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功利主义在现代道德哲学中占主导地位。其它理论,如直觉主义,没有提供能与之抗衡的道德观。应当以一种更抽象的社会契约论来替代功利主义。其出发点是: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它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对这种选择的哲学描述只能是:它是相互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对所选择的原则的直接检验是看按它们安排的社会制度是否符合人们的直觉判断;另一个检验是看它们是否适合人们的目的。由此产生了本书的三个部分:理论、制度、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