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08—2015)(中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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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0)

序言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中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突出审判重心,创新审判方式,强化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维护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统一,加强诉讼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加大保护力度,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知识产权审判任务,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民事审判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全国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迅猛增长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亦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全年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13件,比2009年增长5%。在313件新收案件中,按照案件所涉权利类型划分,共有专利和其他技术类案件112件,商标案件68件,著作权案件45件,商业秘密案件7件,其他不正当竞争案件25件,知识产权合同案件40件,其他案件16件(主要涉及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确定问题)。另有2009年旧存案件50件,2010全年共有各类在审案件363件。全年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17件,其中,二审案件7件,申请再审案件263件,提审案件20件,请示案件27件。在审结的263件申请再审案件中,裁定驳回再审申请164件,裁定提审27件,裁定指令或者指定再审37件,裁定撤诉(包括和解撤诉)19件,函转原审法院复查处理5件(针对部分知识产权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终结2件,以其他方式处理9件。全年共调撤疑难案件24起,其中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与西安强生药业有限公司之间的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新京报社与浙江在线网络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拜尔农科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等案件的成功调撤,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2010年案件呈现出如下特点:因法律规定较为原则需要明确具体界限的疑难案件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裁判结果对当事人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越来越多,其中涉及争夺市场的专利、技术秘密和商标案件显得尤为突出;专业技术事实认定困难的案件越来越多,其中涉及生物、化工、医药等高新技术领域的案件显得尤为突出;关联案件明显增多,从管辖到实体,从侵权到确权,从追究刑事责任到请求民事赔偿,从地方人民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均穷尽各种程序的攻防手段以维护自身权益,反映出市场主体之间竞争的激烈,增加了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和协调的工作难度;网络技术的发展,方便了知识产权产品的传播,创新了商业经营模式,也影响了相关行业原有利益的分配格局,因此而引发的新类型知识产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明显增多;涉外案件的裁判规则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等。

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知识产权和竞争领域重大、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的审判标准、司法政策和裁判方法的重要司法文件。年度报告的发布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和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往年发布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经验的基础上,从2010年已经有最终结论性意见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精选了36件案件的裁判中涉及的43个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的问题,在调整撰写体例的基础上,形成本年度报告并予以发布。需要说明的是,有些案件,如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或者指定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案件,或者当事人在最高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而申请撤诉的案件,虽然相关法律问题或者裁判方法也具有指导性,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并未作出最终的结论性表态,故未将上述案件纳入本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