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主义的呼唤(第二辑·199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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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基层残联建设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

残疾人联合会是在改革大潮中应运而生的。它从诞生之日起,就既不同于政府部门,也不同于一般的群团组织。这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中介组织,集政治代表、公益服务、事业管理三种职能于一体。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政府机构要精简,权力要下放,社会中介组织将进一步得到发展、加强。我们要始终牢牢把握住这一发展趋势,把残联组织延伸到基层,上依靠政府,下联系广大残疾人,切实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

残疾人联合会的“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是集于一体、有机联系的。只有提供服务,才有资格代表;服务需要管理,管理是代表的体现。三种职能的体现方式和在工作中所占的比重,在各级残联不尽相同。越到基层,越能体现代表性,越要强化服务的职能。基层组织不健全,三种职能难以全面发挥。

还必须认识到,加强基层残联建设不仅是广大残疾人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为政府分忧的重要工作。近年来,随着广大残疾人的权利意识增强,上访量逐年增大,仅中国残联,每年接待来信、来访都有上万件(次)。这一方面,说明了广大残疾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已经觉醒,是一种社会进步;另一方面,也对残联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天津,去年一年,县以上政府没有接到一例残疾人上访。原因是:天津的县及县以下残联组织比较健全,工作比较主动,残疾人有了困难能够及时就地得到解决,工作做在下面,矛盾化解在基层。

广大残疾人生活在基层,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在基层。基层残联,是开展残疾人工作的关键环节,是联系广大残疾人的重要纽带,肩负着直接面向残疾人服务的重任。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基层残联建设。

(二)基层残联建设的目标和主要措施

切实做好机构改革工作

中央批准实施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实施方案》,规定了残疾人联合会的性质、职责和主要任务,赋予了行政管理职能,要求地方残疾人联合会的机构改革按照“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与残联建设”的原则进行,“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县级残联要依据中央的要求,理顺关系,调整规格,计划单列,理事长专职,充实工作力量,改善工作条件。今年年底前,县级以上残联的机构改革工作要全面完成。乡、镇、街道残联重点抓好两个环节,一是配备专职干部,二是具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争取到本世纪末,充实和完善乡、镇、街道残联。

普遍建立“一体化”的工作架构

县级残联要按照“一体化的工作机构、一专多能的队伍、有机结合的业务、统筹安排的经费、综合利用的场所”的要求进行建设并开展工作。乡、镇、街道残联以扶持残疾人生产劳动和扶贫解困为重点,逐步拓展业务范围,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服务,做到有专职干部、有办公场所、有服务载体、有联系网络,为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逐步创造条件。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县级残联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为残疾人提供综合服务的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建设要集残联机关办公、康复服务指导、就业服务、用品用具供应服务于一体,具备相应功能,同时还要为残疾人开展文体活动提供场所。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要按照上述功能,充分发挥作用;尚未建立的,要争取尽快列入当地基本建设计划,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建设步伐。国家计委已将“残联综合服务设施数目”纳入国家计划统计指标体系,并将拨出专款,用于县残联的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省、市、县都应有配套资金投入。中国残联对县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规模、功能、投资和设计将作出具体规定。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全国县级残联都有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设施,形成与工作及残疾人基本需求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加强残联自身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是事业进一步发展的组织保障。各地要特别注意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县级和乡、镇、街道残联干部。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努力造就一支热爱残疾人事业,勇于开拓进取,有爱心、懂政策、熟业务,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的干部队伍。今年第四季度,将召开中国残联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各省也将召开代表大会。要抓住这个有利时机,进一步完善自身建设,采取切实措施,指导市(地)、县级残联的换届工作,紧紧抓住调整管理关系和机构规格这两个重点,选配好理事长。中国残联将组织干部下基层,推进乡、镇、街道残联建设和专职干部的配备。

(三)充分认识有利条件,大力推进基层残联建设

基层残联建设虽然面临许多困难,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有利条件:

国家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济持续增长,社会全面进步,特别是农业和农村工作保持较好发展势头,为残疾人工作向基层延伸、向广大农村延伸,创造了有利环境;

中央要求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与残联建设”,批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和地方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为加强基层残联建设提供了充分依据;

残疾人事业历经十年开拓发展,成为领域广阔、独具特色的综合性社会事业,为基层残联建设奠定了事业基础;

残疾人自身素质提高,权利和参与意识增强,为基层残联建设准备了群众条件;

天津、山东、贵州等省市一些地区的做法,为普遍推进基层残联建设积累了经验。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去年一年,国家对残疾人事业给予了特殊的关怀和支持。中央政治局在京常委全体出席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江总书记亲自与代表座谈,并为《自强之歌》一书撰写了序言。财政部领导带队到中国残联商谈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支持;国家计委将残联综合服务设施数目纳入国家计划统计指标体系,并拨专款支持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康复扶贫贷款在原有的基础上,又有大幅度增加……所有这些,为残疾人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空前有利的条件。


目标已经确定,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实事求是,发挥创造性,奋力拼搏,努力开创扎根基层的残疾人工作新局面,把一个基础牢固、机制健全、运转协调、充满活力的残疾人事业带入二十一世纪。


[1] 这是邓朴方同志在第十二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