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苏沪皖堕民
乾隆《鄞县志》记载,清代堕民分布在江苏省的苏州府、松江府和浙江省。光绪《慈溪县志》和光绪《镇海县志》,均作了相同的记载。苏州府下辖吴县、长洲、元和、昆山、新阳、常熟、昭文、震泽等县以及太湖和海门二厅。钱谦益在《牧斋初学集》中提及:“蒙古分民为十户,所谓丐户者,吴人至今尤贱之,里巷伍佰,莫与之接席而坐。”[60]元朝将人分为十等,丐户即堕民为其中的一种。钱谦益所提“丐户”,即江苏的堕民,因其更贱于“老百姓”,故又有“小老百姓”之称。有关江苏堕民分布的资料奇缺。
明万历《常熟县志》载:“山巷一种丐户,谓之丐兵,防御虞山门一带。”[61]崇祯《常熟县志》载:“元旦至上元夕,丐户逐疫,乃乡人傩遗意。”[62]明代常熟著名丐户乃石电。“石电者,乃以死义特闻。崇祯八年,流贼躏中都,围桐城。电与壮士陈英从指挥包文达往援。二月十二日,追贼于宿松,我师恃勇轻进,陷贼伏中,文达死之。英、电分左右翼搏战,杀贼无算,英踬被擒,电大呼往救。贼围之数重,电力尽,捨弓矢手枪,复杀数人。贼群斫之,头既断,犹僵立为击刺状,良久,乃仆。桐城人召其魂,祀之余忠宣庙下。电身长赤髭,能挽强超距,尤精于枪法。尚书钱谦益制哀词,以尚以斐豹、汪锜为比,而以石义士称之。”[63]钱谦益撰有《石义士哀辞》。清代《三风十愆记》记载,堕民“其隶于常熟者,男谓之‘贫子’,妇谓之‘贫婆’,其聚族而居之处,谓之‘贫巷’”[64]。《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记载:“苏州府属之常熟、昭文二县,旧有丐户。”[65]康熙《常熟县志》也有“元旦至元夕,丐户逐疫,乃乡人傩遗意,夜分测月影占水旱”[66]。光绪《重修常昭合志》载常熟阜成门外和昭文五渠均建有刘猛将军庙,“丐户奉之尤勤”[67]。雍正年间,苏抚尹继善提出为江苏常熟和昭文的堕民除籍。
清代吴县官吏及文学家吴慈鹤,也是慈善家。“嘉庆甲戌大饥,偕郡绅潘乾等力倡捐赠,以钱代粥,流民、丐户、渔船莫不周济。”[68]吴慈航于大灾之年,救济包括丐户在内的灾民。康熙二十六年(1687)苏州府的长洲、吴县以鼓吹为业的丐户奚君先、陈惠宇等连名呈称,要求巡按御史确保其从事吹唱的主顾生意,严禁街头吹唱“扬花”的奸棍侵占。联名申诉的丐户有四十七家。“吹业小民朱茂召、浦君林、陈惠宇、奚君先、相哲生、陈九如、浦益之、浦君亮、胡吉生、周晋卿、许子介、薛征如、胡海明、缪嗣芬、许悠珍、顾仁甫、朱君祥、胡君甫、胡云山、平御嘉、陈彩候、陆瑞卿、胡君昌、吴君超、薛景如、顾瑞之、胡茂林、胡顺公、浦俊卿、田万原、朱诗朋、陆瑞之、姚舜荣、胡显之、朱显文、陈定如、朱嘉瑞、汪会□、□□□、程□灏、赵□□、□□□、陈□江、□□□、□□□、□□□。”[69]《宪奉永禁差役梨园扮演迎春碑文》也有:“除行苏州府转饬长元吴三县迎春扮演故事,即往例系丐户,不系梨园扮演,嗣后仍照旧例行。”[70]清代,长洲、元和以及吴县,均有丐户迎春扮演故事。
图3-3 清代丐户图
(转引自冯尔康《清人社会生活》)
泰州泰兴县也有堕民。咸丰六年(1856),朱文灏等在泰兴设立慈善机构——“恤嫠局”,专门抚恤贫苦寡妇。“确访贫苦节妇,将姓名住址年岁注明访单,汇计节妇若干,经费若干,按数均摊,填写名条,于岁暮时先期分送凭条支给。专恤儒素清白之嫠,以城内为限,五门外市居者也恤,村庄乡镇路远难稽,以及客民佣工丐户,或已列保节局者不恤。”[71]已在保节局得到资助者不再列入,堕民也不在怃恤之内。立春前一夕,“向例乐人制小春牛,于是日清晨遍送绅士家及门鼓吹以送,近不行”[72]。
清代腊月二十四日,靖江县也有“丐者饰鬼面傩于市”[73]。堕民来源有三种传说:一是元军灭南宋以后,将俘虏及罪人集中于绍兴等地,贬为堕民;二为南宋时金兵南下,宋将焦光瓒部投降,金兵北退后,宋人引以为耻,遂将焦光瓒部落贬为堕民;三为元末张士诚率众起义,后来被朱元璋剿灭,张士诚所部遂被贬为堕民。靖江堕民则属于第三种。“因为元代至正十六年(1356)张士诚曾派其部属朱定、徐太二在马驮沙筑水寨抵抗朱元璋的部队。第二年朱元璋的大将徐达、康茂才攻破水寨将朱定、徐太二生擒斩首。张士诚的部属在马驮沙屯兵一年之久,马驮沙自然有人参加他们的队伍。张士诚被消灭后,朱元璋一统天下,便将参加张士诚部队的人贬为堕民。堕民不但遭受社会的歧视而且生活十分悲惨。他们不能与一般平民通婚,也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甚至连读书识字的权利也被剥夺。他们的职业既非经商也非种田做工,而是从事所谓‘下九流’的杂役。谁家有喜事他们去抬轿子、吹喇叭;谁家有丧事,他们替死者穿衣服、抬棺材。吃饭时,他们单独坐席不能与其他人同桌共餐;吃饭的地方,也只能是天井、侧屋或厨房。一旦成了堕民,便代代沿袭,子孙永无出头之日。清代雍正年间朝廷降旨为堕民‘削籍’,堕民才改变自己的身份,但社会对他们的歧视并未消除。他们虽与平民同列,但照样得不到平民的尊重。”[74]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堕民才彻底消融。
民国时期无锡还有“乐户村”。钱穆生于无锡南延祥乡啸傲径七房桥,“泾东千步许有一桥,即名七房桥。桥北一小村,忘其名,乃七房桥公仆所居。世世传习婚丧喜庆种种礼节仪文,一家有事,诸仆群集。泾西约五百步,又一桥,名丁家桥。桥北一村,名丁家村,乃七房桥乐户,袭明代旧制。世习昆曲锣鼓,歌唱吹打。每一家有事,亦毕集。遇喜庆,即在宅前大厅搭台唱昆曲,打锣鼓。或分两台,或只一台。或一日夜,三日夜不等,先兄及余少时曾饫闻之,故长而皆爱好焉。”[75]乐户乃世家大族钱家“公仆”,并不务农,以奏乐为生。乐户演奏琵琶、笙和箫,也用锣鼓,穷困人家婚丧大事请乐户奏乐,而富庶人家生日庆典也请乐户演奏。丧事4人奏乐1日,婚事8人奏乐1—3日,遇上人手不够,丁家可请外来人员帮忙。一个乐队服务范围可达二百户左右。
明代南通如皋县也有堕民。王蚪生乃山东长山人,参加科举考试中进士,于明崇祯十二年(1639)出任如皋县令。如皋产鹤,王蚪生素有鹤癖,在衙署内畜养十余只鹤。“乃谕诸丐户,每人日纳一蛇。”[76]有罪应罚款者,也允许纳蛇折值。如皋的蛇被捕殆尽。每当庭空夜静,群鹤蹁跹竞舞,鹤唳彻云,王蚪生乃“辍案牍而玩之”。王蚪生因渎职被弹劾罢官。清代如皋于立春前一日,于东郊迎春,士女聚观。“至日鞭春之后,乐工鼓吹送绅士土牛、芒神。”[77]农民拣拾碎土散播于田,以祈丰年。
清代海门冬至前数日,“乐人以鼓吹沿家吹之以求赏,曰‘闹冬’。除夕前亦然,曰‘闹年’”[78]。
元代常州所辖溧阳也有堕民。“元至正时,南人户六万三千三百六十五,内儒户一百三十七、弓手户九十、站户五、财赋佃户一千八百七十三、军户五十三、急递铺夫户二十四、医户一百八、匠户九百六十、打捕户一百一十七、怯怜户七百四十二、民户五万八千六百一十、秃秃哈户六百四十三、北人户一百一十七、内色目人户一十九、汉儿人户九十八。”[79]元代“怯怜户”乃“丐户”。
松江府下辖华亭、娄县、奉贤、金山、上海、南汇、青浦七县,以及川沙厅,相当于现上海市所辖区域。元末正至年间,松江路有乐人13户。[80]嘉靖三十三年(1554),郑若增向苏松兵备道任环建议“弭盗事宜”十一条,其中就有管控“乐户”条目。“合行令各州县掌印巡捕官,备将城市乡村乐户、水户,多者十家,少者五六家,中择其能事者一人,定为头领。每日稽查某家接留有无踪迹可疑之人,若有此等,许头领并接留之家,报同地方保甲长等,拿送到官追究;如势不能擒,密报所在官司,督发兵快,协同擒拿,有功一体重赏。若互相容隐,事发,头领并接留之家、地方保甲长等一体坐罪。每月朔望日,有司务取各乐户、水户头领有无容隐盗贼缘由结状查考。”[81]郑若增与任环采取将乐户及水户编入保甲,由甲首督察下辖的人户,作为“弭盗”之策。
明代殷聘尹撰的《外冈志》,也提到松江的堕民。“丐户:相传逊国勋裔,故置之海边,摈不与四民伍。其男子捕蛙或隶伶籍,婚丧之家,执使往役,或舁櫘歌挽。岁时佳节,沿门奏乐乞酒食。其妇习媒或为伴娘,嫁娶者倩以赞其妇。或货髻发髢,或为金珠牙侩,谓之‘贫婆’。旧制衣巾横幅,不得服长衫,俗称为‘贫子’。每岁悬其先世祖宗遗像,如今隶,巾插雉毛,服长领一撤束襕带。或曰‘此金时达官也’。其党恒结盟与四民相争持,小忿则求无主之尸以讼,民以是惮之。迩乃更悍,颇为俗蠹。或曰宋将焦光瓒部落,以叛宋投金,故被斥。”[82]涉及堕民的起源、聚居地以及职业。清代松江婚礼尚奢华,“乐人、喜媪又增立名色,以耗其财”[83]。各种冗费,不胜枚举。
清代乾隆编撰的《华亭县志》以及光绪《重修华亭县志》,均有大同小异的丐户记载。“提督衙门一切公宴及演武场操演应用椅桌什物,悉皆自备,并不借之民间。文武衙门张挂吿示,城门着门军,寺庙着僧道,津桥路口着居民,枷犯着铺司看守典刑,尸首着丐户收抬,摆设公案着岳庙住持。”[84]各司其职,不得扰民。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用粉团、糖饼祭灶,妇女不得参加。灶神上天言人过失,用糖取“胶牙”之意。并扫除屋尘,称为“除残”。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举家食赤豆粥,以避瘟疫,外出者也留有一份,称为“口数粥”,“丐者饰鬼神傩于街市”[85]。
川沙县有堕民足迹。北蔡镇堕民为平民丧事奏哀乐。成殓之日,“有堕民不请自来应差”。亲戚前来悼念,妇女则在尸体前号啕大哭。“午后举行大殓,堕民奏起呜呜哀乐,名为‘噩气’。先为死者沐浴(揩身),然后着衣,一般人家都备有香花被褥,内外共穿多件衣服,以衣领为准,领头越多,家属越发风光。每一过程,用一次‘噩气’、放一次铳。”[86]川沙也有“端午吃粽子,家家杀鞑子”的童谣。黄炎培解释:“乡语中有包含历史意义,乃至民族意义者,三箇王姓同桌,辄戏称(今天‘三王造反’了)。‘三王造反’,则清初事实也。凡貌似小丑,态度滑稽者,称‘小鞑子’。童谣,‘端午吃粽子,家家杀鞑子’,此皆满清初年,痛恨满人之语。”[87]“鞑子”代指满清,那是后来的事情。该童谣出处应是明代汉民端午相约共击蒙古统治者,将其贬为“堕民”的典故。
清代青浦民间婚嫁,无益之费甚多。“而乐人、喜媪又增立名色,以耗其财。”媒人往返男家数次,以索聘礼。“将婚,女家行嫁,自八厨十六箱至一厨两箱不等,均用鼓乐导之。男家迎娶,亦导以鼓乐。”[88]婚礼宴请宾客数日不止,侈汰无节。堕民虽经雍正改籍,仍属贱籍。嘉庆《珠里小志》记载:“男工之贱者,曰剃头,曰乐人,曰土作。女工之贱者,曰稳婆,曰喜嫔。……僧道、乐人、喜嫔各有主顾,谓之‘门眷’。”[89]堕民均有属于自己的主顾。
清代上海县民间婚嫁,无益之费甚繁。“乐人、喜媪又增名色,以耗其财。”[90]
民国崇明有堕民扮演春官,参与官府的迎春仪式。腊月也有堕民“画衣涂面傩于市”[91]。
明代安徽局部地区也有堕民散居,安徽休宁的叶权在《贤博编》中,也谈到自己家乡的堕民。“吾乡长老传言,国初里人有一、二姓,被籍破落户,出入三尺窦,戴狗皮帽,不齿于众。”[92]清茹三樵在《越言释》中,也提到徽州古属越地,也有堕民。“今之为惰贫者,自绍郡八邑外,宁、台、金、衢、严、处以及上江之徽州皆有之,则皆古之越地也。”[93]民国以后安徽堕民也不见史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