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民事案件案由适用法律规范指引(下册)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282.破产撤销权纠纷

img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第三十四条 因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