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第
《文氏族谱续集·苏州世系表》中第四世关于徵明庶弟文室,只提到“室,字逸。子二:八郎、九郎”。八郎、九郎皆无后。
长兄奎,后来改名徵静,字静伯,号双湖,事迹很少流传。从徵明《亡兄双湖府君墓志铭》里知他也进过学,“聪明强解,达于事理。平生气义自胜,不为贵势诎折。虽素所狎嫟,一不当其意,辄面加诋诃,至人不能堪不为止”。文嘉《先君行略》也说:“公兄双湖公徵静,性刚难事。公恪守弟道,而以正顺承之。双湖公濒涉危难,公极力周护,得不罹祸,双湖亦遂友爱。怡怡之情,白首无间。”可见这位兄长当初和他不甚相得,只是他手足情重,后来也十分相爱。徵明有《三月廿二日家兄解事还家夜话有感》诗云:
虚堂漠漠夜将分,
黯黯深愁细语真。
零落尚怜门户在,
艰难谁似弟兄亲。
扫床重听灯前雨,
把酒惊看梦里人。
从此水边松下去,
但求无事不妨贫。
又《家兄比岁罹无妄之灾,尝作诗慰之。今岁复得奇疾,垂殆而生,因再次韵》云:
一疾垂垂与死分,
余生到手讶非真。
形容尽改惟心在,
忧患深更转意亲。
何物小儿娱造化?
百年遗体赖先人。
从知富贵皆春梦,
不博平安一味贫。
这两首诗分别作于三十八岁和四十岁。后来沈德潜在《文待诏祠记》里说:“伯兄遘难,百计脱之,至两阅月忘寝食。”究竟文奎惹了什么祸,无从考证。
文徵明另外有两首诗,说的是生活小事。《陈以可饷蟹,书至而蟹不达,戏谢此诗》末二句云:“应是吾侬近来俗,故教风味属邻墙。”又《明日见家兄,乃知误送其家,且笑云:“若非误送,安得此诗?”因用此意再赋长句》中有句云:“吾家长公真善谑,径取霜螯点新酒。自云此物有佳处,但吃何须问谁某。岂知隔屋有馋夫,竟负持螯夜来手。明朝相见各大笑,口腹有缘真不偶。”这两首是徵明三十九岁所作。这也说明文奎去岁罹祸,徵明尽力设法相救。过了一年,文奎还是喜欢占弟弟的小便宜。这两首诗仅见之于《甫田集》四卷本,后来《甫田集》三十五卷本删而未录。
文奎住宅所在,《苏州府志》《长洲县志》和《文氏族谱续集》都未提到,从《饷蟹》诗里可知与徵明住宅是贴邻。比徵明晚了将近一百年的徐晟,所写《续名贤小纪》首篇的徵明传中有一节云:
家居笃修内行,克恭厥兄。一日,构屋数间,阁阁成矣。兄宣言曰:“胡侵吾宇?宜正疆焉。”一闻命,立召梓人斩其楹栌。夙兴,袒而谢。
这也说明他们兄弟两人所住是两隔壁。其后又说:
积米一斛,遣苍头鬻于市。奴归,噤不能发声。叩之,曰:“罄矣,伯氏易去数镪矣。”先生笑曰:“呆竖子,伯氏橐即我橐,何诧为?”
这两件事不见于文氏传记。或因其事甚微,也可能是“为亲者讳”。想必向来传闻,徐晟在明末还能听到,因而写到徵明传记中去。这些故事虽没有具体时间,但一定都在文奎四十岁前后,年轻气盛的时候。
此后徵明应贡入京,离家北上时,文奎曾追送到吕城方分手。文奎那时已五十五岁,正是“白首益亲”的时候了。徵明致仕归家时,文奎还健在,过了十年方去世。文奎病重时,对徵明说:“我生平没有做什么好事,我死之后,你不要在墓志铭中赞扬我什么。”徵明在墓志铭里也只是提到他哥哥“严于事先”和“待里党姻族有情,缓急有求,必为尽力”等事而已。
文奎本来就不是有什么事行可以在地方志里记录的人物。钱思元《吴门补乘》摘录了徵明所做墓志中几句,末注云:“徵静既为徵明兄,何以郡、邑志俱未之及?疑其人不足取。”未免欲扬反抑。
文徵明能对哥哥文奎这样恭顺,碰到利害处能自己吃亏而不与计较,那么和文奎长子伯仁叔侄之间,想必也不会有什么纠葛。比徵明略晚一些的周漫士在《金陵琐事·画谈》中说:
文伯仁幼年与叔徵仲相讼,囚于囹圄。病且亟,夜梦金甲神呼其名云:“汝勿深忧,汝前身乃蒋子诚门人,凡画观音大士像,非斋戒不敢动笔。积此虔诚,今生当以画名于世也。”醒来殊觉病顿愈,而事亦解矣。此伯仁亲与余言者。
“幼年”涉讼,已经离奇。而且伯仁生于弘治十五年(1502),嘉靖十五年(1536)文奎去世时,已经三十五岁,不是幼年丧父的孤侄。文奎在世时,更不当有叔侄直接打官司的可能。周漫士虽然特别加上“伯仁亲与余言”的话,恐怕还不足以为信史。文伯仁除了文徵明外,还有庶叔文室。如果确有叔侄相讼这回事,说不定指的是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