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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出濟州
微官易得罪,謫去濟州陰 〔一〕 。執政方持法,明君無此心 〔二〕 。閭閻河潤上,井邑海雲深 〔三〕 。縱有歸來日,多愁年鬢侵 〔四〕 。
王維開元九年進士及第,授太樂丞。同年因太樂署舞黄獅子與太樂令劉貺同時被貶,受濟州(今山東省長清縣)司倉參軍(見《集異記》)。當時執政者張説嫉賢,又和劉貺父劉知幾有隙。“執政方持法,明君無此心”,即顯有託諷之意。王維雖然心胸曠達,但自知黄獅子非對皇帝就不准舞,其罪非同一般,故深感歸日無期,幾瀕絶望。全詩語氣委婉淡泊,格調頗高。
〔一〕 微官:指太樂丞。太樂丞爲太常寺屬官,太樂令副手,掌管供祭祀享宴用的音樂舞蹈。陰:河之南。
〔二〕 持法:即執法。《漢書·翟方進傳》云:“翟方進爲相公潔,請託不行郡國,持法深刻。舉奏牧守九卿,峻文深詆,中傷者尤多。”此託喻張説執法過苛。二句意指執政者借執法爲名中傷自己,非賢明君主的本意。
〔三〕 閭閻:原指閭里,此指村落。河潤上:《尚書·洪範》:“水曰潤下。”此指河邊濕潤地。井邑:指鄉間城邑。周制九夫爲井,四井爲邑。二句寫被貶之地的環境。
〔四〕 侵:漸進。二句謂即使有歸京之日,只怕是歲月荏苒,雙鬢漸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