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胡建淼
1957年11月生于浙江省宁波市。现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行政法治分会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参事室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理事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和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市人大代表和法制委员会成员,北京市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
1989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曾任杭州大学副校长、浙江大学副校长、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被评为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7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长期从事公法,特别是行政法学、法律适用学研究,自1990年以来,曾到美国斯坦福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德国基尔大学、法国马赛大学等作访问学者或学术交流。共出版《走向法治强国》(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读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6年版)、《论公法原则》(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行政法学》(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行政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行政强制法论——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比较行政法——20国行政法评述》(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世界宪法法院制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世界行政法院制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法律适用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等著作百余部(含合著和主编),发表《法律规范之间抵触标准研究》(《中国法学》2016年第3期,全文由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6年9月和《新华文摘》2016年第21期转载)、《“其他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研究》(《法学研究》2005年第1期)、《“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分界》(《中国法学》2012年第2期)等论文百余篇(含合著)。其主要学术贡献在于初步构建了中国的“中观行政法学”理论体系。
2011年3月2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讲解“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