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
父亲去世后,一个大屋里就有母亲和我两个人。我去了学校,家里就母亲孤零零的一个人,一到夜晚黑糊糊、静悄悄地更怕人。母亲为了使家里早一日人多点,便在我11岁上就给我订了吴庄一门亲,连面也没见过,还不知名姓,13岁上就病死了。母亲很难过,而我就没叫心晓得。只是也不知花了多少钱的彩礼,就这样白白地丢了。
当我15岁,五姐的公公,我称“梁伯”的,给我说下赤城西庄的一个媳妇,年龄和我同岁,家里就她和母亲两个人,既无兄弟又无姐妹。当她出生不到40天的时候,她的父亲便病故了。她和我同样命苦,甚至比我更苦。没父亲的女子娃和年龄不老的寡妇妈怎样地过日子啊!作的那难,受的那症,我是可想而知的。母亲征求我的意见时,我说“愿意”。
当我17岁正在“简师”上学的时候,母亲提出要给我成亲,我不同意。但怎奈双方的母亲和媒人多次解说督促,便定于五月十六日成亲。她进了门,坐席的时候才看了一眼,算是见了面。那天天气很热,亲戚邻里还来的不少,算了却了母亲心上的一件大事。
她的小名叫银焕,意思大概是值钱得要用银子来换的一样。但要了多少彩礼呢?据说是六万元(注:“六万元”应为解放前国民党执政时的旧币)。六万元是多少价值呢?那时一聚(一百张)十两纸,价值二千陆百元,能有二十三聚十两纸的价值啊!就这行礼时带够没带够我也不知道。她妈会想,她只有一个女,女的也是她的,她的也是女的。女婿也是独子,没有兄弟分家。反正有苦同受,有福同享。财礼的多和少一样,要不要也一样。
自从结婚后,母亲渐渐地不孤独了。我去上学,她和母亲,白天黑夜纺线织布,缝衣做饭,样样能行,母亲非常高兴。但她妈嫁了女,家中留她一个人,怎能不孤单呢?所以常来常往,几天女不来,便心神不安,天天等,晌晌盼,时间一长,就常来看。
久而久之,年复一年,我的家也就是她的家,她的家也就是我的家。正所谓“不做亲是两家,做了亲是一家啊”。因结婚时我正在“简师”上学,同学们还给我行了一个镜子,一张美人画,一幅对联。对联是范敬民老师写的:“画眉学仿初三月,麟趾新朝第一风。”结婚那天,她妈还扯了九百条手巾的活,真算尽心竭力鼓穷劲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父亲和母亲各自的家庭,均为孤儿寡母,可谓“两颗苦瓜一根藤”。从此之后,两人相濡以沫,甘苦与共,走过了将近60年的风风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