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汉传佛教经籍西文译本书目(183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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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一 范围

1.本书收录1831年至2017年海内外出版的中国汉传佛教经籍西文译本。其中,译本以单行本为主,丛书类、期刊类为辅,语言种类涉及西方各种语言。除全译外,以节译、摘译、编译、译述、转译等翻译方式处理的经籍,也予以收录。确属业已发行的译本的网络资源,便收录在册,未刊行者不予收录。

2.译本底本语言,除巴利文外,还包括中文、梵文、藏文、回鹘文、金文。凡与汉传佛教相关的内容皆被录入,并在条目中予以提示。

3.各西文译本只收录第一版的信息。

二 著录原则

1.同一部经籍若中文译注者不同,作为两种条目处理。

2.异名经籍实属同一部经籍者,视为同一条目,涉及的所有中文经籍名称依次排列,置于西文译本信息之前。

3.各经籍的西文译本信息,由四行西文构成,第一行表明译本语言和性质,第二行和第三行分别为译者名字和西文经籍的译名,最后一行是析出文献、出版地、出版商以及年代信息。

4.同一部经籍的西译本,译者虽不同,译本按语言分类后,遵照出版的时间顺序,列于一个条目之下。

5.同一部经籍含多卷多章者,依据西文译本匹配的卷数或章节,认作不同条目。

6.同一西文译者的再版译本,省略不计。若内容增删变动大,在第一版的条目信息下补录。

7.论文集析出的文献,统一在前面以英文介词“In:”为标识。

三 著录项目

1.编号。全书按照《频伽藏》的佛经顺序排列,经书前附加《大正藏》编号。超出以上二藏范围的经书或敦煌写本,参照《卐新纂续藏经》和国际通识的敦煌遗书的编号,予以编号。其他稀见经籍,不予编号。

2.中文经名。同一部经籍却有异译者,按照编号顺序,依次排列相关中文经籍名。

3.原佛经的译者、注者、著者、集者、辑者、唱者的姓名,确切的,使用方括号置于中文经名之后,并在姓名前注明所属朝代。失译的,予以注明。不详或阙名的,方括号内是空白的。

4.西文类别及译本性质。译本的西方语言类别,采用三个英文字母表示,英语为eng,法语为fra,德语为deu,意大利语为ita,西班牙语为spa,挪威语为nor,俄罗斯语为rus。西文译本的编排顺序是英法德居前,其他语种放后。译本按性质一般分为全译(complete)和节译(partial)两种。节译信息确切的条目,更替为具体的卷册数(fascicle)或章回数(chapter),还可更替为具体的页码区间。摘译、译述、转译会以英文注明。

5.西文译者。姓名前面会有“translated by:”标示。姓在前,名在后比丘或比丘尼,居士或法师,保留佛教法号。两位译者中间用and连接。后面括号内加et al表示三位以上译者,仅录入一位译者。既是译者又是编者,则在后面括号内加ed。凡翻译机构的译本,直接录入该机构全称。译者不明,用n.a表示。

6.西文佛经译名。

7.出版信息。包括出版地、发行商、第一次出版时间。其他类别的文献则列明刊名、卷期数、年代、起止页码。硕士和博士的学位论文分别以Master和PhD为首,后面注明学校和年代。

8.提要。部分译本的底本涉及多种语言,硕士和博士的学位论文已正式发行,会议论文的主旨和去向,本书均用英文略作说明。

四 分类与编排

1.本书按照《频伽藏》的分部,将西文译本分为十二个部分。书前目录即是分类细表。超出《频伽藏》范围的经籍,归入《大正藏》的“续经律论疏部”“续诸宗”“悉昙部”“古逸部”“疑似部”。剩下经籍归入“《卐新纂续藏经》之中国撰述部”、“敦煌写本”和“其他”三部分。

2.书目不作互见。书目编排主要依据《频伽藏》。

五 字体

1.一般使用通用简体汉字。个别书名、人名、出版社名保留原有繁体字或异体字的格式。

2.卷次数及章回数,如在中文经名之内,用汉语数字,其他的均用阿拉伯数字。

六 附录

1.西方翻译者人名索引。

2.中文佛经名称索引。

3.中文佛经译著者人名索引。

4.西方翻译者国别分类目录。

七 检索

1.目录页码。

2.附录索引。

3.正文书眉标注分部或相应经藏对该经的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