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书是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精品教材“普通法案例教学系列”的一本,是针对中国学生,经过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十多年课堂教学经验的积累,在吸取国外法学教育方法中的有益成分的基础上编写而成的。其目的有二:一是大幅度提高学生的英语语言能力,二是深入而系统地了解普通法的精要。
英美财产法与侵权法和合同法一道,被视为普通法体系的根基或精髓(the backbone)。自1066年诺曼底人夺得英国王位以来,土地制度始终是英国社会的根本制度,在将近一千年的过程中,这一制度经历过若干重大变革,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到封建贵族的分封制度,再经过工业革命,使土地成为商品,进入流通领域,这一过程经历数百年的缓慢变革,其间也发生过“革命”或战争,但总体上是以不流血形式完成的。
十六世纪以来,随着英国势力扩张到世界的每个角落,英国的财产制度也在所有英语国家延续下来。我们可以说,英国之所以能够战胜其他欧洲殖民帝国,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它的政治、法律制度:当法国人在向印第安人展开贸易攻势、西班牙人疯狂掠夺南美的金银财宝时,英国人只做了一件事:建立自己的社区,这里有教堂、有学校、有军队、有法院,总而言之,有制度。这种制度缔造了大英帝国,使它有能力统治了世界两百多年。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英国逐渐让出了世界统治权,让给了它的“亲生儿子”美国。想一想,能够让一个民族统治世界长达三百多年的政治、法律体系,难道不值得我们认真仔细地去研究和学习吗?
本书与美国法学院所用的《财产法》教材相比,应该说是一种简化的教材,其阅读量要比美国法学院少得多,但难度是相似的。本书主要内容取自经过删节的法院判例,其语言难度要求学生达到大学英语4/6级或专业英语4级(相当于英语本科二年级)水平。
普通法教学与大陆法系的教学方法之间最大的区别恐怕是案例教学法,学习普通法没有任何需要学生背诵的内容,但需要学生理解法律产生的背景及其实际应用的方式。
本书分为十四章,内容包括:财产法概述、占有、获得、所有者权益、赠与、遗产、未来权益、不确定权益、共同所有、土地租赁、地产交易、土地使用权的私人干预、司法干预、立法干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