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历史、现实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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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只有把中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才能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场域中,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承载重要意义的政治话语,也是充满温度的学术话语。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主导向全体公民提供,旨在满足全体公民的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最佳切入点。制度不仅是“规则或规范体系”,同时也是“社会互动方式”。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制度体系指导、制约、决定了公共服务资源的配置效率与最终效果。从制度视角审视中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实与未来,在学术上具有创新性与拓展性,在实践上具有可行性与有效性。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以政府为主体、以农村为重点,在城乡间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向城乡居民提供与其需求相适应,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最终大致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使城乡居民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数量、质量和可及性方面都大致相当,其实质是政府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水平大致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个全面综合性的政策目标,融合了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理想图景。这一目标的实现不仅有赖于社会价值理念转变和思想理论先导,而且离不开必要的社会现实基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要求,也是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举措。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性质决定了城乡之间必须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以使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受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此阶段,“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此,“必须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当代中国具有毋庸置疑的正当性、必要性与可能性。

本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中国梦”的发展愿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扬“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融合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扣除理论、历史的公平正义观,结合中国传统的民本主义思想,并吸收西方社会正义理论、公共产品理论以及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合理因子,采用文献研究法、规范研究法、实证研究法、历史分析法,全面开展制度视角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深度思考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障碍,力图构建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集合,设计社会公正的“中国方案”,从而展现“中国之治”的深度、力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