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第一,调查方案和残疾标准等主要技术文件制订完成。在全国抽样调查办公室的组织下,专家委员会及有关专家组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研究制订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调查方案和残疾标准,经过两次小规模试点和全国模拟试点的检验,在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于二○○五年十一月四日经国务院批准已印发各地;以调查方案和残疾标准为依据,制订了各种调查表格、工作细则和技术方案,编写了培训教材。
第二,调查队已经组建完成。被抽中县(市、区)全部按照要求成立了调查队。调查队中有统计、医务方面的专业人员,有民政、残联系统的骨干力量,也有被抽中的乡镇(街道)中熟悉调查小区情况、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调查队成员身体好,素质强,觉悟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出色,是名副其实的精兵强将。
第三,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培训工作分两级开展。二○○五年十一月,国家级培训顺利结束。二○○五年十二月至二○○六年二月,各地从实际情况出发,结合试点,先后开展省级培训。目前多数省已基本完成,一些省还在进行中。整个培训工作安排紧凑,教学和实践相结合,学习与试教相结合,完全达到了培训的目的。经过考核,参加培训的全部调查队员都达到了培训要求,完全能够胜任现场调查工作。
第四,调查经费基本落实,调查物资下发到位。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财政系统的大力支持下,各级调查经费基本落实,虽然存在着不平衡现象,但总体情况较好,能够保障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别是财政部,对本次调查抽中的贫困县(市、区)给予补贴,切实解决了地方的实际困难,极大地鼓舞了地方的工作积极性。调查所用的各种表格、手册、残疾评定设备、证件及宣传品都已经陆续下发到位。
第五,样本抽取工作已经完成。在全国抽样调查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样本抽取工作已经完成。本次调查涉及的全国七百三十四个被抽中县(市、区)、五千九百八十个调查小区都已确定。通过分析,全国样本分布与总体分布较为接近,具有较强的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