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等强国的标准选取与身份界定
第一节 中等强国标准的选取依据
中等强国是一个用于国际关系领域的术语,用来描述那些虽不是超级大国或大国,但却具备较强地区影响力和较高国际认可度的国家。[1]中等强国的概念依据等级结构(Hierarchy)的国际社会客观现实,从中等国家概念的基础上延伸而来,并随着国际体系历史环境的变化而产生和发展,逐渐形成专指中等国家群体里,能够经常采用某种外交政策和进行某些国际活动的新兴强国,目的在于勾画出一种实行积极而独立的对外政策的形象。[2]因此,中等强国的界定是一个动态的、综合性的政治命题,而非单一的政治或经济现象,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对于中等强国就会产生不同的认识,其判定标准也在随着时代和体系的变迁而不断发展演变。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学者乔万尼·波特罗依据各自安全所需要的援助来进行大国、中等国家、小国的分类。他认为中等国家不是绝对固定的,而是相对于邻近国家而言的,既不同于拥有显著地位和优势的大国,也迥异于没有足够实力维护自身安全,需要依附大国来获取安全保护的小国。中等国家应完全有足够的权威和力量来保护自己抵抗侵略,而不需要外来的支援与协助。[3]波特罗生活在城邦国家相互分裂、征战,外部整体面临法兰西帝国和哈布斯堡帝国两强入侵争夺时期的意大利,因此波特罗的国际视野是从意大利城邦国家体系扩大而来,对国家类型的划分也是基于城邦国家维护自身安全能力大小的衡量。
19世纪传统地缘政治学兴起后,欧洲战略家开始把之前较为独立的政治元素和地理元素联系起来考虑,认为一个国家的政治特征必然深受为其提供生存环境的领土和所处位置条件的影响,地理位置能够表达出不同的层级意义,从而将地缘形态元素充实到国家位级排列和等次分布的研究中。克劳塞维茨(Clausewitz)率先从地缘安全的角度定义中等国家,提出中等国家是强权之间的中立、缓冲地带,是对峙大国释放紧张情绪的阀门,拥有足够的地缘位置和能力来减缓、阻断两强之间的接触冲突。拉策尔(Latzel)则认为国家不是静止的,而是像生物一样不断发展变化的有机体,该特点决定了国家都有最大限度领土扩张的共同倾向,以维护自身生存所依赖的有效空间。因此,能够保障基本生存空间不被别国挤压,而又具备争夺周边较小邻国领土空间能力的国家便是中等国家。地缘政治学(Geopolitics)从地理位置和政治生态的相互关系的角度来界定中等国家,比之前笼统和狭隘的国家安全标准更加清晰,但选取的考量角度和眼界依然过于片面、局限。加恩格(Gange)则基于欧洲传统均势体系下,国家间权势分布不均衡的绝对性是导致均势始终处于一种动态平衡之中的特点,定义中等强国是能够发挥居间制衡作用的国家。这些国家通常将自身作为具有足够重量的砝码置于体系天平中不同大国秤盘的两端,以弥补因均势不足而发生的倾斜,进而对国际秩序起到缓和、稳定作用。[4]
现代意义的中等强国的概念源于加拿大政界精英在“二战”后美国统领世界秩序的背景下对自身国家介入国际事务的路径选择和身份定位的探索和思考。加拿大政府所创设的现代中等强国概念的前提是致力于建设一个世界和平发展的良好环境的稳定国家,并且满足于扮演大国幕后静悄悄外交(Quiet Diplomacy)的角色和国际事务参与者角色,乐于从杂乱无章的国际冲突中推出切实可行的妥协方案,并最大化地合理利用国际社会的规范、章程、准则、机制和组织程序以此弥补中等强国战略资源不足的先天缺陷。同时,中等强国应该能够在维和、斡旋、调停、人道主义保护、海外开发援助等领域中借助各类多边框架(国际机构或区域组织)制约或劝阻霸权国放弃单边行动,做出维持世界力量平衡的贡献,达到和平稳定之目的。[5]“二战”后加拿大政府明确以中等强国身份参与国际事务的处理和国际机制的建立,其所推崇能力、贡献等中等强国的评价属性逐渐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加拿大对现代中等强国类型的认定是试图寻找一条突破“二战”前大国主宰国际政治旧格局的途径,允许其他国家问津曾经被大国所垄断的那些特权,赋予与之类似国家永久公认的国际地位,因此其特征更适合于澳大利亚、荷兰以及随后回归国际社会的德国、日本、意大利等西方传统中等强国。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劳动生产率等经济性指标来测量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相对位置,大体上可淡化权力政治的色彩,所以“国家”一词将采用state而非传统使用的power,中等强国的意义就不再仅限于具体的功能性的政治低端领域,如以单一要素如劳动效率、自然资源、经济指标、人口、工业产值以及矿物原料等统计数据来测度和衡量国家实力是较为直观容易的方式作为划分经济发达水平的唯一标准,而是增添了国际身份认同和外交战略导向的内容。
但随后由于殖民体系的解体推动了民族国家数目急剧增长,给中等强国的界定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有关中等强国定义标准的体系建构和完善、研究内容的拓展和深化、考核方法的科学和专业都呈现出多样化和宽泛化的特点。加拿大资深外交官瑞德尔(Riddell)以加拿大自身国情为蓝本进行中等强国的模板设计,指出中等强国所反映的国际地位,是那些规模、资源、接受责任的愿望、影响和稳定性都接近于大国的国家。[6]珍尼弗M.维尔士(Jennifer M.Welsh)认为中等强国要能够做到不压制相对弱小的国家,也不嫉妒强权国家拥有的影响力,占据次强的财富、地位、实力;对国际事务热情但不具侵略性,追求目标远大但没有大国的野心;虽担心受到周边邻国的牵连而成为不稳定因子,但仍以和平维持秩序为最高指导原则。[7]安德鲁·F.库珀(Andrew F.Cooper)、理查德·A.亨格特(Richard A.Higgott)及吉姆·理查德·诺赛尔(Kim Richard Nossal)三位学者合著的《重新定位中等强国:世界秩序变革中的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一书中提出中等强国确立的条件是他们解决问题的特殊方式和独特目标,即中等强国能够在国家安全等高级政治以外的非安全领域发挥技术支持、组织领导、率先垂范等作用。[8]中国学者王逸舟认为单从人口数量和面积规模就可以看出力量结构的一个侧面,按人口算,1亿以上可称为超大国家;2000万至1亿之间可称为中等强国,该层级又可分成5000万至1亿和2000万至5000万两个系列;500万至2000万为普通国家;500万以下为弱小国家,即“袖珍国家”“微型国家”。[9]
库珀将政治安全列入第一议程,认为第一议程是主要由体系中大国参与博弈的领域,而将经济合作、对外援助以及人权维护、人类发展等第二、第三议程划为中等强国能够充分施展空间的领域。中等强国在第二、第三领域具有娴熟多边主义技巧、灵活务实的妥协调和方案、积极正面的国际公民形象等优越资源来实现其领导目标,而通过缔结同盟伙伴关系,依托国际组织和国际论坛展开合作,又不会挑战现有大国的权势,使之可以卓有成效地处理其所关注的领域内问题。[10]杰弗里·哈特(Jeffrey Hart)则认为国际政治学中评估权力强弱的三种方法分别是对资源的控制、对行为者的控制以及对事件进程和结果的控制,但以资源控制评估的方法缺点比较明显,存在如何解释理解资源、如何精确计量资源、如何换算资源转化权力的问题,因此中等强国终极认定要看进度和结果的控制。[11]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研究者认为中等强国物质资源弱于超级大国或大国,因此必须在一定的局限问题领域推动多边合作并担当国际领导者的重任,具有良好的全球公民形象,借助国际组织和机构展开工作,居间调停和平解决冲突,参与维护和平行动是中等强国的基本特征。[12]马丁·怀特(Martin Wight)对中等强国定义为:“平时,从其军备、资源、战略地位考虑,大国希望获得他们支持的国家;而战时,他们虽没有一对一战胜大国的希望,但给大国造成的损害超过大国对其进攻所能得到的利益。简单地说,中等强国不仅具备必要的物质力量,同时也能在外交上表现出独立的能力和遵守国际规则。”[13]
由于中等强国的界定基础不仅仅是客观的衡量数据,还有国际行为等软性因素的主观选取和认定,并且中等强国又不具有大国超群出众的身份标识,导致中等强国指代称谓含混武断。通过对现存研究方法和参量指标的整合归类,作者得到目前学界关于中等强国的衡量标准和参考依据主要有三类:(1)以客观的统计数据为基本指标,运用数学公式进行计算,将最终排序结果作为衡量依据;(2)通过检视外交行为模式,按照对外行为规范和方式途径的区别来归类;(3)从推动多边主义和参与多边合作治理进程的角度来界定。[14]如马来西亚学者乔纳森·P.平(Jonathan H.Ping)就采用人口规模、军事费用开支、领土大小、经济增长率、国民生产总值、对外贸易总额、工业发展和竞争自给程度、武器装备数量和质量等统计数据按照加权量化后进行排序的方式界定中等强国的标准;[15]而在日本学者雨宫美月(Tomoe Otsuki)的定义中,中等强国不是指一国面积大小或军事和经济实力强弱,而要指一国的外交实力,即一国在对外事件中投入资源和知识的多少;[16]土耳其学者德赖斯·勒萨热(Dries Lesage)则认为,中等强国应是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地区事务上,能够在地区性多边机构中发挥核心作用,并有效参与国际机制的多边论坛。[17]
约翰·雷文希(John Ravenhill)进一步将上述三大门类细化成能力(Capacity)、专注度(Concentration)、创造力(Creativity)、结盟(Coalition-building)和信誉性(Credibility)五个空间轴化的向量。但其中任何一个向量都不是中等强国所唯一具有的属性,而要再把两向量纵横搭配到同一拉伸象限中,进行集合排列后相互对应的综合特性表达,即集中主要资源和精力于特定时间和有限问题,专注冲突解决采取的革新方法,构建志趣相投的联盟来获取领导权力,追求多边主义的对外政策行为和良好信誉品牌。[18]加拿大学者纽费尔德(Neufeld)将定量分析的国家基本实力和定性分析的国际行为能力进行交叉、渗透综合考察,认为中等强国至今还缺乏一个固定而明确的定义,但生存、安全、合法性、领土、相对资源和能力是界定中等强国的基本要素。[19]
墨西哥学者G.冈萨雷斯则较为全面、系统地概括阐述了中等强国的参照依据,他认为:“第一,中等强国在世界力量格局中居中间地位,但不是所有居于中间位置的国家都可称之为中等强国,该标准仅仅适用于那些发展较快、作为新的经济增长中心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能在政治和思想方面开辟独立活动领域的国家;第二,为实现对外政策目标,国内可以调动的经济、军事、政治和意识形态方面的资源,其中国内政治的稳定程度、国内文化的团结和凝聚能力、国家制度和行政管理水平的高低以及政府贯彻执行的力度和效果等情况是中等强国赖以扩大其外部影响和建立国际威望的最重要基础,也是评价中等强国行为功效的充分必要条件;第三,中等强国最重要的标志是参加国际活动领域是否采取积极和独立的政策和意志,这种政治意志主要反映在它们对待霸权强国的态度上。实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在内部不仅要看政策的范围和方针,也要看其扩大国际影响的紧迫感和渴望度,在外部则要看国际政治的变化、这些国家同霸权强国利益的一致方面和不同方面以及霸权国对它们的态度和借重情况。”[20]
由此可见,直到目前,国际上对于中等强国的衡量标准和划分依据依然不够清晰、统一,对于中等强国的划分指标也一直存在争论。但定义中等强国必须从权力(Power)和中等(Middle)两个基本面来解释和评判已成为各方一致的共识,即:首先,中等强国必须位于国际层级体系的中段,具备较强的实力基础,对资源拥有一定的控制能力,可以凭借自身的力量达到对外政策的某些目标;其次,能够在有限的国际秩序框架内采取相对独立自主的政策,对地区和国际事件的发展进程和最终结果施加相应的影响,合理控制和有效干预互动行为者的预期目标和实现途径。基于对现有关于中等强国理论的认识以及当前的时代特点,笔者认为,中等强国至少应符合下列条件:(1)综合国力发展态势良好,整体实力居于中间阶层,具备行动能力所需的基本条件;(2)有参与国际体系重大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事务的较强意愿和威信,为国际社会所认可,并能够发挥积极的建设性作用;(3)具有适度的国际权威和相对独立自主的外交战略,在与他国打交道时可以独立地处理问题,而不需要仰仗他国的鼻息;(4)可发挥地区性影响力,是所在地区性组织的核心成员;(5)拥有相当的物质基础,即具备一定的国土面积、一定规模的人口、较强的经济实力等。此外,一些综合国力偏弱,却能够在某一领域发挥独特作用的国家也可归入中等强国行列,如地缘政治大国、矿产资源大国、军事大国、领土和人口大国、能源原材料大国、资金大国、软实力大国等。[21]
综上所述,界定中等强国是需要定性分析和定量研究相结合的工作,对中等强国评价标准和资格认定,既要采用客观存在的数据,同时也有主观意志和时代背景等因素的考量。比如,在冷战时期拥有核武器堪称是大国身份的标配,但随着核技术门槛的降低,核国家已经不能同大国画等号,因此在21世纪,中等强国即使掌握核武技术也不能自动升级到大国行列。再如,随着科学技术和交通工具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一个国家实力因素的内在条件和外部环境都在发生变化,这必然对一国地理位置境域、资源分布状况产生影响,从而间接影响该国整体实力排位的变化。就像在工业化时代,石油被喻为“工业血液”,沙特作为石油生产和销售大国,对世界经济和国际政治的意义不言而喻。但是随着主要能源消费方的欧美国家陆续进入后工业化、信息化社会,以及世界各国开始探索能源革命,尝试用清洁能源和循环能源代替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人类社会对石油的需求下降,进而影响到沙特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事实上,如果单纯从沙特石油产销在全球经济发展中的份额占比看,沙特相比20世纪七八十年代呈现下降趋势,以此进行线性推演则会得出沙特逐渐脱离中等强国的结论。但如果综合考虑沙特在地区事务和全球治理中参与度的上升,阿盟和海湾合作委员会的话事人身份,凭借G20成员直接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改革的核心进程中,反而会发现沙特的整体影响呈现上升的趋势。
另外,审视中等强国的衡量标准和评判依据可以发现,中等强国与地区大国的界定参数存在很多相同或相似之处,并且中等强国往往同时也在地区事务中发挥着突出作用,从而决定了中等强国与地区大国的概念和研究对象存在一定重叠。但准确来说,中等强国与地区大国的视野范畴、立意基础和概念内涵具有本质不同。虽然筛选和界定中等强国会考虑地区角色,但中等强国研究从全球视角出发,不受地域或者洲际等因素的制约;而判定和研究地区大国时,首先就需要划定明确的区域地理界限以及由此延伸出的地缘范畴,相关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实际作用会产生地域偏差。例如,从全球角度讲韩国是一个新兴崛起的中等强国,在全球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如果从地区角度看,韩国因为地处强国“扎堆”的东北亚地区,周边大国的超强实力令韩国的国际角色瞬间“矮化”,难以符合地区大国的地位标准。同理,当某个地理区域内国家整体实力都偏弱,该地区在全球格局中占据分量也偏低,该地区的头号大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不高、作用都不大,就不符合中等强国或者世界大国的标准。例如,中部非洲的地区大国刚果民主共和国(简称刚果(金)),是非洲国土面积第2大和世界第11大的国家,人口数量超过7700万,是世界排名17位、非洲排名第4的国家,主要政治和经济发展指标也都位居中部非洲地区前茅,但横向比较可以发现,刚果民主共和国在国际舞台和全球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较弱,与入围中等强国的国家综合实力差距较大。因此,刚果(金)可以算是地区或次区域大国,但不能算作中等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