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司法考试高频考点随身读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宪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04年3月14日修正)

1.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四十六条[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12年/试卷一/61-63多选 11年/试卷一/62多选 09年/试卷一/23单选 08年/试卷一/17单选 07年/试卷一/60多选 03年/试卷一/10单选 02年/试卷一/40多选 00年/试卷一/48多选

相关法条:选举法】

【关键解读】

1.精神病患者享有选举权,但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2.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不得行使选举权利,只有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才能在羁押期间停止行使。

直题例解(12年/试卷一/63)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

A.生命权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B.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

C.《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休息的权利

D.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答案详解】AC。选项A不正确。生命权是我国宪法要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但不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基本权利,其归属于人身自由权范畴。选项B正确,符合宪法第41条的规定。选项C不正确。《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选项D正确,符合宪法第46条的规定。休息权是多次考到的一个考点,只有劳动者才有休息的权利。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11年/试卷一/20单选 10年/试卷一/23单选 10年/试卷一/ 64多选 07年/试卷一/16单选 07年/试卷一/63多选 06年/试卷一/9单选 03年/试卷一/86不定项 00年/试卷一/2单选 00年/试卷一/12单选

相关法条:立法法第7至9条】

【关键解读】

1.注意修改宪法权专属全国人大;

2.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人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3.只能由全国人大决定的人员有: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和国务委员。

真题例解 (11年/试卷一/20)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根据《宪法》规定,对于“宪法法律至上”中“法律”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是指具有法的一般特征的规范性文件

B.是指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

C.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D.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答案详解】D。《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里的“法律”专指狭义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具有法的一般特征的规范性文件,A选项错误。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据此,“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D选项正确。

3.宪法的修改

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11年/试卷一/60多选 11年/试卷一/88不定项 10年/试卷一/ 23单选 03年/试卷一/44多选 00年/试卷一/11单选 00年/试卷一/51多选】

【关键解读】

1.宪法修改的提议者只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全国人大1/ 5以上的代表;

2.宪法修改要求以全体代表的绝对多数通过,即2/3以上多数通过。注意2/3是指全国人大代表全体的2/3,而不是实际参加会议人数的2/3。

真题例解 (11年/试卷一/60)

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关于《宪法修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规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B.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C.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

D.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答案详解】BCD。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虽然是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的内容,但不属于经济制度,A选项错误。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七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B选项正确。宪法第六至十八条中,1988年宪法修正案对第十、十一条进行了修改,1993年宪法修正案对第七、八、十五、十六、十七条进行了修改,1999年宪法修正案对第六、八、十一条进行了修改,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第十、十一、十三、十四条进行了修改,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C选项正确。1999年第十五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D选项正确。

4.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十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十五)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十六)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十七)决定特赦;

(十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十九)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二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3年/试卷一/89不定项 11年/试卷一/61多选 08年/试卷一/62多选 07年/试卷一/15单选、16单选、93不定项 06年/试卷一/13单选 05年/试卷一/62多选 02年/试卷一/88不定项相关法条:立法法第2至9条、第42条】

【关键解读】

1.解释宪法的法定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但这并不排除全国人大解释宪法的权力;

2.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或者批准的人员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真题例解 (13年/试卷一/89)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立法权权限和立法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

A.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大闭会期间,可以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B.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予以公布

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邀请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D.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举行会议七日前将草案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答案详解】AD。A选项正确,《宪法》中有关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权限上的分工是: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同时,《宪法》第67条规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包括: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B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根据《宪法》第89条规定,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应由国家主席予以公布,而不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公布。

C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根据《立法法》第31条规定,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所以,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并非必须为之。

D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立法法》第26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7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5.国务院的职权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3年/试卷一/90不定项 10年/试卷一/61多选 08年/试卷一/62多选 07年/试卷一/17单选、63多选 04年/试卷一/13单选03年/试卷一/86不定项 02年/试卷一/88不定项

相关法条:立法法第9条至11条、第88条】

【关键解读】

概括而言,国务院的职权主要有:行政法规的制定权和发布权;行政措施的规定权;提出议案权;对所属部、委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权及监督权;对国防、民政、文教、经济等各项工作的领导权和管理权;对外事务管理权;行政人员任免、奖惩权等。

真题例解 (10年/试卷一/61)

根据《宪法》规定,关于国务院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B.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C.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D.国务院依法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答案详解】BCD。根据《宪法》第86条规定:“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第88条第2款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故C选项和D选项正确。正确答案为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