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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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哥还是怪妹子

(1957年7月28日)

1957年7月24日天将晚时,我从县里开毕会计互助组长会回到家里,和母亲、女人谈起村里这几天的情况。母亲说:“仓娃嫌他妹子和大宝谈恋爱,在地里把他妹妹用镢锄把打了一顿,满头流血昏迷不醒,多亏地里有人挡,不然就会打死的。几个人扶回家,现在睡在家里不得动弹。”女人菊兰说:“仓娃真是咱们这儿的二杆子,心真狠毒。”我说:“仓娃也太不对了,莫说你妹子没错,即使做错了事,也应劝说劝说才对,谁叫你发狠心毒打呀!”母亲说:“他妈也为那事还气死过一回哩!”菊兰说:“他妹子桃花,给人说她妈嫌大宝家穷,出不起礼,还想把她再卖一次,”谈论了一会,都为桃花说不平。

但有的人埋怨大宝作风不正派,桃花也不该偷偷的到老八沟谈恋爱去。也有人说,桃花太傻了,人家给她介绍的对象真不少,她却都不同意,偏偏愿和不爱劳动的大宝谈恋爱。一人一种说法。以我之见,仓娃打妹子是犯法的。大宝找对象的作法也欠妥。而应该好好劳动,在群众中先树立威信。桃花向封建思想斗争的精神是好的,但对父母应该很好说服,最好不要硬性决裂。(父亲的见解好全面。几千年来,中国旧的传统习俗历来尊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了追求婚姻自由,古往今来,留下了多少凄美的故事:梁山伯与祝英台,焦仲卿与刘兰芝,许仙与白娘子,牛郎与织女,董永与七仙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