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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在本章,我们尝试从亲属关系与户口两方面界定家的概念,发现在实际的日常生活中,户口并不能真正反映一个大家庭中的复杂关系。亲属关系虽较20世纪30年代相比发生了一些改变,但仍是农村家庭在社会生活中的主要体现。
由于计划生育的实施与经济因素的考量,虽然重男轻女的思想仍然存在,但传统的性别偏好与数量偏好已悄然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也体现在教育理念与赡养方式的转变上。家庭作为中国农村最基本的社会群体,家庭结构与组建家庭方式(婚姻与婚俗)并未发生实质的变化,一切活动依然围绕着基于亲属关系影响的家庭观念展开。
[1] 本章作者为刘舸帆、胡毅喆、赵雅慧。
[2] 费孝通:《乡土中国》,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28页。
[3] 中国户口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农转非指的是农业户口转成非农业户口。
[4] 在传统观念看来,父母去世之后,只有他们的儿子有权进行祭祀活动,有了儿子,便有了“香火”。
[5] 专指18周岁至60周岁。
[6] 1990年6月16日江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6年二胎政策之后,有所调整。
[7] 《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1990年版)第一章总则第3条。
[8] 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于2003年12月10日省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