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书写文学的发端与散文的出现
歌谣与神话传说在传播方式上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通过口传的方式保存下来,直到书写方式发展起来之后,才被记录下来,留存至今。口传文学的传播,基本载体就是人。因此,它较少受到传播载体的物质形式的制约。某一个部族的神话传说,只要这个部族有人存在,其神话与歌谣就有持续存在和传播的基本条件。很多情况下,越是不发达的文明形式,这种系诸口耳的文学形式就越是发达。尽管中国古代没有系统记载先民神话的书籍,但从《山海经》《诗经》《尚书》《吕氏春秋》等书中所记载的片段仍然能够看出,华夏民族也曾经历过非常丰富多彩的神话历史时期,创造过波澜壮阔、气势恢宏的神话世界。只是由于文明的早熟,华夏民族的祖先过早地进入书写时代,致使早期口传文明在无意识中有所失落。在书写成为主要的文明传承方式之前,人就是文化的载体,人在文化就在。可是,当物质的文化载体逐渐取代人而成为文明的主要载体之后,人会越来越依赖于外在于人的物质载体而逐渐忽略人本身的意义。进入书写时代以后,未能被及时载为文字的口传文明,就会随着其传承者的死去而湮灭不闻。所以说,越是在物质文明发达的时代,人对于外在于自己的物质世界的依赖性就越高,自我意识与自主性的丧失就会越多。从这个意义上讲,书写,改变了人类文化的传承方式。《淮南子》在记载文字产生所带来的深刻影响时说:“昔苍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天雨粟,鬼夜哭”固然有些夸诞,但文字对于人类文化发展的意义,却是怎么估量都不过分的。
文字的产生,在传说系统中被追溯到黄帝时期,但从出土文物看,商代的甲骨文是我国目前所能大量见到的较早文字。中国文字的特点,在甲骨文里已经形成。具体来说,就是每一个汉字,都有独立的形体、读音与意义。这个特点对我国古典文学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古典诗歌句式主要是四言、五言、七言,词和曲也有一定的格式,诗歌要求对仗,文章也讲究句式的整齐,这些特点,都是由中国文字的形式特点决定的。与口传文学依赖于语言不同,书写文学是以文字的书写为基础发展而来的,受制于作为载体的物质属性,具有特定的形式与内容。文字书写源于实用的需要,因此,最早的书写文学,就是在实用性书写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而甲骨文是目前所能见到的最早的相对完备的书写形式。
按照内容划分,甲骨文可以分为五类。第一类为卜辞,第二类是与占卜相关的记事刻辞,第三类是与占卜无关的特殊性和一般性记事刻辞,第四类是表谱刻辞,第五类是习刻之作。其中卜辞是殷墟甲骨文的主体,约占甲骨文的99%。因此可以说,甲骨文是占卜决疑的专用文体。甲骨卜辞需要把文字书写在小小的甲骨上,载体的物质条件,决定了甲骨卜辞特殊的写作格式和文辞例法。它需要用尽量简约的文字,表达更加丰富的内涵,因此就形成了甲骨文语言条理精练、叙述严谨的表达方式。从写作格式来讲,一片完整的卜辞,要包括叙辞、命辞、占辞、验辞四个部分。所谓叙辞,包括对卜日、卜人的记述。所谓命辞,记述卜问的事件。所谓占辞,是观察兆纹后所得的结论。所谓验辞,是事后所记的卜兆征验。从文辞例法来讲,则形成了一些固定的辞汇、套语和常用的语法结构。正是在甲骨卜辞这种特殊的实用文体的写作过程中,商人锻炼了自己的文字表达能力,叙事描写能力,也培养了自己的思维能力和逻辑能力。推动了中国古代散文的写作与发展。退一步来说,即使在篇幅非常短小,语言非常简约、精练的甲骨卜辞中,也已出现了具有审美性的文辞。举例来说,有一篇被称为《今日雨》的卜辞,内容如下:“癸卯卜,今日雨。其自西来雨?其自东来雨?其自北来雨?其自南来雨?”其格式、韵味与汉乐府民歌《江南可采莲》非常相似:“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有人因此把这则卜辞称为占卜时代的农事诗,这是有道理的。
除甲骨卜辞,钟鼎文也是早期书写文体的一种重要形式。殷商时期的青铜铸造技术已经达到了让人叹为观止的水平。从现存青铜器来看,殷商早期的铜器极少有铭文,中期才有简单的铭文,晚期有了较长的铭文,最多不过40余字,不可与周代铜器铭文相比。商代最长的铭文是《小子卣》:[5]
乙巳,子令小子先以人于堇。子光赏贝二朋。子曰:贝唯蔑女。用作母辛彝,在十月,唯子曰令望人方。
这段铭文的大致意思是说:乙巳这天,子命令他的下属小子先带人去往堇地。子赏赐给贝币二朋。子说:这些贝是用来嘉奖你的功劳的。用这些贝制作了祭祀母辛的彝器。此事发生在十月。子说:命令你去监视人方首领。这段铭文虽然简单,但是它已经有了初步的叙事规模,记述了这件事情发生的时间、事件发生的经过、制作彝器的过程,还有人物的对话,是一篇相对完整的记事文。
经过晚商时代的发展,周代就出现了许多文辞非常精美的铭辞,多数是在周人发迹的宝鸡岐山地区被发现。最著名的是西周晚期的《毛公鼎》,刻有铭文499字,记载了周代国君的丰功伟绩,感叹现时的不安宁。
除了甲骨文、青铜铭文之外,最能代表早期书写文学水平的,是载于竹简的简策文。《尚书·多士》中就说:“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这里说的“有册有典”,其中就包括后来与《虞夏书》《周书》一道被编辑成《书》的《商书》。
《书》,汉代以后又称为《尚书》或《书经》,是我国最早被纳入经典序列的重要典籍。其主要内容是距今2300多年至3000年间封赏诸侯、任命官员的诰命、出兵征战的誓辞以及王室颁布的政令等。比如《尚书·虞夏书》中的《甘誓》,就是一篇夏启征讨不服统治的有扈氏的战前动员演说:
大战于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
这一篇誓辞简洁明了,直截了当地陈述了有扈氏的罪行、奉行天命的征伐,以及对于是否执行命令的奖惩。后世的誓辞基本上都采用了这样的模式。夏启是夏王朝的开国之君,也因为他的功勋卓著,他逐渐被神化,成为上古神话的主角之一。
由于年代久远,《尚书·虞夏书》的时代问题一直是学者们争论的问题。与虞夏书相比,《商书》的可信度更高,其中的《汤誓》,是商汤伐桀,决战于鸣条之野前所做的一篇誓辞:
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今尔有众汝曰:“我后不恤我众,舍我穑事,而割正夏。”予惟闻汝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今汝其曰:“夏罪其如台,夏王率遏众力,率割夏邑。”有众率怠弗协,曰:“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
其中近三分之二的内容,是论证自己的征伐并非犯上作乱,而是因为有夏多罪,征讨只是替天行罚。因此,与《甘誓》相比,《汤誓》少了一份义正辞严的自信。这种差别,实质上反映出了两位演讲者身份的差异。夏启是受诸侯拥戴的天子继承者,而商汤只是夏王朝属下的一方诸侯。作为诸侯的商汤要挑战既有的社会秩序,就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合适的理由。他找到的理由就是“天命”。在《甘誓》当中,夏启就是天意的代言人和执行者。但在《汤誓》中,商汤只是天命的服从者。这里所反映出来的思想差异,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情。而另一方面,商汤以天命服从者的身份“殷革夏命”,为后世改朝换代的起兵造反找到了最好的理由,开启了后世频频上演的“天命殛之”的历史先河,由此演化,最终成为深刻影响中国人思想意识的“替天行道”的思维模式。
《盘庚》三篇,则是盘庚在迁都前后针对当时贵族的反对与民众“相与怨上”的情绪而作的演讲辞。因为迁都关涉到盘庚乃至整个商族的命运,故盘庚的演讲辞感情充沛,言辞尖锐而充满威慑力。尽管《盘庚》因其文辞古奥而闻名,韩愈在《进学解》中就曾感叹:“周《诰》殷《盘》,佶屈聱牙!”但是,来源于生活经验的质朴语言往往具有无限的生命力,来自《盘庚》的“有条不紊”“星火燎原”等成语,至今仍被频繁地使用着。
周人立国之后,诰命之文持续出现。周初的《大诰》《洛诰》等,文字和《盘庚》一样佶屈聱牙。这种风格到周康王初年的《顾命》创作时发生了一定的改变。《顾命》一文以清晰地条理记述了周成王的死和周康王即位仪式的进行过程,叙述井井有条,文字错落有致,是周代记叙文的典范之作。
[1] 此段引文中,“总禽兽之极”一作“总万物之极”,自宋代已存此二说,未审孰是。兹据前文言“草木”“五谷”而取“禽兽”之文。
[2] “逐害”,他书多引作“逐肉”,且被解释为对上古先民狩猎场面的描写。但是联系到弹弓在狩猎中的实际作用以及《吴越春秋》记载此诗时的上下文意,笔者认为孝子守尸驱禽的古老说法更为可信。
[3] 中南民族大学的罗漫教授在其《中国神话:原始文化的长子》(刊于《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一文中,提出女娲补天神话是“一则典型的以陨石为主兼融其他天文、气象、地质、地理现象的累层神话”的观点,或可参阅。
[4] 郑樵《通志》卷三上引《淮南子》文。今传《淮南子》无此文。
[5]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5417)(修订增补版),中华书局200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