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融合:小国寡民的扩容
罗慕路斯和努玛的故事里,罗马给我们的感受是奋发有为、向前飞奔。不过,罗马的壮大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过程,一个多元因素不断融合凝聚的过程。一个部落要变成国家,就必然会吸纳新的因素,因而变得多元。将多元打造为一体,“多”才能变成“强”而不是“乱”。这对所有大国来说都是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
罗马作为历史上最成功的大国,究竟是如何打造多元一体的?她的很多招数在王制时代就已经形成了,在罗马后来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出现、升级、完善,值得我们深入剖析。
用三个关键词来概括罗马在王制时代的融合,就是扩张、充实和加固。扩张才能带来体量的扩大,多元因素自然也就汇聚起来;充实就是理顺城邦内部的多元因素,让它们各安其位,城邦也就成长得很结实;加固是用政治军事制度把多元和谐的状态变成规矩,人和规矩形成相互加持的局面。这三个方面代表了融合的三个步骤,三位国王的作为正好典型地诠释了融合的“三步走”。鉴于他们的故事仍然带有神话和传说的成分,我们虽然用他们的名义展开分析,但重点其实不是他们干了什么,而是大约在那个时候罗马有了什么。
特别需要指出,扩张、充实、加固的“三步走”对大国而言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应该成为无尽的循环。从三位国王的故事当中提炼出来的这个模型只是罗马融合循环的第一圈。罗马的壮大意味着她不仅后来跑了第二圈、第三圈,而且每一圈都跑得更大、更高明。所以我们才会看见融合的招数在不断地复现、升级和完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罗马怎么在王制时代跑完了融合的第一圈。
扩张
融合的起点是扩张,反过来看,融合是解决扩张带来的各种问题的方向和措施。并不是所有的扩张都通过武力实现,但罗马确实是通过武力实现的。所以,融合是罗马对武力扩张必然引起的各种问题的回应。
罗马的第三位国王图鲁斯开启了罗马的大规模对外扩张,他也给出了很经典的战后融合方案。大史学家李维的名著《建城以来史》到图鲁斯这里,就写得比较详细了,甚至可以说是绘声绘色。从篇幅上看,李维只用了3页写努玛,用了12页写图鲁斯。后面的国王也相应地写得详细了。有了李维相对详细的记载,复原历史场景的材料更丰富了,不过,“怎么看”的眼光也变得更重要了。我们来看看图鲁斯的作为。
话说努玛病逝,图鲁斯·奥斯提利乌斯被选为国王。他在位32年,在他治下,罗马走上了对外扩张的道路。在图鲁斯一生辉煌的战绩当中,最关键的是他率领罗马灭掉了阿尔巴城。
阿尔巴城实在太重要了!前文讲过了罗马建城的神话。特洛伊的埃涅阿斯乘船逃跑来到了罗马附近,当地国王招他做了女婿,然后还把王位传给他,这个地方就是阿尔巴。罗慕路斯兄弟的外公就是阿尔巴城的国王,这位老国王被他的弟弟杀害,他的女儿也被迫害,于是才有了母狼养活罗慕路斯兄弟的神话。罗慕路斯逆袭成功之后并没有留在阿尔巴,而是和弟弟带着3000男丁找到了罗马这个地方建立新城。账要是这么算,阿尔巴城才是特洛伊王子埃涅阿斯的正统王城,罗马只是旁支。确实,整个拉丁姆地区大大小小的城邦和部落也都认阿尔巴是老大,因为她最根红苗正。
经过罗慕路斯的武功和努玛的文治,罗马这个旁支的力量超过了老大,在图鲁斯手上,罗马要变成老大了。从李维到盐野七生,几乎所有的罗马史作家都对罗马谋夺老大之位发动的阿尔巴战争一片袒护,找了很多理由。比如阿尔巴人寻衅滋事、不守信用、国王昏庸、武功差劲等等。[1]但罗马谋夺老大之位的野心却是明明白白的。
图鲁斯取得胜利后的三个做法,证明了这场战争不是两个城邦之间偶然的擦枪走火,而是宣告罗马的霸权正式启程。第一,战败的阿尔巴国王被两马分尸。李维说:在罗马,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实施无视人类法律的刑罚。[2]正统王室就此断子绝孙。第二,阿尔巴城被夷为平地,除了神庙,片瓦不留。第三,阿尔巴人全部移居罗马,给予罗马公民权,完全混入罗马本身。移入罗马的阿尔巴大家族也得到了元老院的席位,其中有一个家族叫作尤利乌斯,他们家后来出了罗马史上的头号大人物恺撒。
无论李维的记载是否准确无误,但罗马对外扩张由此启程是确凿无疑的。一个在后来武功盖世的霸主,总要有一个历史追认的辉煌起点,而罗马人把这个起点选在了阿尔巴头上是很有深意的。把阿尔巴连根拔除,目的是取而代之,取代的是阿尔巴城拉丁共主的地位,罗马由此理直气壮地走上了称霸世界的道路。先是拉丁姆地区,然后是意大利,然后是地中海,然后囊括了整个西方世界。
图鲁斯在位32年,战无不胜,战败国倒没有都被他夷为平地,不过大量人口被他迁入罗马却是有的。这个阶段的融合,战败者直接变成罗马人是基本的解决方案。在人类文明当中,尤其在古代,人口众多既是繁荣的标志,也是繁荣的基础。通过战争实现扩张,直接目标就是夺取人口和土地,我们习惯将这种行为叫作“吞并”。
“吞并”里面其实有很多讲究。这个问题大概可以分这么两个层次来考虑。
第一层,战争的目标是不是吞并。如果是,战后安排就必须明确做出,这种安排甚至会影响仗怎么打。因为攻击一方只图战场上的痛快的话,最后得到一片焦土在经济上是不划算的,在政治上是不明智的,在道德上是不正当的。“战争决不是孤立的行为。”[3]如果战争的目标不是吞并而是痛快,它的性质就不再是具有政治性的行动,而成了孤立的动物性劫掠。劫掠行为对战胜国的成长有害无益,用生物学来比喻的话,这相当于病毒或者病菌致死率极高,迅速杀死宿主之后,自己将失去栖身之地。所以,如果说“战争无非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4],那么,战争必须具有内在的政治性,战争的格局就必须比战场大得多。图鲁斯教会了罗马人“打大仗”。
第二层,战后的安排是不是奴役。这个问题并不完全取决于战胜者是否有菩萨心肠。从第一层我们已经能够看出,战胜者对战败者实行抢光、烧光、杀光的“三光政策”不仅是邪恶的,而且是愚蠢的。但留下的话,留多少呢,怎么留呢?这个时候,战败者的资源禀赋和服从意愿就显得非常重要了。资源禀赋高,留下的可能性就大,比如战败者当中有很多能工巧匠。服从意愿高,留下的可能性就大,因为统治成本低。反过来,如果资源禀赋低,或者反抗太剧烈,甚至两者兼具,战后安排没有办法展开,战胜者就宁愿实行“三光政策”,把战争当作沉没的成本。
这个时候再来看图鲁斯的战后安排,我们就可以分析出罗马扩张的战后安排为什么采取了这么奇特的方案:他直接把战败者变成罗马人。罗马征服周边地区的时候,她其实还是小国寡民,人口的汇入是让她变成大国众民的必要条件和重要途径。当时,战败者离罗马都很近,和罗马在宗教、习俗、族群、经济方面的差异并不大,罗马直接融合他们的难度不高。所以,不分你我,直接一体化,就是可行的,而且是划算的。一旦日后的战败者和罗马的差异拉大,这种办法就不可行了,就必须寻找更妥当的差异化安排。
充实
海量的新迁入人口来自不同的部落,宗教、习俗、文化即便很接近,也不会完全一样,那罗马在融合这些部落的过程中做得怎么样呢?第二步,充实,就变得很有必要了。从罗马第五任国王的故事里,可以找到重要的线索。
罗马的第五任国王叫塔克文·普利斯库斯,他的孙子后来成了罗马王制时代的末代国王,人称“高傲者”塔克文,所以一般就把这第五任国王叫作老塔克文。先来看看老塔克文当上罗马国王的故事。
老塔克文是彻彻底底的外邦人,他的出身证明了罗马社会和罗马政治的开放性、包容性和多元性。他的父亲是从希腊的科林斯逃到伊达鲁里亚地区的,娶了当地大户人家的女儿,但伊达鲁里亚拒绝外邦人融入他们的社会。于是家财万贯的老塔克文决定离开那里,去找一个待他们友好的地方。最终,他来到了罗马。事实证明,他是对的。他用十年时间,成了第四任国王安库斯信任的顾问,甚至被安库斯指定为遗嘱执行人和两个未成年王子的监护人。
老塔克文能登基成为国王,关键时候靠的是演说!演说,这个对后世罗马极端重要的机制,已经登上了罗马历史的舞台。话说上一任国王安库斯病逝,老塔克文毛遂自荐做国王,他在罗马城里做了巡回演说。演说的大意是他虽然来自外邦,但热爱罗马、忠于先王、敬畏神明、尊重法律。罗马人非常欢迎,市民大会让他顺利当选。
现在我们来解剖一下老塔克文当上国王的故事。关于老塔克文的记载是否完全准确并不要紧,要紧的是从中透露出来的罗马社会和罗马政治的开放性、包容性和多元性。罗马人接纳和吸收外邦人几乎是他们建城以来的天然基因。前文提过,拉丁人要是不去抢萨宾人的妇女,他们连延续香火都成问题。他们征战胜利后把战败者都迁来罗马,成为自己的公民。身份的门槛低,融合的步伐就快,壮大的步调就顺。而老塔克文当上国王的故事说明,这种通过融合实现的发展壮大已经非常普遍,达到了非常可观的地步,一个待了十年的移民就能做国王了!
移民十年之后就当上了国王,即便放在今天民主选举总统的国家,都是不可能的事情,比如在美国就不行。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第(4)项规定:“任何人除非生为合众国国民或在本宪法通过时为合众国国民者不得当选为总统。年龄未满三十五岁及居住于合众国境内未满十四年者亦不得当选为总统。”[5]老塔克文既不符合“生为合众国国民”的条件,也不符合居住满十四年的条件。著名影星阿诺德·施瓦辛格曾经当选美国加州州长,但他的政治事业没有更进一步,因为他出生在奥地利。
相应地,公共演说也透露出了罗马社会和罗马政治的开放性、包容性和多元性。据李维说,老塔克文精心准备了演说,还有讲稿。[6]很难断定竞选巡回演说究竟有没有成为老塔克文当选的关键因素,甚至竞选巡回演说是否确有其事都是个问题。但是,这个传说至少明显地反映出罗马很早就已经有了公共演说,而且它已经成为罗马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可以再退一步,后世罗马人对公共演说的喜爱让他们必须在传说中给它放一个好位置,他们选择了老塔克文。这本身就说明了公共演说在罗马是一种历时悠久的优良传统,它是罗马政治在初始阶段就已经非常重要的政治活动和政治机制。
老塔克文登基之后,发挥他外邦人的优势,改变了罗马的面貌。什么优势呢?他的家乡伊达鲁里亚人的技术优势。伊达鲁里亚人是当时意大利技术最好的族群,老塔克文把他的老乡们都招呼来罗马,干什么呢?当师傅。他们教罗马人修道路、修水渠、修房屋。
罗马人的工程能力是古代世界当中无与伦比的,最著名的例子是罗马大道,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还有佛罗伦萨的圣母百花大教堂,罗马时代没有完成的穹顶,隔了差不多一千年,在文艺复兴巨匠布鲁内莱斯基手里才完成。[7]罗马人成为古代世界最杰出的工程师,就是从老塔克文招呼他的老乡开始的。
据说,作为罗马心脏的古罗马广场在老塔克文手中完成了。而古罗马广场的完工也让本来因为七座山丘而各占山头的罗马人,有了很好的市政道路,可以顺畅地走动联络,变得相熟相亲。罗马人也确实很热爱这个广场,后世很多最重要的建筑都建在了它的里面或者周围,比如元老院、大竞技场、塞维鲁凯旋门、君士坦丁凯旋门等等。罗马工程的大发展从技术的层面印证了罗马通过不断的融合实现自身的壮大。罗马的工程很结实,更重要的是,它们反映了罗马从王制时代就开始把自己内部的社会经济关系打理得结结实实。
加固
有了“充实”还不够,还必须有“加固”,也就是把饱满起来的共同体用制度固定下来,让多元要素变得井然有序。所以融合必须有第三步:加固。罗马的第六任国王完成了融合三部曲当中的最后一步,甚至是最重要的一步。我们先看看他的故事。
他的名字叫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他的出身又刷新了罗马国王出身的下限,据说他是女奴之子。这是怎么回事?据李维说,塞尔维乌斯的母亲是战败的外邦人,被迁移来了罗马。塞尔维乌斯小时候被老塔克文看中,养在身边。老塔克文一直用心栽培他,还把女儿嫁给了他。
后来,第四任国王安库斯的两个儿子谋夺王位,暗杀了老塔克文。这个时候,王后赶紧差人找来了女婿塞尔维乌斯,而不是亲儿子们。丈母娘苦口婆心地劝塞尔维乌斯为王。鉴于事态紧急,元老院支持这一决定,不过市民大会没有来得及开。就这样,塞尔维乌斯成了罗马的第六任国王。
从塞尔维乌斯即位的故事可以看到,罗马在那个时代仍然处于普遍而深刻的部落融合过程当中。培养能干的年轻人,把他变成女婿和政治继承人的做法,可能并不是老塔克文的发明。这种做法后来变得非常普遍,下文我们谈罗马皇帝继承制度的时候会重点再谈这个问题。不过,罗马人喜欢的这种政治继承方式被归功在老塔克文和塞尔维乌斯翁婿头上,成为类似良好安排的第一段佳话。很明显,后世的许多贵贱之分在当时还没有完全明确,融合能够相对轻松地突破身份的界限。
在历史学家的记载当中,塞尔维乌斯也是一位贤王,而正是记在塞尔维乌斯名下的改革,决定性地推动了罗马制度的结构化,就是我强调的“加固”。我们来看看这位贤王的四大举措。
第一,罗马有了城墙。
塞尔维乌斯系统地修建了罗马的城墙。罗马的防务因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相应地,市政规划也因此有了更强的军事属性。
现在的罗马,城墙已然保留得很完整,很多地方都是著名景点,但这些可见的城墙都是文艺复兴以后修建的。现在的罗马还有一段塞尔维乌斯城墙,就在罗马中央火车站旁边,它确实是古董,不过是公元400年左右新建的,离塞尔维乌斯差了近一千年。
在古代世界,有墙是有城的重要标志。没有墙,到底哪里是城的边界呢?这个问题在和平时期不需要回答,但到了战争时期就会成为大麻烦。城墙在冷兵器时代对防务来说是极其重要的。用军事科学的话说,城墙建得好,守城的人就是内线作战,攻城的敌人就是外线作战。通常而言,在冷兵器时代,内线作战的难度和成本要比外线作战低得多。围城的大军只要有一个口子,只要有一次粮草被劫,只要背对一支援军,就很容易满盘皆输。相应地,守城的军民只要自己不乱阵脚,就总是有突袭撕破敌军防线、和援军夹击敌军的可能。而且,冬天会帮守城军民的大忙,冬天一到围城的大军无论如何都坚持不下去,自动就撤兵了。[8]
有了墙,罗马本身的防务上了一个巨大的台阶。而且,墙加固了城作为国之中心的地位,它相当于让国有了明确的硬核。如此一来,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都在这个硬核之内迅速成长,国也就迅速壮大。
第二,罗马有了户口。
据李维说,塞尔维乌斯组织了罗马史上的第一次人口普查,合格男丁有83000人。[9]国家最重要的财富和战斗力是人民,人民的状况搞不清楚,国家就等于不清楚自己的基本盘,有目标、有计划、有方略的发展就无从谈起。有了人口普查,很多重大制度就有了基础,最直接的就是税制和军制。
顺理成章,第三,罗马有了国家。
所谓有了国家,这里特指罗马的基础组织框架,也就是“罗马军队—税收—选举”三位一体的制度。塞尔维乌斯在人口普查的基础上把士兵身份、纳税人身份和政治参与人身份捆在一起,系统地建立起罗马的纵向组织框架。有了这个系统与核心的“王—元老院—公民大会”制度合为一体,罗马国家制度才算真正建立起来。有史学家把这套制度称为“塞尔维乌斯宪法”[10],虽然不免夸张,也难得到确切证据的证实,但罗马基本制度在王制时代得到了系统化的确立大致是可信的。
罗马的纵向框架是等级制。等级按照财富来划分,所有罗马公民分成了六个等级,越富有的等级要组建的百人队越多,要交的税越多,选举权也就越大。以第一等级为例,他们每个人的家产要在十万阿斯以上,这个等级要出八十个步兵百人队和十八个骑兵百人队,相应地,他们的选举权就是九十八票。后来共和时代的执政官、法务官、营造官、财务官、监察官,都是由百人队大会选举产生。一个百人队一票,百人队里自己协商,拿出统一意见投上一票。这是典型的间接选举制。而百人队又是战斗单位,所以他们一般都喜欢能打胜仗的人来做执政官,因为执政官就是罗马的最高军事统帅。也就是说,改革让罗马形成了民政和军政高度结合的政治体制,财富—军功—选举权—仕途被牢牢地连接在一起,形成一整套国家体制,同时也是个人的激励机制。这个三位一体的制度非常重要,我在后文会反复提到。
这里必须重点说说“公民”。这个概念以及它所蕴含的政治关系是古希腊罗马留给全人类的政治文明的精华。
首先,“公民”(citizen)本身就要求政治共同体是民主政体或者共和政体,雅典是民主,罗马是共和。“公民”天生要求国家是公器,国家必须具有比较高程度的公共性。它针对的是国家属于私人。如果国家是一家一姓的私产,就没有公民(哪怕嘴上或者假宪法里这么叫),而只有子民或者臣民。最微观的原子和最宏观的共同体在公共性问题上是一致的,它们都是尚公抑私。[11]
其次,“公民”的身份由权利来标明,其中最重要的是宪法规定的基本公民权。“公民”的法律内涵就是宪法公民权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所以,公民总是和宪法、法律很亲近,没有它们对权利的保护,公民就是个空壳。从公民的法律逻辑来看,古罗马比起古希腊,虽然不是“公民”的创造者,却是它的实质铸造者,因为正是发达的罗马法到处规定各种权利,把“公民”填得满满的。[12]最微观的原子和最宏观的共同体在法律属性上是一致的,它们都尊重法律,指向法治。[13]
再次,“公民”的德性由“公民”的义务来体现,来锻炼。有权利必有义务,有宪法公民权的公民就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最常见的义务有服从、效忠、兵役、纳税,国家则为公民提供权利、安全和公共服务。公民履行义务,不仅仅是和国家交换利益,更重要的是培养公民的德性,凝聚起公民的共同体。热爱国家、为国尽忠、为国征战、为国纳税,最终目的是公民通过履行义务的行动团结成属于自己的国家。最微观的原子和最宏观的共同体在承担责任上是相互支撑的,它们都以对方的优良为自己的重要目的,甚至是首要目的。[14]
从罗马的塞尔维乌斯和雅典的梭伦开始算,西方的公民政治演化了三千年,现在已经成为人类共同的遗产和政治运行机制。塞尔维乌斯将选举人、纳税人、服役人三重身份合一,打造出了公民的原型,罗马国家的微观基础就铸造好了。她成为一个强国,后来很快就变成共和,就是合乎逻辑的事情。相应地,如果公民的公共性、公民的权利、公民的德性逐渐被侵蚀,共和的微观基础就被破坏了,“服役人—纳税人—政治参与人”支撑的“选举—财政—兵制”都将逐渐瓦解,共和覆灭也就为期不远矣!
最后,罗马有了阵型。
所谓阵型,就是军队分成了前锋、主力、后卫。前锋试探,主力决战,后卫增补。很明显,有了上面的三点,建立了整齐的军制,军队内部的分工就可以展开了,这让罗马军团所向披靡。要知道,部落时代的战争基本上都是一拥而上打群架。凭借组织优势,罗马人很快就横扫了整个意大利,直到碰见战术大师汉尼拔,这套打法才真正遇到了对手。
军事史专家一般对罗马军队有了阵型这件事都给予高度评价。比如,基根在《战争史》当中就是把罗马军队的崛起追溯到塞尔维乌斯的改革,而他给罗马军事史的标题就叫作“罗马:现代军队的孕育地”[15]。简言之,现代军队就是从罗马军队孕育出来的,而罗马军队就是从塞尔维乌斯改革里孕育出来的。怎么组织军队是门大学问,古今中外的兵家都格外重视。古代中国的《孙子兵法》在一开头就讲战争的五个要素是道、天、地、将、法。其中,“法”就是讲军队的组织。[16]到了现代,接近两百年前,人类历史上最杰出的军事理论家德国人克劳塞维茨在他的名著《战争论》当中花了整整一篇(共十八章)来谈军队的组织。[17]
塞尔维乌斯的这四项改革太重要了,它们标志着罗马从一个强大的部落正式进化成一个国家,他“有资格被称为罗慕路斯再世”[18]。一个多元繁荣的部落,有了制度的加固,才算真的完成第一轮的融合。而扩张、充实和加固将会在罗马的成长过程中不断相互加持、相互激励、相互完善,罗马就越做越大了。这些成就都记在了塞尔维乌斯的头上。
图鲁斯、老塔克文和塞尔维乌斯的故事展示出罗马在不断地扩展和融合,抢下盟主宝座、吸纳有才之士、壮大人口、强化技术,然后用制度把所有的力量整编成一个强有力的结构。不过,正当我们以为王制要无往而不利的时候,它却结束了,这都是末代国王惹的祸吗?下一节我们一起去侦破这个案子。
注释:
[1]李维:《建城以来史》(前言·卷一),穆启乐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81—85页。马基雅维利:《李维史论》,薛军译,吉林出版集团,2011年,第212—213页。盐野七生:《罗马人的故事》(Ⅰ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计丽屏译,中信出版社,2011年,第44—46页。
[2]李维:《建城以来史》(前言·卷一),穆启乐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85页。
[3]克劳塞维茨:《战争论》(上卷),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译,解放军出版社,1996年,第18页。
[4]克劳塞维茨:《战争论》(上卷),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译,解放军出版社,1996年,第30页。
[5]《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朱曾汶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8页。参见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459页。
[6]李维:《建城以来史》(前言·卷一),穆启乐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99—101页。
[7]莱茨:《剑桥艺术史:文艺复兴艺术》,钱乘旦译,译林出版社,2010年,第19—21页。昂纳、弗莱明:《世界艺术史》,吴介祯等译,北京美术摄影出版社,2017年,第418—420页。
[8]布克哈特:《古希腊罗马军事史》,励洁丹译,上海三联书店,2018年,第94—95页。参见克劳塞维茨:《战争论》(上卷),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译,1996年,第413—422页。克劳塞维茨:《战争论》(下卷),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译,1996年,第468—473页。
[9]李维:《建城以来史》(前言·卷一),穆启乐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17页。尤特罗庇乌斯:《罗马国史大纲》,谢品巍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3页。
[10]比尔德:《罗马元老院与人民》,王晨译,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8年,第98页。原文为“塞维乌斯宪法”,此处为统一上下文译名,改为“塞尔维乌斯宪法”。
[11]参见丛日云:《西方政治文化传统》,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25—139页。
[12]罗马法将生物意义上的人和法律意义上的人区分开,创造出“人格”的概念来规定法律上的人的各种权利。参见周枏:《罗马法原论》(上册),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06—140页。
[13]时至今日,宪法公民权不再只是各国宪法第一章的若干规定,它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非常复杂的体系,详见维拉:《宪法公民权》(美国法精要·影印本),法律出版社,1999年。
[14]马尔蒂诺:《罗马政制史》(第一卷),薛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51—160页。
[15]基根:《战争史》,时殷弘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346—347页。
[16]孙武撰、曹操等注:《十一家注孙子校理》,中华书局,2004年,第一至八页。
[17]克劳塞维茨:《战争论》(上卷),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译,解放军出版社,1996年,第266—364页。
[18]沃尔班克、阿斯廷等编:《剑桥古代史》(第七卷第二分册 罗马的兴起至公元前220年),胡玉娟、王大庆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年,第102页。Nathan Rosenstein and Robert Morstein-Marx(eds.),A Companion to the Roman Republic,Oxford:Blackwell Publishing,2006,p.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