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认识层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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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社会认识论的提出

第一节 社会认识论的缘起与假设

认识论是哲学等领域历久弥新的重要研究议题之一。自柏拉图以来,围绕着“什么是知识,我们如何获取知识”这一主题,学术界从个体与社会两个层级展开了理论建构,其中,个体主义的认识论传统一直占据主流。[1]在个体主义认识论不断得以发展完善的同时,很多学者对社会因素在认识活动中的作用给予了关注,从而引导着认识论的理论发展走向社会取向。在认识论的社会属性解析方面,卡尔·马克思在其意识形态论中引入了社会因素,使其成为社会认识论的历史组成部分,卡尔·曼海姆进一步拓展了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提出把社会群体的思想追溯到这一群体的社会情形。[2]但是,“从对柏拉图到康德以来的认识论回顾中,没有人直接地用到 ‘社会认识论’这一术语,即便是在认识论的社会转向的过程中,自马克思以来的知识社会学到科学社会学,乃至于科学知识社会学,也都没有直接用到 ‘社会认识论’”[3]

1950年7月24—29日,杰西·豪克·谢拉(Jesse Hauk Shera)与其同事玛格利特·伊丽莎白·伊根(Margaret Elizabeth Egan)在芝加哥大学主办了书目组织(bibliographic organization)会议并将一篇以《书目控制前言》(Prolegomena to Bibliographic Control)[4]为题的短文纳入了会议的议程。谢拉在会议上的讲话及这篇文章被认为已经孕育了社会认识论的“种子”[5]。1952年,谢拉和伊根对其理论进行了拓展,发表了《书目的理论基础》(Foundations of a Theory of Bibliography)[6]一文,社会认识论由此基本成型。1967年,受阮冈纳赞(Sarada Ranganathan)之邀,谢拉在印度发表了一系列演讲,并最终将演讲内容于1970年以《图书馆学的社会学基础》 (Sociological Foundations of Librarianship[7]为名出版。至此,社会认识论完成了最终的理论建构。概括而言,社会认识论所主张的理论观点主要包括:[8]

为避免衰退,社会必须持久地获取或同化新的信息或知识。

现代社会是一个由交流系统将二元的行为和思想“绑在一起”的社会。

关于知识的本质、知识结构与图书馆员的知识获取工具属性之间的关系几乎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当然更没有得到深入探究。

相对于心理学对于个体认知的理论解读,关于社会化知识实体在认识论属性方面的理论发展相对薄弱。

社会认识论作为一门新的学科,应该提供对于社会知识发展进程本质等复杂问题的研究框架。

社会认识论应该聚焦于整个社会结构中交流思想的生产、流动、整合和消费。

社会认识论最重要的应用领域在于图书馆职业。

图书馆职业以社会认识论为基础。

图书馆员是人与书写记录之间的有效中介。

书目和图书馆信息系统的结构化是为了尽最大可能顺应人对记录知识的使用。

图书馆员进行馆藏控制的工具和方法主要有分类方案、主题标引、索引和其他对书目单元进行的主题分析。

……

社会认识论着眼于“对与知识相关的社会关系、社会作用、社会利益和社会体制等诸多社会因素展开概念研究与规范研究”。[9]社会认识论的创立,突破了自柏拉图以来个体主义的认识论传统,为解释群体性的认知活动提供了契机。在《书目理论的基础》一文中,谢拉等为社会认识论这一新的学科设立了四种“基本假设”:[10]

首先,个体获得认识与其直接环境(或所接触的环境)部分相联系。

其次,人类的传播工具使个体具备进入超越其个人经验但能够为其所理解的总体环境中。

第三,作为诸多个体异质性知识的融合,社会认识从整体上超越了个体知识。

第四,社会性的理智行为超越个体行为。

这四种假设不仅确认了个体认知基于“传播工具”而形成社会认知的路径,而且提出社会性认知大于个体认知简单相加之和。基于这一系列假设而构建的社会认识论,为研究位于个体与群体认知之间的“传播工具”及其作用机理留下了广阔的空间,从而也使得研究者寻求图书馆情报学理论根基的步伐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1970年,谢拉再次明确提出,由于“所有形式的被传递思想经由完整的社会网络进行生产、流通、整合与消费”[11],所以,在认识论的研究中,应该关注知识与社会活动之间产生一种新的交互作用的综合。1987年,美国《综合》杂志推出了以“社会认识论”为主题的一期专刊,发表了斯图尔特·科亨(Stewart Cohen)的《知识,情境与社会标准》、哈利·科恩布李斯(Hilary Kornblith)的《认知的社会特征》、弗里德利科·F.施密特(Frederick F.Schmitt)的《辩护,社会与自治》、肯斯·赖诺尔(Keith Lehter)的《个人知识与社会知识》、艾文·高曼(Alvin Goldman)的《社会认识论的基础》、史蒂夫·富勒(Steve Fuller)的《论对所知的调控社会认识化的一种方式》和玛格瑞特·吉尔伯特(Margaret Gilbert)的《塑造集体信念》七篇文章,由此奠定了哲学视野中社会认识论的理论基础。[12]

社会认识论的主要理论创见在于,将原本与个体智力发展密切相关的“认识论”置于一个集体性概念——“社会”的视角之下,从而有效解析了社会依赖于知识传播而获得“社会认识”的机制。[13]社会认识论得以创立的基本理论启迪,不仅来自认识论悠长的个体主义趋向及认知心理学家发展的个体认知理论,也源自图书馆职业在长期的知识信息服务过程中的直接实践启示。具体而言,社会认识论参照个体认知发展的机理,解析了社会借由知识交流而完善社会“智力”的机制,“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合理的参考框架。在这个框架里我们能够观察和了解社会智力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错综复杂的情况,也就能够了解就整体而言社会是如何认识全部智力和社会环境的”。[14]

谢拉提出社会认识论的初衷,是为“图书馆管理员的工作提供知性的基础”[15]。在谢拉看来,传播和提供信息是知识共享所必不可少的手段,而借由记录信息这种知识传播的主要形式,人们实现了与社会其他成员之间的传播和交流,从而获取了大部分知识。在这一过程中,图书馆作为记录信息得以存储的主要场所,通过对记录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提供获取信息的路径,使人们能够更加方便地获取知识。[16]为此,谢拉把图书馆等支撑社会认识活动的中介机构称为知识场所(knowledge—situation),并指出:“在一定程度上,图书馆作为一种信息系统说明知识场所不是一种偶然的类似物。这两者一般是相关的,因为前者是后者的显现,知识场所是一个包括主体、媒介物和客体的统一体。”[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