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求婚
出了市中心,车子一路行驶到了市郊,同向的车辆越来越少,人们都在削尖了脑袋往里挤,但有的人却一心只想远离喧嚣躲清闲。
一个小时后,汪尘停在了一家名叫“煦风酒吧”的店前下了车。
此时并不是酒吧这种消费场所的营业时间,这家店自然也不出意外的大门紧闭着。
然而汪尘却不管不顾的走到了门口,用力的不停敲门,一连敲了几十下,里面才传来了骂骂咧咧的抱怨声。
“别敲了!别敲了!门都要被敲坏了!看不见门口贴的营业时间吗!”
汪尘隔着茶色玻璃,已经看到了里面的人。
那是一个年纪与自己相仿的男人,头发蓬乱,穿着睡衣睡裤,夹着人字拖,正打着哈欠揉着眼睛朝门口走来。
那人来到门边,却并没有要开门的意思,刚想把来人打发走,这才看清门口站的人是谁,脸上顿时露出了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你来干嘛?”那人显然认出了汪尘,毫不客气的问道。
“到你这儿能干嘛!喝酒!”汪尘也是没好气地回答。
“这个点?你又哪根筋搭错了?”
“你要一直隔着门和我聊吗?”
里面的人这才不情不愿的把门打开,汪尘便熟门熟路地走了进去,一屁股坐在了吧台前的椅子上。
这是一座二层门面房改的酒吧,里面空间不大,上层住人,下面开店,布置得很朴素,并不像正常酒吧那样装修考究、灯光摇曳,说是酒吧,其实更像是个小酒馆。
那人似乎并没有因为汪尘的到来就选择提前营业,而是在他进来后又关上了门。
酒吧老板名叫朱明煦,是汪尘的中学同学,也是他十几年的挚友。
和汪尘自己拼搏创业不同,这家伙虽然也开着自己的店,但却完全是因为命好。
高中时他家被规划拆迁,分了两套房加一笔钱,他爸卖了其中的一套加上拆迁费,把原本的小生意越做越大,以致于他大学期间就莫名其妙的成了富二代加拆二代。
然而这家伙的脑回路格外清奇,毕业后他既没有选择帮家里打理生意,也没有去过花天酒地的腐败生活,而是朝家里要了一笔钱跑到郊区开了这家不温不火的小酒吧。
按他自己的话说,这叫静中取闹,然而对于汪尘来说,偶尔到他这里坐坐,反倒是闹中取静了。
“喝什么自己拿,我可伺候不动你了。”朱明煦关好门,坐到了汪尘旁边,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的让汪尘自便。
这家伙一看就是昨晚打游戏没睡觉,汪尘无奈的摇了摇头,也确实不客气,自己绕道柜台后面拿了瓶老白干。
朱明煦这家酒吧的位置,决定了他的消费档次注定高不起来,而且汪尘到他这儿来,本就不是为了喝好酒。
“那你总得给我弄点下酒菜吧。”
汪尘看着一动不动的朱明煦,竟有些后悔推掉了工作,驱车一个多小时绕了大半个城市跑过来的行为。
朱明煦困意袭来,那里顾得上他,用枕在头下的手敲了敲吧台道:“下面有什么自己弄吧。”
如果是平时,汪尘肯定宁愿不吃也不自己动手,但此时的他需要酒精,而要往一天没进食的胃里灌酒,无疑是把自己往医院里送。
他俯身在吧台柜里翻找,能即食的却只有泡面和花生米。
汪尘拆了一袋花生米,又泡了两桶面,心说自己是有多贱,大老远的跑来受罪,要是让公司里的人看到自己在这儿喝老白干就泡面花生米,该是什么样的表情。
酒吧里光线昏暗,只有门口被茶色玻璃隔挡的微弱亮光,和吧台顶上终年不闭的几盏5瓦暖色射灯。
汪尘有点享受此时的状态,甚至开始羡慕朱明煦的生活。
以他如今的条件,完全可以像朱明煦一样,找个地方过闲云野鹤的生活,但他也仅仅就是想想罢了。
说起来,能像朱明煦一样无欲无求、不争不抢,也是一种难得的境界,至少汪尘自认做不到。
看着眼前的泡面,和没心没肺的朱明煦,汪尘不禁觉得好笑,能把店开到自己在吧台外呼呼大睡,客人在吧台内自助的老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汪尘至今都没有完全看懂朱明煦。
面已经泡了三分钟,但汪尘并没有急于去吃,他要再等一会儿,软烂的面能减轻对胃的负担,虽然这样的做法对于接下来还要喝酒的他来说毫无意义。
等待中,汪尘敲了敲吧台,声音传到朱明煦的耳朵中,被打扰的他轻轻嗯嗯了两声,又平静了下来。
汪尘知道他并没有睡着,只是假寐,就对他说道:“你猜,我刚才碰到谁了?”
“谁啊?”朱明煦完全是无意识的回应,更像是在梦呓。
汪尘也不管朱明煦有没有听进去,像是难以启齿一般,在嘴里反复斟酌着那两个字,最后,用极其轻微的声音说了出来。
“蒙蒙。”
声音虽小,但汪尘肯定朱明煦听见了。
三秒后,朱明煦处于休息中的听觉神经才把那两个信息量极大的名字送到了他的大脑。
他像是做了噩梦一样突然惊坐起来,瞪大的双眼已经全无睡意,不可思议地看着汪尘哭笑不得的脸。
“谁?”
朱明煦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向汪尘再次确认。
汪尘已经不想再念一遍那个名字,不过脸上的表情已经告诉了朱明煦,他没有听错。
“她去找你了?”话一出口,朱明煦就意识到自己问得不对,立刻又补了一句:“你在哪儿碰到她的?”
汪尘此时有点心不在焉,并没有注意到朱明煦话里的毛病,顺口就回答道:“在我公司,她来面试的。”
似乎是为了掩盖心虚,清醒后的朱明煦拿过面前的一桶泡面就吃,他也确实是饿了,嗦了一大口面边嚼边问:“你不会录取她然后公报私仇吧?”
汪尘听了觉得好笑。仇?他俩还谈不上结仇吧?
他拿过另一桶面先喝了口汤,看着热水散发的蒸汽正色道:“你也知道我现在在忙什么,录取她是因为她的专业过硬,又有RB生活的经验。”
朱明煦把脸从面桶里抬起来,鄙夷的看了汪尘一眼,显然是不相信他的鬼话。
不过他也没揭穿他,转而露出了一副不正经的表情,捡了一颗花生米丢到嘴里,戏谑地问他:“啧,再见到她,什么感觉?”
说完,朱明煦还冲他挑了挑眉毛,好像在聊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汪尘看到他那副猥琐的模样,抓起一把花生米就冲他砸了过去,懒得回答他的无聊问题。
什么感觉?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话题由蒙蒙展开,逐渐扯到学生时期的回忆,二人中学同桌六年,即便到了大学分开,也还保持着高频率的联系,可以说是除了父母之外,最了解彼此的人了。
酒过三巡,花生米都拆到了第四袋,气氛也从开始的热络到冷场,一个人说完话,往往要等好几秒另一个人才有回应。
朱明煦已经喝得眼眶通红,一手托腮,眼神迷离地盯着另一只手中不停摇晃的酒杯。
看着酒液在杯壁上一次次滑过,他突然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你俩到底是怎么了?”
没有回答,朱明煦看了一眼趴在桌子上的汪尘,知道他在装死,以他的酒量,这才只是热身。
他不是第一次问汪尘这个问题了,但每次他都是避而不谈,朱明煦也没指望这次汪尘会回答。
汪尘确实没醉,他的额头抵着手臂,隐藏在下面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地面上自己的影子出神。
怎么了?他也想知道到底是怎么了!
开始的时候不清不楚,结束的时候不明不白。
那个女人出现在他的生命中就好像一场大梦,如今再见,是如梦初醒,还是另一场梦?
“汪尘,我好累啊,就这样吧。”
他还记得,大一那年,她在电话里平静的和自己说了这句话,从那之后,他们之间的交流就越来越少,联系的频率也越来越低。
他能清楚的感觉到她在躲自己,可是每次问她自己那里做错了,她就只是说累。
明明他们连最难的时光都撑过来了啊!
初中一毕业她就去了RB,他在妈妈的监督下被没收了手机,只能一个星期联系一次,偶尔他会用省吃俭用偷偷攒下的零花钱,去街角的电话亭打国际长途。
在这期间的唯一一次见面,只是高二那年她回国办理签证待了三天。
如果当时他知道那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他死也不会放她走。
即使是这样艰难的熬过了三年,他们也都是幸福的。
可为什么已经撑到了大学,他们有大把的时间打电话、发短信、聊视频,却在这个时候她说累了。
异地恋最痛苦的就是两个人相互看不见、摸不着,莫名其妙的冷淡让他发挥着无穷无尽的想象力。
她是不是喜欢别人了?是不是在和其他男人逛街、约会?是不是……
越想越痛苦,越想越折磨,等他下定决心打电话要说清楚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联系不上她了,
所有的联系方式,都被她删掉了。
连一句正式的分手都没有,他在她心里,到底算什么?
然而至此他还没有死心,大一暑假,他跑到快餐店打工,想挣钱坐飞机去RB找她,可拿着辛苦了一个月的工资,却被售票处告知只够买一张单程票。
那一刻,他突然感觉,RB好远啊,他也突然意识到,自己离她更远,远到遥不可及。
从那之后,学习和赚钱成了他生命的全部。
大四那年,他拿着自己创业赚到的第一桶金,买了去RB的机票,落地的那一刻,他终于有了征服这段距离的满足感,可当初那个心心念念的人,却已经与自己毫不相干的生活在这座岛上,无处可寻。
连机场都没出,他就开始对这个国家深恶痛绝,直接买了下一趟回国的机票,远离了这个让他连呼吸都感到痛苦的地方。
从那之后到现在,哪怕是他已经有了环游世界的财富,也再没踏足过RB一步。
可今天,她又回来了,而且就那么若无其事的出现在自己面前。
他不得不承认,蒙蒙比以前漂亮了许多,褪掉了婴儿肥的脸多了份知性女人的成熟气息。
可是,她已为人妻为人母,而且自己也……
“不管当初你俩怎么了,你现在可都是有家室的人了,别玩火!”朱明煦像是窥破了自己的心思,及时的出言提醒了他。
话音刚落,汪尘放在桌上的手机就响了。
他不情愿地把头抬了起来,拿起手机一看来电显示,是林秋。
怎么?全世界都知道了他的心思吗?至于这么一个接一个的告诫自己吗?
他按下接听键,轻柔的女声从听筒传出:“你在哪儿?黄秘书说你不在公司。”
“我在胖子这儿。”
说完,汪尘突然想起了什么,又补充道:“我自己开车来的,喝了点酒,你来接我吧。”
“好。”林秋没再多说,答应后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本来汪尘是打算把车丢在这儿打车回去的,既然她先找来了,那就把计划提前吧。
他知道自己要做的事很冲动,可是,也该往前走了。
“你别出卖我啊!你媳妇本来就看不上我,又该嫌我带坏你了!”朱明煦一听林秋要来,心里就有点发怵。
汪尘却只是笑笑,把话题扯到了别处。
胖子是朱明煦的外号,这要源于他中学时200多斤的身材,不过大学后汪尘没和他在一个学校,再见面时这家伙就已经瘦成了一道闪电。
他的解释是,买了一件很喜欢的衣服穿不上,一气之下就减肥了。
不过汪尘并不相信会是这么扯淡的理由,觉得他肯定是受了刺激,但朱明煦不说,他也就不想多问。
“真的不考虑来帮我吗?”汪尘已经不知道第几次向他发出邀请了。
朱明煦连连摇头道:“你太看得起我了,我可做不来。”
“你们一个个的,就把我当畜牲使吧!这公司又不是我一个人的!”
汪尘公司刚起步的时候,朱明煦和林秋都投了钱,虽然占股并不多。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嘛!我去了未必能帮上忙,还是等你给我分红吧!”朱明煦又一杯酒下肚,打了几个哈哈就想蒙混过去。
汪尘也没有就这个问题不依不饶,和朱明煦聊了些工作上的事,门就被忽然推开了。
因为汪尘的到来,朱明煦早早地就把暂停营业的牌子挂了出去,此时进来的,不用想也知道,一定是林秋了。
林秋阴沉着脸,大步朝吧台走了过来,可能是知道要开车,她特意穿了一身休闲装和运动鞋,不似平日里出席活动那般总裁夫人的优雅打扮,反而平添了几分活泼少女的感觉。
站在吧台前,林秋先是看了一眼对面的汪尘,又看了看桌上吃剩的泡面、油炸的花生米,以及高度的白酒,不悦的皱了皱眉头。
“胃不想要了?”
她的声音已经没了电话里的平静,虽是关心,却火气十足。
朱明煦知道,关心是对汪尘的,火气是冲自己的,他识趣地赶紧拿起垃圾桶,把吧台上的东西清理而空。
“那我们先走了。”
为了不让朱明煦难堪,汪尘也已经起身整理衣服了,他快速绕过吧台,拉着林秋的手,和朱明煦打了个招呼就要离开。
朱明煦还想送送他们,可惜他没汪尘那么好的酒量,刚一起身就又摔坐回去,只好挥手作罢。
十月的傍晚六点,天色已经很昏暗了,却又没到路灯点亮的程度,此时可以说是这座城市最黑暗的时刻,因为再过一个小时,它就会变得灯火通明,宛如白昼。
汪尘安静的坐在副驾驶座上,倚着头看窗外的街景,从偏僻到繁华。
他能感觉到林秋时不时的在瞄自己,却并不想主动说话。
终于,还是林秋忍不住开口了,“出什么事了?大白天的跑来喝酒?”
“没什么,好久没见胖子了。”汪尘依旧看着窗外说道。
林秋知道这肯定不是实话,不过她更知道,汪尘不说,她是怎么也问不出来的,索性就不去追问,车内又恢复了安静。
过了一会儿,汪尘却突然开口问道:“林秋,咱们在一起多久了?”
林秋被他这突如其来的提问吓到了,一脸疑惑地回答道:“四年了,怎么了?”
又没了下文,林秋有点搞不明白这个男人今天到底怎么了。
“停车!”
汪尘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猛地坐起身子招呼林秋停下。
林秋被汪尘这一嗓子吓了一跳,用力一踩刹车,轮胎发出一连串刺耳的摩擦声,停在了马路中央,好在这条路上车不多,只是引起了后面的车辆鸣笛抱怨,没有造成车祸。
“你干嘛!”林秋一脸不满地看着汪尘,对于这个男人的种种怪异行为,她已经开始生气了。
谁知汪尘并没有理她,解开安全带就跳下了车,走之前说了句:“靠边等我。”然后就快步朝马路右边跑去。
林秋只好无奈照做,停好车才去找汪尘的身影,就看到他已经进了路边的百货大楼,猜测他可能是去上厕所。
五分钟后,等她重新看到汪尘的时候,后者手里已经多出了一个小袋子。
回到车里,汪尘匆忙的从袋子里拿出了一个盒子,打开里面竟是一枚钻戒!
他一手拿出钻戒,另一只手拉起林秋的手,把钻戒套进她的中指,然后严肃的盯着林秋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道:“我们结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