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陕西自贸区金融服务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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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理论基础:金融服务创新与发展

第一节 金融服务创新概述

一、金融服务的内涵

(一)金融服务与金融服务业

学界对金融服务的定义主要是从经济统计的角度、相关法律法规角度、营销管理的角度出发进行了阐释。例如,英国学者亚瑟•梅丹(2000)将金融服务的内涵理解为是“金融机构运用货币交易和支付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参加者和顾客提供的同时可以受益并获得满足的活动”。联合国统计署也针对“金融及相关服务”的统计口径作了相应的界定。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在《服务贸易总协定》附件中关于金融服务的附件条文里,列举了金融服务包含的内容。

国内学者对金融服务的概念也作了大量的归纳和总结。学者莫世健(2006)在他撰写的《WTO与金融服务业的国际化问题研究》中,解释了金融服务的内涵,他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金融服务,即广义概念和狭义概念:广义的概念是指《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提出的金融服务供给者所提供的所有体现金融性质的服务;狭义的概念是指银行、保险和其他金融服务行业提供的服务,包含金融服务的内容和服务方式等内容。

金融服务业是指提供金融的存贷、社会资金缩放的行业,金融服务业成为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服务行业,为金融领域消费者提供资金管理、金融产品设计,提供多种多样的消费支付方式和服务的创新。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规定,金融服务业是指由金融服务供给者所提供的任何具备金融性质的金融活动和服务,包括有价证券服务、保险和再保险服务、资产管理、外汇管理、期货期权交易服务以及其他辅助性金融服务。金融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中性质独特和管理独立的一个行业,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必备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

欧洲服务创新研究项目(Services in European Innovation Systems,SI4S)将金融服务业界定为银行业、保险业和其他辅助金融机构(Miles, 2001)。Drew(1995)将金融服务业划分为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和信托业四大业态。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1)对金融业的分类和命名与以上划分有较大不同,共分为4个大类和21个中类,分别是货币金融服务(包括中央银行服务、货币银行服务、非货币银行服务和银行监管服务)、资本市场服务(包括证券市场服务、期货市场服务、证券期货监管服务、资本投资服务和其他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包括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再保险、养老金、保险经纪与代理服务、保险监管服务和其他保险活动)、其他金融业(包括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控股公司服务、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金融信息服务和其他未列明金融业)。此分类在上一版的基础上作了较大修改,但主体仍然为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和其他金融服务企业。本书研究的是自贸区金融服务业务的创新,依托陕西自贸区发展的现状和特征,对自贸区的金融服务进行梳理和剖析,因此主要研究对象是陕西自贸区金融服务的约束、路径以及创新目标。

(二)金融服务的分类与特征

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依托于货币交易方式,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参与者和顾客提供的共同受益、获得满足的活动。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界定,金融服务供给者提供任何具有金融性质的金融服务,主要包括五种类型。一是信贷服务。这是金融业中最传统、最基本的金融服务提供方式,也是金融服务的最主要体现方式。信贷业务的收益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最基本、最主要的利润来源形式。二是证券服务。它是证券业从事有价证券的发行和流动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一级市场(即初级市场)的证券发行服务、二级市场(即次级市场)的证券交易服务。通过为证券提供发行和交易的流动性,这两类服务既可以协助证券发行主体获取需要的资金,同时可以为证券定价和交易提供可靠的价格依据,并在有价证券的初次发行、承销和流通转让等环节获取价值增值。三是交易服务。金融机构通过为经济主体开立账户,通过交易方式实现资金的转移,同时为经济主体管理账户资金,类似于一种资产管理服务。一个经济体的经济越发达,交易服务增长的速度越快,创造的利润也越大。四是保险服务。保险服务是指保险企业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围绕经济赔偿与给付的有价值的一切活动。按保险服务演变的特征可分为传统保险服务和现代保险服务。传统保险服务是只对客户履行了赔付的保险责任,而现代保险服务既包含对客户的经济赔偿与给付服务,也包括相关的延伸性服务。现代保险活动的风险通过购买金融产品和工具进行转移或分散,减少损失。五是资产管理服务。资产管理服务是指资产管理方根据资产管理合同双方约定的内容、要求、方式、条件及约束,为客户提供证券、基金及其他金融产品的管理服务,对客户资产进行运作,并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经济行为。资产管理的第一种方式是委托人将资产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代替委托人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服务的行为,是由金融机构等受托人代理客户资产,在资金市场上运作,为客户获取投资收益。资产管理的另一种方式是资产管理者接受受托人委托,将资产主要投资于实业,包含但不局限于生产性企业。这种管理方式相对风险较小,但收益率也较资本市场低。资产管理服务的类型主要有三种:一是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服务,将资产投资于指定的方向;二是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服务,可以将资产投资于多个方向和领域;三是为客户特定目的办理专项资产管理服务,将资产投资于特定项目。具备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公司有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第三方理财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按照客户的理财需求,帮助客户剖析财务现状,制定合理的理财方案,选择投资工具,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其功能与定位类似于私募基金,将专家理财和灵活的合作条款捆绑嫁接作为打开资产管理市场的突破口。

金融服务业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具有与其他行业不同的特点。第一,金融服务产出价值较难计量。金融服务业投入的实物资本数量较少,大多数为无形服务,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计量单位来度量金融服务的投入和产出,因而也就无法准确定义金融服务或产品的价格,找不到合适的依据编制准确的价格指数和数量指数,因此金融服务业的投入和产出也就难以准确度量和计价。第二,金融服务业属于融资中介行业,发挥着桥梁和连接的重要媒介和拓展功能。传统金融服务最主要的功能是担任资金融通的桥梁,而现代金融服务的职能体现越来越广泛,尤其是与信息的生产、传递和使用建立了更加密切的联系。现代金融活动几乎渗透到了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金融信息业逐渐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活动资源。第三,金融服务属于知识密集型服务。经济活动越发达,金融活动愈加复杂化和信息化,对金融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将越来越高,相应的金融服务业也演变成了知识密集和人力资本密集的产业。金融机构拥有人力资本的数量和信息资源密集度决定了其创造价值的能力,也是影响金融企业竞争地位至关重要的因素。第四,金融服务日趋自由化。在国内外资金市场竞争加剧的时代,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服务也处于不断变革的创新中。金融自由化趋势下,信息技术正在并且继续重塑着金融服务业领域,而且这种变革还将继续扩展。

二、金融服务创新的内涵

(一)服务创新的内涵

自经济学家熊彼特给出了创新的定义后,学界对创新概念的理解不断深入。熊彼特认为:创新是指在新的体系里引入“新的组合”,是把一种以前未曾出现过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是“生产函数的变动”,即创新是一种毁灭性的创造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SI4S调查将服务创新定义为:企业为了显著变革企业的产品、生产方法、内部组织和外部关系等方面而实施的决策和行动(Hauknes and Antonelli, 1999),它将创新分为五种类型,包括产品创新、过程创新、组织创新、结构创新和市场创新。CIS(欧共体创新调查)认为,对于企业而言,服务创新是基于全新的或改进的技术上的产品创新、过程创新和传递创新。本书采用我国对服务创新的定义,即服务创新是使潜在用户感受到不同于以往的崭新体验,是通过一种全新的设想、运用新的技术手段或经过全新改进的服务方式。服务创新可以给客户提供从来没有体验过的全新服务内容。可以从四个角度理解服务创新:第一,从经济角度来看,服务创新是指通过非物质制造手段而从事的、能够增加有形或无形“产品”之附加价值的一种经济活动。这种活动在信息经济时代表现得尤为突出。第二,从技术角度来看,服务创新是以满足人类需求为目的的无形技术创新活动。这种活动可分为来自物质生产领域的管理、组织、设计等无形技术创新活动,来自文化产业、社会产业领域的旨在推动社会和生态进步、丰富精神生活的无形技术创新活动,以及来自传统服务业和狭义智力服务业领域的无形技术创新活动。第三,从社会角度来看,服务创新是开发和挖掘人类自身价值、完善生存环境、提高生存质量、改善生态环境的活动。因此,服务创新通过满足人类物质需求、精神需求和心理需求,并提升人类解决问题的能力,保障人类的精神健康和心理健康,使人类获得满足感和成就感。第四,从方法论角度来看,服务创新是指创造有利于提高附加值的新方法、新路径、新方式的活动,即服务创新是指发明、创造或开发、应用新的服务方法、服务途径,提高产品附加值的活动。

(二)金融服务创新的内涵

国内外学者对金融服务创新给出了许多定义。Drew(1995)经过研究指出,金融服务创新是指为寻求利润最大化,规避或分散风险而从事的对金融交易活动、金融业务所做的改革。经济学者陈岱孙和厉以宁(1991)将金融创新活动概括为:金融市场中,金融创新是指将金融要素重新组合而建立的新生产函数,通指包括在金融领域和金融市场中出现的一系列新生金融事物,如新产生的金融工具、金融产品、资金融资手段、金融市场的类型、支付结算方式、金融组织形式以及金融风险管理手段和方法等。何德旭和王朝阳(2004)认为,金融服务创新内涵非常丰富,既包括不同金融工具或产品的创新,也包括为客户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的创新。本书所研究的金融服务创新是指直接提供给客户的服务或产品创新,是全方位、多角度地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综上所述,本书将金融服务创新界定为:金融机构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带来的内容多样的需求,提升技术水平和技术方法,通过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方式和手段,优化配置金融要素,创新改革服务内容,创造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有机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