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选题缘起
近代以来,中国职业女性就面临着家庭和职业的双重压力。事业有成的女性还要经常面对来自外界的“如何兼顾事业与家庭”的诘问。高强度的工作、繁重的家务、照顾孩子的责任是当代社会女性不可回避又难以处理的难题。在过度重视孩子幼时家庭教育的背景下,当代社会有相当一部分女性结婚后主动或被迫从职场回归家庭。这种现象的出现表明“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习俗依然影响和制约着女性的生活。家务琐事与养育孩子从来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对于一般家庭而言,请父母帮忙或寻找家政服务也只是孩子年幼时的暂缓之计。对于支撑起家庭的夫妻双方而言,如果丈夫意识不到在家庭生活中应当承担的责任,而是把所有的家务琐事交由妻子处理,势必会引起家庭矛盾,也容易让全职主妇重新陷入一种弱势地位,或让职业女性丧失在职业上的发展前途。因为两者的付出是不对等的,男性在外工作可以带来经济收入、职位的升迁或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喜悦,而女性对家庭的付出则是无偿的、被忽略的。身为女性,笔者感同身受。这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引发笔者去思考:“中国女性在日常生活中的选择或者说日常行为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受到民间习惯的规范和制约?”为解决心中的疑惑,笔者选择了这项议题进行研究,试用民间习惯的概念来分析处于社会变革时期的清末民初女性的日常生活面貌。
关于近代妇女史的研究,以往学界主要有“革命史范式”和“现代化范式”这两种研究模式。[1]笔者认为这两种研究范式从来不是对立的,只是研究者所采取的视角不同。近年来,国内外学界对于女性研究开始采用更多的研究视角,如从社会性别视角进行研究,注意分析不同时代社会中男女性别的权力关系;从妇女作为历史主体视角进行研究,力图揭示妇女是全面参与历史巨变过程的主体。[2]笔者则主要从民间习惯对日常生活规制的视角,来研究近代北方女性的日常生活实态,同时也从社会性别分析的视角,来研究两性之间权力的变化。笔者之所以采取这样的视角进行研究,是因为当今学界对于近代女性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对城市新女性在经济地位、文化水平以及婚姻生活等方面的考察上,虽然这些研究成果能够反映社会变革给女性带来的影响,但是却不能揭示绝大多数近代女性,尤其是基层社会女性的生活面貌,基层社会女性的日常生活更多地受到传统民间习惯的影响。因此笔者以民间习惯的嬗变与女性日常生活间的互动为视角,揭示清末民初北方女性日常生活的实态以及与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
笔者之所以选择北方女性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南方地区,对于北方女性的研究特别少。正如社会学家费孝通所说,中国从基层上来说是一个乡土社会,“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3]。在同样的国家、法律制度体系下,不同的地方性知识范畴内(如北方、南方)女性的生活实践内涵存在着诸多差异,这种差异源自地区禀赋、生产生活习俗上的不同,并为习惯、乡规民约所固化,从这个意义上说,清末民初北方女性的日常生活不仅受宏观社会经济文化诸因素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受地方性知识体系内的民间习惯的规范、制约,尤其是在社会经济转型时期,民间习惯左右着社会性别秩序的构建。
本书的研究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1)以往关于清末民初北方广大乡村、城镇女性的研究甚为少见,个别以北方女性为主体的研究主要限于京津两市,对近代女性生活的研究都以南方女性为重点,北方女性在其中只是点缀。民间习惯作为生成于日常生活又规制日常生活的行为规范,与女性日常生活的实践活动密不可分,但是目前尚未有从这一角度研究女性生活的成果。因此,从民间习惯的视角系统地对北方女性的日常生活实态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开拓性。(2)随着和谐社会的提出和实践,民间习惯在构建当代中国和谐秩序中的地位和作用愈益受到重视。学界多探讨民间习惯与法律间的冲突与互动关系,对于民间习惯与民众日常生活间的互动以及生活秩序的构建缺少相应的研究,因此深入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相关观点、概念的阐发则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