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冠居“群经”之首的《周易》,是我国古代现存最早的一部奇特的哲学专著。这部奇书的思想光华,是通过神秘的“占筮”外衣,焕发出恍惚窈冥的象征色彩:它那蕴蓄丰富的变化哲理出现之际,人们对之既向往又“陌生”,乃至“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百姓日用而不知”(《系辞上传》;随着历史的推进,自孔子“读《易》韦编三绝”(《史记·孔子世家》)之后,学人对《周易》的认识逐代加深,《易》学著述层出不穷,然而,同时产生的种种扑朔迷离的猜测、附会之说却也多得令人眼花缭乱,遂使本属“玄学”的《周易》思想被涂上一重又一重“幻想和奇想”的“附加色”。尚秉和先生有感于这一情状,慨而叹曰:“最多者《易》解,……最难者《易》解,……苟非真知灼见之士,为扬榷其是非,厘订其得失,后学将胡所适从哉?”〔1〕
处在今天的时代,我们有必要在辨析旧说的基础上,科学地发掘这部古老的哲学著作的真正价值,品评、确立其在中国哲学史、世界文化史上应有的地位。当然,进行这项工作的首要步骤,是先须正确地理解《易》学研究中一系列不可回避的问题,如《周易》的创作过程、时代背景、命名之义、经传大旨,以及历代《易》学的源流派别、今天应当采用的研究方法等。这些问题虽有种种成说,却多数未臻一致。笔者固不敢辄论前贤是非,谨就见识所及,采摭可取的说法,在简述《周易》经传基本内容的同时,结合上述问题略作分析,以期有助于读《易》、研《易》者探索打开《易》学大门的最初途径。
一、《周易》“经”部分的创作过程经历三大阶段:阴阳概念的产生、八卦创立、重卦并撰成卦爻辞,三者均是遵循“观物取象”的创作原则
翻开《周易》,首先看到的是八卦、六十四卦符号,以及与这些符号紧密关联的卦辞、爻辞。这就是《周易》的“经”文。
《周易》“经”部分的创作过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阴阳概念的产生,八卦创立,重卦并撰成卦爻辞。
十分明显,无论是后来的八卦或六十四卦,都是由阴阳两爻(--、—)组合成的,所以,叙及《周易》的创作,我们不得不从这两种基本符号谈起。“阴”、“阳”概念的形成,是古代人们通过对宇宙万物矛盾现象的直接观察得出的。“盈乎天地之间无非一阴一阳之理”(《朱子大全·易纲领》),在古人心目中,天地、男女、昼夜、炎凉、上下、胜负……几乎生活环境中的一切现象都体现着普遍的、相互对立的矛盾。根据这种直感的、朴素的观察,前人把宇宙间变化万端、纷纭复杂的事物分为阴、阳两大类,用两种符号表示:阴物为“--”,阳物为“—”。为什么用这两种符号(而不是别的符号)来象征阴阳呢?人们曾作过各种猜测,或以为是男女生殖器的象征,或以为是龟卜兆纹所演化,或以为是古代用于占筮的两种竹节的象形,或以为是取用上古“结绳”时代“有结”、“无结”的形态等等〔2〕,见仁见智,皆可并存。但有一点是人所公认的:阴阳爻象的形成,本于古人对自然万物的直接观察,象征着广泛的相互对立的种种事物、现象。
在这基础上,古人以阴、阳符号为“爻”,每三爻叠成一卦,出现了“八卦”(《周礼》称为“经卦”)。八卦各有不同的名称、形式,分别是: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卦的取象,已经从阴阳二爻对事物的广泛象征,发展到对自然界八种基本物质的具体象征;这八种基本物质是:天、地、雷、风、水、火、山、泽。在后来的《易》理演绎和《易》筮运用的过程中,八卦的卦象又不断扩展增益,可以分别象征八种类型的诸多物象,《说卦传》所举象例,即可见其概略。以八卦与阴阳二爻相比较,两者的创立有一个共同点:均是古人通过观察自然物象所得,然后又作为喻示种种物情、事理的象征符号。《系辞下传》对此作了较为明白的说明: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这是阐述古人从观察万物到制成八卦的整个思维过程,即“观物取象”的创作特征。其中所“观”之“物”,乃是自然、生活中的具体事物;所“取”之“象”,则是模拟这些事物成为有象征意义的卦象。如乾为天、坤为地等即是。此后,八卦两两相重,出现了六十四卦(《周礼》称为“别卦”),并产生了解说这些卦形所寓哲理的卦爻辞。此时,《周易》“经”文全部创成,其独具体系的哲学思想已趋成熟。
就卦形看,六十四卦及每卦中的六爻,也同样都是作《易》者遵循“观物取象”思维形式的产物。例如,为《晋》卦(“晋”意为“进长”),卦形是坤下离上(地在下,火在上),拟取太阳从东方大地升起这一物象,说明事物处于上进、成长之时的发展规律;与之相对的,为《明夷》卦(“明夷”意为“光明殒灭”),卦形是离下坤上(火在下,地在上),拟取太阳从西方大地落下这一物象,说明事物处于光明转向黑暗之时的变化情状。很明显,它们都以拟取物象来喻示事理。至于六十四卦中的每一爻,也各具其象。如为《乾》卦,卦形是由完全相同的六个阳爻“—”组成,但每爻各自象征着不同的义理。以上下两爻为例:下爻(初九)“—”,爻辞曰“潜龙勿用”,喻示此爻犹如一条潜伏水底、养精蓄锐的“龙”的形象,说明事物以刚健气势崛起之初,必须积蓄力量,创造条件,不可轻易盲动;上爻(上九)“—”,爻辞曰“亢龙有悔”,喻示此爻犹如一条激昂飞腾而飞得太高太猛的“龙”的形象,说明事物刚健过甚、发展超过一定限度,必将走向反面,出现挫折。显然,这些“爻”都是某种特定的象征,暗示着各不相同的哲理意义。
就卦爻辞看,六十四卦的卦辞及每爻的爻辞,均是配合卦形阐明象旨。卦爻辞的出现有两大意义:(一)使《周易》成为卦形符号与语言文字有机结合的一部特殊的哲学著作;(二)使“《易》象”从隐晦的符号暗示发展为用文字表述的带有一定文学性的形象。卦爻辞的表现形式是“假象喻意”,即拟取人们生活中习见常闻的物象,通过文字的具体表述,使卦形、爻形内涵的象征旨趣更为鲜明、生动。如上文所引《乾》卦的两爻,由于“潜龙勿用”、“亢龙有悔”这些具体文辞的形象表达,使这两爻的象征意义突出地显示出来了。而每卦的卦辞与六则爻辞,在相互联系中,披露了该卦所蕴涵的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哲理;六十四卦相承相受,从六十四种角度分别展示不同的环境条件下的事理特征及变化规律——《周易》哲学于是形成了独特的系统,并深刻地影响着后世的文化、思想而流传不衰。
二、《易传》七种十篇,又称《十翼》,汉以后被合入经文并行
宋人林光世《水村易镜·自序》云:
古之君子,天地、日月、星辰、阴阳造化、鸟兽草木无所不知,不必读卦辞、爻辞,眼前皆自然之《易》也。世道衰微,《易》象几废,孔圣惧焉,于是作《大象》、《小象》,又作《系辞》,……令天下后世皆知此象自仰观俯察而得也〔3〕。
水村所谓“古之君子”,殆即指当时的卜筮者或学者们,其言不免流于浮夸;但其指出《易传》作者欲令人知《易》象均从仰观俯察而得,遂撰诸篇以明《易》旨,似不违情实。
从现存《易传》的内容看,共有《文言》、《彖传》上下、《象传》上下、《系辞传》上下、《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七种,凡十篇。这十篇的创作宗旨均在解释《周易》“经”文大义,犹如“经”之“羽翼”,故又称《十翼》(见《周易乾凿度》)。
《易传》解“经”各有一定的侧重点或特定的角度,兹分叙如下。
《文言》,分前后两节,分别解说《乾》、《坤》两卦的象征意旨,故前节称《乾文言》,后节称《坤文言》。“文言”两字之义,即谓“文饰《乾》、《坤》两卦之言”。孔颖达引庄氏曰:“以《乾》、《坤》德大,故特文饰以为《文言》。”(《周易正义》)李鼎祚又引姚信曰:“《乾》、《坤》为门户,文说《乾》、《坤》,六十二卦皆放焉。”(《周易集解》)这两说似已点明《文言》的名义所在。
《彖传》,随上下经分为上下两篇,共六十四节,分释六十四卦卦名、卦辞及一卦大旨。“彖”字之义,李鼎祚引刘曰:“彖者,断也。”(《集解》)孔颖达引褚氏、庄氏曰:“彖,断也,断定一卦之义,所以名为‘彖’也。”(《正义》)但作为经传之名,其义有二:(一)指卦辞,即《释文》引马融所谓“彖辞,卦辞也”,《左传》襄公九年孔疏从之,称“《周易》卦下之辞谓为《彖》”;(二)指《易传》中的《彖传》,即王弼《周易略例》所谓“统论一卦之体,明其所由之旨也”,《正义》亦曰:“夫子所作《彖辞》,统论一卦之义。”《彖传》阐释卦名、卦辞、卦义的体例,往往取卦象、爻象为说,多能指明每卦中的为主之爻,而以简约明了的文字论断该卦主旨。
《象传》,随上下经分为上下两篇,阐释各卦的卦象及各爻的爻象。其中释卦象者六十四则,称《大象传》;释爻象者三百八十六则〔4〕,称《小象传》。“象”字之义,犹言“形象”、“象征”,即《系辞下传》所谓:“象也者,像此者也。”但作为经传之名,则有两义:(一)指《周易》的卦形和卦爻辞,《系辞下传》:“《易》者,象也。”《左传》昭公二年叙韩宣子适鲁“见《易象》”即指此;(二)指《易传》中的《象传》,旨在分析卦、爻的象征意义。《大象传》的体例,是先释每卦上下象相重之旨,然后从重卦的卦象中推衍出切近人事的象征意义,文辞多取“君子”的言行、道德为喻。如《乾》卦《大象传》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即表明该卦上下象均为“天”,君子当效法“天”的健行气质,奋发图强;又如《损》卦《大象传》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恶窒欲”,即表明该卦上“山”下“泽”,有损下益上之象,君子当效法此象,时时自损不善。其他诸卦的义例,无不如此。《小象传》的体例,是根据每爻的性质、处位特点,分析爻义吉凶利弊之所以然。如《乾》卦初九爻的《小象传》曰“潜龙勿用,阳在下也”,指明此爻微阳初萌,不可急于施用;又如《明夷》卦六二爻《小象传》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指明此爻柔顺中正,不违法则,故获吉祥。其他诸爻亦均类此。《象传》以言简意明的文辞,逐卦逐爻地解说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的立象所在,使《周易》经文的象征意趣有了比较整齐划一的阐说。
《系辞传》,因其篇幅较长,分为上下两篇。“系辞”二字的名义,有两方面:(一)指卦爻辞,即《正义》所谓“圣人系属此辞于爻卦之下”,“上下二篇经辞是也”;(二)指《易传》中的《系辞传》,亦即《正义》所云“夫子本作《十翼》,申说上下二篇经文系辞,条贯义理,别自为卷,总曰《系辞》”。《系辞传》可视为早期的《易》义通论,文中对《周易》“经”文的各方面内容作了较为全面、可取的辨析、阐发,有助于后人理解八卦、六十四卦及卦爻辞的大义。其中有对《周易》作者、成书年代的推测,有对《周易》“观物取象”创作方法的追述;或辨阴阳之理,或释八卦之象,或疏解乾坤要旨,或展示《易》筮略例;并穿插解说了十九则爻辞的象征意旨(集中见于《系辞上传》者七则,集中见于《系辞下传》者十一则,散见于《系辞上传》者一则,共十九则,详见黄寿祺所撰《从易传看孔子的教育思想》,载《齐鲁学刊》1984年第6期)。当然,《系辞传》在通说《易》义的过程中,也充分地表露了作者的哲学观点;但就其创作宗旨分析,这些哲学观点又无不归趋于《易》理范畴。简言之,《系辞传》的要领,在于发《易》义之深微,示读《易》之范例。
《说卦传》,是阐说八卦象例的专论。全文先追述作《易》者用“蓍”衍卦的历史;再申言八卦的两种方位(宋人称为“先天”、“后天”方位);然后集中说明八卦的取象特点,并广引众多象例,是今天理解、探讨《易》象的产生及推展的重要资料。其中言及八卦的最基本象例:乾为天,坤为地,震为雷,巽为风(为木),坎为水,离为火,艮为山,兑为泽;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八种大体不变的象征意义:乾健,坤顺,震动,巽入,坎陷,离丽,艮止,兑说(悦)——这在《周易》六十四卦象征义理中几乎是每卦必用的象喻条例,对于明确《周易》卦形符号的构成原理尤有不可忽视的参考价值。
《序卦传》,旨在解说《周易》六十四卦的编排次序,揭示诸卦相承的意义。全文分两段:前段叙上经《乾》至《离》三十卦次序,后段叙下经《咸》至《未济》三十四卦次序。这种卦序,当是相沿已久的〔5〕;而文中所明各卦依次相承的意义,含有事物向正面发展或向反面转化的朴素辩证观点。可以说,《序卦传》是一篇颇具哲理深度的六十四卦推衍纲要。
《杂卦传》,其取名为“杂”之义,韩康伯云“杂糅众卦,错综其义”(《韩注》),即打散《序卦传》所揭明的卦序,把六十四卦重新分成三十二组两两对举,以精要的语言概括卦旨。文中对举的两卦之间,其卦形或“错”(亦称“旁通”,六爻相互交变)或“综”(亦称“反对”,卦体相互倒置),其卦义多成相反。这种“错”、“综”现象,是六十四卦符号形式的重要特征,从中可以窥探出作者对卦形结构的认识,其哲学意义在于表明事物的发展往往在正反相对的因素中体现其变化规律。
综上所述,我们在大体揭明了《易传》七种的内容要点的同时,可以得出这样一种论断:《易传》的创作,尽管其抒论角度各不相同,或叙述重点各有所主,但其基本宗旨无不就《周易》经文而发。那么,作为《周易》经文出现之后而产生的,并成为自古以来众所公认、无与伦匹的解经专著的《易传》,不但是今天研究《周易》经文的最重要的“津梁”,而且其本身的哲学内涵也值得深入探讨。
应当指出,《易传》七种原皆单行,后来被合入经文并行,自有一段为学者所认识、接受的过程。关于援传连经始于何人的问题,旧有两说。《三国志·魏书·高贵乡公传》记载曹髦与《易》博士淳于俊的一节对话云:
……帝又问曰:“孔子作《彖》、《象》,郑玄作注,虽圣贤不同,其所释经义一也。今《彖》、《象》不与经文相连,而注连之,何也?”俊对曰:“郑玄合《彖》、《象》于经者,欲使学者寻省易了也。”帝曰:“若郑玄合之,于学诚便,则孔子曷为不合以了学者乎?”俊对曰:“孔子恐其与文王相乱,是以不合,此圣人以不合为谦。”
这段资料说明淳于俊认为,东汉的郑玄合《彖传》、《象传》于经文。《崇文总目》云:“凡以《彖》、《象》、《文言》杂入卦中者,自费氏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亦曰:
凡以《彖》、《象》、《文言》等参入卦中,皆祖费氏。东京荀、刘、马、郑皆传其学。王弼最后出,或用郑说,则弼亦本费氏也。
这是主张西汉的费直连传于经。两说孰是,尚无定论;但汉代学者出于便利诵习的目的,编成经传参合本,当是较为可信的说法。
经传合编本《周易》出现于汉代,是当时崇尚经学的社会背景的一方面反映。后代学者多依此本研读,影响至为广大,遂使《易传》的学术价值提高到与“经”并驾齐驱的地位,乃至人们在传述研究时论及《周易》一书,事实上往往兼指“经”、“传”两部分。
三、对《周易》经传作者、创作时代的考察:“经”作于商末周初,“传”作于春秋、战国之间,经传并是“人更多手、时历多世”的集体撰成的作品
《周易》的作者、创作时代,是《易》学史上争论已久的重要问题。今天探讨这一问题,当分别就“经”、“传”的内容作具体辨析。
八卦的作者,《系辞下传》以为是伏羲,似属较早的传说,前人多信而不疑。
重卦始于何人,唐以前有四种主要说法:王弼以为伏羲重卦,郑玄之徒以为神农重卦,孙盛以为夏禹重卦,司马迁以为文王重卦(见《周易正义·序》)。
卦爻辞的作者,唐以前有两种主要说法:一说以为卦辞、爻辞并是周文王所作,郑学之徒并依此说;二以为验爻辞多是文王后事,以为卦辞文王所作,爻辞周公所作(见《周易正义·序》)。
《易传》的作者,孔颖达云:“其《彖》、《象》等《十翼》之辞,以为孔子所作,先儒更无异论。”(《周易正义·序》)直至宋欧阳修撰《易童子问》,才第一次对孔子作《十翼》提出疑问。
可见,从先秦到北宋初的《易》学研究历史中,关于《周易》作者的争端,主要集中在重卦与卦爻辞的创作究竟归属何人的问题上。但在汉代学术界,较为通行的权威性观点,当推司马迁的论断,其说如下:
西伯……囚羑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史记·周本纪》)
自伏羲作八卦,周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而天下治。(《史记·日者列传》)
文王拘而演《周易》。(《报任少卿书》)
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史记·孔子世家》)
班固撰《汉书》,承司马迁说,对《周易》的作者问题作了简要的总结,其《艺文志》先引述《系辞下传》伏羲“始作八卦”诸语,又曰:
至于殷、周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
其中“三圣”、“三古”之义,颜师古注云:“伏羲为上古,文王为中古,孔子为下古。”这种说法,在汉代最为学者所接受,《周易乾凿度》亦谓“垂黄策者羲,益卦演德者文,成命者孔也”。故可视为汉儒之通谊。
北宋欧阳修以勇于疑古的精神,考辨了《易传》七种的内容,指出《文言》、《系辞传》、《说卦传》有相互牴牾之处,而《系辞传》前后文又有相矛盾之处,认为《系辞传》、《文言》、《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非出自一人之手,不可视为孔子所作。其说略云:“昔之学《易》者杂取以资其讲说,而说非一家,是以或同或异,或是或非。”“余所以知《系辞》而下非圣人之作者,以其言繁衍丛脞而乖戾也。”“至于‘何谓’、‘子曰’者,讲师之言也;《说卦》、《杂卦》者,筮人之占书也:此又不待言而可以知者。”(《易童子问》)欧阳修所疑,只是《易传》中的五种;而《彖传》、《象传》两种,似仍以为撰于孔子。
自欧阳修之后,疑古学风渐启。以至清人姚际恒《易传通论》、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等,均认为《易传》非孔子所作。康有为曰:
史迁《太史公自序》,称“《系辞》”为“《易大传》”,盖《系辞》有“子曰”,则非出孔子手笔,但为孔门弟子所作,商瞿之徒所传授,故太史谈不以为经而为传也。至《说卦》、《序卦》、《杂卦》三篇,《隋志》以为后得,盖本《论衡·正说篇》“河内后得《逸易》”之事,《法言·问神篇》“《易》损其一也,虽蠢知阙焉”,则西汉前《易》无《说卦》可知。扬雄、王充尝见西汉博士旧本,故知之。《说卦》与孟、京《卦气图》合,其出汉时伪托无疑。《序卦》肤浅,《杂卦》则言训诂,此则歆(引者案,指刘歆)所伪窜,并非河内所出,宋叶适尝攻《序卦》、《杂卦》为后人伪作矣(《习学记言》)。歆既伪《序卦》、《杂卦》二篇,为西汉人所未见。又于《儒林传》云“费直徒以《彖》、《象》、《系辞》十篇《文言》解说上下经”;此云“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又叙《易经》十二篇而托之为施、孟、梁丘三家;又于《史记·孔子世家》窜入“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颠倒眩乱,学者传习,熟于心目,无人明其伪窜矣。(《新学伪经考·汉书艺文志辨伪》)
上述议论完全推翻了孔子作《易传》的旧说,并断言《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三篇为汉人伪作。此说带有不少主观臆测成分,但对后来学术界疑古风气的盛行则产生了颇为重要的影响。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间,学术界关于《周易》的作者和时代问题的讨论出现了一次热潮,主要倾向是否定汉儒的说法。其基本观点约可归纳如下:《周易》“经”部的作者,顾颉刚、余永梁等人认为非伏羲、文王所作,而是周初作品;李镜池等人认为《周易》编定于西周晚期,与《诗经》时代略同,作者亦非一人;郭沫若认为《周易》之作决不能在春秋中叶以前,当在春秋以后,作者是孔子的再传弟子臂子弓。至于《易传》,说者多承欧阳修以来“非孔子所作”的观点,郭沫若则进一步推测《易传》中的大部分是荀子的门徒们、楚国人所著,著书时代当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以后;钱玄同认为西汉初田何传《易》时,只有上下经和《彖》、《象》、《系辞》、《文言》诸传,西汉中叶后加入汉人伪作的《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三篇;李镜池又对诸篇作具体推测,以为《彖传》、《象传》作于秦汉间,《系辞传》、《文言》作于汉昭、宣间,《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作于昭、宣后〔6〕。
此后四十余年来,人们又陆续对《周易》经传的作者进行了不同角度的探讨〔7〕,所得结论亦未臻一致,而较有影响的看法是卦爻辞作于周初,《易传》作于春秋战国间,经传作者均非一人,当是经过多人多时加工编纂而成的〔8〕。
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近年来,中国大陆考古学界对商周甲骨文、陶文、金文中的一些原先未解的“奇字”进行了探研,指出这些“奇字”即是商周时期以数字形式刻写下来的八卦、六十四卦符号,因而认为《易》筮时代至少应上推至商代,而周文王重八卦为六十四卦的说法也应予以纠正〔9〕。
当然,“数字卦”问题目前尚在探讨,能否成为确论,有待学术界的进一步研究。但据《周礼》云:“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郑玄注引杜子春云:“《连山》,宓羲;《归藏》,黄帝。”《周易正义序》引郑玄《易赞》及《易论》云:“夏曰《连山》,殷曰《归藏》,周曰《周易》。”《玉海》引《山海经》云:“伏羲氏得河图,夏后因之,曰《连山》;黄帝得河图,商人因之,曰《归藏》;列山氏得河图,周人因之,曰《周易》。”这些文献记载,说明周代以前即有与《周易》相类似的筮书《连山》、《归藏》〔10〕,其卦形符号均为八卦重成的六十四卦;清人顾炎武依据《周礼》之说及《左传》所载春秋筮例,认为重卦应在周以前,“不始于文王”,而周初的卦爻辞写定以后,《周易》才被取名为“《易》”〔11〕。此说似颇可取。
在上引诸多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说,八卦的出现和六十四卦的创成,当在西周以前的颇为远古的年代;古人称其作者为伏羲、神农、夏禹之类的“圣人”,自然是一种带有崇古、崇圣心理的传说,但此中所涉及的时代范围却是可以参考的。那么,既然远在西周以前就产生了以六十四卦符号为基础的筮书,与之相应的筮辞也很可能同时出现了(至少在口头上流传)〔12〕。沿此进展,西周初年产生了一部新编的卦形、卦爻辞井然有序的《周易》,则是于理颇顺的。《系辞下传》说:“《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又说:“《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正是对《周易》卦爻辞创作时代较为审慎而且可取的推测。因此,我们不妨对《周易》卦形和卦爻辞的创作历程作出初步的拟议——西周以前的漫长岁月中,古人就已经运用以八卦重成的、类同《周易》六十四卦的符号进行占筮活动,甚或还附有简单的筮辞;到了殷末周初,当时的学者(或筮人)对旧筮书进行了革故鼎新的改编工作,改编的大致内容可能是:(一)使卦形符号规范化;(二)确定六十四卦卦序;(三)充实卦爻辞文句;(四)又经过多时、多人的润色、增删,最后编定成卦形体系完整、卦爻辞文句富有形象性的《周易》,时当为商朝灭亡、周朝鼎盛之际,约公元前十一世纪。此后,随着治《易》者的不断增多,尤其是孔子设教授徒亦涉及《易》学,遂陆续出现了从各种角度阐释《周易》大义的作品,并被学者编为专书传习,这就是汉儒称为《十翼》的《易传》。从《易传》中保留的不少“子曰”云云的言论,以及大部分内容所反映的浓厚的儒家思想,似可说明其作者当属孔门弟子们,而创作时代当在春秋、战国之间。总之,应该认为,《周易》经传的创作经历了远古时代至春秋战国之间的漫长过程,是“人更多手,时历多世”的集体撰成的作品。
四、《周易》的命名之义,“周”指周代,“易”谓变易
古人凡著一书,必重于立其名义。那么,《周易》的命名意义何在呢?
先叙“周”字。
“周”字之义,自来有两说:一曰“周”指周代。《周易正义·序》云:“案《世谱》等群书,神农一曰连山氏,亦曰列山氏;黄帝一曰归藏氏。既《连山》、《归藏》并是代号,则《周易》称‘周’取岐阳地名。《毛诗》云‘周原’是也。又文王作《易》之时,正在羑里,周德未兴,犹是殷世也,故题‘周’别于殷;以此文王所演,故谓之《周易》。其犹《周书》、《周礼》,题周以别余代。故《易纬》云‘因代以题周’是也。”二曰“周”字义取“周普”。《周易正义·序》又引郑玄释《周礼》“三易”之义曰:“《连山》者,象山之出云,连连不绝;《归藏》者,万物莫不归藏于其中;《周易》者,言《易》道周普,无所不备。”陆德明《经典释文》认为:“周,代名也;周,至也,遍也,备也,今名书义取周普。”是陆氏虽兼取两说,而实主“周普”之义。孔颖达指出:“先儒又兼取郑说,云既指周代之名,亦是普遍之义,虽欲无所遐弃,亦恐未可尽通。其《易》题‘周’,因代以称周,是先儒更不别解。”(《周易正义·序》)自孔颖达以来,注《易》之家专主“周”为代名者至为众多,今当从之。
再叙“易”字。
“易”字之义,古今说者尤多。考其本义,当为“蜥易”。《说文》云:“易,蜥易、蝘蜓、守宫也。象形。”其字篆文作“”,正像蜥易之形,蜥易即壁虎类动物,以其能十二时变色,故假借为“变易”之“易”。孔颖达指出:“夫‘易’者,变化之总名,改换之殊称。自天地开辟,阴阳运行,寒暑迭来,日月更出,孚萌庶类,亭毒群品,新新不停,生生相续,莫非资变化之力、换代之功。然变化运行,在阴阳二气,故圣人初画八卦,设刚柔两画,象二气也;布以三位,象三才也。谓之为《易》,取变化之义。”(《周易正义·序》)其他不同说法,择其要者约有六种:(一)《周易乾凿度》云:“‘易’一名而含三义:所谓易也,变易也,不易也。”即谓“易”含有“简易”、“变易”、“不变”三层意义。其书又详释曰:“易者,其德也。光明四通,简易立节,天以烂明,日月星辰,布设张列,通精无门,藏神无穴,不烦不扰,澹泊不失,此其易也。变易者,其气也。天地不变,不能通气,五行迭终,四时更废,君臣取象,变节相移,能消者息,必专者败,此其变易也。不易者,其位也。天在上,地在下,君南面,臣北面,父坐子伏,此其不易也。”(二)《说文》又引“秘书说:‘日月为易,象阴阳也。’一曰:‘从勿。’”考虞翻《易注》引《参同契》云“字从日下月”,取日月更迭、交相变易为说,意义与《说文》引正相同。清儒治《虞氏易》者,多遵其说。唯“从勿”之义,则颇难通。(三)清初毛奇龄撰《仲氏易》,略总前儒之说,谓“易”兼有“变易”、“交易”、“反易”、“对易”、“移易”五义。其谓“反易”实即虞翻之“反对”,“移易”即荀爽之“升降”,“对易”亦同虞翻之“旁通”:此多取汉魏说《易》条例以释“易”名,义虽未为详备,要不为冥心臆测,用力亦勤。(四)桐城吴挚甫先生撰《易说》,又别为一解,云“易者占卜之名,因以名其官”。尚秉和先生宗其说,谓《史记·礼书》“能虑勿易”,即言能虑者则不占,故坚主“易”字本诂谓“占卜”。(五)近人余永梁著《易卦爻辞的时代及其作者》一文(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一本第一分册,1931年出版),认为筮法乃周人所创,以替代或辅助卜法,较龟卜为简易,故名书曰《易》。此说与《乾凿度》“易简”之义,名同而实异。(六)近人黄振华著《论日出为易》一文(载《哲学年刊》第五辑,1968年11月台湾商务印书馆印行),据殷代甲骨文“易”字作“”,认为字形象征“日出”,上半部尖顶表示初出的太阳,中间弧线表示海的水平面或山的轮廓线,下面三斜劈线表示太阳的光彩。并谓“日出”象征阴阳变化,大义亦主于“变易”。综观众说,立言纷纭。笔者以为,其义当就本义与后起义分别观之。《系辞上传》云“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下传》云“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于此可见“易”之名书本义为“变易”,《说文》所释可从;易简、不易等义,当为后起之说。而所谓“‘易’兼有变易、交易、反易、对易、移易五义”,实皆不出“变易”一义之范围,举“变易”而五义可尽赅。至如以“日月”、“日出”释字形者,其旨不离“变易”,亦并可备为参考〔13〕。视《周易》书名的西语意译,多作《变化的书》(The Book of Changes),即立足于“易”字本义,颇见确切。
要言之,《周易》命名之义,“周”为代名,“易”主变易。古代典籍多简称为《易》,即强调其书所言之“变化”大旨。而“六经”之名,起于孔门弟子(本章学诚《文史通义》说);西汉初,《周易》为被列为学官的“经”书之一,学者遂尊称为《易经》。又因《易传》被合入经内并行,后来广义上的《周易》则兼指“经”、“传”。此即《周易》名义及其前后流变的大略情状。
五、《周易》一书的性质,就经传大旨分析,应当视为我国古代一部特殊的哲学专著
《周易》的性质,历来颇有争论。主要的分歧是:或以为是筮书,或以为是哲学著作。这一问题牵涉到对《周易》经传大义的认识,因此这里亦分经传两部分试作探讨。
显然,《周易》的卦形、卦爻辞创成之后,其最突出的效用是占筮。无论《周礼》谓“太卜掌《三易》之法”,还是《左传》、《国语》所载诸多《易》筮史例,都足以印证这一事实。但古代的占筮往往与政治大事密切相关,天子、诸侯的政治、军事措施,有时必须取决于卜官的占筮结果;那么,在占筮过程中,事实上影响人们思想、左右人们行动的关键因素是筮书所表露的哲学内涵。换言之,要是抽掉了《周易》内在的哲学意义,则其书必不可能成为古代“太卜”所执掌的上层统治阶级奉为“圣典”的重要书籍。因此,朱熹虽极力强调“《易》本为卜筮而作”,却也不曾抹煞其哲学意蕴,认为“孔子恐义理一向没卜筮中,故明其义”(《朱子语类》)。清人皮锡瑞指出:
伏羲画卦,虽有占而无文,而亦寓有义理在内。……左氏杂采占书,其占不称《周易》者,当是夏、殷之《易》,而亦未尝不具义理;若无义理,但有占法,何能使人信用?观夏、殷之《易》如是,可知伏羲、文王之《易》亦如是矣。周衰而卜筮失官,盖失其义,专言祸福,流为巫史。左氏所载,焦循尝一一辨其得失,曰:《易》至春秋,淆乱于术士之口,谬悠荒诞,不足以解圣经,孔子所以韦编三绝而翼赞之也。……孔子见当时之人,惑于吉凶祸福,而卜筮之史加以穿凿傅会,故演《易》系辞,明义理,切人事,借卜筮以教后人,所谓以神道设教。其所发明者,实即羲、文之义理,而非别有义理;亦非羲、文并无义理,至孔子始言义理也。(《经学通论》)
皮氏的基本观点,是不同意把《周易》看成简单的“筮书”,认为八卦、六十四卦符号及卦爻辞均寓含“义理”,而《易传》作者只是把这些义理作了更加鲜明、更加切近“人事”的阐发。这种认识应当是较为客观、可取的。其实,倘若《周易》的卦形、卦爻辞没有内在的哲学性质,无论哪一位“圣人”,都无法凭空阐发出其中的“义理”来。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尽管《周易》的出现是以卜筮为用,但其内容实质却含藏着深邃的哲学意义。
只要认真剖析《周易》六十四卦的大义,我们不难发现,自从代表阴阳观念的爻画产生之日开始,《周易》哲学就奠下了符号象征的基础,或者说出现了最初的萌芽因素;而当八卦重成的独具体系的六十四卦及卦爻辞撰成编定之后,《周易》的象征哲学就完全显示出奇异的思想光华。这一点,前文叙《周易》创作过程时已略有提及,下面再举一些例子从四方面试为印证。
(一)从整体角度看,六十四卦是六十四种事物、现象的组合,一一喻示着特定环境、条件下的处事方法、人生哲理、自然规律等。如《乾》卦象征“天”,喻示“刚健”气质的发展规律;《坤》卦象征“地”,喻示“柔顺”气质的客观功用;《屯》卦象征“初生”,喻示事物“草创”之际排除艰难而发展的情状;《蒙》卦象征“蒙昧”,喻示事物蒙稚之时“启蒙发智”的道理。其余诸卦无不如是,均喻示某种具体的事理;而六十四卦的旨趣,又共同贯串会通而成作者对自然、社会、人生在运动变化中发展规律的基本认识,并反映着颇为丰富的哲学意义。
(二)分别诸卦来看,各卦六爻之间在“义理”上的联系,是十分明显的;而这种联系,正是某种事物、现象的变动、发展规律的象征性表露,也是一卦哲学内容的具体反映。举《师》卦为例,全卦象征“兵众”,阐明用兵的规律:初六阴爻处下,为“用兵”初始之象,爻辞说“兵众出发要用法律、号令来约束,军纪不良必有凶险”(“师出以律,否臧凶”),极言严明军纪的必要性;九二阳刚处中,上应六五,为率兵主帅之象,爻辞说“统率兵众,持中不偏可获吉祥,无所咎害;君王多次给予奖赏、委以重任”(“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揭明主帅出师成功的条件;六三处下卦之上,阴柔失正,为力微任重、贪功冒进之象,爻辞说“兵众时而载运尸体归来,有凶险”(“师或舆尸,凶”),陈述出师失利败绩的教训;六四处上卦之下,柔顺得正,为谨慎用兵之象,爻辞说“兵众撤退暂守,免遭咎害”(“师左次,无咎”),指出用兵有时必须退守的情状;六五柔中居尊,为有德“君主”、慎于用兵之象,爻辞先说“田中有禽兽,利于捕取,必无咎害”(“田有禽,利执言,无咎”),又说“委任刚正长者可以统率兵众,委任无德小子必将载尸败归,守持正固以防凶险”(“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这是模拟“君主”的身份、地位,申言用兵适时及谨慎择将的道理;上六柔居卦终,为班师归来之象,爻辞说“天子颁发命令,封赏功臣为诸侯、大夫,小人不可重用”(“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体现出师终了、论功行赏的法则。总归六爻大义,从“兵众”初出到收兵归来,分别展示了用兵的各方面要旨;其中贯穿一体、相互联系的本质意义,则是强调“师”以“正”为本。这就是卦辞所概括的:“《师》卦象征兵众:守持正固,贤明长者统兵可获吉祥,必无咎害”(“师:贞,丈人吉,无咎”)。若进一步分析六爻的哲学内涵,我们可以从爻中反映的胜败、进退、利弊、得失的种种喻象,领会出作《易》者所流露的早期军事思想的朴素辩证因素。可见,卦辞提纲挈领的概括,与六爻爻辞互为联系的分述,揭示出该卦卦象、爻象的象征本旨:卦爻的义理因之而显,全卦的哲学内容也由此得以体现。纵观《周易》六十四卦,均同此例。
(三)若将有关卦义两相比较,又可以发现六十四卦的哲理十分突出地反映着事物对立面矛盾转化的变动规律。如《乾》、《坤》两卦,象征“刚健”与“柔顺”的对立转化;《泰》、《否》两卦,象征“通泰”与“否闭”的对立转化;《损》、《益》两卦,象征“减损”与“增益”的对立转化,等等。不仅卦与卦之间如此,在一卦的具体爻象中,也往往喻示这一哲理;各卦的上爻多喻物极必反的意旨,即是最显著的例证。
(四)用综合分析的方法考察,《周易》六十四卦的内容又涉及作者对所处时代的思想意识形态各领域的多方面认识。其中有反映作者政治思想的,如《同人》卦流露的对“天下和同”理想的追求,《革》卦含藏的“革除弊政”的愿望等;有反映作者伦理思想的,如《家人》、《归妹》卦表述的对家庭结构、男婚女嫁问题的看法等;有反映作者经济思想的,如《节》卦喻示的“节制”观念,《贲》卦阐明的“质朴”主张等;有反映作者法制思想的,如《讼》、《夬》卦关于争讼和决除邪恶问题的阐述,等等。总之,一部《周易》的思想内容是十分丰富的,而无论哪一方面思想的反映,都建立在变化哲学的基础上。具体说,六十四卦纷繁复杂的内容,尽管涉及面十分广泛,却集中体现着统一的哲学原理:阴阳变化的规律。程颐指出:“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所以顺性命之理,尽变化之道也。散之在理,则有万殊;统之在道,则无二致。”(《河南程氏遗书·易序》)这里所说的“变化之道”,事实上就是《周易》哲学思想的核心。
应当指出,六十四卦的哲理,是通过“象征”形式表现出来的。《系辞下传》曰“《易》者,象也”;《左传》昭公二年载:“晋侯使韩宣子来聘,……见《易象》与《鲁春秋》。”这是现存文献中最早视《周易》为“象”的例证。六十四卦的卦形、爻形,以及相应的卦辞、爻辞,均是特定形式的“象征”:前者依赖卦爻符号的暗示,后者借助卦爻辞文字的描述——两者相互依存,融会贯通,共同喻示诸卦诸爻的象征义理。王弼曰:“触类可为其象,合意可为其征。”(《周易略例·明象》)项安世云:“凡卦辞皆曰象,凡卦画皆曰象;未画则其象隐,已画则其象著。”(《周易玩辞》)这两说分别指出《易》象触类旁通,以及文辞与卦形相辅而明“《易》象”的特点。那么,我们在研究《周易》六十四卦的过程中,必须细致把握这种象征规律,才能透过卦形、卦爻辞的外在喻象,领悟其内在的哲学涵义。
根据上文对六十四卦哲学意义的简要分析,我们认为《周易》的占筮,仅仅是古人对六十四卦义理的一方面运用〔14〕;《周易》的象征,是其书哲学内容的基本表现形式;而贯穿全书的反映事物对立、运动、变化规律的思想,则是六十四卦哲理的根本核心。因此,《周易》的“经”部分,虽以占筮为表,实以哲学为里,应当视为一部独具体系的哲学著作。
关于《易传》的性质,人们比较一致认为是一组颇有深度的哲学著述。对《易传》思想的归纳,近人作过一些尝试,如张立文将其归为六点,曰:政治思想、唯物主义的自然观、朴素辩证法思想、唯物主义认识论、道德伦理思想、社会进化的历史观等(《周易思想研究》,1980年8月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张岱年将其归为三点,曰:本体论学说、辩证法思想、人生理想与政治观点等(《论〈易大传〉的著作年代与哲学思想》,载《中国哲学》第一辑,1981年北京三联书店出版)。其他论著尚多,兹不赘引。诸说归纳分析的角度、方法虽不尽同,但其基本认识均在于肯定《易传》作为一组古代哲学著作的丰富的思想价值。
然而,《易传》哲学思想的一个重要特色,是建立在对《周易》经义的阐释、发挥的基点上。因此,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思想内容,如关于阴阳矛盾、运动变化的朴素辩证观念,关于以乾坤为本的宇宙生成说,乃至关于政治、伦理、道德各方面的观点,常常是六十四卦大义的直接引申,与“经”的本旨是无法割裂的。当然,也有不少内容是《易传》作者的独特见解,但也是在阐“经”过程中得出的。朱熹论《系辞传》云:“或言造化以及《易》或言《易》以及造化,不出此理。”(《朱子语类》)意谓作者在“言《易》”的同时,泛及自然界的发展规律,以体现其哲学观点。这一看法用来说明整个《易传》,似也大略适合。可以说,没有“经”的哲学基础,就没有“传”的思想体系;有了“传”的推阐发挥,“经”的哲学就更加显明昭著。所以,我们认为,《易传》七种的性质,应当视为一组以阐解《周易》经义为宗旨的富有鲜明思想观点的哲学著作。
当然,六十四卦义理和《易传》思想是不同时代的产物,其内容与价值必须结合特定的历史背景进行具体深入的考察,才能得出全面、科学的结论。但通过上文的简单分析,我们可以对《周易》的性质作出如下认识:包涵经传在内的《周易》一书,由于其早期部分内容诞生之古远,及其核心思想意义之深邃,不能不视为我国古代一部特殊的哲学专著。
六、《易》学史的流派至为繁杂,要以“象数”、“义理”两派为主
《易》学研究的历史,其源流派别至为纷繁复杂。先秦时期,《左传》、《国语》及诸子哲学著作载有不少《易》说,当属《易》学史的滥觞阶段。
孔子开创儒学,并以“六经”传授门徒,《周易》必为一项课程。《易传》屡引孔子阐《易》言论;《史记·孔子世家》称其“读《易》韦编三绝,曰‘假我数年,若是,我于《易》则彬彬矣’”;旧题《子夏易传》一书〔15〕,相传即孔子学生卜商(字子夏)所作。由此可以推知,孔子对《易》学作过较深刻的探讨,堪称先秦《易》学史上一位有影响的研《易》大师。至于《易传》七种,以其解经精辟,亦可看作集先秦研《易》成果之大成的第一部《易》学论著。
秦政焚书,《易》独以卜筮幸存,较群经为最无阙。汉置“五经博士”,学人又以《易传》连经并行,《易》学研究至见昌盛〔16〕。但此时经说之最复杂者,亦莫如《易》。西汉的《易》学派别,大抵可分为四派:一曰训故举大谊,周王孙、服光、王同、丁宽、杨何、蔡公、韩婴七家是也;二曰阴阳候灾变,孟喜、京房、五鹿充宗、段嘉四家是也;三曰章句守师说,施雠、孟喜、梁丘贺、京房学官博士所立以教授者是也〔17〕;四曰《十翼》解经意,费直无章句,专以《易传》解说,民间所用以传授者是也。东汉的《易》学派别,亦可分为四派:一曰马融、刘表、宋衷、王肃、董遇,皆为《费氏易》作章句(《费氏易》无章句,诸家各为立注);二曰郑玄、荀爽,先治《京氏易》,后参治《费氏易》(郑玄从第五元先通《京氏易》,荀爽从陈实受樊英句,亦京氏学);三曰虞翻,本治《孟氏易》,杂用《参同契》纳甲之术;四曰陆绩,专治《京氏易》。明确了上述线索,则“汉易”的主要流派,约略可知〔18〕。
自魏王弼《易注》盛行之后,汉《易》渐衰,这是《易》学变化的一大关键。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指出:
永嘉之乱,施氏、梁氏之《易》亡,孟、京、费之《易》人无传者。惟郑康成、王辅嗣所注行于世,而王氏为世所重〔19〕。
《隋书·经籍志》云:
梁丘、施氏、高氏亡于西晋〔20〕,孟氏、京氏有书无师。梁、陈,郑玄、王弼二注列于国学;齐代唯传郑义。至隋,王注盛行,郑学浸微,今殆绝矣。
孔颖达《周易正义·序》亦曰:
传《易》者,西都则有丁、孟、京、田;东都则有荀、刘、马、郑,大体更相祖述,非有绝伦;惟魏世王辅嗣之注,独冠古今,所以江左诸儒并传其学,河北学者罕能及之。
观此诸文,可知王弼《易注》的势力,笼罩于魏晋南北朝之间,虽郑玄之注也莫能抗行,足征“象数”《易》学见绌于“玄理”《易》学。
唐初修撰《五经正义》,《周易》采用王弼、韩康伯注〔21〕,孔颖达为之作疏。于是王弼《易》学,在唐代广为学者传习,几定于一尊。惟李鼎祚撰《周易集解》,采摭汉儒以讫唐代象数家之说,得三十五家〔22〕,崇象数,黜玄言,“汉《易》”余绪,赖以仅存。
及宋,陈抟、刘牧、邵雍之徒出,而后遂有“先天图”、“后天图”、“河图”、“洛书”诸图说。《易》学之途,又为之一变〔23〕。朱熹、蔡元定等取用诸图,引申其说,并参以义理,而后遂有“宋《易》”之名与“汉《易》”相对峙〔24〕。而胡瑗、程颐专阐儒理,李光、杨万里参证史事,两者各为宗派〔25〕,《易》学派别之分歧,日益繁多。
元代诸儒,大抵笃守程、朱遗说。如吴澄《易纂言》、胡震《周易衍义》等即是。明初犹然。如胡广《周易大全》、蔡清《易经蒙引》等书影响较著。明中叶以后,有以“狂禅”解经者,如方时化《学易述谈》四卷,总以禅机为主;徐世淳《易就》六卷,语多似禅家机锋;苏濬《周易冥冥篇》,观其书名,即可知援禅入《易》;至释智旭著《周易禅解》十卷,更明言以禅解《易》。这又是当时《易》学流派的一个旁支。
至清儒辈出,务求征实,如惠栋《易汉学》即属重要代表作。此时“宋《易》”遂至受攻击而逐渐消沉,风气又为之一变。
清乾隆间,四库馆臣综观《易》学历史的源流变迁,概括为“两派六宗”之说。其言曰:
《左传》所记诸占,盖犹太卜之遗法,汉儒言象数,去古未远也;一变而为京、焦,入于祥;再变而为陈、邵,务穷造化,《易》遂不切于民用。王弼尽黜象数,说以老、庄;一变而(为)胡瑗、程子,始阐明儒理;再变而(为)李光、杨万里,又参证史事,《易》遂日启其论端。此两派六宗,已互相攻驳。(《四库全书总目·经部易类小序》)
此说归纳了《易》学史上最有影响的流派。总其大端,即为“象数”、“义理”两派。“象数派”的正宗学说,见于汉儒以《易》象(八卦的众多卦象)、《易》数(阴阳奇耦之数)为解《易》途径,既切占筮之用,又发《易》理深蕴;“义理派”主于阐明《周易》的哲学大义,王弼以老、庄思想解《易》已开其风气,至胡瑗、程颐则蔚为大观。平心而论,汉儒以“象数”解《易》,有时执泥卦象,并杂入种种术数之说,每使《易》义支离破碎;王弼一扫旧习,独树新帜,援玄理为说固属一弊,但亦非尽弃象数,其宗旨实在于探寻完整的《易》象,把握《易》理内蕴,使六十四卦经义条贯不紊〔26〕。故此两派立说互有可取之处,吴承仕先生云“名物为象数所依,象数为义理而设”〔27〕,即言“象数”、“义理”当相互参用,才能明辨《周易》大旨。
但“两派六宗”仅就《易》学主要派系而言,尚未足以尽赅《周易》研究的广阔领域。故《四库全书总目·易类小序》又曰:
又《易》道广大,无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乐律、兵法、韵学、算术,以逮方外之炉火,皆可援《易》以为说,而好异者又援以入《易》,故《易》说愈繁〔28〕。
可见,在历代《易》学研究中,所涉及的学术领域至为宽广。
辛亥革命以后,《易》学研究的趋势出现了一个重大变化。即除了继承前人的成果,在象数、义理两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之外,更多的学者注重于接受现当代科学理论,从各种新的角度研究《周易》。其中有从史学角度探讨《周易》的史料价值,有从循环论和辩证法的角度探讨《周易》的哲学意义,有从文学的角度探讨《周易》的文艺学价值,有从自然科学(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历学、医学、量子力学、生物遗传学等)角度探讨《周易》与诸学科原理的相通之处,有运用不同的方法探讨《周易》经传的名义、作者、创作年代、发源地域诸问题,等等。这期间出现的较有影响的《易》学两大家:一是杭辛斋,著有《易数偶得》、《学易笔谈初集》、《学易笔谈二集》、《易楔》、《读易杂识》、《愚一斋易说订》、《改正揲蓍法》等七种,主于贯通旧学新知,蔚为一家之言;二是尚秉和先生,著有《焦氏易诂》、《焦氏易林注》、《周易尚氏学》等书,专研象数之学,创为新说,“解决了旧所不解的不可胜数的易象问题”(于省吾《周易尚氏学序》),甚为学术界所推重。
近年来,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周易》,引起人们的研究兴趣。《帛书周易》的内容包括三部分:六十四卦经文;《系辞传》残卷;《卷后佚书》等(详于豪亮著《帛书周易》,载《文物》1984年第3期)。由于《帛书周易》与通行本不尽相同,故学术界对之研究大致围绕四个方面:(一)关于六十四卦卦序问题;(二)卦爻辞文字与各本的异同问题;(三)《卷后佚书》的考证问题;(四)《系辞传》残卷的辨析问题。尽管目前诸问题尚未取得定论,但随着研究的深入,必将有新的成果出现。
总之,从先秦两汉至现当代的两千多年中,《周易》研究的历史是漫长的,《易》学流派及著述是繁杂众多的。皮锡瑞云:“说《易》之书最多,可取者少”(《经学通论》),此说或有一定依据;但作为一项学术研究的课题,我们应当认真考辨历史上的种种既有成果,扬榷是非,厘订得失,才能在前人努力的基础上进一步使这门学问的研究向前推展。
七、研究《周易》必须把握一定的方法,今天尤宜运用科学理论品评此书在学术史上的各方面价值
《周易》研究的方法论,曾经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学术界引起讨论的一个问题。讨论的中心集中于两点:(一)研究《周易》哲学是否应当以“传”解“经”;(二)在研究中如何划分现代观念与古人思想的界限。当时的讨论似仅涉及局部范围,尚未深入展开,故也未能得出全面的结论〔29〕。
事实上,《易》学史中的不同流别,往往都采用过各具特色的研究方法。如《左传》、《国语》所载《易》说重在“本卦”、“之卦”的交变,汉儒解《易》常用“互体”、“卦变”、“卦气”、“纳甲”、“爻辰”、“升降”、“消息”、“之正”等法,王弼《易注》参以老庄哲理,程颐《易传》贯注着儒家思想,李光、杨万里援史证《易》,等等,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前人对《易》学研究方法的不同理解及运用。
那么,今天我们必须采用怎样的方法研究《周易》呢?笔者以为,应当把握以下几个方面要点。
第一,从源溯流。《易》学研究的根本对象是《周易》经传,故研究者首须熟习经传本文,考明《左传》、《国语》所载古筮例;其次,研读汉魏古注(李鼎祚《周易集解》所存最多);再次,观六朝、隋、唐诸家义疏(孔颖达《周易正义》多本六朝义疏);最后,参考宋、元以来各家之经说(宋、元人经说多存于《通志堂经解》中,清儒经说以《清经解》、《续清经解》中所收的为最多)。不从古注入手者,是为迷不知本源。
第二,强干弱枝。《周易》源本象数,发为义理,故当以象数、义理为主干;外此而旁及者,如涉及天文、地理、乐律、兵法、韵学、算术乃至现当代科学之说,皆其枝附。不由主干而寻枝附,是为浑不辨主客。
第三,在明确经传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基础上,应当以《易传》为解经的首要依据。经、传的创作时代不同,故两者反映的思想也互有差异。但《易传》的创作宗旨本在阐经,又属现存最早的论《易》专著,则不可不视为今天探讨《周易》经义的最重要参考资料。《重定周易费氏学》引秦澍澧曰:“以经解画,以传解经;合则是,而离则非。”此说可取。
第四,应当掌握六十四卦表现哲理的特殊方式:象征。《易》之用虽在占筮,《易》的本质内蕴则为哲学。前人讲象数不离义理,叙义理不废象数,即可知两者本不能截然割裂;而“象”与“理”的结合,正是《周易》卦形、卦爻辞“象征”特色的体现。朱熹曰:“《易》难看,不比他书。《易》说一个物,非真是一个物,如说龙非真龙。”(《朱子语类》)此所谓“龙”,即《乾》卦六爻爻辞所取之象,正是用来象征事物的“刚健”气质。掌握了“象征”规律,有利于熔“象数”、“义理”于一炉,较完整地挖掘《周易》的内在思想。
第五,应当掌握前人总结出来的切实可用的《易》学条例。如六爻居位特征、承乘比应关系及卦时、卦主、中正等规律。明确了这些义例,有利于阐发卦形符号象征中所包含的“时间”、“空间”观念以及导致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等特点。
第六,应当结合考古学界发现的有关《周易》资料,细密辨析《周易》经传的本来面目及《易》学史研究中的各方面问题。如近年出土的《帛书周易》、目前学术界正在讨论的“数字卦”等,即是值得注意的材料。
第七,应当重视多学科、多课题相互贯通的比较研究。《周易》作为一部早期的哲学著作,其所旁及的内容至为丰富。如经传的文学价值、史学价值、美学价值、文字音韵学价值,以及在古代科技史研究中的价值等,都有认真发掘的必要。至于《周易》与西方古代哲学的比较,也是颇有意义的一个研究方向。
第八,应当注意国外汉学者研究《周易》的成果,吸收其可取的因素,以增进中外文化学术的交流。本世纪以来,国外研究《周易》较有影响的学者不乏其人,如日本的铃木由次郎、户田丰三郎、高田真治,德国的卫礼贤(Richard Wilhelm)、卫德明(Hellmut Wilhelm),苏联的舒茨基(Ю.К.щуцкий)等人,其治《易》成就显著,在汉学界享有盛名〔30〕,并值得我们取资参考。
历史在前进,科学在发展。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提高,研究方法的不断更新、完善,《周易》研究必定能够出现崭新的面貌。
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周易》一书不但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珍贵遗产,也是全人类文化宝库中的一颗奇异的明珠——它的各方面价值,需要今天的学术界作出新的、科学的认识,以评定其在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诸领域中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我们相信,经过人们的深入研究、努力阐扬,《周易》丰富的思想内容必将在世界学术之林焕发出更加绚丽夺目的光彩。
黄寿祺 张善文
【注释】
〔1〕见《易学群书平议》卷首载尚秉和先生《序》。该书黄寿祺著,北京师大出版社1988年出版。
〔2〕郭沫若《周易时代的社会生活》(见郭著《中国古代社会研究》,1954年人民出版社出版)谓阳(—)和阴(--)符号分别是男、女生殖器象征;高亨《周易杂论》(1962年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认为阳(—)和阴(--)分别是古代占筮时所用的一节和两节的“竹棍”(即“蓍草”)的象形;陈道生《重论八卦的起源》(载《孔孟学报》第12期,台湾1966年9月出版)认为阴阳(--,—)符号源于“结绳”时代绳子上“有结”、“无结”的形态。
〔3〕林光世《水村易镜》一卷,见《通志堂经解》。《四库全书总目·易类存目》载其书提要。
〔4〕六十四卦共三百八十四爻,其《小象传》亦三百八十四则;加上《乾》、《坤》两卦的“用九”、“用六”文辞亦各有一则《小象传》,故总计三百八十六则。
〔5〕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帛书周易》卦序与通行本不同,卦名亦多相异。其六十四卦编次规律,是以上卦为纲,分为八组(即第一组上卦均为乾☰,第二组上卦均为艮☶,第三组上卦均为坎☵,第四组上卦均为震☳,第五组上卦均为坤☷,第六组上卦均为兑☱,第七组上卦均为离☲,第八组上卦均为巽☴);各组又以下卦为目(即每组下卦的次序大略依乾☰、坤☷、艮☶、兑☱、坎☵、离☲、震☳、巽☴编排,唯各组纯卦均居首)。八组名次详见《文物》1984年第3期所载《马王堆帛书六十四卦释文》。这种排列方式至便检索,当是后人为了占筮实用而作的改编,其卦序已不含哲学意义。
〔6〕此处所叙观点,分别见于:顾颉刚《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余永梁《易卦爻辞的时代及其作者》、李镜池《周易筮辞考》、《周易筮辞续考》、《易传探源》、郭沫若《周易之制作时代》、钱玄同《读汉石经周易残字而论及今文易的篇数问题》等文。其中余氏文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一本第一分册(1931年出版),李镜池《周易筮辞续考》载《岭南学报》8卷1期,郭氏文见其所著《青铜时代》(1945年3月文治出版社出版);余文均收入顾颉刚主编的《古史辨》第三册上编(1931年出版)。案,郭沫若1927年的作品《周易时代的社会生活》,认为孔子研究过《周易》,《易传》出于孔门弟子的笔录,作于春秋战国期间。但此观点已为其后来的论著《周易之制作时代》所否定。
〔7〕这期间有关《周易》经传作者及时代的主要论著有:李汉三《周易卦爻辞时代考》(载《建设》3卷11期,台湾1955年5月出版)、《周易说卦传著成的时代》(载《大陆杂志》32卷10期,台湾1966年5月出版)、平心《关于周易的性质、历史内容和制作年代》(载《学术月刊》1963年第7期)、严灵峰《易经小象成立的年代及其内容》(载《哲学年刊》第四辑,1967年6月台湾商务印书馆印行)、蒙传铭《周易成书年代考》(载《中文大学学报》,香港1975年12月出版)、张岱年《论易大传的著作年代与哲学思想》(载《中国哲学》第一辑,1981年北京三联书店出版)、林炯阳《周易卦爻辞之作者》、詹秀惠《周易卦爻辞之著成年代》、王开府《周易经传著作问题初探》(以上三篇均载《易经研究论集》,台湾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1年1月出版)、王世舜与韩慕君《试论周易产生的年代》(载《齐鲁学刊》1981年2期)、刘大钧《周易大传我见》(载《中国哲学史研究》1982年2期)等。这些文章观点不一,可资研究者参考。
〔8〕张立文著《周易思想研究》一书(1980年8月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对前人有关《周易》的时代、作者的研究成果作了扼要综述,并提出自己的看法,较为可取,宜备参考。
〔9〕见张政烺《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载《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张亚初、刘雨《从商周八卦数字符号谈筮法的几个问题》(载《考古》1981年第2期)。
〔10〕《连山》、《归藏》亡佚已久,清儒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辑有逸文,可以推见两书梗概。近人刘师培、高明并撰《连山归藏考》(刘文载《中国学报》第二册,1915年2月出版;高文载《制言》第49期,1939年2月出版),考辨两书散佚过程及后人伪作诸事颇详,可备省览。
〔11〕见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三易》、《重卦不始于文王》两篇。
〔12〕《三国志·魏书·高贵乡公传》载《易》博士淳于俊曰:“包羲因燧皇之图而制八卦,神农演之为六十四,黄帝、尧、舜通其变,三代随时,质文各繇其事,故《易》者,变易也。”其说提及“三代随时,质文各繇其事”,即是认为夏、商之《连山》、《归藏》也各有筮辞。
〔13〕《周易》名义问题,详见黄寿祺《周易名义考》一文,载《福建师大学报》1979年第2期(后收入《中国古代史论丛》第一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出版)。
〔14〕《系辞上传》云:“《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可见,《系辞传》作者认为,“卜筮”只是《周易》的四大主要效用之一。
〔15〕《四库全书》著录《子夏易传》十一卷,《提要》辨此书不但非子夏作,亦非晁说之所谓唐张弧伪撰之本,盖“伪中生伪”,“流传既久,姑存以备一家说”。清人孙堂、张澍、黄奭、孙冯翼、马国翰等据陆德明《经典释文》、孔颖达《周易正义》、李鼎祚《周易集解》等书所引,分别辑有《子夏易传》(孙辑本见《汉魏二十一家易注》,张辑本见《二酉堂丛书》,黄辑本见《汉学堂丛书》,孙辑本〔臧庸述〕见《问经堂丛书》,马辑本见《玉函山房辑佚书》),并可参考。《子夏易传》的作者,或谓韩婴,或谓丁宽,或谓臂子弓,莫衷一是;臧庸以“子夏”为韩婴之字,宋翔凤以“子夏”为韩婴之孙韩商之字,近人柯劭忞指为“望文生义,等于说经者之附会”(《续修四库全书提要·易类》,1971年台湾商务印书馆印行)。要之,子夏之书今虽莫考真伪,但其人曾有说《易》专著或属可信。
〔16〕皮锡瑞《经学历史》谓经学至汉武为“昌明时代”,自汉元帝、成帝至后汉为“极盛时代”。今略依其说,以西汉、东汉为《易》学研究之昌盛阶段。
〔17〕此据《汉书·艺文志》将孟喜、京房分为两类,章句之学为正宗,灾变占验则独成一家。案,京房受《易》于焦赣,焦氏无章句,故《汉书·艺文志》不著录。又案,西汉有两京房:一为焦赣弟子,字君明,著有《京氏易传》,称“前京房”;一为杨何弟子,梁丘贺尝从问《易》,称“后京房”。此指前京房。
〔18〕以上略本吴翊寅《易汉学考》之说。
〔19〕《序录》谓《费氏易》“人无传者”,但学者多以王弼《易注》即承费氏家法。案,吴承仕先生云:“《隋志》首述陈元、郑众,次言马、郑,次言二王作注而费氏大兴,似谓辅嗣之学远宗费氏,近接马、郑。自尔以讫近世,皆谓《王易》即《费易》矣。愚意王氏注经不注《系辞》以下,盖用费氏家法。”(《经典释文序录疏证》)吴先生之说,似甚可从。又案,王弼,字辅嗣,山阳高平人,魏尚书郎,年二十四卒。
〔20〕高氏指西汉时沛人高相。《经典释文·序录》约《汉书·儒林传》文曰:“沛人高相治《易》,与费直同时,其《易》亦无章句,专说阴阳灾异,自言出丁将军,传至相。相授子康及兰陵毋将永,为高氏学。”
〔21〕自元嘉以来,王弼所注六十四卦及《彖传》、《象传》之义盛行,独阙《系辞传》以下不注。谢万、韩伯、袁悦之、桓玄、卞伯玉、荀柔之、徐爰、顾欢、明僧绍、刘等十人并注《系辞》,自韩注专行,而各家皆废。又案,韩伯,字康伯;颍川人,东晋太常卿。
〔22〕《周易集解》所采各家为:子夏、孟喜、焦延寿、京房、马融、郑玄、荀爽、刘表、宋衷、王肃、王弼、何晏、虞翻、陆绩、姚信、翟玄、韩康伯、向秀、王、张璠、干宝、蜀才、刘、沈麟士、伏曼容、姚规、崔觐、卢氏、何妥、王凯冲、侯果、朱仰之、蔡景君、孔颖达、崔憬等三十五家。又引有《九家易》一书,据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云:“《荀爽九家集注》十卷,不知何人所集。称‘荀爽’者,以为主故也。其序有荀爽、京房、马融、郑玄、宋衷、虞翻、陆绩、姚信、翟子玄。子玄不详何人,为《易义》。注内又有张氏、朱氏,并不知何人。”又云:“(蜀才)姓范,名长生,一名贤,隐居青城山,自号蜀才,李雄以为丞相。”吴承仕先生《经典释文序录疏证》指出,“魏晋以后儒者每有集解之作,杂取众说,合为一编”,“时代各不相接,撰录者又无主名,斯类甚众。此之《集注》,亦昔人隐栝京、马、郑、虞等九家说,而以荀义为依”。此说可从。
〔23〕刘牧、邵雍之学,均传自陈抟。刘著《易数钩隐图》三卷,邵著《皇极经世书》十二卷。
〔24〕朱熹著《周易本义》十二卷;又著《易数启蒙》三卷,则属稿于蔡元定。
〔25〕胡瑗,泰州如皋人,宋仁宗皇祐、至和间国子直讲,尝在太学讲《易》,讲授之余欲著述而未逮,其门人倪天隐遂述师说作《周易口义》十二卷,即《宋史·艺文志》所载之胡瑗《易解》十二卷。胡著尝为程颐所崇。程颐著《易传》四卷。李光著《周易详说》十卷。杨万里著《诚斋易传》二十卷。
〔26〕王弼《易注》不废八卦卦象及诸爻爻象,并每阐说阴阳爻位,亦间有采用互体、卦变者,故吴承仕先生谓其“本不废绝汉法”(见吴先生所撰清彭申甫《周易解注传义辨正》提要,刊于《续修四库全书提要·经部易类》)。又王弼《周易略例》更详言用象主张,章太炎先生云:“读王注者,当先取《略例》观之,其言闳廓,亦不牵及玄言。”(《答吴斋论易书》,载《国学论衡》第五卷下,1936年6月)。
〔27〕见吴先生所撰清彭申甫《周易解注传义辨正》提要,刊于《续修四库全书提要·经部易类》。
〔28〕天文涉及方位,地理涉及分野,乐律、韵学均涉及阴阳之变,故皆与《易》有关。又兵法之书,涉及奇门、遁甲、太乙、六壬诸术数,亦附会于《易》,故近人盐城韦汝霖著有《奇门阐易》之书。《周易》有象有数,故涉及数学,如《周易折中》后所附《易学启蒙附论》,近人邵武丁超五所著《易理新诠》等即是。方外之炉火,则指《周易参同契》之类。
〔29〕当时关于《周易》研究方法的讨论,主要是针对李景春《周易哲学及其辩证法因素》(1961年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一书存在的问题而发。参加讨论的主要论文有:方蠡《研究周易不能援“传”于“经”》(载《光明日报》1962年3月16日),东方明《哲学史工作中的一种极有害的方法》(载《哲学研究》1963年第1期),李景春《研究周易哲学应当以“传”解“经”》(载《光明日报》1962年9月14日)、《从研究周易哲学看哲学史方法论的问题》(载《哲学研究》1963年第3期),冯友兰《从周易研究谈到哲学史方法论的问题》(载《哲学研究》1963年第3期),王明《以乾卦的解释为例看李景春同志的周易哲学方法论问题》(载《光明日报》1963年8月30日),林杰《不要把现代思想挂到古人名下》(载《文汇报》1963年4月4日)等。
〔30〕铃木由次郎著有《汉易研究》(1963年东京明德社出版)等,户田丰三郎著有《易经注译史纲》(1968年12月东京风间书房出版)等,高田真治著有日译本《易经》(1959年东京岩波书店出版)等;卫礼贤著有德译本《易经》(I Ging,das Buch der Wandlungen aus dem chinesichen verdeu—tscht und erläutert),1924年出版于德国耶拿(Jena);卫德明系卫礼贤之子,著有《变化——周易八论》(Die Wandlung,acht Uoträge Zum I—Ching)、《易经中的天、地、人》(Heaven,earth and man in the Book of Changes)等;舒茨基著有《周易研究》(Кндга Переме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