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主义的呼唤(第二辑·199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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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加强基层残联建设是事业进一步发展的迫切需要

在党和政府的关怀、领导下,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成立十年了。十年艰苦奋斗,十年成就显著:

全国人大颁布《残疾人保障法》,为发展残疾人事业和实现残疾人的公民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各级政府建立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残疾人事业纳入政府工作议程;

国家制定、实施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三个五年计划,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解困、社会福利、法制建设、文化生活、体育活动等各项业务全面展开,残疾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组建,残疾人组织体系基本形成;

残疾人普遍开展自强活动,激发参与意识与奋斗精神;

努力弘扬人道主义,倡导助残风尚,营造了平等、友爱、和谐的社会环境。

江总书记从人的价值、人道主义、人权保障、人类解放的高度,全面阐述了如何认识和解决残疾人问题,奠定了残疾人事业的理论基础。

过去十年,是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观念发生巨大变化的十年;是残疾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的十年;是残疾人事业各项业务全面拓展的十年;也是残疾人组织不断完善的十年。残疾人事业从很低的起点,走上了适合国情、富有特色的发展道路。

但是,必须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足:

一是残联还未与广大残疾人建立直接密切的联系。

适应我国国情,我们的事业是自上而下推进的,各级残联依靠政府建立。其好处是: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组织体系,具备工作力量,迅速投入长期以来残疾人亟待解决的抢救性工作,较快打开局面。但不可避免地带来不足:缺乏残疾人的普遍参与,没有与广大残疾人建立起直接密切联系,特别是在乡、镇、街道一级残联非常薄弱、县级残联也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出现与基层广大残疾人之间的“断层”。

二是量大、面广,直接服务于残疾人的工作亟待加强。

由残联进行组织协调的康复、教育、就业、法制建设、文化生活等项业务,纳入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利用已有的工作渠道,发展迅速,基本走上正常运转轨道。相比之下,残疾人扶贫解困,任务重、难度大,需要逐户、逐人解决;社区家庭康复与训练,需要因人而异、个别指导;用品用具供应服务,需要就地就近、渠道畅通;与残疾人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的生产技术技能培训,需要针对特性、具体组织。这些量大、面广,没有现成的工作力量和渠道,需要以残联为主体实施,几乎涉及到每一个残疾人的工作,尚未走上轨道。

三是残联“亦官亦民”的组织优势尚未充分发挥。

残联是改革的产物,是集“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于一体的“亦官亦民”的社会中介组织。组建初期,百业待兴,面对大量抢救性工作,而人们又对残疾人事业尚未充分认识,适应传统的运行机制,主要以“政府行为”推动工作,“官”的优势发挥较好。相比之下,“民”的优势发挥不够充分。随着国家管理体制的改革深化,顺应“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趋势,要充分认识“民”的优势,学会用“社会化”的手段协助政府推动工作,学会以特殊群体“代表”的身份呼吁社会开展工作,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存在这些不足,主要原因是残联的基层组织薄弱,基础设施匮乏,缺少必要的工作力量、条件和手段,够不到基层广大残疾人,难以联系广大残疾人,难以充分了解他们的需求,更难以针对每个残疾人具体情况,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当然也有干部队伍的素质和与残疾人的感情问题。这些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发展和国家经济、社会、文化的健康发展。因此,切实加强基层残联建设,尤其是乡、镇、街道一级残联,是事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是残联性质的要求,是广大残疾人的强烈愿望。残疾人需要的是自己的代表性组织,而不希望它变成“上级”组织。

二、值得推广的基层残联建设基本经验

这次会议之前,中国残联党组派出五个调研组,分赴七个省、市,对基层残联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我也到北京、天津两市的三县一区,八个乡、镇、街道进行了调查了解。近年来,各省、市残联在工作实践中,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拓进取,不断完善、加强县级残联,组建乡、镇、街道残联,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

(一)县级残联

加强基层建设,关键是加强县级残联。目前县级残联一部分较好;一部分面临很多困难,缺乏开展正常工作的条件和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手段;还有一些没有理顺关系,不能独立开展工作。我们在调研中感到,如果把县残联的各项工作捆在一起做,就比较容易解决。具体做法是:

一体化的机构

县残联机关、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残疾人服务总社)、康复服务指导站、用品用具供应服务部,四位一体,合署办公。对外四块牌子,各要各的编制,各筹各的经费;对内一套人马,合理分工,统筹兼顾。

一专多能的队伍

一是各机构按编制配备干部,二是聘用一些专职人员,三是离退休人员返聘和横向部门人员兼职,四是志愿工作者,融合成一支有文化、有爱心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每人分管一两项业务,量大的工作合起来干,分工不分家,一专多能。改变那种残联机关人员编制少,除了领导没人干活的官僚体制,采取社会化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亦官亦民”的优越性。

有机结合的业务

残联的业务面很广,各项业务都是有机结合的,一环扣一环,不能单打一。不进行康复,生活就难以自理;不接受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就难以就业;不能自立,全面参与就是一句空话。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到了县一级,许多工作都要裹在一起干,不能分得那么细。怎样统筹兼顾,有机结合,综合调配人、财、物力,保证重点,带动全盘,是基层工作最见功力之处。

统筹安排的经费

县级残联的经费来源,一是行政拨款,二是专项补贴,三是就业保障金,四是建立机构的一次性开办费,五是社会筹集。来路不少,数量有限。如果分账分科,项项专用,势必成了“撒芝麻盐”。要在充分做好说服工作,取得有关部门理解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分清急缓,合理安排,调剂使用,使有限的资金充分发挥效益。总之要实事求是。政策规定是死的,执行政策的人是活的,执行的方式应当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这是大道理。

综合利用的场所

目前,部分县级残联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有关方面的鼎力相助下,已经建起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有了开展工作的阵地。对这些县来说,当务之急是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场所设施的功能。县级残联机关要有办公场所,但所占面积不可过大。要腾出面积来,把康复服务指导站、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残疾人服务总社)、用品用具供应服务部纳入其中,尤其要留出残疾人聚会、活动的场所,联系广大残疾人,真正办成“残疾人之家”。这是残疾人组织与政府部门、官办机构的重要区别。

(二)乡、镇、街道残联

目前,乡、镇、街道一级残联,虽然普遍建立起来了,但是大部分有名无实。做得好的地方,基本经验是:

有牌子

乡、镇、街道要把残联成立起来,牌子亮出来,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的牌子挂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残联的牌子挂在自己的办公场所(服务载体),地方要醒目,残疾人好寻找。

有专职干部

目前各地的干部配备、职务设置不尽相同,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主管乡、镇长兼任残联理事长,民政助理员兼管残联工作;二是民政助理员兼任残联理事长,另配一名专职干部。理想的形式是:主管乡、镇长兼任残联主席,另配一名专职干部担任副主席兼理事长,负责日常工作。好处是:兼、专结合,残联在政府中有位置,说话有权威,许多工作可以纳入政府行为;具体事情又有专人专心考虑,全力以赴去做。

这里的关键是至少要有一名专职干部。专干的来源可以从现有的乡、镇、街道在编干部中调剂。现在每个乡、镇各种在编的干部都在百人左右,在机构改革中许多乡、镇人浮于事。抓住这个时机,调剂出一名在编干部到乡、镇残联工作,许多地方是可以做到的。天津市在去年年底前,全市三百五十五个乡、镇、街道残联全部配备了在编的专职干部,事实表明,困难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

配备在编干部有困难,可以用乡、镇、街道财政自有资金,从回乡知青、退伍军人、下岗人员或退休人员中聘用一名身体好、有文化、有爱心、有社会工作经验的同志,到残联担任专职干部。

除了专职干部,还要辅以大量的志愿工作者。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团结、联系志愿工作者,是残联社会化工作的重要方面。

有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载体

服务需要手段,基层残联要有载体。载体的具体形式可以因地制宜、多种多样。昨天大家参观的莱州市残疾人服务社,就是其中的一种。无论具体形式如何,这个载体应当具备下列三种功能:

一是密切联系残疾人。基层残联不能满足于在政府中摆张桌子,放把椅子,有个位子,完全仿效政府部门,残疾人除了上访、办事不敢进门,成了官府衙门。基层残联要建成“残疾人之家”,像莱州市残疾人服务社那样,残疾人逛个街、看个病、买点东西,顺路就可以进去,喝杯水、歇歇脚、聊聊天,成为残疾人聚会的地方,是他们反映情况、交流信息、倾吐心声、互相激励的场所,让残疾人真正把残联当成自己的家。

二是为残疾人提供多种服务。莱州市规定了十项服务:种植养殖服务;生产物资代办;技术技能培训;致富信息提供;扶贫资金管理;就业工作协调;用品用具供应;康复知识传播;法律诉讼帮助;报刊图书借阅。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形成的工作能力,确定服务项目,并随着工作实力的增强逐步增加。当前要以扶贫解困为重点,管好用好康复扶贫贷款,做好小额信贷工作,直接扶贫到户到人,组织技术技能培训,提供产、供、销服务。同时也要兼顾残疾人的多种需求,朝着“全面参与”的方向努力。各种服务,并非要求乡、镇、街道残联独力承担,乡、镇、街道残联的主要工作方式应是发挥中介作用:需要康复的介绍给卫生院、县医院;需要入学的与学校、教育部门联系;交不起学费的帮助落实优惠政策;需要学技术的介绍到培训机构中去;遇到不公正待遇的帮助请律师……总之,大量的是穿针引线、牵线搭桥的服务工作。这里的关键是要有一个作为核心的人物——熟悉有关残疾人工作的各项政策、与社会各方面建立起良好协作关系、热心为残疾人服务的乡、镇、街道残联专职干部。当然不会有那么多现成的、符合上述要求的专职干部预备在那里,要培训、锻炼成长。北京市政府计划用一年时间,为全市的四百多个乡、镇、街道各培训一名专职干部,是值得学习的。

三是联系广大助残志愿者。无论农村还是城市,这个载体都应成为组织联络广大助残志愿者的枢纽。志愿工作者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助残力量,是扶助残疾人取之不尽的社会资源。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这支队伍会日益壮大。它的发展,不仅将给广大残疾人带来具体、实际的帮助,而且将净化人们的心灵、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各级残联,尤其是乡、镇、街道残联,要下力气认真做好这项工作:设立一个联络站,动员社会方方面面有志于为残疾人服务的志愿工作者前来登记,留下姓名、地址、联络办法,注明能够提供的服务和时间。遇到残疾人需要帮助时,有选择地通知助残志愿者前往服务。这是基层残联广泛借助社会力量为残疾人提供多种服务的有效途径,要充分重视,切实做好。

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是:这个载体的日常运转经费从何而来?根据莱州市的经验,他们采取多种渠道。开办时,请政府支持一点,乡、镇企业赞助一点。日常运转,他们主要靠这些收入:经营一些便民小商品;聘用一些有特长(打字复印、书法绘画、电器维修)的人搞有偿服务;适当组织一些社会募捐。这里的关键,一是政府要给优惠政策(例如生产物资的批发价进货),二是要开展周到、有特色的社会服务,对残疾人是无偿或低偿,对社会是按市场价格有偿。总之,只要开动脑筋,办法会有的。总的原则是:以服务为主,可以搞点经营活动,但不要办经济实体,不能背离宗旨、分散精力、背包袱。

相对于农村而言,在城市,载体的问题要好解决一些。当前,根据国家计委、体改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部、建设部、卫生部、民政部等十四个部门一九九三年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城市社区正在普遍建立社区服务中心。“意见”明确规定:要将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服务、康复训练、教育培训、用品用具供应、文化活动等内容纳入社区服务中心,并在价格上给予优惠。街道残联要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我们在天津市的塘沽区,参观了这样一个社区服务中心:街道残联的铜牌,挂在中心的门口;残联的专职干部,在中心办公;全社区的残疾人名册,保管在中心;扶贫解困,由残联的同志提出建议;就业保障金,由残联的干部收取;健身房的康复训练器材,残疾人免费使用;阅览室里陈列着《盲人月刊》和《中国残疾人》杂志;热线电话大部分是残疾人打来的;志愿工作者来这里登记所能提供的服务项目;两名专职残联干部,对工作非常热心、投入。时间一长,这里成为残疾人聚集的场所。关键是:多做工作,挤进去,增加适合残疾人特殊需求的服务项目。

有广泛联系残疾人的网络

一个乡、镇、街道,地域还是很大的,残疾人的数量也不少,要经常与每个残疾人取得联系,仍然有一定的困难。许多地方的有效做法是:在每个村(居民区)及残疾人较为集中的企业、单位,建立一个残疾人协会或小组,推荐一名有一定文化、残疾程度较轻、热心为大家服务的残疾人做联络员。一个协会或小组人数不多,可以经常开展一些活动,随时了解每个人遇到的困难,除互相帮助外,通过联络员及时向乡、镇、街道残联反映。乡、镇、街道残联要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了解各村(居民区)残疾人的状况,听取他们的要求、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从而真正做到扎根于广大残疾人之中。

以上列举的做法,是根据各地在实践中创造的经验加以归纳总结的。实践证明,这些经验是切实可行、十分有效、值得推广的。如果因地制宜,运用得当,就会有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