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视野中的认知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节 认知心理学与逻辑推理

在弗雷格之前的200多年里,逻辑学和心理学携手并进,甚至逻辑的基础也被还原于心理,比如穆勒的逻辑学体系就是一个范例。但是弗雷格和胡塞尔对此极为反感,明确提出批评意见,此后逻辑在反心理主义的旗帜下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甚至在理解人类认知这一维度上也硕果累累,尤其是在人工智能领域。但是我们需要反思的是,在这种反心理主义旗帜下取得的认知成果是否是人类大脑本身的认知?也许和人类大脑的实际认知运行机制相去甚远。所以现在逻辑学有必要和实验心理学联合起来,目的在于探索人类大脑真实的认知,而不是撇开实验心理学利用纯逻辑去创造人工智能,毕竟很多人工智能解决不了的困难在人脑那里完全不是问题。

目前国内学界对逻辑与心理的关系的认识大多还停留在反心理主义的立场上,但是也有部分学者对两者的融合进行了有益的尝试。蔡曙山认为,心理学研究感性认知,而逻辑学研究理性认知,但是二者长期分离,认知科学的诞生为两者的融合提供了理论框架,产生了逻辑心理学和心理逻辑学。[1]面对反心理主义的批评,他认为即使在弗雷格时代,反心理主义也仅仅是一个流派,当时也存在着重视心理的直觉主义逻辑,在后弗雷格时代,逻辑走向了回归自然语言的路径,例如乔姆斯基的心理主义语言学对心理因素就比较重视。[2]他具体研究了推理在学习中的作用,以THOG 推理实验、沃森的选择任务实验、约翰逊·莱尔德等人的三段论心理实验为例,分析了推理中的逻辑因素与心理因素,进而探索心理推理在学习和认知中的作用。[3]周丽洁认为逻辑学对归纳推理的解释存在很多困难,人们发现逻辑学为归纳推理制定规则是行不通的,而心理学对归纳推理的研究采取了不同进路,比如描述归纳推理的内在心理规律而不是制定规则,进而建立归纳理论模型。[4]张玲用了大量的心理逻辑实验来证明人类在进行逻辑推理时要受到很多心理因素的影响,[5]比如通过对假言命题和选言命题的关系进行实验研究,进一步确证了人们的实际推理过程不完全符合演绎逻辑的规则,受到很多心理因素的影响。[6]但是以上的工作仍然具有不足之处,在逻辑与心理的融合上还停留在思辨的水平上,实质性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