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与中国新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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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文精神和启蒙主义

人文精神(或人文主义)最初是伴随文艺复兴而诞生的,也是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的思想理论旗帜,其内涵概言之,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思想态度,认为人、人的价值具有十分神圣的意义。它尽管也强调世俗生活和积极行乐,但更关注人与信仰、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的尊严和自由意志,关注民主与个人价值。从哲学层面讲,人文主义即以人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它最初是彼特拉克、薄伽丘、蒙田、莎士比亚等一代人文知识分子对人类的生存价值观和生命意义的深沉昭示。启蒙运动(西文为Enlightenment),其词根是启发、照亮、摆脱愚昧与偏见的意思。无论从理论意义抑或实践意义上说,人文精神与启蒙主义都有着相生相伴、不可分割的血缘关系。人文精神离开广泛的启蒙运动,就无法深入广大民众;而启蒙运动若不以人文精神去照亮蒙昧者,用知识、科学、理性使之摆脱愚昧和偏见,就会变得虚泛和肤浅。正是在二者的契合关系上,中国“五四”新文学运动与欧洲启蒙运动表现出惊人的一致性。

无论在“五四”前还是“五四”时期,在鲁迅身上一直流淌和激荡着的,最浓郁的就是人文精神的血液。早在1907年他就断定,欧美之强的原因“根柢在人”,认为中国“将生存两间,角逐列国是务,其首在立人,人立后而凡事举;故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1]。鲁迅在对物质与精神、众数与个人等的反复探寻中,最终看清了健全、积极、独立的精神个体对民族振兴的根本性意义。这就已经在预示和传播着“五四”新文学运动的主题——个性解放思想。因而当“五四”新文学运动以《文学革命论》(陈独秀)、《文学改良刍议》(胡适)为先声倡导展开的时候,鲁迅在这方面的“实绩”劳作是十分自觉和不遗余力的,《狂人日记》《孔乙己》等对几千年封建社会制度“吃人”本质的揭示和“救救孩子”的呐喊,《阿Q正传》《药》等对国民性劣点的高度概括,以及《坟》《热风》中大量反封建的声音,都表现出对人的价值、尊严、“人性的解放”的热切追求。鲁迅比任何作家都深刻感受并认识到一个事实,就是长期的封建统治所造成的广大民众的精神麻木萎缩和不觉悟状态,无论对于他们自身的觉醒解放还是对中国的社会前景,都是最严重的危机。所以他在塑造的一系列生动人物的国民形象里,集中揭示的是旧式农民的愚昧麻木状态和知识分子的封建士大夫气。在这些作品中,鲁迅并不只是简单地为人物状态和命运的不幸深表怜悯同情,而是把对封建制度的激愤、对民众麻木愚昧的痛心、对人物觉醒及中国前途的焦虑和理想期盼汇于一体,无论对孔乙己、闰土、华老栓,抑或魏连殳、吕纬甫,都是在主体“生气灌注”的叙述中,感同身受地关切,血肉相依地亲近,有时看去似“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骨子里几乎都是以童真、真情、正义为发酵素,力图把愚昧、刁滑、虚伪、卑怯的国民引渡到觉悟、正直、真诚、勇敢的人性轨道,把超然、麻木的看客引渡到自责、清醒的精神境界,让狂傲、颓唐、玩世不恭的少数先觉者在反省中重整……这是鲁迅的人文精神在写人中的最深层表现。在人格构成上,鲁迅对那种以“不撄”、中和、顺从为主要特征的传统民族性十分反感,强调“惟有意力轶众,所当希求,能于情意一端,处现实之世,而有勇猛奋斗之才,虽屡踣屡僵,终得现其理想:其为人格,如是焉耳”[2],企盼在中国出现思想自由和人格独立的“精神界之战士”。他在创作的小说和杂文中不仅塑造了狂人、疯子一类的反封建斗士,而且无不渗透着作家主体的一种独立不倚、奋然前行的抗争精神和无私、无畏、韧性、执着、反省……的现代人格力量。胡适在《胡适的自传》中曾指出:中西双方(两个“文艺复兴”运动)“有一项极其相似之点,那便是一种对人类(男人和女人)一种解放的要求。把个人从传统的旧风俗、旧思想和旧行为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欧洲‘文艺复兴’是个真正的大解放时代。个人开始抬起头来,主宰了他自己的独立自由的人格,维护了他自己的权力和自由”。鲁迅正是如此。这是相当值得称颂的建树,因为在贬抑个性的传统已经像上帝的影子一样主宰和制约着我们民族的文化心理的情况下,能够真正高扬人的自主意识和独立精神,努力冲破封建专制主义文化禁锢所造成的奴性意识,无疑是整个民族建设现代文化、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鲁迅以“人性的解放”和个性意识为核心的人文精神的自觉,固然受到西方近代文化思潮的影响,其中施蒂纳、尼采、基尔凯郭尔等在对启蒙主义以来的物质发展、政治体制和理性原则的抨击中所建立起来的“个体人”的观念,对鲁迅影响尤大;但根本原因还是由民族解放的社会历史要求所决定的,从抗拒外侮、反躬自责到叫醒“铁屋子”里“熟睡的人们”,鲁迅无时不把“国民性”问题看作影响和制约民族自强自立的焦点,并执着地要为人的觉醒与解放作不懈的斗争。这就使他的人文精神从一开始就建立在“为人生”的基础上,具有深广的社会意义和崇高的历史价值。他因此与西方某些人文知识分子的“唯我主义”和反理性趋势以及后来某些中国作家陷入与外界隔绝的孤立个体、以咀嚼小小悲欢为满足的狭隘性,划开了明显的界限。胡适把这种“担干系,负责任”的人文精神看作一种“社会化的新宗教与新道德”[3]。它不仅仅出于校正“唯我主义”所产生的弊端的善良愿望,更是反映了被压迫民族觉醒的知识分子的一种内在要求。他既不能容忍封建主义对人性的长期压抑,也为被压迫民族的屈辱感与使命感搅动得骚动不宁。这是真正的人文精神,虽说并非只有成仁取义才算得上有人文精神,但人文精神的确往往要牺牲一己利益才能成全。在这意义上,人文精神的要求具有康德所讲的“绝对命令”的性质,它不仅要求高尚的道德操守,也要有一种殉道精神。鲁迅正是如此。

正是从强调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出发,鲁迅的“人文精神”必然走向“启蒙主义”,这是十分自然的。鲁迅的“启蒙主义”文学观念几乎是根深蒂固的,直到20世纪30年代他还说:“说到为什么作小说罢,我仍抱着十多年前的‘启蒙主义’。”[4]启蒙就是以一种新的、进步的文化价值体系否定乃至取代另一种垂死的、保守的文化价值体系。具体到鲁迅和“五四”时期,就是以人类现代的“科学”与“民主”的文化价值观取代愚昧保守的封建主义的文化价值观,以深刻的理性精神去开启蒙昧的中国心智,以现代健全的人格向民族“硬化”精神展开强有力的挑战。这就使鲁迅的文学创作与传统文学相比,产生了许多根本性的变化。

第一,由于启蒙主义文学观注重文学的反映性、社会性,尤其是注重文学作用于人的情感和灵魂的特殊功能,因而它首先强调作为启蒙者的主体——作家自身精神、人格力量的建构。鲁迅说他一向“严于解剖自己”,唯恐将自己灵魂深处的“古老的鬼魂”传染给读者。

第二,重视作为启蒙对象的普通民众在文学作品中的地位与对文学作品的接受。鲁迅率先在创作中把农民和下层知识分子推到小说表现的中心位置,即包含着对审美表现对象的“人”的发现的意义。鲁迅之外以胡适的《终身大事》、杨振声的《贞女》、叶圣陶的《一生》、冰心的《斯人独憔悴》、王统照的《湖畔儿语》等共同构成的“问题文学”,也都是从人的发现、特别是人生和人的命运等“人性解放”的核心点上提出问题展开针砭的。而白话文的提倡,也同样包含着对审美接受主体在文学作品价值实现程度上的关注,鲁迅尽管不是“五四”白话文的首倡者,却是最早、最有力的创作实践者。

第三,不拘一格改造和选择文体。“五四”文学于中国旧文学说,又是文体形式的大换班,鲁迅在几种主要文体上都开风气在先,为创造“有意味的形式”树立了不朽的风范:首先是小说。由于鲁迅是怀着强烈的启蒙文学观选择小说创作的,在《呐喊》和《彷徨》中重笔人虚假的全知全能的外视角和“大团圆”的故事中心结构,以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限定”叙事的亲历性内视角、以人物的性格性情和命运为中心构成小说文体的基本结构形态,使最具受众群体的小说摆脱了因无限制的“全能”叙述所容易产生的虚假和幻灭感,在艺术“真实”和深广的层面上写人,关注人生和人的命运尤其是画出“沉默的国民的魂灵”上体现出全新的艺术价值;鲁迅在写小说的同时,也以大量的精力和心血撰写了《坟》《热风》等大量杂文,把写这种社会解剖刀式的小品,看得比去创造可以流芳百世的鸿篇巨制重要得多,也主要是出于改造国“灵魂”、提高人的素质的启蒙需求。因为杂文的议论特性和社会批判功能,使它在沟通读者与作者、生活与艺术的联系中,可以省却形象感知过程中若干繁缛、拖沓的中介环节,迅即对思想文化的种种现实问题、种种弊端做出针砭,用鲁迅的话说,它是“感应的神经,攻守的手足”,与立人立国宏愿实现而扫除一切精神障碍的强烈使命感紧密关联;在“五四”诗体大解放的浪潮中,鲁迅在1919年8—9月发表了一组散文诗《自言自语》,不久又于20世纪20年代初在《语丝》连续发表了《秋夜》《影的告别》等(后结集《野草》出版)。作为“要须作诗如作文”的直接体现,鲁迅的散文诗不仅以意向和情感的自然律动打破旧诗严格的韵律的束缚,使作品以内在的韵律美取胜,又每每把象征和寓意入诗,以意象和意境的深幽创造出至善至美的艺术境界,那些“奇怪而高”的秋夜“天空”(《秋夜》)、孤独的“影子”(《影的告别》)、颤动的“颓败线”、旷野上男女生命极致飞扬既不拥抱也不杀戮的“复仇”(《复仇》)等,都在与主体的心灵感应和生命对话、在与生活真实的“似与不似”之间透递出浓郁的诗情画意和哲学况味。虽然鲁迅不是白话诗和散文诗的最早倡导者,但草创时期的“五四”散文诗却因鲁迅的作品而显得相当成熟。它从一开始就受到开拓者的关注并越来越为读者所喜爱,显然不仅仅是因其思想感情的新进和命意的高远,也在于这一艺术形式足以成为诗歌打破旧体束缚、扩大启蒙文学艺术领域的又一楷模。正如刘半农所说:“能自造,或输入他种文体,并于有韵之诗外,别增无韵之诗”,将是新诗“发达之望”所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