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党内监督系统要素运行机制
作为若干相互联系的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系统与要素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对于理解事物普遍联系性的揭示有着特别重要意义。事实上,要素和系统是一对相对存在的范畴。要素是系统的部分,系统是要素的整体。任何系统都是由若干相互联系的要素构成的有机体,离开了要素就无所谓系统,因此系统与要素之间存在着对象层次的不同性。而这种基于整体与部分的要素分解具有相对的意义。某一事物作为要素,反映了该事物的外在联系或者说高层联系;该事物作为系统,实质上反映着该事物的内在联系。因此,所有现实物质存在形态都可以既当作要素又可以当作系统。要素概念不仅反映物质实体的自身,而且也是对它的联系的反映。它与系统相对应,表征着物质的联系形式。任何系统中的要素都不是一个简单的存在,它仍然是潜在可分的。要素自身的可分性又使它同时就是一个系统。这样任何事物在外在联系中成为要素,其内在联系又使其成为系统。所以任何事物都是系统和要素的统一体。
从系统论的角度看,党内监督运行机制的系统分解也是行为主体、实践客体、运行规律等要素构成的复杂系统和内部约束机制。其中,党内监督的主体和对象及其关系,是整个监督机制中基础因素;党内监督的制度规范及其规制过程,是开展党内监督工作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和准则;党内监督的实现过程,是确保监督权取得实效的基本途径。这些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功能整合,直接影响着整个党内监督的运转情况。基于上述分析,对党内监督概念解读,应当以系统论为方法,就是从监督主体、客体、对象、依据等系统要素的基本构成和相互关系着手,进一步探寻其基本运行规律。根据不同监督主体的特殊性将党员权利监督、党组织对领导干部和党员的监督以及专门监督机关监督结合起来,形成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平行监督相结合的党内监督的制度体系。确保了各种监督主体针对不同的监督对象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有效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作风,实现了党内监督对权力制约过程的全覆盖,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党内民主和党的自身建设规范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