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渤海二号:行政问责第一大案
各位听众,改革30年,影响或改变了许许多多中国人一生的前途和命运,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法治的文明与进步,为了庆祝改革开放30年,天津新闻广播《法治纵横》节目从10月14号开始推出了纪念改革开放30年大型报道:岁月留痕——回望改革开放30年有影响力的案件遴选和推荐活动,据初步统计:截止到10月31号,总共有849人次推荐,累计推荐案件485件次。经过网络投票、问卷调查、专家评议评选出了30件有影响力的案件,在已经逝去的历史碎片中寻觅改革开放的轨迹和方向。
从今天开始推出纪念改革开放30年大型报道:岁月留痕。今天请听入选的001号案件——渤海二号沉船案件。
2010年3月25日,为了庆祝改革开放30年,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法治纵横》推出的“岁月留痕”系列报道,开篇第一号,讲的就是渤海二号沉船事故。此时,距离《工人日报》的报道,已经过去了三十个春夏秋冬。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时间无情,如大江东去,会淘去人们的许多记忆。改革开放30年,期间发生了多少惊天大案啊,为什么人们对仅仅死亡72人的渤海二号沉船事故记忆犹新呢?
在共和国的新闻史上,有两大事故,因为记者的报道而家喻户晓。前者是1960年2月28日,由《中国青年报》发表的《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后者是1980年7月22日,《工人日报》发表的《渤海二号钻井船在拖航中翻沉》。其中,渤海二号沉船事故的报道,对于纠正为了个人或单位的政绩而违章蛮干的坏风气,对于舆论监督作用的发挥,对于行政问责制的诞生和施行,都具有积极的显示意义。
第一节 海上钻井多艰险
海洋浩瀚无边,财富无穷。据统计,海洋占地球表面积的70%,蕴藏着丰富的资源,包括海洋生物、海底矿产、海水、海洋能源、港口等多种类型。其中,海底蕴藏了全球超过70%的油气资源。近年来,世界各国获得的重大勘探发现中,一半以上来自于海洋。
显而易见,相对于陆地来说,海洋石油的开发之路也是非常艰辛的。
前不久,我与老朋友薛涛先生闲聊时,聊起了海洋钻井平台。
薛涛已经退休多年,虽然不算石油人,但他的英名,却光荣地写进了中国石油史。
1967年2月,“文革”闹剧开幕不久,沈阳军区某部138团宣传干事薛涛接到命令,随部队紧急前往大庆,担负保护油田正常生产的任务,在“三结合”中担任大庆建设局副局长,并与“铁人”王进喜建立了深厚情谊。1969年5月,他创作了交响序曲《英雄的大庆人》,被纪录片《大庆红旗》选为背景音乐,并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庆油田发现50周年、大庆建市30周年《辉煌大庆》大型交响音乐会上,作为第一个节目隆重推出;1971年10月,他担任了大庆文化局副局长,并兼任了电影剧本《创业》写作小组组长;后来,《创业》受到粗暴批判,他被江青点名,撤职回到部队,人生的轨迹从此开始走下坡路,一直有些怀才不遇,郁郁寡欢。
当年,为了写好《创业》剧本,他按照当年的工作套路,率领创作人员到大港、胜利、江汉等油田深入生活,收集了近500多万字的素材,完成了剧本提纲。
在天津大港油田,他登上了渤海钻井平台,感触很深。那天,他赠送了我一本他的新作《石油人生》,回忆说:
在采访现场,我就遇到一个以管窥豹的场面。当一位通信员站在交通艇上,将一捆信件递给钻井平台上的接货人员的瞬间,因为波涛起伏,导致平台和交通艇同时、突然摇晃,接信人重心偏移,难以站稳,那捆信件没能接住,众人眼睁睁的看着它坠进了十几米以下的大海,被大浪卷走。——这些信件,来自祖国的四面八方,有的写满了父母的问候,有的写满了妻子的挂念,有的写满了恋人的私语,还有的写满了亲友的祝福。在哪个信息贫乏、通讯落后的年代里,这些损失的精神食粮,对于远离大陆、生活在孤岛似的钻井平台上的石油工人们来说,是多么大的损失啊!
海洋油气的勘探开发是陆地石油勘探开发的延续,经历了一个由浅水到深海、由简易到复杂的发展过程。
1887年,美国人在加利福尼亚海岸数米深的海域,钻探了世界上第一口海上探井,拉开了海洋石油勘探的序幕。
1933年,美国得克萨斯公司建造了坐底式钻井驳船“Gilliasso”,并在路易斯安那州Pelto湖打了“10号井”,钻井进尺1700多米,标志着现代海上钻井业的诞生。
1936年,为了开发墨西哥湾陆上油田的延续部分,美国钻成世界第一口海上油井,并建造了木制结构生产平台。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木制结构平台改为钢管架平台。
1964—1966年,英国、挪威在水深超过100米、浪高达到30米、最高风速160公里/小时、气温至零下且有浮冰的恶劣条件下,成功地开发了北海油田。
1960年代,全球海洋油气产量只有100万桶/天;2005年,已达到2500万桶/天;预计到2013年,将高达5350万桶/天。
我国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起步较晚。
1958年,中国海底科学的奠基人——金翔龙带领着中国第一支海上勘测队,推进到黄河入海口海域,拉开了中国海上石油勘探的帷幕。
1960年代之初,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正式纳入中国的石油发展战略。
1964年4月,石油部组建了渤海第一个浅海地震队,用4条木制机帆船,将陆地的设备装在船上,利用六分仪定位、人工插检波器、人工放电缆,制作了6公里长的试验测线。
1965年元月,石油部提出“上山、下海、大战平原”的战略部署;3月,在天津市北仓镇召开海洋勘探会议,决定由5个地震队、2个重力队、1个测量建标队,共同组建海洋地调一大队,开始在渤海海域进行地球物理勘探工作。
同年9月27日,53条汉子组成的1806钻井队,乘坐民主20号轮船来到曹妃甸。当时,风大浪高,轮船无法靠岸,钻井队不得不花钱雇了两条渔船,才艰难地登上曹妃甸。
在随后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他们按照在陆地打井的程序,先是选择地点,搭起6座帐篷,为自己建了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窝棚,接着,就开始了拓展井场的紧张战斗。
曹妃甸岛,原名叫着沙垒田岛,位于渤海湾西北部,隶属唐山市,距离天津塘沽30多海里,是一个长约10公里、宽约200米的沙岛。据说,古代有位姓曹的妃子,陪伴皇帝巡海,来到这座岛上,不幸遭遇海啸罹难。为了纪念她,后人们就在岛上建立了庙宇,称其为曹妃殿,后来口口相传,讹为曹妃甸。这里海况恶劣,盛产风浪,渔民们都叫它是“阎王殿”、“老虎口”、“拆船港”,渔船很少愿意光顾这座沙岛。
11月7日,一场百年不遇的大海啸席卷全岛,转眼之间,居住窝棚和钻井器材、设备就不见了踪影。幸免于难的勘探队员被迫撤离……
1966年,“石油人”发起3轮冲锋,才把渤海“海1井”平台安放在井位上,开始钻探。第二年6月,“海1井”钻至2441米出油,日产原油35.2吨、天然气1941立方米,标志着中国海洋石油进入了工业发展新阶段,国务院特意发来贺电,称赞海洋石油工人“创造了我国海上打探井出油的先例”。
1970年夏天,我国第一座自升式移动钻井平台在大连造船厂开建。该平台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七O八研究所设计,由基础和上层结构两部分组成。基础部分为4座7米×7.5米的6桩导管架,在水面以上由水平拉筋连接成整体,导管架间距6米,总长60.4米,总宽32.5米。4根圆柱形桩腿,每根直径5.29米,长73米,为摩擦支承桩。桩的入土深度30米。最大钻井深度4000米,吃水3.3米。自持能力30天,定员90人。
1972年6月8日,这艘钻井平台被命名为“渤海一号”,由海军部队派船拖至塘沽。次年年初,石油部领导要求“渤海一号”加快进度,赶在从日本引进的“渤海二号”前面开钻,为祖国争光。可是,当时的渤海一号,关键设备还存在某些缺陷。怎么办?指挥部党委连续开会研究,并发动群众献计献策。升船时,为了熟悉设备结构、性能,摸索操作规律,16名工人要分别在4个桩角上呆20多个小时,既不能站,又不能蹲,只能弯曲着身子瞪着两眼,一直盯着齿条观察。衣服被浪花打湿了,腿脚冻麻木了,也不能撤下。大家冒着刺骨的寒风,连续奋战,硬是把钻井平台升了起来,并一鼓作气,打完第一口探井。
第二节 各类事故触目惊心
富士丸是一艘海上自升式移动钻井平台,由日本神户船厂建造,1968年下海,属于驳船类,无自航能力,外形好像一张倒扣着的两层茶几,四脚朝天,“桌面”是沉垫,可平稳地坐在海床平面,“桌腿”也是四只,高达72米,直径2米。上层板是耸立在海面之上的钻井平台,呈长方形,套在桩腿上,靠液压缸上下移动。
钻井时,船体上行,离开水面之后,在设定高度固定,便可开钻;航行时,船体下行,依靠海水浮力把沉垫提起,令整个平台呈漂浮状态。沉垫离海面越深,船体重心越低,稳定性就越好;反之,船体重心高,稳定性就差,伸向天空的72米高的桩腿,因惯性作用而延长船体在风浪中的摇摆恢复周期,危险系数就会相应加大。
富士丸用拖轮牵引航行,航速控制在7—10公里/小时范围之内。日本掘削株式会社将其投放东南亚较浅的大陆架海区,从事石油勘探,船型是完全针对那里平缓的海底地势地貌设计的。
1973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石油部以3735万元人民币,购进富士丸,更名为“渤海二号”,划拔给天津海洋石油勘探局,并在海上钻出成井19口,总进尺5.4万多米,其中4口钻井获得工业油流。
1979年11月25日,渤海二号在拖航时突遇飓风,甲板断裂进水,造成主配电系统短路,失去电能供应;左舷排风筒被巨浪打掉,大量进水。
按理说,在这种险情下,工人们应该放艇弃船,但大家都是受“人在阵地在”教育多年,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抢险,却回天无力,于3时35分左右,在东经119度37分48秒,北纬38度41分30秒的渤海海域翻沉。全船乘员74名,死亡72名。2名工人侥幸获救。幸存者一个姓阎,名字叫学军;另外一个姓王,名字叫墨林。事后,工友们调侃说:你们两个人的姓氏加在一起,就是“阎王”,阎王爷看在本家的份上,放了你俩一马!
事发第三天,天津海洋石油勘探局就向上级做了报告,把事故原因归结为:突遇10级以上的风浪,属于不可抵抗;领导机关指挥无误;遇难工人为抢救国家财产而英勇献身。
1980年1月19日,石油部部长宋振明,又把原报告中提出的“相当于10级以上的风浪”改为“11级”,并签发请示报告,要求国务院命名渤海二号钻井船队为“英雄钻井船队”,追认72名遇难者为烈士。海洋石油勘探局计划隆重召开遇难人员追悼大会,事前还请来记者,撰写了长篇通讯《渤海忠魂》,准备会后见报,广为宣传。个别领导还以“工人们与风浪奋勇搏斗,最后英勇牺牲。”“搞四化也要付出代价,72人死得是值得的,他们是英雄,要交学费嘛”等说法,文过饰非,推卸自己的责任。
对于这种“丧事当作喜事办”、“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骗取政治荣誉的卑鄙做法,死难者家属深为不满,不少人议论纷纷:“我们的烈士当得太窝囊了!”“什么渤海‘忠魂’,其实是‘冤魂’!”“我们这里老是‘事故出英雄’。”工人们创作的一首打油诗“石油局,创奇迹。冬天海上去打油,夏天码头把船修。井也没打成,人亡船也丢”,不胫而走。有的家属不断上访,使海难真相逐渐被中央高层听闻。
不久,由国家经委、石油部、交通部、国家劳动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天津市劳动局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等十多个部门组成的调查组,来到天津海洋石油勘探局,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
1980年4月19日,调查组向天津市委报送了《关于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渤海二号钻井船翻船事故的调查报告》,明确提出导致事故原因有三:一是没有排除压载水;二是平台与沉垫舱没有贴紧;三是没有卸载。《调查报告》指出,这三条的共同影响,破坏了渤海二号抵抗风浪的能力,使本来能够抗12级以上风力的渤海二号,却经不起八九级风(最大阵风是10级)的袭击,致使通风筒被打断后,海水乘机大量涌进泵舱,渤海二号失去平衡,翻船沉没。
《调查报告》还对事故性质进行了认定,指出:渤海二号违背了拖船应排除压载水的规定,违背了平台与沉垫舱间距的规定,还违背了卸载规定,“确属一起严重违章指挥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追究刑责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联合事故调查组与石油部的意见针锋相对,双方陷入激烈地争论之中,久拖不决。
5月的一天,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与全国总工会、《工人日报》领导谈话,坦率地说:我经常看《工人日报》,(但)你们总是跟着国家经委(今天的国家发改委的前身)跑,很少看到你们反映工人权利、反映工人意见的报道……他表示,渤海二号沉没,死了72个工人,报纸应该登,按宪法办事。没人出来讲公道话,官官相护不好,长期这样,正气就没有了。
6月11日,在听取劳动保护工作情况汇报时,国务院副总理万里直接表达了对《工人日报》不报道渤海二号事故的不满,他说:“没有反映工人思想问题,没有讲工人的安全问题,这样的《工人日报》我就不看。”6月20日,万里再次提到渤海二号事件,认为《工人日报》应该为工人说话,包括批评厂领导、部领导、国务院领导的官僚主义。“如果你们掩盖这一类问题,掩盖我们的矛盾,不代表工人讲话,那就不要干这个工作。你代表工人讲话,不要怕得罪哪一级。这样才会使工人感到你像工人的报纸。”
随后,工人日报社研究决定,派出记者陈骥(时任工会工作部主任)、牛凤和(时任经济部记者)前往天津,与该报驻天津记者站的刘俊生一起,开始了全面采访。
陈骥回忆说:“我们采访的对象,主要是参与事故调查的同志和部分企业职工,其中印象特别深刻的是时任天津市劳动局局长、著名的劳动模范出身的潘长有同志的支持和协助。他也是事故调查组的一名负责人。其他还有经委和工会参与调查的同志。在他们的帮助下,我们对事故发生过程中基本事实的原始资料,渤海二号职工与海洋石油局的通话记录、决策会议的原始记录、天气预报的原始记录、事故发生后抢救的原始记录等等都进行了再一次的查证。对企业管理中足以引发大事故的种种实例也进一步搜集材料,逐步挖掘出隐藏于事故背后的错误指导思想。还开了一些职工座谈会,听取意见,印证我们的分析和看法。”职工们反映,“我们海洋勘探局是事故出英雄,一次事故,一批英雄,事故越多,英雄越多。”事发后,局领导要大讲渤海二号不怕牺牲的功绩,开展所谓的大总结、大评比、大宣传、大表彰活动。全局统一思想,“事故”二字不许提。
经过一番采访调查,被海洋石油勘探部门“光环”掩映下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触目惊心:
从1975年到1979年,发生1043次事故,其中重大事故30多起,造成105人死亡,114人重伤,经济损失巨大。事故发生后,个别领导并未能引起警惕,没有充分发动群众分析事故原因,实事求是地吸取教训,而是忙于评选事故抢险中的英雄人物,收集先进事迹,通过给有功人员披红戴花、评功授奖,“偷梁换柱”,把坏事“漂白”,巧妙地转变为好事,把损失说成是“交学费”,弄虚作假以掩盖自己的过错,结果却是,负有责任的领导不降还升,事故教训没有认真汲取,存在问题没有认真查找,反而助长了不说真话、不尊重科学的坏风气,工人们的生命和国家的财产难有保障。更为荒唐的是,渤海二号钻井船的《稳性计算书》等外文资料,从未翻译、研究过,直到沉船事故发生后,为了调查案情,才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请人译出。因此,从1979年1月到8月,事故频发,高达55起,同比增长一倍以上。
从采访开始到写出《渤海二号钻井船在拖航中翻沉》(消息)和《渤海二号钻井船翻沉说明了什么?》(新闻分析),请采访对象核实,送审,见报,《工人日报》的记者们忙乎了一两个月时间。他们深切地感到,渤海二号事故所表现的唯意志论和外行领导内行的瞎指挥,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并非个别现象。一些官员为了自己的政绩,拿工人们的健康乃至生命当儿戏,已经到了无法容忍的程度。
稿件写好后,陈骥多了一个心眼,只送到天津市劳动局、天津市总工会,很快就审查获得通过。陈骥事后说,稿件没敢送到海洋局和石油部审查,“送去就出不来了”。
第三节 拖翻事故的来龙去脉
1980年7月22日,《工人日报》与《人民日报》同时发表了工人日报记者的报道,紧接着,两报又连续发表评论、文章和读者来信,仅《人民日报》一家,就发表各类文章20余篇。中央和地方的报纸,如《光明日报》、《解放军报》和《中国青年报》等等,除了刊登新华社电讯稿外,还采用社论、评论、通讯和专栏等形式,进行追踪报道。
时间已经过去了30多年。为了原滋原味地回顾事件的真相,我特意拜读了报道比较详实的《新观察》1981年第一期,并将新华社天津分社记者杨继绳先生的这篇通讯作为原始报道加以转载,以便于使今天的读者更能身临其境,明白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
渤海二号翻沉真相
一年以前,七十二位石油工人随着渤海二号沉没了。
他们是不该死的,但是已经死了。他们是官僚主义的牺牲品。他们的灵魂不肯安息,日夜在渤海中翻腾!
如果我能够,我要推开千重波浪,去倾听他们的控诉;如果我能够,我要掏干万顷渤海,捞起深沉的怨恨。
但是,我不能。我只能用我的笔去追述他们的苦难,寄托我们的哀思。然而,在一年前连这也不可能,因为那时谎言掩盖了真情。现在,国务院的《关于处理渤海二号事故的决定》公布了。言路广开,水落石出。这时,我才能拿起笔,向七十二位阶级兄弟祭奠。虽然这是迟了一年的祭奠!
被迫执行愚蠢的命令
1979年11月24日夜。
茫茫渤海,浪急风高。一条海上石油钻井船闪烁着耀眼的灯光,在拖轮的牵引下,摇摇晃晃地前进。这个钢铁的庞然大物吃水深度已经超过技术规定的5米,干舷只剩下1米了。海浪不时卷上甲板和机器相撞,白沫四溅。这就是渤海二号钻井船。它前面的拖轮是滨海282号。为了执行上级一项愚蠢的指示,这两条船已经和六、七级风浪搏斗了12个多小时,而航程仅仅完成了三分之一。
拖航领导小组的指挥部就设在渤海二号的电报房时。昼夜开机的收、发报机上亮着彩色的信号灯。铺开的航海图上,在渤东423构造至渤中102构造之间用铅笔画出了一条直线。这就是他们正在航行的路线。全程112海里。
钻井处副处长、拖航领导小组组长康于义瞥了一眼航海图,这条铅笔描出的航线引起了他不愉快的联想。
渤海湾的冬季,寒流多,风浪大,钻井船容易移位,渤海二号又不能抗冰。本来冬天是不应该打井的。但是,部里为了完成进尺指标,硬要渤海二号年前再打一口井,海洋局领导开始也不愿意接受这项任务,可是部领导向局里提出了“是站着过冬还是干着过冬”的问题,强行下达了任务。康于义,平时是一个不修边幅,十分随和的人。不管是干部还是工人都叫他“康大胡子”,见面总喜欢和他逗一逗。他看到局里接受部里的错误决定,觉得这种事非同小可,便固执地想让领导改变决定。他两次找副局长陈述自己的意见。副局长作不了主。他要和局长面谈。局长却冷冷地说:“不打井的意见我不听!”硬把他顶回来了。
为什么上级的错误决定能够畅通无阻地贯彻下来?为什么下级切合实际的正确意见反映不上去?他苦苦地思索着。“上级的意志高于一切,下级的意见是微不足道的,还是几千年的老一套!”他暗暗地诅咒着。
这位43岁的老钻工,从天山南北转战到松辽平原,又从松辽平原转战到辽阔的渤海。在20多年的风风雨雨中,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经验使他在渤海湾多次化险为夷,这经验也使他过分自信。因而干出了一些蠢事。22日上午,在总调度室召开的“渤二”拖航会议上,当讨论到“渤二”队长刘学电报中提出的要三条拖轮拖航的问题时,大家议论纷纷,举棋不定,他竟然站起来,把大手一挥说:“不要说了,我上去,两条拖轮并拖不好带缆,串拖用不了那么大的马力。三条不要,两条也不要,给我一条就行!”他就是这样上船来了。
突然,一阵恶浪的轰鸣打断了他的沉思。他在摇晃中看了看桌子上的风速风向仪,风速已经达到每秒20米。这就是说,风力已增至8级了。风的怒吼和海的咆哮,使他预感到,这次拖航有些不祥之兆。他想,如果有两条船护航心里就要踏实多了。他后悔自己在拖航会议上的发言过分自信,心情十分沉重。
时针已转过深夜11点,风力不见减弱,偶尔有9—10级阵风。轮机长靳湘启穿着满是油污的“道道服”,在震耳欲聋的机舱里一遍一遍地检查机器。这位33岁的大学生,每天天不亮起床,在机舱转一遍后再刷牙洗脸,晚上12点钟睡觉,半夜还要起来检查一遍机器。他对个人生活稀里糊涂,而对机器设备却特别细心在意。最使他担心的是,不久前到日本大修时,为了节省修理费,一些该修的地方没有修,一些该换的部件没有换。有些项目,海洋石油局自己的修理厂是可以修理的,由于管理混乱,拖拖拉拉,很多问题迟迟没有解决。例如,甲板上几个风筒锈蚀得比较严重,修理厂马马虎虎地做了几个,由于尺寸不对,安不上,只好扔在一边,再没有人过问了。因此,今晚他检查得比过去更加细心。他检查完了设备,坐下来喘一口气,顺手从口袋里掏出来一封信。这是他爱人从北京寄来的。妻子可怜他结婚后,没穿过一件好衣服,责备他三十多岁的人了还不会照顾自己。并说,最近准备来天津,亲自领他去商店买一套合身的衣服。靳湘启重新把信放在口袋里,看了看自己衣服上的油污,禁不住笑了。
在74名乘员中,30岁以下的就是54人。这些青年人干起活来龙腾虎跃,休息时也活跃非凡。当他们不顺心的时候,也免不了要发发牢骚,骂骂街。这天,虽然劳累一天了,但大家都少有睡意。有的躺在床上看小说,有的伏在桌上写家信,也有的人围起来议论纷纷:“为什么河北、天津、山东三个气象台都发大风警报,还让我们拖航?简直把我们的生命当儿戏!”“每次倒班,在拖轮上没吃没睡,在甲板上一蹲就是十几个小时,真是受洋罪,谁管我们!”“局长让我们拼命下海,可他自己从没出过海。”“局长是啥个样子?是男还是女?我不认得。”一个调皮的贵州口音的人说得大家哄堂大笑。
机工赵相国没有参加这热烈的议论,他躺在床上,两眼看着乳白色的天花板,像在思索什么。这个年轻人,结婚才20天,就放弃幸福的蜜月到海上来了。他此时此刻是否在思念新婚的妻子?
还有两个17岁的小家伙,平时活蹦乱跳,这时也显得不平常的安静。想必在他们天真的头脑里,一定浮现了慈母脸上的皱纹和头上的苍苍白发,他们的耳边一定回响着离别时妈妈的千叮万嘱……
在甲板上迎风站着一个瘦高个子中年人,他正透过深沉的夜幕凝视着500米以外282拖轮上的灯火。平时和颜悦色的面孔,此时显得十分坚毅,像在思索着什么重要问题。他就是“渤二”钻井队长刘学,年方39岁。
他所领导的这条钻井船,11月5日打完了7B38-1井后,就接到了拖航到渤中102构造的通知。为了保证安全拖航,他在11月12日、20日、21日三次向局领导发回电报,要求派潜水员打捞可能掉在沉垫舱上的潜水泵,要求卸载,要求派三条船拖航。这三封电报在局领导碰头会上宣读后,局长们置之不理。这些符合规定保证安全的要求,都被“拖航会议”否定了。因此,在这次拖航前,有两千四百多吨压载水没按规定排出,使吃水加深了三米多。并且,沉垫和平台之间的距离超过了技术规定的十倍,使吃水至少加深了一米,780吨可变载荷没有按规定卸下来,又加深了吃水。这些违章操作,使得这条钻井船带着多种不安全因素在茫茫夜海中冒险航行。想到这些,他感到无比愤懑,在我们国家里就有这样一种不合理的制度:了解情况的人无权作决定,作决定的人又不了解情况,自己虽然承担着重大责任,可是连保证工人生命安全的权利都没有……
搏斗在波峰浪谷中
冒险拖航使船舶吃水过深,干舷太低,风挟着滔滔急浪从右后侧不停地涌上甲板,险情频频发生。
“咣当当!咣当当!”用绳索固定好的十几个氧气瓶被一个浪头打散了,在甲板上满处乱滚,互相碰撞,随时可能引起爆炸或落海。刘学和几个工人急忙跑上去,在风浪中抓住一个个滚动的氧气瓶。坐在电报房里的海洋石油局总调度室技师、拖航领导小组副组长吴连福为了协助抢险的同志,通过高频电话通知500米以外的282号拖轮救援“渤二”,并四次修改航向,由255度修至213度。船完全顺风行驶了,风浪对钻井船右后方的打击减轻了,氧气瓶被拖到甲板中央重新固定好了。这个险情刚刚排除,又有人发现海水从碗口大的电缆孔灌进泵舱。轮机长靳湘启立即和电工黄印、蒋家坤抬去应急泵,把泵舱里的积水排进泥浆池。再开动泥浆泵,海水哗哗地从泥浆池回到了大海里。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排恶浪铺天盖地而来,把直径80多公分的钢铁风筒帽打掉,海水像决堤的激流一样,沿着风筒向船舱里倾泻。
巨浪一个接着一个地席卷甲板,甲板上到处激荡到齐胸深的海水。队长刘学、副队长李华林、大班司钻王墨林冒着被风浪卷入大海的危险,艰难地涉向风筒。钻井一班的小伙子们紧紧地跟在他们后面。浪打大,他们就牢牢地抱住甲板上的机器;浪退去,他们又一拥而上。到了风筒跟前,大家利用浪的间隙,把帆布盖在风筒上,几双大手像铁钳一样,死死地钳住帆布。这时,十几只大手都伸了过来,卡的卡,捆的捆,绳子缠了一道又一道,终于把风筒口堵住了。
危险刚刚过去,一阵急促的警铃声突然响彻全船,这是着火的警报。石油钻井船上的一点火星,就是可能造成船毁人亡。人们立即从宿舍、从各个岗位奔向出事地点。只用短短的一分钟,全都到齐了。这时,只见在机舱里值班的电工杨光华和黄印从舱口探出身来,他们告诉大家,火已经被他们用灭火器扑灭了。原来是泵房配电盘上面甲板舱盖漏水,引起配电盘短路着火。
火虽然扑灭了,但却带来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配电盘烧坏了,泥浆泵不能启动。进到船舱里的海水再也排不出去了。
午夜两点钟,风浪有增无减,在海面上激起了千山万壑,渤海二号在大风中挣扎,在波峰浪谷中颠簸。钢铁的船体剧烈的颤抖,发出吱吱咔咔的呻吟声。就在这时,一个凶猛的大浪,以千钧之力凌空劈来,把钢铁的风筒齐刷刷地从根部斩断。这时甲板上敞露开一个84公分的大洞。
“不好!风筒打掉了!”在宿舍楼道窗口发现这一险情的阎学军大声地告诉队长。
紧急!万分紧急!严重的局面出现了:抽水泵已经无法工作,而海水在通风筒处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旋涡向船舱突奔。舱里积水越来越多,后果不堪设想!渤海二号全船紧急动员,除了坚守各自岗位的同志外,其他的人全部奔到甲板上。刘学镇静地扫了大家一眼,发出了简短的命令:“一班上平台拿帆布,其他人跟我来!”
这是一场人与大自然空前严酷的搏斗。巨浪像小山似地高高耸起,又像瀑布一样倾泻在钻井船上,把人们严严实实地捂在下面,一分多钟透不过气来。浪过去,人们才从水中冒出来。每一次大浪过来,都有几个人摔倒在甲板上。大家舍生忘死,前仆后继,一个腾空而来的大浪把没有抓稳东西的李华林卷走了。大家一片惊呼。可是,浪一下去,李华林却从十米开外的锚机上爬了起来。他顾不得包扎流着殷红鲜血的头部,继续参加抢险。由于风筒是从根部被打断的,帆布再也捆不上了。大家正急得眼里冒火,不知谁喊了一声:“快用棉被堵啊!”大家闻声立刻自动排成了一队。一床床棉被、褥子、毛毯和成捆的草袋飞快地从一双双手中传递过来,塞向洞口。但是,这些东西在湍急的旋涡中,像一片小树叶一样,随着涡流飞快地被吸进泵舱。人们在肆虐的风浪面前已经无能为力了。泵舱积水越来越多,三号桩脚已经下沉了两米多,全船倾覆的危险就在眼前。
事后,一些在航海经验的同志说,这时应该采取几项应急措施:一是根据当地海深20多米的情况,立即打开所有的海底门向船舱里放水,让船均匀沉没。这样,72米高的四根粗大的桩脚和43米高的井架将有很大一部分露出海面;二是应该迅速打开船上的6个救生筏,让全体人员弃船撤到救生筏上去。每个救生筏能装15人,74人完全容纳得下。同时,应该发出SOS的国际呼救信号。但是拖航领导小组没有采取这些措施。这也不能完全怪他们。这些年,总是宣传“舍生忘死”“与国家财产共存亡”,甚至把为抢救一根被大水冲走的木头而牺牲一个青年人的生命的事情,当成革命英雄主义来歌颂。似乎创造财富的人不如财富重要。这种错误思想长期禁锢着人们。因此,他们不敢作出弃船保人的决定;如果真这样做了,他们活着回来也不好交代。另外,海洋石油局平时没进行过抢险救生演习,他们连基本救生知识都不懂,甚至连救生筏也不知道怎样打开,在当时紧张的情况下,有可能一时不知所措,这大概是当时没有采取正确的措施的另一个原因。
拖航领导小组让全体人员穿上救生衣,撤到直升飞机平台。这个直升飞机起落的地方,是一个长方形的小广场,比海面高21米。他们认为,如果船均匀下沉,这里还是一个比较理想的等待救生的场所。
但是,船不是均匀下沉,而是向左后侧倾倒。当大家听到命令,跑回宿舍,穿好救生衣,再向上攀登时,飞机平台已经变成了一个倾斜度越来越大的滑板。人们只能扶着平台一边的栏杆,任凭船在风浪中颠簸摇晃。跟在大家后面爬下平台的刘学,带着泥浆工阎学军奋力从捆绑着的一堆木头里抽出木板,为大家落海后作准备,没等他们抽出几根,船身倾斜得更厉害了,平台边上堆放的杂物哗啦啦地向海里乱滚,没有抓住东西的人也踉跄着从平台一端滑向另一端。
“快接住绳子!”刘学放弃了抽木头的企图,把手中的一根绳子向滑板上方抛过去。汽测工关学昆接过绳头,顺手系在体操单杠上,这时,大家好像找到了依靠,六七个人的手死死地抓住这根绳索。船倾斜得更厉害了,平台上的风声、水声、喊声混在一起,现场湮没在鼎沸嘈杂之中,还没容人们定眼看清自己的危险处境,随着一声沉闷的水响,整个钻井船倾倒在大海里了,船上的74个人全部抛到狂涛激浪之中。
从宣布撤上飞机平台,到这个五千吨重的钢铁庞然大物被大海吞没,整个过程只有几分钟时间。他们一心只顾抢救国家财产,给自己留下的救生时间太短了。
在焦急的等待中冻死
时间:1979年11月25日凌晨3点35分;地点:东径119°3748″,北纬38°4130″;海水温度是零下7度。
巨流象泰山压顶似地,把落水的人们压入海水深处,又把他们从海面抛入波峰,冰冷的海水像针一样扎入肌骨。大家用尽最后的力量互相鼓励:“不要害怕,拉起手来!”“靠拢!靠拢!”
“坚持,282马上就来救我们!282快来了!”被冻得喊不出声的人,还吹着救生衣上的口哨为282拖轮提供目标,随着喊声的减弱、消失,在风浪中很长一段时间回旋着清晰可闻的哨音。
当求生的人们在海水中呼喊着、期待着“282”的时候,282拖轮却在两千米以外。
事情是这样的。3点30分,“282”船长蔺永志从对讲机上听到吴连福急促的声音:“我船有下沉趋势,迅速解缆救人!”这时,蔺永志迅速地转动了红色的警铃。拖轮上十几名船员随着铃声加紧了救生准备,船上所有的探照灯都打开了。自动放缆机不到两分钟时间,就放完了350米钢丝缆。但是,当他们放完缆绳,再把拖轮掉过头来时,再也看不到渤海二号的灯光了,在探照灯的照耀下,只见波涛翻滚的海面犹如千堆白雪。他们用高频电话、用对讲机拼命地呼叫,听筒里都是一片沉寂。雷达浅黄色的荧光屏上,“渤二”的亮点消失了,只有扫描线来回摆动……“渤二”已经沉没了!
当他们放缆和掉头时,拖轮已经漂离“渤二”两千米了。这时他们已经找不到“渤二”沉没的位置(8个半小时以后他们才找到“渤二”的位置。这是后话),当天的风向是东北,海水流向是东南,受难者大部分随着海流漂向东南了,而282拖轮却迎着风向寻找,所以他们看不到大部分遇难者,只从一个救生筏上救起两个人。这就是现今幸存的大班司钻王墨林和泥浆工阎学军。更可惜的是,他们竟没有发出“SOS”国际呼救信号,致使距离出事地点仅三里的大庆九号油轮也没有赶来抢救。如果这条救生条件比较好的船收到信号,一定会在20分钟之内赶到现场,这样将会有很多遇难者得救。蔺永志,这位无能的船长,原来是北海舰队的一名普通战士,没有经过专门训练和必要的考核,就让他当了船长。这样的人,在平时还可以凑合应付工作,一到关键时刻就会贻误大事。
落海的人在海里忍受着寒冷,焦急地等待人们救援,然而,一切都使他们失望。
拖航中出现的情况是随时向海洋局值班室汇报的。然而局里是怎样做的呢?
零点10分:配电盘起火,排水泵不起作用,局里没有采取措施。
1点钟:通风筒帽打掉,海水大量进入泵舱,局里没有采取措施。
3点钟:通风筒从根部打断,海水大量涌进,局里没有采取措施。
3点10分:“渤二”向局里连发三次呼救信号,局里还没有采取措施。
3点20分:吴连福用单边带电话机和局里通了最后一次话:“机舱进水严重,全船即将停电。”这时才通知在家里睡觉的局长们开会。会议从3点40开到4点。
4点钟:第一条船才从港口驶出,到出事地点已经是上午9点30了。
7点30分:第一架直升飞机从陆地起飞。
遇难者求生的希望在领导机关迟钝的反应、缓慢的动作中,变成了失望,变成了怨恨,最后含恨而死。他们都是在焦急的等待中被活活地冻死的。
悲剧后的思考
天亮了,海面上一大片桔红色,这是漂浮着的受难者的遗体。他们都穿着桔红色的救生衣,风浪逐渐减弱,由咆哮变成哀鸣,像在为死者哭泣。
人们捞上了63具遗体,还有9人的遗体没有找到,被捞上的遗体有的紧缩着身躯,记下了寒冷的折磨;有的伤痕累累,记下了求生的挣扎;有的紧握到双拳,像在对官僚主义控诉;有的瞪着双眼,表示死不瞑目……
轮机长靳湘启的遗体是从一条翻了的小艇背上找到的,据幸存者王墨林回忆,当他落水以后,和王墨林爬上了一条底朝天的小艇,刺骨的寒风吹得他们直打哆嗦,不淹死,也得冻死。就在这时,波浪推过来一个救生筏,救生筏是橡胶的,筏体里充满了气体,浪有多高,筏有多高,不会像救生艇一样被浪打翻,筏上还有伞形的尼龙布棚,可以抵御寒风的袭击,王墨林说:“咱们上救生筏吧!”靳湘启说:“不,救生筏上容不了那么多人,我不去。”靳湘启,这位一个月前才填完入党志愿书的好同志,在这危难的时刻,把生的希望让给了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了自己。如果他当时跳上救生筏,他是不会死的。王墨林跳上了这个救生筏,又把阎学军拉了上去,他们幸存下来了。
刘学的遗体是从一条底朝天的救生艇下面找到的。他用一条绳子把自己的胳膊,拴在这条翻了的船上。平时,由于海上安全得不到保证,大家经常议论遇难以后怎么办。刘学总是说:“我就用绳子把自己栓上,免得老婆找不到尸体。”现在他尽到了一个队长应尽到的抢险责任以后,真的用绳子把自己拴上了。这些年来,他把全部精力都放在石油事业上了,家庭的重担,两个年幼儿女的教养,全部压在患有心脏病的妻子身上,他总感到有愧于妻子,但又总舍不得把精力放在小家庭上,生前没有体贴妻子,死后也要回到妻子身边,作一次最后的诀别。
26岁的修船厂电工范立全,准备元旦结婚。他和未婚妻经过几年的准备,把一切一切都准备好了。婚期只有一个月了,他们期待着这个甜蜜的日子。范立全出海时,未婚妻送到海边。临走时,范立全突然冒出一句话:“你要是想我,就到海里找我。”姑娘不解地问:“你说什么傻话!”这个天真的姑娘怎么也不会想到,这句话竟是他们最后的诀别!范立全牺牲的消息犹如晴天霹雳把她的希望震得粉碎!她披头散发地跑到海边,仃立在寒风料峭之中,望着滔滔渤海,一遍又一遍地哭喊:“你在海里,我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你!”
悲剧,这是多么令人痛心的悲剧啊!
这悲剧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吗?不,事实已经作了结论。
9个月以后,国务院《关于处理渤海二号事故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这是严重违章指挥造成的,我国石油工业史上最重大的责任事故。”“海洋石油勘探局,在接受石油部命令渤海二号紧急迁移井位的难于完成的任务以后,采取了违反拖航安全的错误做活。冒险降船、拖航,是造成这次不应有的惨痛事故的主要原因。”还说“渤海二号翻沉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石油部领导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不尊重科学,不重视安全生产,不重视职工的意见和历史教训造成的”。
这悲剧仅仅是石油部和海洋石油勘探局几名渎职者造成的吗?当然,他们是有不可推卸的罪责的,但是,仅仅追究他们的责任并不能保证这样的悲剧今后不再重演。君不见,在这次悲剧中所表现出的用主观意志代替客观规律,用冒险蛮干代替科学态度,用专横武断代替民主作风的现象不是存在于各行各业吗?那种造成悲剧的过分集中,职责不明,效率极低的经济体制不是还没有得到改革吗?那些不学无术而又专横拔扈的官僚主义者不是还继续拿着国家的财产和工人的生命去“交学费”吗?
悲剧使人肝胆欲裂。但是,如果仅仅停留在悲痛上,那是悲剧的悲剧。悲剧是发现社会弊端的向导,愤恨应该变成改革弊端的决心。值得庆幸的是,人们已经把这一悲剧变成了根除悲剧根源的动力。今日的中国,科学和民主正在逐步代替迷信和专制;不合理的经济体制正在进行改革;干部队伍也开始要求知识化、专业化……尽管阻力重重,道路千回百折,而方向是不会变的。
一年以前,某些人企图把“丧事当成喜事办”,用歌颂“英雄”,追认“烈士”的手段来掩盖真相,从而逃避罪责。然而,七十二位亡灵不需要某些人虚伪地加在他们头上的桂冠,只希求人们珍惜他们用生命换来的教训。9个月以后,国务院按照他们的要求做了。我想七十二颗苦难的心会得到安慰吧!
七十二位阶级弟兄啊!请接受我这晚了一年多的祭奠,愿你们的忠魂在海上安息!
第四节 “狮子屁股也要摸”
《工人日报》的报道,替工人主张正义,替死难者鸣怨,一经发表,就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反响最强烈的,首先是石油部门的工人们。海洋石油勘探局钻井处的员工看完报道,表示:《工人日报》代表了工人阶级的心声!对负有严重责任的领导,就是要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负有重要责任的领导,也必须按照党纪、国法严肃处理。
甘肃庆阳钻井工艺研究所的读者致信报社:看了《工人日报》的报道以后,“我们不仅对72名遇难兄弟深切同情,对国家蒙受的巨大损失感到痛心,同时更加激起了我们对肃清左的余毒的强烈要求。……这不仅是海洋石油勘探局一个部门存在着,至少是在不少石油企业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我们恳切地呼吁:现在是到了肃清左的余毒的时候了。”
北京市劳动局的张以岷,在信中写道:“在海洋石油局领导人的头脑里,严重存在着只讲需要、不讲可能,只讲生产、不讲安全,冒险蛮干、不讲科学。他们用某些‘革命’口号,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面对坚持讲科学、抵制违章指挥的人,则扣上怕困难、不听指挥的帽子加以批判。”
全国各地,甚至港澳朋友和美国读者也表示,这个“盖子”揭得好,是新中国30年来第一次。
媒体报道,舆论哗然,政府也坐不住了。8月21日,中央书记处与国务院召开联席会议,讨论渤海二号沉船事故责任人的处分问题。
在讨论的过程中,国务院副总理谷牧指出:“石油部有功,有成绩,但有傲气,老虎屁股摸不得!”万里插话说:“老虎屁股要摸,大象屁股要摸,狮子屁股也要摸。”
面对铺天盖地的批评,石油部部长宋振明再也坐不住了。他在《检查》中承认:“我部领导在成绩面前骄傲了,不那么尊重科学,不那么尊重工人群众、专业人员和基层干部的意见,并影响到了下面某些领导干部。……我们在工作中,往往以主观意志代替客观实际,把违反科学、冒险蛮干当成‘解放思想’、‘有干劲’;把尊重科学,按客观规律办事当成‘害怕困难’、‘没干劲’。”
8月26日,《人民日报》刊发了国务院作出的《关于处理渤海二号事故的决定》,指出:
渤海二号翻船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石油部领导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不尊重科学,不重视安全生产,不重视职工意见和历史教训造成的。石油部领导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国务院领导对这一严重事故处置不当,也是重要的失职,应当向全国人民承认错误。国务院会议在听取石油部和其他有关各方的报告以后决定:
(一)接受宋振明同志的请求,解除他石油部部长的职务,提请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国务院主管石油工业的副总理康世恩同志,对这一事故没有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在国务院领导工作中负有直接责任,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
(三)国务院对渤海二号死难的同志表示沉痛的哀悼,对他们的家属致以深切的慰问。
第五节 法庭审理成为焦点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1980年8月25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海洋石油勘探局党委书记、局长马骥祥、副局长王兆诸、副总调度长张德经、滨海282号船长蔺永志四名被告的刑事责任。
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天津市第一法律顾问处的律师董师凯、常维仕、郝纯源、徐承彬,分别为四名被告的辩护人。
作为第一被告马骥祥的辩护人,曾任天津律师协会副会长的董师凯律师在《渤海二号案件庭审纪实》一文中,对一审庭审经过做了详细记录。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的主要指控的事实为:马骥祥应负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1、没有采纳渤海二号钻井队长刘学的合理建议。2、对拖航会议的错误决定,在11月23日和24日的两次局领导碰头会上未予纠正。
被告王兆诸应负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除上述两点外,还有:1、身为主管副局长对没有排压载水,违章拖航未予制止;2、天津、河北、山东三台大风警报发布后,未采取停止拖航的措施。
被告张德经应负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身为调度长,对技术问题未采取措施:1、不排压载水而决定拖航;2、未采纳刘学的合理化建议;3、面对大风警报,总调度应停止当日拖航;4、召集拖航会议,作出错误决定。
被告蔺永志应负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身为船长,在渤海二号遇险时,未发国际呼救信号,抢救不力。
30多年前,我国的律师制度刚刚恢复不久,本案的开庭时间安排的又非常紧迫,承办这样重大而带有技术性的全国大案,董师凯等四名出庭律师感到肩上的担子格外沉重。当时,社会舆论对被告十分不利,大有‘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之势。当辩护律师出庭为被告辩护的消息传出以后,有的市民找到法律顾问处提出抗议:“他们这些被告对人民、对国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你们为什么还要为他们辩护?”
9月2日清晨,能容纳一千多人的天津市科学大会堂座无虚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以及中央和地方的领导机关的许多领导,部分市劳模和死难家属,都参加了旁听。参加采访的记者很踊跃,有50来人。
上午8时整,审判长宣布开庭。整个上午进行的是法庭调查程序,下午进入辩论阶段,四位辩护人针对起诉书指控事项依法进行了辩护。董师凯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为委托人、被告马骥祥做了辩护:(1)这次事故的发生与石油部下达的命令是分不开的,被告曾向石油部提出异议,表示不同意打这口井。(2)被告人调到海洋石油勘探局时间不长,实际工作仅仅六个月,对海洋拖航技术尚未掌握。(3)“渤二”钻井队长刘学的建议已在拖航会议中由专家们进行了讨论,被告不分管拖航会议。(4)在局领导碰头会上,副总调度长李平(本案的证人)仅作一般性汇报,没有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座的分管拖航的副局长及专家、工程师也都未提出不同意见。(5)11月24日,三台大风警报发布时,被告尚在参加局领导碰头会,此时,“渤二”拖航小组已经开始拖航,根据前线领导小组有权决定拖航的惯例,被告对此不应负责。我的辩护结束后,常维仕律师依法对被告王兆诸进行了辩护,徐承彬律师对被告张德经进行了辩护,郝纯源律师对被告蔺永志进行了辩护。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渤海二号翻沉的根本原因,是拖航时违反海洋石油勘探局《渤海二号钻井船使用暂行规定》,造成倾斜翻沉。被告马骥祥身为局长、党委书记,对海洋石油勘探局的安全负有特定义务。当石油部下达难于完成的打井任务后,被告马骥祥在布置和安排渤海二号由原井位迁移新井位过程中极端不负责任,在三次听到有关拖航问题的汇报时,不认真组织研究,以致没有采取刘学的合理建议,又未纠正拖航会议错误决定,也未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渤海二号违章冒险拖航发生翻沉,应负直接责任。
被告王兆诸身为副局长,当确定渤海二号迁移井位进行拖航后,不认真考虑刘学的合理建议,不审查纠正拖航会议的错误决定,而在11月24日得知大风报警时,又不及时制止渤海二号降船拖航。对渤海二号违章冒险拖航发生翻沉,也应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被告张德经身为副总调度长,在主持渤海二号拖航会议时,未坚持采纳刘学的合理建议,不按照规定作出排出沉垫舱压载水的决定,对渤海二号违章冒险拖航发生翻沉,应承担重要责任。
被告蔺永志身为282号船船长,在渤海二号翻沉后,惊慌失措,既没有发出国际呼救信号,又没有及时测报282号船位和渤海二号翻沉的准确位置,也没有把282号船上备用的救生艇、救生筏投出救人,应对渤海二号翻沉后抢救不力,承担重要责任。
据此,一审法院认定:被告马骥祥、王兆诸、张德经、蔺永志等玩忽职守,造成渤海二号翻沉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均构成渎职罪。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分别判处被告马骥祥渎职罪有期徒刑四年;判处被告王兆诸渎职罪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被告张德经渎职罪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判处被告蔺永志渎职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一审结束,1980年10月,国家劳动总局就编写了《渤海二号事故专辑》,内部下发,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从渤海二号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在接受天津电台《法治纵横》记者采访时间,已经85岁高龄的董师凯律师说:“我们庭上的辩护啊,总算很不错啦有效啦,大伙听到的人,还有渤海二号死难者的家属,有的请来旁听,觉得律师的辩护是有理,有事实有根据的,辩得很好。在判完一审以后,天津台广播了我的辩护词,听众听到以后纷纷来信。原来是最早的时候好像还没审的时候‘他们罪大恶极’,当时判完以后,局长跟副局长上诉,他们在想,这是我们的律师,会不会给我们讲他们心里的话,审判以前交换意见,咱们有这个顾虑。那么到了庭上我们讲的话,那是非常大胆的啦。在辩论当中,他们被告掉眼泪啦。他说我们不敢说的话,你们都跟我说啦,是吧,真正这个律师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审过去以后上诉,二审的时候我还有常律师我们两个依旧是一审被告的辩护人。”
第六节 二审改判
11月2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大法庭公开审理本案,旁听群众400余人。在法庭上,辩护律师根据已经掌握的大量材料,发表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对一审判决的不当之处进行了辩驳,特别对一审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未按《刑法》第九条“从旧兼从轻”原则提出了异议。
辩护律师中,还有一个漂亮的姑娘,名叫柴翠芬,原来是天津少年宫的一个幼儿教师。作为董师凯律师的助手,在辩护中,她不卑不亢,从容镇定,据理以争,受到好评。后来,担任了司法局律管处副处长,但她极其厌恶做纯行政的管理工作,坚决要求调回第五律师事务所(改制后称作天鼎律师事务所),继续做律师。她回顾说:“二审我们第一轮发表完了辩护意见以后,公诉人确实是提出了若干的反驳意见,挺激烈的。一个是关于直接的领导责任问题,一个是关于马骥祥到了这个局里以后,他是不是不懂业务瞎指挥,导致的这场责任事故的问题。这两个问题是焦点。我们还是坚持了我们的观点。庭审进行了两个小时左右。”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渤海二号翻沉原因已经查清,交通部鉴定无误。上诉人马骥祥,其主持了局领导碰头会;关于拖航会议否定刘学电报所提合理意见作出的错误决定和大风警报所暴露出的矛盾,并不是高深的技术问题,从安全生产角度讲,作为党委书记兼局长的马骥祥,应慎重对待,由于不认真组织研究,也未制定有效安全措施,致使渤海二号违章冒险降船、拖航,应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上诉人王兆诸主管钻井,对渤海二号钻井船的安全使用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领导责任。
上诉法庭认为:一审判决认定渤海二号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上诉人马骥祥、王兆诸玩忽职守已构成渎职罪,并无不当。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渤海二号翻沉事故的发生,与海洋石油勘探局长期以来管理混乱,对渤海二号多次移井位违章拖航不认为是违章作业有关,有客观历史因素,不能令上诉人负全部责任;同时,事故是发生在《刑法》生效以前,根据《刑法》第九条之规定,应予以从轻论处。原审在量刑上对此未加充分考虑有欠妥当。
另外,上诉人马骥祥、王兆诸均是我国石油工业较有经验的专业干部,应给予立功赎罪的机会。为此,1980年11月21日,二审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原审判决对上诉人马骥祥、王兆诸处刑部分,改判:
上诉人马骥祥渎职罪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上诉人王兆诸渎职罪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原审被告人张德经渎职罪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蔺永志渎职罪原处刑一年,缓刑一年部分并无不当,予以维持。
第七节 舆论监督的重大突破
发生在三十多年前的渤海二号公审案件,在共和国的历史上,无意中夺得了许多个“第一”:
第一个被公开曝光的重大伤亡事故;
第一个因重要领导责任导致副总理康世恩被处分、石油部长宋振明被解职;
第一个被公开审理、追究刑事责任的重大渎职案;
第一个由职业律师为被告人辩护的公述案件;
第一个被集中报道的沉船海难。据不完全统计,两个半月的时间里,全国各大媒体刊登、播送的新闻报道多达2000件,引起全世界的关注;
第一次因为工作问题而公开批评高级领导。1980年8月23日,《人民日报》以《从渤海二号事故看石油部的领导作风》为题,发表了记者述评,批评石油部主要领导对待事故的错误态度和做法;
第一次公开报道重大事故(包括责任事故)和重大决策性错误。新闻记者排除各种阻力,共同揭露这一事故,并对造成这一事故的原因作了深入分析,特别是对海洋石油勘探局成立7年来掩盖矛盾、逃避责任的恶劣行径进行了深刻剖析,对“一次事故,一批英雄;事故越多,英雄越多”的反常现象,做了系统而无情抨击。
渤海二号公审案件还开启了行政问责制的先河。正如1980年9月4日,马荣杰在《工人日报》发表的《从“渤二”案件看民主与法制》一文指出的那样,“‘渤二’案件的处理,给人民带来了新的信心与希望。人民有理由相信,继这个良好开端之后,必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日益健全和四化建设更加顺利发展,祖国的繁荣富强有了更加切实可靠的保障。”随后,因为重大事故而“落马”的官员接二连三:
1987年5月6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发生建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特大森林火灾。据初步统计,过火面积达101万公顷,其中有林面积近70%。烧毁房舍61.4万平方米。内含居民住房40万平方米,贮木场4处半,林场9处,存材85.5万立方米,烧毁各种设备2488台,粮食650万斤。桥涵67座,铁路专用线9.2公里,通讯线路483公里,输变电线路284.2公里。受灾群众5万多人,死亡193人,受伤226人。大火持续燃烧了21天,投入灭火人员共约3万多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亿元人民币。6月6日,国务院分别撤销了杨钟、董志勇的林业部长、副部长职务。
1988年1月24日,由昆明开往上海的80次特快旅客列车发生颠覆事故,造成88人死亡,62人重伤。3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25次会议决定:免去丁关根铁道部部长职务。
1994年11月27日,阜新市发生特大火灾,死亡233人。辽宁省委、省政府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对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艺苑歌舞厅经营者王文忠、李革新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原评剧团团长赵素菊受剧团委托管理艺苑歌舞厅,对这起事故负有疏于管理的责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评剧团团长孙国兴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收容审查;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市文化局副局长、文化市场管理办主任许凡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收容审查。1995年11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王文忠、李革新有期徒刑7年和4年;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孙国兴、许凡有期徒刑3年和2年。
方汉奇主编的《中国新闻传播史》认为:“‘渤二’沉船事件揭露于众,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需要恰恰相吻合,便充分显示了它的价值功能,产生了意想不到的社会影响与效果。”概括言之,关于“渤二事件”的报道,较好地发挥了舆论监督作用,实现了批评报道特别是突发事件新闻传播的三大突破:
首先,突破了对重大事故(包括责任事故)和重大决策性错误不公开报道的做法。在《关于处理渤海二号事故的决定》中,国务院明确指出:一切重大事故均应及时如实报道,不得隐瞒和歪曲。这为后来新闻传媒及时如实报道重大事故开辟了道路。
其次,突破了对先进典型的缺点错误不公开批评的做法。长期以来,在“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先进典型被神化。谁要是指出他们的缺点、错误,就会被指责为“砍旗”或“抹黑”。这次报道冲破了这一“禁区”,不啻为人们提供了正确对待先进典型的范例。
第三,突破了对高级干部的错误不公开批评的做法。“渤二”事件的报道,涉及从部长到副总理的不少高级领导人。
第八节 风暴过去之后……
1982年7月,交通部烟台海难救助打捞局把渤海二号切割成10大块,打捞出水。由七O二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中国船舶科研中心等单位,对该船翻沉进行了实物科学技术鉴定,从而证实:渤海二号的船体设计,本身也存在严重缺陷。由于设计不够合理,引进之前,它在日本就出过事故。有鉴于此,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撤销对康世恩同志记大过的处分。”任命康世恩为国务委员,在组织上找到他谈话后,他又坦然重回石油部兼任部长,为中国的石油事业继续贡献力量。
马骥祥是渤海二号的直接责任者。刑满释放后,他也回到石油系统,工作了一段时间,便办理了离休手续,于1996年1月25日去世,终年75岁。
宋振明辞职之后,情绪比较低落,于1990年6月13日病逝,年仅64岁。临终前,他坚决要求把自己的骨灰撒到他曾经战斗、魂牵梦萦的大庆。在《破天荒:中国对外开放的划时代事件》一书中,著名报告文学作家何建明写道:
宋振明去世后,大庆万人为他送行。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为他举行了骨灰安葬仪式。中央领导送了花圈。而他的大部分骨灰则按宋振明本人生前的遗愿,放在了大庆的7个会战著名纪念地,“好让我的灵魂永远伴着大庆”。
可是,在大庆举行的遗体告别现场,有人将余秋里送来的花圈扔了出去——他们怨恨在中央高层的余秋里没为宋振明说话。这事传到北京的余秋里耳朵里,这位石油部老部长、独臂将军含着泪花,对天长叹一声:“他宋振明是我一手提拔起来的,我怎么能不为他说话呢?可是……”一个“可是”后面,有多少让这位身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的老石油人内心无法说出来的委屈。而这份多年压在独臂将军心头的委屈,多少年后也没有释放出来。1994年10月31日晚,为新中国石油工业立下卓著贡献的余秋里突然一头栽倒在地,从此再也没有站起来……他在301医院的病床上整整躺了近5年。1999年2月3日,余秋里的心脏彻底停止跳动,终年85岁。
而最为可怜的,还是72名罹难者遗属。由于有关领导处分的处分,判刑的判刑,曾经许诺的烈士待遇也不了了之。按照当时的劳保规定,因工死亡者,家属只能获得600元赔偿。颇具讽刺味道的是,就在事发同一年,一名女叉车司机在码头上,不小心碰到了一条送货的驴子,一只驴腿折断,驴子的主人获得的赔偿却是800元钱。遇难者上有老、下有小,家里的顶梁柱折断了,就仿佛天塌地陷,难属们不但要承受巨大的感情创伤,而且生活陷入了嗷嗷待哺的困境。为此,一些难属被迫无奈,踏上了漫长而艰辛的上访维权之路……
直到2003年10月,傅成玉出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事情才出现了新的转机。在他的主持下,中海油拨出专款,给予死难者家属们比较满意的经济补偿,才让沉没渤海多年的72条冤魂合上了眼睛。
为了72个工人兄弟死后的尊严,有多少人付出了艰巨的努力啊!著名诗人舒婷也有感而发,创作了《风暴过去之后》:
一
在渤海湾
铅云低垂着挽联的地方
有我七十二名兄弟
在春天每年必经的路上
波涛和残冬合谋
阻断了七十二个人的呼吸
二
七十二双灼热的视线
没能把太阳
从水平线上举起
七十二双钢缆般的臂膀
也没能加固
一小片覆没的陆地
他们像锚一样沉落了
暴风雪
暂时取得了胜利
三
七十二名儿子
使他们父亲的晚年黯淡
七十二名父亲
成为儿子们遥远的记忆
站在岸上远眺的人
终于忧伤地垂下了头
像一个个粗大的问号
矗在港口,写在黄昏
填进未来的航海日记
希望的桅杆上
下了半旗
四
台风早早已经登陆
可是,七十二个人被淹灭的呼吁
在铅字之间曲曲折折地穿行
终于通过麦克风
撞响了正义的回音壁
盛夏时分
千百万颗心
骤然感到寒意
五
不,我不是即兴创作
一个古罗马的悲剧
我请求人们和我一道沉思
我爷爷的身价
曾是地主家的二升小米
我父亲为了一个大写的“人”字
用胸膛堵住了敌人的火力
难道我仅仅比爷爷幸运些
值两个铆钉,一架机器
六
谁说生命是一片树叶
凋谢了,树林依然充满生机
谁说生命是一朵浪花
消失了,大海照样奔流不息
谁说英雄已被追认
死亡可以被忘记
谁说人类现代化的未来
必须以生命做这样血淋淋的祭礼
七
我希望,汽笛召唤我时
妈妈不必为我牵挂忧虑
我希望,我受到的待遇
不要使孩子的心灵畸曲
我希望,我活着并且劳动
为了别人也为了自己
我希望,若是我死了
再不会有人的良心为之颤栗
最后我衷心地希望
未来的诗人们
不再有这种无力的愤怒当七十二双
长满海藻和红珊瑚的眼睛
紧紧盯住你的笔
舒婷是朦胧诗的主要代表人物,当年红遍文坛,“粉丝”多的难以计数。但客观地讲,她的诗作,无论是成名作《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还是后来的《致橡树》、《北戴河之滨》,都是清新的,深沉的,易懂的。这首《风暴过去之后》,从题目到文字到结构,再到形象的塑造、感情的抒发,其实一点也不朦胧啊。
“谁说人类现代化的未来,必须以生命做这样血淋淋的祭礼”,即使今天诵读这样的诗句,我也会心弦轰鸣,暗自反问:难道不是这样吗?!
关于阿波丸的装货及乘船人选方面,日本东京方面极为重视,曾先后向新加坡方面发了约3000份电报,并指令要求优先装锡和橡胶。……日本驻新加坡的海军特务机关“光机关”的机关长日高震作大佐,曾让许多海匪集中了一批货物装船,但不知道是什么货。
——原日本驻新加坡的第三船舶运输司令官 稻田正纯中将
阿波丸万吨巨轮上一定存有很多秘密,这些秘密让他们宁可把船沉没,宁可牺牲很多人的生命,也不愿让这些秘密被美国方面截获。……失踪多年的“北京人”头盖骨化石,很可能就在阿波丸上。
——阿波丸研究专家 李树喜
我国仅有一个水下考古队,捞宝力量有限,国家的海上救捞局职责主体是救捞而非打捞。那么多的海底宝藏怎么办?难道是任由其流失和毁坏?堵不如疏,如果在放宽政策的同时加强监管,国家不花一分钱、不承担一点风险,就能获得大量水下的无价之宝。
——上海打捞局局长、阿波丸沉船打捞现场作业总指挥 张智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