就表明它也是劳动产品,本身也有价值;而在古典学派那里,货币的价值纯粹是想象的。⑤古典学派把货币称作商品,实际上他们只认知货币转瞬即逝的存在;而马克思认为货币作为商品有动态与静态之分,作为静态的货币商品不是转瞬即逝的。⑥古典学派认为货币是生产的产物;马克思认为货币是交换的产物,黄金不是天然的货币,而货币天然是黄金。

与在《手稿》中的分析不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主要从正面来分析“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的关系”。要准确地认知这二者的关系,马克思认为就必须理解:①流通是某种社会过程的总体运动,它表现为一种自然的、客观的联系。这表明:不能认为凡是商品交换就是商品流通。②商品流通是交换价值的运动。商品要能流通必须先确定价格,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所以商品流通是让货币首先发挥价值尺度的职能。这表明:商品流通不仅能够表现商品的价格,而且能够实现商品的价值,或者说商品能够作为价格来实现。③货币流通是与商品流通相反的运动。比如商品从A转移到了B手里,同时货币就从B转移到A手里,等等。商品从A转移到B手里后,商品便退出了流通进入消费领域,而货币从B手里转移到A手里后, A手里的货币虽然退出了流通,进入货币贮藏,但仍然有货币在流通中。所以从这个现象观察到:商品流通表现为不停地买。④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一样,从无数不同的点出发,又回到无数不同的点。这表明:无数个商品交换的主体在不同的时间、地点,进行多种不同的使用价值的交换,而这样的交换都要以货币为媒介。⑤商品流通决定货币流通,而不是货币流通决定商品流通。这样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既表现在质的方面,又表现在量的方面。表现在质的方面,就是必须把商品的价值表现为价格才能流通;表现在量的方面,就是进入流通的商品价格量决定了与商品价格总量相适应的货币流通量。这里指出“与商品价格总量相适应”,包含其需要的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量可能有多种组合,因为它受货币流通速度、金属货币本身的价值高低,以及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量的影响。

特别要关注马克思对货币三大规定性的辩证思维。在《资本论》中除了评析“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的关系”外,对货币职能的论述,也有通常容易被人忽视的见解。

(一)关于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规定

(1)马克思指出:货币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只不过是它“为全部商品提供一种把它的价值表现为同名、同质并且在量上可以比较的材料”①。他特别指出“正是由于金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这个等价商品才成为货币”。在这里,把金能够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作为金成为货币的唯一原因。

(2)货币的价值量表现在各式各样的商品的使用价值上。马克思说把一份商品的价格表上的价目倒过来看,就可以看出货币的价值量。价格表上的价目倒过来也就是货币的购买力。这样的表述就是指出:货币的价值就是货币的购买力②。

(3)通常说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用金来表现商品的价值,是观念的货币,只需要想象的金就够了。但需要强调:“想象的必须是实在的”,即必须以实在的币材作基础。币材的来源不同,产地不同,价值不同,用以作为价值尺度表现商品的价格量就不同。

(4)用两种币材作为价值尺度必须是有条件的,即物化在它们中的价值(劳动)相对固定不变。只有相对固定不变,才能形成不同币材确立的不同货币之间的比例关系。如果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可能带来货币流通秩序的紊乱,甚至劣币驱逐良币。

(二)关于货币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规定

(1)马克思指出: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就是使商品的形态变化。商品在它的交换者手里是有待实现的使用价值形式和观念的价值形式;货币在它的交换者手里是有待实现的价值形式和观念的使用价值形式。商品交换,也就是商品同它的价值形态的交换,货币同商品的使用价值形态的交换。通过交换,商品在它的交换者手里形态就变了,从观念的价值形式变为实现的价值形式;货币在它的交换者手里也从观念的使用价值形式变成实现的使用价值形式。这样的变化表现为:进入市场的货币总量已经是实现的商品价格,已经实现的商品价格意味着货币都是卖的产物。

(2)货币流通速度,反映着商品形态变化的速度。它包括商品的使用价值转化为价值形式,或观念的价值形式转化为实现的价值形式,或观念的使用价值形式转化为实现的使用价值形式。这种转化反映着此商品替代彼商品的速度,也反映商品退出流通领域进入消费领域的状况。

(3)商品流通通过货币交换表现为购买G-W,但单方面的购买并不是商品流通。商品流通中货币只是交换的手段或媒介,只有通过媒介实现两个商品持有者之间的交换才是商品流通,即W-G-W。

(4)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必须有一定的数量,因为只有一定的数量才能与商品的价格相适应,才能实现商品的价值,才能使商品所有者从观念的价值形式变为实现的价值形式。

(5)充当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量,能够由铸币或其他价值符号来代表,比如用铸币或其他价值符号来代替金银流通。这样的替代通常要权威机构比如政府做后盾,也就是说铸币和价值符号与金银不同,价值符号只有被社会公众认同它是代替金银的符号,才是价值符号。所以价值符号的流通规律比如纸币的流通规律,只能从纸币代表金银和这种关系中产生。这一规律简单地说就是:纸币的发行量限于它代表的金银的数量①。但是,作为流通手段的辅币是“纯粹的”价值符号,它除了作为辅助手段实现商品的价格外,如果超额发行则不能退出流通。一般来说,辅币的供给量取决于靠辅币来流通的商品价格总额除以辅币的流通速度。如果超额了,便要贬值。所以,只有具有一定价值、一定数量的辅币才能留在流通中。

(三)关于货币执行贮藏手段职能的规定

马克思在《手稿》和《资本论》中都一再指出:货币是作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统一。二者的统一是要表明:商品的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必须将二者的职能综合发挥才能表现和实现。所以在这两部著述中,都把货币的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合并起来,以“货币”的标题作为货币的第三规定来研讨。这与马克思对什么是货币贮藏、为什么与货币贮藏的考察有密切的关系。据现有的考察,马克思把货币贮藏视为“独立的交换价值形式”,是交换价值唯一的固定的代表,是作为价值形式与一切商品的使用价值相对立而存在的。他说“真正的货币贮藏把货币作为抽象的财富加以保持和保留”②,是“社会的抵押品”。并且,他还指出:从古至今在纯粹金属流通的国家中货币贮藏有各种形式,而且无论个人还是政府都拥有货币贮藏。对于为什么要贮藏货币,概括地说有两种说法,一是货币流通的“蓄水池”,二是支付手段的准备金。他在考察贮藏货币的基本功能时,发现W-G-W会在时间上分离,即卖了以后不立即接着买,这样货币呈现为暂歇状态。暂歇状态也是货币的贮藏。此外,他从贮藏货币与货币流通量的关系考察,发现贮藏货币起着“蓄水池”的作用,即根据流通量的需要流进流出。他进一步指出:根据简单的金融流通就可以看出,……现在的金银会作为静止的贮藏货币以各种形式沉淀下来,然而,虽然作为贮藏货币存在的那一部分货币会不断地变换自己的要素……它们执行着这种或那种职能,会从贮藏转入流通即国内或国际流通,或者又会从流通中被吸收到货币贮水池里,或被制成奢侈品,可是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的职能却不会由于这种沉淀而受到限制。之所以不会受到限制,是因为它能够适应流通的需要从货币贮水池中流进流出。

对于货币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马克思指出:这是在债权债务关系条件下发生的,债权要索取,债务要偿还,需要支付。特别要强调的是马克思指出:在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条件下,商品的形态有了变化,即商品与货币不再同时出现在两极上。在这种状态下:买者到期支付的货币要由契约(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规定;这里的货币执行着观念的购买手段的职能,存在于买者的承诺中;欠债者为了支付,必须把商品变为货币,成为社会需要性。由于成为社会的需要货币便获得了新的职能——支付手段,也就是需要补充实现商品的价格。还有一种商品交换的形式,是在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条件下发生的,即预付。为什么预付不是货币发挥支付手段的职能呢?马克思说:“这里货币总是作为购买手段起作用,没有取得任何新的特殊形式。”① 预付,是指货币出现在商品流通的一极上,商品也没有同时出现在两极上,但不存在把商品变为货币的社会需要性,因为预付商品的价值转化为价格已经实现了,不需要补充实现商品的价格。

作为执行支付手段的货币量取决于:债权债务人的关联锁链,即密切的程度和时间间隔。关系密切表明支付集中,支付越集中支付差额相对较小,需要的支付手段量小,反之,则反是。支付期间隔表明支付期长短,支付期间隔短,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流通速度快,需要的量小,反之,则反是。

马克思指出:在国际市场上,货币充分地以它的自然形式发挥作用(因为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都设定货币是黄金),货币以“一般人类劳动的社会化身”起作用,在国际市场上“货币的存在方式”与“货币的概念”才密切结合。

总之,马克思的货币贮藏学,要表明的是货币的独立形式和固定形式,表明的是货币存在的动态形式与静态形式。对事物固定与非固定形式的考察和静态形式与动态形式的考察,体现着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和方法。

四、剩余价值论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石。说它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因为正是该理论的存在,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存在;说它是经济学的基石,因为正是该理论体系的建立,才把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削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上,使为资产阶级辩护的庸俗政治经济学无立身之地。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包括剩余价值的来源,剩余价值的生产,剩余价值的占有和分配,剩余价值率的计量,等等。

在19世纪40年代末马克思撰写了《哲学的贫困》和《雇佣劳动与资本》。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指出:“工人拿自己的劳动所交换到的是生活条件,而资本家拿自己占有的生活资料所交换到的是劳动,那工人的生产活动,亦即工人的创造力量,这个力量不仅能补偿工人所消费的东西,并且还使积累起来的劳动具有不仅能补偿工人所消费的东西,并且还使积累起来的劳动具有比其以前所有的价值更大的价值。”① 学术界认为,马克思这样的认知,表明他已经知道了剩余价值从哪里产生,但还没有创立剩余价值论,而只是显露出了“剩余价值论”的萌芽。需要指出的是:在19世纪40年代,能够显露出“剩余价值论”的萌芽也是非常不容易的。总的来说,这是在理论上不断地、有针对性地与古典经济学派辩论的过程。马克思的《雇佣劳动与资本》是在1847年他在德国布鲁塞尔给工人做演讲的演讲稿基础上形成的,开初将这个演讲稿撰写为一篇一篇的论文,然后拿到他与恩格斯主办的《莱因报》和《新莱因报》上去发表。第一篇拿到《莱因报》上去发表的,是针对古典经济学派,关于什么是工人的工资,它是如何来的问题的论文。在古典经济学派那里,“工资是劳动产品中工人所占有的部分”。他们认为:工人和资本家都是生产劳动产品的参与者,在企业中,工人投入了自己的劳动,资本家投入了资本,他们共同把产品生产出来。李嘉图建立了这样的理论,李嘉图的门徒发展了这一理论,而詹姆斯·穆勒甚至歪曲了这一理论。穆勒说资本家支付给工人的工资,是在产品没有生产或生产出来了还未成为商品实现价值以前,在这种情况下,预先支付给工人的工资是“资本家贷款给工人的”。马克思针对他们的这些谬论指出:“工资”首先表现出的是劳动产品,这一点不错,但必须要看到,它是在什么样的工人劳动中创造的。他严肃地指出:在资本家手中劳动的工人都是雇佣工人,他们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企业中的劳动,都是“雇佣劳动”。从事雇佣劳动的雇佣工人在资本家企业中的劳动,并不认为自己在进行创造性的生命活动,而是与这种活动的背离和疏远。这表明:工人把自己的生命活动卖给别人,借以获得自己的生活资料,而这样的获得不过是为了保存自己的生命。从这个意义上说,“把自己的生命活动卖给别人进行劳动,借以获得生活资料,就不是生活的目的,而是生活的手段”①。

马克思这样精辟、精彩的论述,不仅指出了工资的性质,而且揭示了“雇佣劳动”的实质。学术界认为,在这篇论文中,马克思阐明了“疏远化的劳动学说”。

在《新莱因报》发表的第二篇文章中,马克思针对“工资是由什么来决定的”,指出“工资围绕着劳动价值波动,而劳动价值是维持劳动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工人的生活完全取决于市场价格的波动、取决于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统治地位的无政府状态,总之,是完全受自发地起作用的价值规律支配的”①。但是,关于工资受价值规律的支配,当时宣扬社会主义的蒲鲁东却认为:价值规律是“平衡的规律”;发生价格波动是因为无组织的流通。而李嘉图虽然看到了价格波动与价值规律并不矛盾,但是他不认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价格与价值的背离是一种必然的形式。所以,要论述“工资是由什么来决定的”,马克思要着力梳理他们的糊涂认识和混乱的思想。

在《新莱因报》上发表的第三篇文章中,马克思针对“什么是资本,它是如何获得利润的”进行了评析。在以前的经济学家那里,都把资本看成“积累的劳动”。所谓“积累的劳动”,在他们看来,就是过去劳动的结晶,比如各种生产资料。但马克思指出: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下才是奴隶,纺纱机就是纺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下才是资本。他以此说明:资本是一个历史范畴,具有阶级属性。他接着指出,与封建社会一样,资本主义社会也是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总和,资本就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②。他强调“资本以雇佣劳动为前提,而雇佣劳动又以资本为前提,两者相互制约”③。

在揭示了资本就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后,马克思问道:一定的商品量,一定的交换价值量,究竟怎样变成资本的呢?他的回答是:“它变成资本,是由于它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力量,即作为一个属于社会的一部分的力量,借交换直接活的劳动而保存起来和增值起来。除劳动能力之外便一无所有的那个阶级存在,乃是资本存在的必要前提。”① 在这里,马克思的回答再明确不过了,资本家(社会力量)购买(交换)无产阶级(工人)的活劳动,并使活劳动保存起来和增值起来,是资本存在的前提。没有这个前提,资本便不存在。《资本论》中有一句名言:“货币要转化为资本,劳动力就必须转化为商品。”基于这样的分析,马克思对以前经济学家们对资本所下的定义作了修正,“资本是别人劳动的积累”,加上“别人”就是强调资本存在的社会因素。

即便如此,在这里,马克思还需要回答资本的利润从何而来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恩格斯在编写《资本论》第二卷中,有一段精辟的阐述。恩格斯说:首先,李嘉图的价值学说必须加以批判。马克思研究了劳动形成价值的特性,并且第一次确定了什么劳动形成价值,为什么形成价值,又怎样形成价值,并确定了一般说来价值不外乎是这种凝结的劳动。然后,马克思研究了商品与货币的关系,论述了商品及商品货币的对立。马克思研究了货币到资本的转化,论证了这种转化是以劳动力的买卖为基础的。继而恩格斯得出结论:“在这里,它以其有创造价值的特性的劳动力,代替了劳动,于是一下就把那个招致李嘉图学派崩溃的难关之一,解决了。”②这一段论述,恩格斯把剩余价值的产生与劳动价值论联系起来,并且指出了商品与货币的对立。由于劳动力也是商品,劳动力作为商品也与其他商品一样有价值与使用价值。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用来生产自己和再生产自己的那个劳动量;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就是人本身的劳动能力,或者说是人本身能够实现的活劳动。由于要购买劳动力,使劳动力的价值转化为价格,即成为工人的工资。工人的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的组成部分,但不完全等同于劳动力的价值。如果工人的工资被降低或被克扣,则工资便低于劳动力的价值。劳动力的价值转化为工资后,又称劳动力的交换价值。劳动力的交换价值“由把工人本身生产出来花费的那个劳动量决定”,也就是由对象化的劳动量决定。把工人本身生产出来对象化的劳动量是什么呢?实际上是能够生产和再生产工人本身的生活资料的劳动量。由于工人的活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价值大于劳动力的价值,所以才有剩余价值的存在。通过这样的梳理,资本的利润从何而来,就应当回答清楚了。

这样的回答表明:要确立剩余价值论,必须首先确立劳动力是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资本家购买劳动力付出的是劳动力的交换价值,它的转化形式即工资,而收获的是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即活劳动的能力;在生产过程中,创造价值的是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即活劳动力,而非劳动力的价值。在这种条件下,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作为价值的源泉,创造的价值就大于劳动力的价值。这就科学地揭示了剩余价值的产生,资本家的利润也就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这表明:构成资本的“积累的劳动”有物化劳动与活劳动之分,物化劳动成为不变资本,活劳动成为可变资本,不变资本转移资本的物化劳动的价值,可变资本创造资本价值。

科学地确立了剩余价值论以后,还有剩余价值率、利润率的问题。剩余价值率是剩余价值与活劳动之比(M/V),表明的是资本家的剥削程度;而利润率是所赚的钱与全部资本(包括物化劳动形成的资本和活劳动形成的资本)之比(X/M/C+V),表明的是资本家与其他生产要素所有者的分配程度。

五、资本积累和资本流通论

资本积累按马克思的定义就是“剩余价值资本化”。剩余价值资本化,是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条件。它表明:资本家除了把剩余价值用于消费外,还把另一部分用于追加资本。马克思的资本积累理论包含着:

(1)资本的原始积累。所谓资本的原始积累就是在生产过程开始以前,资本家为了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进行的货币资本的垫支。这种垫支从单个资本家来说,不是来源于剩余价值,而是来源于持有的其他财产转化,因为生产过程还未开始。当生产过程开始有了剩余价值以后才有条件将剩余价值用于资本。这种状况,马克思没有称之为“资本积累”,而是用“剩余资本”来表达,其含义就是将部分剩余价值用于资本。由于生产过程的连续性,会产生“剩余资本Ⅰ”“剩余资本Ⅱ”“剩余资本Ⅲ”等。应该说,“剩余资本Ⅱ”是“剩余资本Ⅰ”的产物,但二者形成的条件不同。前者形成的条件是资本家垫支的用来购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资金,后者形成的条件是资本家对第一个生产过程产生的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这种状况,表明资本积累是剩余价值资本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资本既是统治、支配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活动,又是占有他人财产的活动。进一步说,在资本化的过程中资本家既有占有他人劳动的权利,又有把自身的产品和自身的劳动看作属于他人的价值的义务。这表明:资本积累是资本和劳动关系的再生产和新生产,也是资本家和工人的再生产和新生产。

资本和积累是有条件的。其重要的条件是:要使劳动者成为“自由人”。要使劳动者成为“自由人”,必须把劳动者从原来的奴隶制、封建制的枷锁中解放出来,与土地相分离。劳动者成为“自由人”以后,劳动者才有权出卖自身的劳动力,换句话说,劳动力才能成为商品。这是马克思在《手稿》中的论述,也是后来他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进一步阐述的资本原始积累的基础。

(2)在资本积累理论体系中,值得关注的是资本积累的规律。这一规律概括地说就是:如果资本的总价值不变,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在资本结构中,不变资本有不断增长的趋势,可变资本有不断下降的趋势,即资本有机构成有变化;如果资本的总价值增加,那么,劳动生产率不变时,用于可变资本部分的劳动基金必定会减少。进一步说,按照马克思的分析,在资本积累过程中,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变资本不断增长,同量的资本在使用较少活劳动的条件下,创造出更多的剩余价值。为什么会创造出更多的剩余价值?首先,需要明确劳动生产力不同于劳动生产率,前者表示劳动者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以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而劳动生产率是劳动者在单位时间中产出与投入的比率;前者的含义比后者深刻,而后者即提高劳动生产率更多的要靠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应用,也就是更多地要靠不变资本;劳动生产率与凝结在商品中的价值成反比,而劳动生产力与凝结在商品中的价值成正比。其次,要明确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能生产更多的剩余产品。从个别产品来说,包括在其中的价值虽然减少了(因成反比),但由于总量的扩大,即剩余产品的增加,包括在总量中的剩余价值就更多。此外,对个别企业来说,提高劳动生产率,意味着凝结为商品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增加,也就是增加工人的劳动时间长度和劳动强度,在这种状况下,资本使用的必要劳动减少了但创造剩余价值的必要劳动时间没有减少,反而增加。用专业的术语来说,相对剩余价值增加。

(3)要明确马克思指出这一规律是要揭示:资本的积累一端是财富作为积累的增加,一端是无产阶级贫困化的扩大,即两极分化。而造成两极分化的重要原因是作为劳动者的工人人口过剩。对此,马克思的思维逻辑是:“既然资本必然引起生产力的发展,就在于提高剩余劳动时必要劳动的比例,或者说,减少一定数量的剩余劳动所需要的必要劳动的比重,那么,假定劳动能力是个已知的一定量,资本所使用的必要劳动的比例就必然要不断减少,也就是说,这种劳动能力有一部分要过剩,因为要完成一定数量的剩余劳动,现在只需要它的一部分就够了,而过去则需要它的全部。”① 这一长段论述是马克思在《手稿》中阐明的,表明他的“资本积累理论”在《手稿》中已经形成,为《资本论》第一卷中的资本积累理论,奠定了基础。

六、有计划按比例实现社会再生产

为了揭示在资本流通中资本的流通速度对资本增值的影响,马克思对资本流通的要素进行了分析。他指出决定资本流通的要素有:①实际生产过程及其持续时间;②产品转化为货币及其持续时间;③货币按照相应比例转化为原料、劳动资料和劳动等各种生产要素的时间;④资本的一部分同活劳动能力相交的时间。通过对这四个因素的分析,他发现在一定时期内,资本流通的次数越多,资本流通的速度越快,资本重复进入生产过程的次数越多,资本价值增值量就越大。进一步说,他指出了流通过程不决定价值,但能决定价值的数量。这是他在《手稿》中就资本流通对资本价值增值的分析。

马克思在《手稿》中还从资本流通的整体出发,分析了资本的循环。为了便于分析资本的循环,他把资本区分为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而对于这样的区分,确立了三个标准:①按资本是否在特定的环节中运动来划分。他认为资本流通要经过几个环节,如从货币资本到商品资本,从商品资本到生产资本,从生产资本到商品资本,又从商品资本到货币资本。他认为资本从上个环节不断过渡到下一个环节,就是流动资本;如果在某一个环节上被束缚起来,就是固定资本。②把不离开生产过程的那部分资本称作固定资本,而要离开生产过程的那部分资本称作流动资本。按他的认知,购买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由于劳动力从不离开生产过程,总伴随着生产过程运动,称作流动资本,而其余部分称作固定资本,这实际上是以资本运动的形态来划分。③从资本存在的状况来划分。按他的认知,由于处于生产阶段中的资本固定在生产过程中,而且在生产过程中被消耗掉,因此它是固定资本,而在其他阶段上的资本都是流动资本。尽管这样标准还可以讨论,但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固定资本的价值随着物质形态的磨损和消耗,其价值逐步转移到产品中去,构成产品价值的一部分,并随产品成为商品销售,陆续从销售收入中流回。这样的循环成为资本再生产的理论基础。

在《手稿》中,马克思提出了“社会资本再生产”的问题,他指出:“资本作为建立在雇佣劳动基础上的生产,它的前提是把流通当作整个运动的必要条件和要素。这种特定的生产形式以这种特定的交换形式为前提,而这种交换表现为货币流通。为了更新,全部产品必须转化为货币。”① 必须要把全部产品转化为货币,就超出了单个资本再生产的范围,涉及社会资本的再生产问题。

所谓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问题,实际上就是社会总产品如何实现的问题。这里所说的实现,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社会总产品如何从商品形态转化为货币形态,即价值实现;另一方面是社会总产品转化为货币以后,如何取得所需要的商品,即实物补偿。简单地说,价值实现就是总产品内部的互相交换。为了实现社会总产品内部的互相交换包括价值的实现和实物的补偿,马克思提出了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社会再生产的理论。他指出: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要求社会总产品的各个部分,在价值和实物形态上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使社会生产同社会需要相互协调。为此,必须按照社会的需要来分配社会劳动。社会生产同社会需要的比例协调,社会再生产就能顺利进行;反之,违背这个规律,比例失调,社会再生产就要受到阻碍和破坏。因此,社会再生产问题,归根结底就是比例问题。这是一切社会所共有的规律。马克思说:“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绝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①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各个资本家为了追逐剩余价值,互相竞争,整个社会生产表现为无政府状态,不可能形成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然而,由于社会分工所决定的各个部门之间的物质交换的必要性,又要求社会各生产部门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这个矛盾只有通过市场才能实现。这种实现,实际上要通过各种挫折,通过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甚至通过造成生产力的巨大浪费和破坏来实现。所以,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社会再生产实现的形式,不直接表现为有计划地安排各种生产的比例关系,而是通过市场间接地来实现的。

怎么有计划按比例推进社会再生产,马克思在《手稿》和《资本论》中的立论是:

(一)把社会总产品分为两大部类的理论

社会总产品的两大部类是马克思在研究和考察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时,按照产品的实物形态和用途划分的。马克思把“社会的总产品,从而社会的总生产,分成两大部类:Ⅰ.生产资料:具有必须进入或至少能够进入生产消费的形式的商品。Ⅱ.消费资料:具有进入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的个人消费的形式的商品”②。

马克思根据社会总产品的这两个部类,又把生产部门划分为生产资料的生产部门和消费资料的生产部门。

马克思的这一科学分类,是对政治经济学非常重大的贡献。它为研究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创立了基本前提。依据这个分类,人们可以抛开资本主义生产纷繁复杂的现象差别而确切地把握其中最本质的联系,并在这个分类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社会总资本运动的特点和规律。

(二)把社会总产品按价值形态分为三个部分的理论

社会总产品按照价值形态可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的理论:

(1)不变资本c的价值部分。这部分价值是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全部生产资料的价值。这部分价值经过生产消费,价值量并不发生变化,只是转移到新的产品中去,所以称为不变资本价值。

(2)可变资本v的价值部分。这部分价值是生产部门使用的社会劳动力的价值,也就是等于为这个社会劳动力而支付的工资总额。但是,劳动力投入生产过程时,劳动力的价值不是被转移,而是由工人在劳动中再生产出来的。而工人在劳动中再生产出来的价值,又大大超过资本家在购买劳动力上付出的价值。由于用在购买劳动力上的这部分资本价值,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了价值量的变化,是一个可变量,会增加自己的价值,所以,称为可变资本价值。可变资本v的价值只是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新创造价值的一部分,即补偿可变资本的价值部分。

(3)剩余价值m的部分。这部分价值是指资本家购买的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除了补偿可变资本价值外所剩余的价值,也就是由工人剩余劳动创造的那部分价值。

无论是第Ⅰ部类或是第Ⅱ部类的全部年产品价值,都和每个个别商品的价值一样,均分成不变资本价值、可变资本价值、剩余价值三个部分,即c+v+m。

把社会总产品和社会生产划分为两大部类,以及把社会总产品在价值上分为三个部分,是马克思关于再生产理论的两个基本原理。这两个原理,经过马克思的科学阐述,在今天看来是如此简单明了,但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问世以前,却是一个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在马克思以前,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曾经花费了很长的时间试图从理论上解决社会资本再生产的问题,但他们都没有能够解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理论上来说,是与他们不懂得把社会产品和社会生产划分为两大部类以及把社会产品在价值上分成三个部分有着密切的关系。没有这种划分,社会资本的再生产和总产品的实现条件问题是不能够解决的。

重农学派的代表人物魁奈,在他的《经济表》中,对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的研究做了第一次尝试,马克思也曾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但是,魁奈的《经济表》存在着马克思指出的两个最主要的缺陷:①魁奈没有把资本价值增值过程中的不同作用区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因而也就不可能从价值补偿方面对社会产品的实现问题进行正确的分析。②魁奈只把社会生产划分为农业和工业两大部门,而没有划分生产资料的生产和消费资料的生产这样两大部类,因而也就不可能从实物补偿方面对社会产品的实现问题进行正确分析。

在魁奈之后,亚当·斯密和李嘉图也对再生产问题进行了研究,但都没有给出科学的回答。

马克思对社会总产品从实物形态上和价值上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并从理论上确立了社会资本再生产的上述两个基础原理,这样就给自己的再生产理论奠定了稳固的科学基础。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顺利地解决了第Ⅰ部类和第Ⅱ部类之间的交换关系,科学地考察了社会产品各部分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替换的关系,阐明了两大部类产品交换的平衡理论和社会总产品的实现问题,从而揭示了社会资本再生产和流通的全部规律。

(三)第Ⅰ部类不变资本的补偿在本部类内部进行的理论

马克思设定:第Ⅰ部类的不变资本,只能在本部类内部得到补偿。这是由于:①第Ⅰ部类代表不变资本的那部分产品,不可能与第Ⅱ部类产品相交换。因为第Ⅱ部类用于同第Ⅰ部类相交换的产品,只是代表不变资本的部分Ⅱc。这部分产品,全部同第Ⅰ部类代表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的产品相交换了,已经没有剩余可同第Ⅰ部类相交换的了。因此,第Ⅰ部类代表不变资本的产品Ⅰc,只得在本部类内部交换。②Ⅰc也能够在本部类实现。因为Ⅰc是第Ⅰ部类当年所耗费的生产资料转移到年产品中的价值,这部分价值还必须作为不变资本继续发挥作用。而Ⅰc的实物形态,恰好是生产资料。就是说,Ⅰc的自然形式,同它要发挥的职能相一致,可以不到第Ⅱ部类去交换。

实际上,在第Ⅰ部类内部,有许多生产各种不同生产资料的部门。这些部门,生产的产品各不相同,同时所需要的生产资料种类繁多,各不相同。每一部门的产品都要拿到市场上出售,同时每一部门都要到市场上购买其他部门的产品,作为本部门的生产资料。这样,第Ⅰ部类的这部分产品,即Ⅰc,就在本部类的各部门之间产生一种相互往返的运动。这种运动有两种情况:

(1)Ⅰc的一部分,作为生产资料,重新进入把它生产出来的那个部门的生产过程。如谷物进入谷物的生产,煤进入煤的生产,等等。很明显,随着生产社会化水平的提高,各部门生产的专业性越来越强,能够进入本部门生产的产品,占Ⅰc的比例将会越来越小。就是说,Ⅰc将会有越来越多的部分不能重新进入本部门的生产。

(2)Ⅰc中不能进入本部门生产过程的部分,将在市场上出售,被本部类内部其他部门所购买,从而转化成其他部门的生产资料。当一个部门的资本家卖出不能再进入本部门生产的那部分产品时,他实现了不变资本的价值补偿;当他再用这笔货币从其他部门购进自己所需要的全部生产资料时,他实现了不变资本的实物补偿。在这样无数个个别资本的交换中,整个第Ⅰ部类的不变资本实现了自己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

(四)第Ⅱ部类全部年产品价值必须等于整个社会的年产品价值的理论

在这里,需要明确反映社会生产成果的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所谓年产品价值,就是当年生产出来的全部产品的价值。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称之为总产值。但是,必须指出任何产品(社会年产品),包含由过去劳动创造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和当年劳动所创造的新价值,当年创造的价值只是年产品价值的一部分。正是这部分代表当年劳动创造的价值的产品才是年价值产品。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称之为净产值或国民收入。

社会的年价值产品,或当年劳动创造的价值,同单个资本当年劳动创造的价值一样,要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来补偿作为工资支付给工人的可变资本v;另一部分,则作为剩余价值m,为资本家所占有。因此,年价值产品可以用v+m来表示。年价值产品,加上不变资本的价值,即由生产资料转移到新产品中的价值c,就是年产品价值。因此,年产品价值可以用c+v+m来表示。明确了年产品价值与年价值产品的联系和区别后,这一命题要表达的是:

Ⅱ(c+v+m)=Ⅰ(v+m)+Ⅱ(v+m)

这个公式,左边是第Ⅱ部类年产品价值;右边是两大部类年价值产品,即整个社会全年创造的新价值。这个公式表明,简单再生产条件下,第Ⅱ部类全部年产品价值,必须等于整个社会的年产品价值。只有这样,两大部类的工人和资本家的个人消费,才能有实物作为保证;同时,只有这样,第Ⅱ部类的产品才能够全部卖出去,其价值才能得到实现。这是简单再生产条件下,第Ⅱ部类产品实现的条件,也是简单再生产的第二个规律。

为什么第Ⅱ部类年产品价值,必须等于全社会当年创造的价值v+m呢?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①从第Ⅱ部类产品的价值构成上看,第Ⅱ部类年产品价值Ⅱ(c+v+m)中的代表不变资本部分Ⅱc,是转移到新产品来的以前劳动创造的价值。这部分价值与第Ⅰ部类当年劳动创造的价值相等。因此,第Ⅱ部类年产品价值可以用两个部类的价值产品来表示。②从第Ⅱ部类产品的使用价值看,第Ⅱ部类的产品是生活资料,只能用于资本家和工人的个人消费。因此,它的产量必须与两大部类工人和资本家的消费量相一致。简单再生产,意味着用于个人消费的是全社会当年劳动创造的全部新价值。因而,尽管从第Ⅱ部类的资本家来看,它的价值可以分割为Ⅱ(c+v+m);但从第Ⅱ部类产品的社会作用看,它只能分解为全社会的v+m。

进一步说简单再生产的基本平衡公式Ⅰ(v+m)=Ⅱc,如果两边同时加上Ⅰc,就得出以下公式:Ⅰ(c+v+m)=Ⅰc+Ⅱc。这个公式,左边表示第Ⅰ部类全部年产品价值;右边表示两大部类当年耗费的不变资本。这个公式告诉我们,简单再生产条件下,第Ⅰ部类全部年产品,必须等于两个部类在当年耗费的全部生产资料,即不变资本的价值。这是简单再生产的第三个规律,也是第Ⅰ部类产品实现的条件。

第Ⅰ部类的年产品价值,为什么必须等于两大部类耗费的不变资本价值?这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①从第Ⅰ部类产品的价值构成来看,第Ⅰ部类全部产品价值是Ⅰ(c+v+m),其中Ⅰc是过去劳动创造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来的部分,Ⅰ(v+m)是当年劳动创造的价值。由于Ⅰ(v+m)=Ⅱc,所以第Ⅰ部类全部年产品的价值,就必须等于两大部类耗费的不变资本。②从第Ⅰ部类产品所能起到的社会作用来看,它的实物形态是生产资料,它的产量必须和两大部类对生产资料的需求相一致。而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社会需要补偿的不变资本,正好等于当年耗费的不变资本。因此,尽管从第Ⅰ部类资本家来看,第Ⅰ部类年产品价值是由Ⅰ(c+v+m)构成,但从这部分产品的社会作用来看,它却只能分割为两大部类所耗费的不变资本,即Ⅰc+Ⅱc。

还需要明确的是:Ⅰ(v+m)与Ⅱc相交换,实质上是第Ⅰ部类当年劳动与第Ⅱ部类过去劳动相交换。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是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的观点。劳动,作为它的各种具体形态,能转移生产资料的价值;劳动,作为抽象劳动它又创造新的价值。因此,劳动的产品,乃至社会年产品的价值,不但包含由生产资料转移过来的过去劳动创造的价值,同时也包含当年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例如,与第Ⅰ部类相交换的Ⅱc中,就物化着第Ⅱ部类的当年生产过程开始以前就已经完结的劳动。也就是说,c的价值,是当年以前的劳动创造的,而与它相交换的第Ⅰ部类的Ⅰ(v+m)的价值,则是当年劳动所创造的。所以说,Ⅰ(v+m)与Ⅱc相交换,实质上是第Ⅰ部类当年劳动与第Ⅱ部类过去劳动相交换。

其理论实质还表明:使当年创造的价值全部用于个人消费成为可能。在马克思的例子中,包含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社会工作日分配在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其中,第Ⅰ部类占了整个社会工作日的;第Ⅱ部类占了整个社会工作日的。这就说明,当年创造的价值,有是第Ⅰ部类创造的,其实物形态是生产资料。而在简单再生产情况下,要将当年创造的价值,全部用于工人和资本家的个人消费。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当年劳动创造的价值要全部用于消费,而当年的劳动却并没有全部投入可用于消费的生活资料的生产部门。从表面上来看,这似乎是不可能的,马克思称之为“谜”。这个问题的解决,正是由于有一部分过去劳动创造的价值,以生活资料的实物形式存在于第Ⅱ部类年产品中,即Ⅱc。也正是由于第Ⅰ部类当年劳动创造的价值产品和第Ⅱ部类过去劳动创造的产品价值在价值量上相等,而且能交换,才使当年创造的价值能够全部用于消费。

(五)扩大再生产的必要条件是必须有追加资本和追加的消费资料

如果说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第Ⅰ部类的年产品中,代表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的那两部分产品,必须能够补偿第Ⅱ部类当年已经消耗的生产资料,即Ⅰc+m=Ⅱc,则进行扩大再生产,就必须在这个基础上追加资本。这就要求第Ⅰ部类代表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的那两部分产品,补偿了第Ⅱ部类消耗的生产资料之后,还要有一个余额。因为只有剩余一部分生产资料,才能去满足两大部类扩大再生产对于追加生产资料的需要。因此,第Ⅰ部类年产品中的可变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之和,必须大于第Ⅱ部类年产品中的不变资本价值,这是社会总资本扩大再生产的必要条件。用公式来表示就是:Ⅰ(v+m)>Ⅱc。但这样的条件还不够,不够的原因是还必须有追加的消费资料。而必须追加的消费资料,就需要依托第Ⅱ部类扩大再生产,而且追加的消费资料,既要满足工人的需要,又要满足资本家的需要,所以,扩大再生产实现的平衡条件是:第Ⅰ部类劳动者所需要的消费品价值(可变资本价值v)和为扩大再生产所需要追加的消费品价值(追加可变资本价值mz),加上本部类资本家个人消费的那部分剩余价值,这三者之和,必须等于第Ⅱ部类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要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不变资本价值c),加上本部类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追加生产资料的价值(追加不变资本价值),这二者之和。用公式可以表示为

扩大再生产的平衡条件,反映了两大部类之间互相提出需求,互相供给产品,因而互为市场、互为条件、互相制约的关系;说明了两大部类中任何一个部类的扩大再生产都离不开另一部类,都要以另一部类扩大再生产所提供的追加物质资料为条件。否则社会扩大再生产就无法进行。

以上的分析表明:要推动社会再生产,就必须在社会范围内实现社会总产品的相互交换,既要使其价值得到实现,又要使其实物得到补偿。这样的实现和补偿,不仅在两大部类的产品的生产、交换中必须有恰当的比例关系,而且两大部类产品的价值构成也必须科学地分配;不仅当年创造的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要取得平衡,而且当年创造的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与往年创造的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也要取得平衡;在扩大再生产的条件下,又必须在简单再生产的基础上,追加资本和消费资料。这也说明: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的博大精深。这一博大精深的社会再生产理论在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就注意到了,并开始研究,给人类留下了不朽的科学遗产。这再次证明了马克思不仅是伟大的科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

七、经济危机理论

在19世纪50年代的《手稿》和19世纪60年代的《资本论》中,马克思建立起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理论。他分析了:经济危机发生的根本原因;经济危机的周期变动;经济危机发生的严重后果。

对于经济危机发生的根本原因,马克思从微观和宏观的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从微观的角度分析,马克思指出了三个方面:①商品的二重性矛盾,会导致商品过剩。他指出:商品一方面作为产品(使用价值)存在,另一方面作为交换价值(货币)存在,作为产品存在,表现在观念的交换价值中,作为交换价值存在,表现在进入流通的货币量中。在这种状况下,观念的交换价值即价格必须与流通中的货币量相适应,一旦不适应,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就不能实现,换句话说,交换就不能完成,就会导致商品过剩。②商品交换分为买和卖两个独立的行为,卖了以后不一定马上买,买了以后不一定马上卖,这种时间上和空间上的分离,会由于内部因素引起(如上下游产品的数量、质量不对口),也会由于外部因素引起(如竞争),就会导致商品交换者行为的分裂,而商品交换者行为的分裂是产生经济危机的人为的原因。③在商品交换者中会出现商人阶层,这个阶层只是“为卖而买”和“为买而卖”,也就是说,他们的活动不是为了占有商品本身,而是为了取得商品的交换价值,通俗地说,就是为了赚钱。这种状况表明,这些商人阶层不是为了消费而交换,而是为了交换而交换,推动这种交换的推力是买卖之间的差额,而补偿这一差额的最终是购买这一商品的消费者。这样,就会导致商品交换者内部的商人阶层制造危机。对此,马克思明确指出:“流通即商人阶层内部的交换,与流通的结局即商人阶层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换,尽管归根结底必然是相互制约的,但它们是由完全不同的规律和动机决定的,彼此可能发生最大的矛盾。在这种分离中已经包含了商业危机的可能性。”①

除了这三方面外,马克思还指出货币执行支付手段职能,也包含着冲击,甚至导致危机。由于货币执行支付手段职能,使得商品与货币的交换不必同时进行,也就是先交货,后支付,存在着时间差。在时间差中,如果货币的价值变动,如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在货币贬值价格上涨的情况下,有利于债务人,不利于债权人。在这种状况下,就会与原来的契约关系发生冲突,甚至使契约关系遭到破坏,这是发生经济危机的信用原因。

对于经济危机发生的根本原因,马克思从宏观的角度分析并指出了四个方面:①是资本主义生产、再生产的无限扩大与市场相对有限的矛盾。推动加深这一矛盾的动力,毋庸讳言,就是资本家总是千方百计追求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而市场对由追求剩余而生产的新生产品的需要,由于各种因素跟不上供给,所以必定发生:生产的无限性与市场有限性的矛盾。②是资本主义生产、再生产的无限扩大与消费者的相对缩小的矛盾。消费者的相对减少,表现在作为劳动力人口的失业和就业人口收入的降低,这二者不是单纯地用资本家追求剩余价值能解释的,它必须归咎于资本主义私有制,所以,这一方面的分析,自然比前一方面的分析,更进了一步,深入了一个层次。③是社会化大生产与资本主义社会再生产不能保持有计划按比例的关系的矛盾。关于这一方面,我们在上一节已经明确地指出了。在这里,仅指出:社会化大生产的各种比例关系的建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如果不注重建立各种比例关系或比例关系失调,必然爆发经济危机。④是资本要超越生产的任何限制与资本主义生产所固有的限制的矛盾。这些矛盾有:“(1)必要劳动是活劳动能力的交换价值的界限;(2)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和生产力发展的界限;(3)货币生产的界限(受开采、运输的限制);(4)使用价值的生产受交换价值(也就是能不能卖出去)的限制。”① 活劳动能力的交换价值也就是工人的工资只有购买到工人的活劳动才能获得必要劳动,而能不能购买到,取决于双方的交易(其中包括工资水平),所以第(1)个界限要表达的就是受能不能购买到劳动力的限制。剩余价值的生产要靠购买到的劳动在生产中发挥作用,而能不能在生产中发挥作用,能发挥多大的作用要靠生产力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受多种因素影响,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程度,所以第(2)个界限要表达的就是受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程度的限制。货币也是社会生产的产品,按马克思的理论,他假设货币都是黄金,而且作为货币的黄金都是从国外开采、运输来的,所以第(3)个界限要表达的是要受黄金开采、运输的限制。使用价值是要供人类消费的,要供人类消费,就要适应人们的需求,所以第(4)个界限要表达的就是受人们需求的限制。这些限制应当说都是资本主义生产固有的限制,但资本主义的发展趋势将突破这些限制,而这些限制体现为“自然力量和精神力量”,突破这些限制也就是要“摧毁一切阻碍发展生产力、扩大需要、使生产多样化、利用和交换自然力量和精神力量的限制”②。所以,马克思揭示的这一矛盾,就是要表明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必然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存在和发展受到约束。

从微观到宏观,从理论到实际,从抽象到具体,从现实到未来,从静态到动态,马克思在论述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各种矛盾中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可能性、必然性、现实性和爆发性。这就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衰退,社会主义必然兴起奠定了理论基础。

关于资本主义危机的周期理论源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周期。马克思指出:“这种由若干互相联系的周转组成的包括若干年的周期(资本被它的固定组成部分束缚在这种周期之内),为周期性的危机造成了物质基础……就整个社会考察,危机又或多或少地是下一个周转周期的新的物质基础。”① 这段话是马克思在论述固定资本更新周期与资本主义经济周期性危机的相互关系时说的。它有两层意思:①固定资本的周期更新是使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具有周期性的物质基础;②经济危机又是固定资本周期更新的物质基础。第一层意思表明的是: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是每隔一定时间爆发一次的周期性出现的现象。造成这种周期性的根本原因是资本主义固有矛盾的激化和矛盾的缓和。危机的周期性表现是:当社会生产比例严重失调时,经济危机爆发了,大批工厂关门,生产猛烈下降,社会生产力遭到巨大破坏;经过危机时期的破坏,资本主义生产与低下的消费水平暂时适应,使再生产所需要的比例关系又重新建立起来了,于是资本家逐渐迅速地扩大再生产;但是,盲目地扩大再生产又造成了新的比例失调,进而引起了新的危机。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就是在这种恶性循环中反复爆发的。

那么,为什么说危机周期性的物质基础是固定资本的更新呢?这是因为固定资本在社会资本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它要进行更新,就要引起生产资料生产部门的生产扩大。这些部门增加了工人,引起了对消费资料的更大需求,从而推动了消费资料生产的扩大。于是,整个社会生产扩大了,市场繁荣了,资本家便更加盲目地扩大生产。一旦固定资本大规模更新完了,更新的周期又要间隔若干年,而有关生产部门还在盲目地扩大再生产,使社会生产的增长远远超过社会购买力的增长,于是生产过剩的危机就爆发了。所以,每次大规模的固定资本更新,都为下一次新的经济危机爆发提供了一个直接的物质基础。

第二层意思要回答的是危机为什么又是固定资本更新的物质基础呢?这是因为:资本家在危机中为了继续获取利润,以便摆脱危机的压力,除了加强剥削工人外,还要争相采用效率更高的新的机器设备,提高劳动生产率,使产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同时,危机使大量中小资本家陷入绝境,造成了资本的大规模集中,而大规模集中的资本有更强的能力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此外,危机时期物价、工资、利息水平都很低。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推动资本在危机后逐渐开始大规模更新固定资本。所以从整个社会来看,一次危机又为下一个固定资本更新周期形成了一个新的物质基础。

此外,马克思在《手稿》中,还预测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发生的经济危机,大约10年为一个周期。他指出:“毫无疑问,自从固定资本大规模发展以来,工业所经历的大约10年的周期,是同这样的规定的资本总再生产阶段联系在一起的。我们还会发现这种规定和其他一些依据,但这是其中之一。过去,工业也同农业的秋收一样,有好年景和坏年景。但是,延续多年的、本身分为一些各具特点的时期或时代的工业周期,却是大工业所固有的。”① 在这里把工业与农业联系起来,指出工业部门固定资产的更新周期是一个自然的、客观的过程。同时固定资产的更新在不同的时期或时代各具特点,要注重考察新时代“大工业所固有的”固定资产更新的周期。

马克思在《手稿》中深入地分析了经济危机的后果。马克思指出,经济危机使资本在物质形态上遭到严重毁坏,在价值上受到严重的损失,甚至这种价值损失会扩展到活的劳动能力本身。“在这种危机中,资本的这种矛盾暴风骤雨般地突然爆发出来,越来越威胁到作为社会基础和生产本身基础的资本本身。”② 在《资本是结果实的东西》这篇文章里,马克思指出,生产力的发展,促使利润下降。“利润的这种下降,既然意味着直接劳动同直接劳动再生产出来以及新创造出来的对象化劳动量相比的减少,所以,资本就想尽一切办法,力图通过减少必要劳动的份额,并且同所使用的全部劳动相比进一步增加剩余劳动的量,来弥补劳动同整个资本量之比的减少,从而弥补表现为利润的剩余价值同预先存在的资本之比的减少。因此,生产力获得最高度的发展,同时现存财富得到最大限度的扩大,而与此相对应的是,资本贬值,工人退化,工人的生命力被最大限度地消耗”①。这些矛盾会导致爆发、灾变、危机,这时,劳动暂时中断,很大一部分资本被消灭,这样就以暴力方式使资本恢复到它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生产力而不致自杀的水平。但是,这些定期发生的灾难会导致灾难在更高的程度上重复发生,而最终导致用暴力推翻资本。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要得出的结论。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生产关系的研究,其著作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既是政治经济学,又是社会学,是考察人类社会怎么发展的科学。其严密的逻辑思维,缜密的分析推理,朴实的表达风格,让人折服。特别使人感到震撼的是:处处充满着辩证法和唯物主义。在讨论商品、货币、劳动、价值、剩余价值等这些问题时,马克思的思维逻辑,绝不是简单的因果关系、形式逻辑的关系,而是对立与统一、抽象与具体、本质与形式、整体与局部、静态与动态、肯定与否定、单纯与复杂、复杂中的单纯、单纯中的复杂、否定之否定、特殊与一般等辩证逻辑的关系。马克思永远是伟大的、光辉的、人类文明的思想家和无产阶级革命家。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

[2]马克思.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4卷,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6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马克思.资本论(法文版).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2.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8.

[10]卢森贝.十九世纪四十年代马克思恩格斯经济学说发展概论[M].方钢,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

[11]赵学清.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研究读本[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7.

[12]陈岱孙,商德文.近现代货币金融理论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13]刘炳瑛,沈连元.学习马克思关于再生产的理论百题解答[J].理论与实践,1981(5).

[14]史清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研究读本[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7.

[15]胡钧.历史唯物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18.

① 卢森贝.十九世纪四十年代马克思恩格斯经济学说发展概论[M].方钢,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

① 卢森贝.十九世纪四十年代马克思恩格斯经济学说发展概论[M].方钢,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34.

① 卢森贝.十九世纪四十年代马克思恩格斯经济学说发展概论[M].方钢,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36.

② 卢森贝.十九世纪四十年代马克思恩格斯经济学说发展概论[M].方钢,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36.

③ 卢森贝.十九世纪四十年代马克思恩格斯经济学说发展概论[M].方钢,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36-37.

④ 卢森贝.十九世纪四十年代马克思恩格斯经济学说发展概论[M].方钢,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37.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603-606.

② 卢森贝.十九世纪四十年代马克思恩格斯经济学说发展概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38.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9.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97.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03.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94.

① 参见马克思《资本论》(法文版)第74-75页。

② 参见马克思《资本论》(法文版)第74-75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97.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45.

① 参见马克思《资本论》(法文版)第118页附注。

① 卢森贝.十九世纪四十年代马克思恩格斯经济学说发展概论[M].方钢,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265.

① 卢森贝.十九世纪四十年代马克思恩格斯经济学说发展概论[M].方钢,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259.

① 卢森贝.十九世纪四十年代马克思恩格斯经济学说发展概论[M].方钢,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261-263.

② 卢森贝.十九世纪四十年代马克思恩格斯经济学说发展概论[M].方钢,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261-263.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68,70.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68,70.

② 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13.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5.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68.

② 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38-439.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8.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97.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90.

① 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07.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17.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91.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