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边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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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梦者

他要到连续重开机六次、洗了一周来的第一场澡、下楼买了凉面与烟再回来,才能相信眼前发生的事:有一个女孩,终于有一个女孩,透过交友网站主动写信给他。他非常惊喜,不过仿佛是惊多一点。

他的模样不使异性喜爱,向来都是,最清楚这一点的也是他自己。虽然世界对男人的要求从来不像对女人那样,到了“该美或该死”的地步,而他也像绝大部分的同性,永远羞于承认对自己形貌的遗憾,但每当送出的电影票被拒绝、发现女侍大小眼或只是很简单地在地铁的车窗上看见自己的身影时,他仍会听见一个非常有力的小声音:如果能够像基努·里维斯的话,谁又愿意像憨豆先生呢?

这窘况无可避免地决定了他日后的茧居性格。中学的生物课讲到孟德尔种豆发展出了遗传学,他茅塞顿开按图索骥完全认识了自己:祖父小得莫名其妙的嘴,祖母的尖耳朵,外公顽强的自然鬈与懒,外婆的易胖,父亲的酒糟鼻与反应慢,母亲站在小学学童中都嫌矮的个子与拖眼角,与舅舅一模一样的眉角黑痣(关于这点他真气,从没听说过痣也会遗传,竟在他身上发生了)与大量青春痘,还有众人共通的小市民气质。

他发现自己根本是整个家族遗传缺点的完整集合,除了悲伤之外更觉得太荒谬,顿时再也不想抗逆。等上到达尔文演化论时,他加倍心惊,为了避免被物竞天择说发现自己这种该淘汰的个体,他决定此后要尽量而非常地低调,就像父母给孩子命名为阿狗阿牛,以免鬼使神差养不大的道理。

因此他倒是确确实实以狗或牛的坚韧风格活下来了。三十一岁,独居,过重,速食店店员,发质异常鬈曲,运气通常不好,已经不长青春痘但脸上全是痘疤,因社交无能导致某种幼稚性格,时时被店经理告诫个人卫生该加强,没有什么事情还能打击他,碰到漂亮的女客人手会抖(风声传出去后,一群在附近上班的粉领族纷纷秘密地借他测验自己),每天晚上一睡着,就马上做梦变成不一样的人,在交友网站登录资料等了三百零五天才收到第一封来信。

女孩说,发信给他没有什么理由,只是看了他(其实只有一百多字)的自我介绍后,觉得两人应该聊得来。他颤动地读着,然后写写删删删删写写,三小时后才提心在手地送出回音,自此开始双方按部就班的信件往返。

每日早晨起床,他会收到她一封不长但也不短、约五百字的电子邮件,大多在回答他前一天的提问、继续前一天的话题,以及表现出适当程度对他的好奇。她的遣词用句不特别,偶尔会出现连他也能马上意识到的错字,但又有种不具威胁感的亲切的聪明,总之,完全是个中等教育程度的平凡女孩。而他从头到尾读三到五次后,便出门上班,接着在工作时间里断续地捅着小娄子,因为他的脑子全都用来预誊信稿。下班后,他马上回家,花一个小时将一整天工作错误换来的一千字送出,继续等待第二天早晨。这种等待虽不怡人,但他也有几百个不敢提议其他接触路径的理由。

至于为什么这样一个月后他就无法自拔,则不全然是因为他除了亲戚不认识任何女生,也是因为对方的完美毫无裂隙。这里讲的完美与长发大眼纤细温柔无关——当然他心中也有理想的形象:娇小,最好白一点,像香草冰淇淋又软又甜。但更关键的其实是那些他寂寞多年累积下来的内心戏。比方说她最好爱吃芹菜、红萝卜、鱼与豆子,不吃大部分的肉类跟虾,这样他们一起吃饭的时候就可以互相帮对方清空盘底;她最好也喜欢半夜逛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把每一样东西拿起来看过再放回去,也喜欢在家看DVD胜过进戏院(但她不会租那种片商买来直接进出租店的艺术电影);她是独生女,小时候讨厌上美劳课,走路时屡屡抬头看天,紧张时会一直说话,容易感冒,以吃醋发泄压力,每次到便利商店都买不同的饮料……

随着她每日多半只是闲聊的一封邮件,她透露出越来越多与他上述种种空想不谋而合的细节,越来越能体贴他心中不可言宣的隐秘,在此同时,他睡眠中的所有梦则被剔除。他曾经很会做梦,并且全是现实中匮乏的快美内容,现在却什么都没有,没有宝藏、没有象征、没有亵渎也没有恩赐,只剩密切的黑。

这种种都不合理,应该叫人心生疑惑,但他觉得美梦并非消散,而是结晶成他与真命天女的遇合,正在赶往成真的路上。所以每日默默回家与上班途中,他想到天幕下有个陌生亲密的女孩与他同步着生活,就有种既空又满的欢喜。

他们都没有提过见面的事,这个默契原本让他心内安稳,但许多日光跟雨过去了,许多了解过去了,许多甜美的对白过去了,她却甚至不曾表示他可以打个电话跟她聊一聊天。

也不是说如果女孩走来他就真的敢面对。只是这种像一个人又像两个人,也不孤独也不充满的日子,开始让人心烦,让人不断萌生这样那样的猜想,而不管这样或那样都难以两全。

或许一切完美的她正等他开口,可是他想恐怕不可能有女孩期待他这样的对象。

或许她已经结了婚,有一个三岁的女儿跟刚满周岁的儿子,丈夫从头到脚都在出油,她只是在喂奶与恨生活的空当里换几十种不同的身份,让几十个可悲的家伙天天胸膈闷胀。

或许是个无聊男女,大费手脚只为看一个陌生人出丑。

或许对方过不久就会要他汇钱到某个账户。

或许,还有一个最糟的或许,他未免内愧地推理着,她可能跟他一样,全世界最不想看见的人就是自己。

想到这点,他决定停止或许下去。现实不来催逼已是宽赦,没理由还自己迎上前去。而且,他忖度着,谁知道呢,说不定就有个娇小美丽的女孩被造来爱他。如果有人赢得乐透头彩,有人遭雷殛后生还,凭什么忍耐了这么多年的他身上不能发生一点奇迹。

大概因为向来有避开任何反射表面的习惯,所以,他是最后一个意识到异变的人。

起初是对街中学的一群小女生,每个傍晚都来速食店里写作业,书本考卷铺满桌面很像一回事,但几双带笑的眼睛完全不在功课上,总遮掩闪烁地跟着时而收银时而煎肉时而拖地的他。这使他极端不自在,大量犯错,然而无可奈何。

接着是同事们形迹明显但内容不详的小话。他知道他们一直爱说人小话,只是不知道有一天也会说起他。

最后是他的母亲。一日早上她忽地想到什么事需与他谈,按了电铃他开了门,她却呆了一呆。“对不起,我按错家了。”

“妈,什么按错家?”

因太讶异,他母亲也忘了来找他到底为的什么事情,端详他良久后只说:“你怎么瘦这么多?”

事实何止如此,母亲神情恍惚地离开后,他在厕所里对镜站了半小时,虽则还认得出自己,但非常害怕,一直想起鞋匠与小矮人的童话故事,好像也有某个夜半来天明去的什么东西,日日在他睡眠的身体上做工,且添且抹,使他成了一个体廓精实、面容清明、泛出某种非现实光亮,甚至还确确实实长高了八公分的男人,连眉角生毛的黑痣都退隐成一块形色平浅、让人想象起拳击手的疤痕。难怪数月不见的母亲一眼认不出儿子还惊至短暂失忆,同事们私下传说他不但减肥还整了型,而那堆中学女生自然不关心旧他去了哪里,只是对新他很感兴趣。

他知道是她。现实在女孩出现后开始变形,他却像那个好龙的叶公,闭门在家仓皇,三天后才战战兢兢领受这奇巧的意外,像在社交圈初露头角的暴发户,还不太懂得抬起下巴,经过每个橱窗都得重新发现一次自己,但逐渐感觉良好。同时他也勇于接受百货公司售货小姐的造型指导,她们含笑无视其他来客,声音温柔像在说个秘密,告诉他可以在对街的二楼找一位Kenny剪头发,离开时他带着这袋那袋东西,以及两张背面被偷偷写了手机号码的发票。美是阶级,肉身是兵器,他穿越城市中一层一层视线时,知道自己成了统治者。

但他挂念的只有一件事:现在可以见她了,她会来吗?

那夜的细节还很清晰。大约晚上八点半,他抱着新行头跟满肚子心事回到公寓,九点,吃完一个街边买来的便当,然后打开电子信箱,一切一如往常,但收件者已然是个新人。

这三天的消匿,他想,会不会让女孩在灯火万家中的某个窗内焦急辗转起来呢?不知为何,这念头让他产生前所未有的剧烈勃起,他不得不放弃一个晚上设想好的、所有用来说服她见面的理由,只写了两句:“周末我们去看电影好吗?我请客。”就匆匆关机熄灯掩被上床,一上床就睡着,一睡着就做了多日来的第一个梦,梦见女孩。

梦中人称混乱,有时他看着自己与女孩两具优美的身体彼此攀缠,有时又回到颠动的交合中,女孩的体肤呈半透明香草蛋奶酱色,唇瓣时时拂过他束束神经。达到高潮时,他无意咬下她的肩头,没有血,口感一时软一时脆,滋味则像各种新鲜水果,性欲解散后的他食兴大开,吃得口滑。把女孩嚼完后才猛然想起,不对啊,人家不是食物啊?

他双脚一阵痉挛,弹上地板,抬起头,墙上挂钟的夜明指针指着三点四十七分,而自己人在电脑前,不在床上,面前的荧幕在万暗中迸发强光。他意会到刚刚是梦,吃力地让自己离开那具宛然还在的身体,疑惑着自己怎么在这里,蒙蒙看进他明明记得睡前关了机的电脑荧幕中间。

浏览器开启了一个hotmail信箱,是女孩的账号。信箱里整齐排列着所有来自他的邮件。另一个视窗则正在回复昨天的电影邀约,但打了头几个字“你是说看电”就悬住了,感觉像写信的人只是暂时离座起身,上个厕所。

但写信的人并没有离座起身,上个厕所,却是从梦中醒来,右手食指与小指欲语还休地虚扶在“ー”跟“ㄥ”两个字键上,并且一直呆然保持这个姿势,直到天光微发,开始听见那些起早赶晚的人车时,他跑进厕所吐出了昨夜的便当菜,有醋溜鱼片、炒红萝卜丁玉米跟青豆、一些饭粒跟蛋末。呕吐物条理分明,他突然想起,自己这段时间竟吃了不少以前从来不碰,但“她”说喜欢的食物。

他不知道这算人格分裂还是梦游症还是什么病,唯一确定的是,他工作时精神不集中而且身体消瘦的原因不是爱情,而是睡不好——从他深眠后莫名其妙起身、走到客厅、打开电脑、到hotmail与交友网站各注册了一个身份、写信跟自己说“我们应该很聊得来喔”、再回到床上、然后醒来什么都不记得了的那一天开始,有整整一百一十三天,他每天原本七小时的睡眠只剩下被截断的四小时,怎么可能睡得好呢?

仔细翻查那信箱与电脑内部记录后,他无法理解自己干吗对自己做这种事,或许因为实在太需要爱,或许刚好相反地因为太恨自己,也或许因为血亲中不知谁带了一桩神秘的心理恶疾:有人赢乐透头彩,有人被雷打到,他则是有百分之百的机会得中遗传缺陷的大奖。

问题是不管哪个原因都一样,都不改变他永远只有自己的事实。几天内,他就像园游会结束后塌软的气球还原成出厂值:小得莫名其妙的嘴、尖耳朵、顽强的自然鬈、胖、酒糟鼻、矮个子与拖眼角,眉角的黑痣甚至还得寸进尺地由平面长成立体,顺带抽出数茎黑毛。唯一的改变是因为他旷班严重,速食店干部在他手机里留言告知他不用来了,于是他去了便利商店。还有,他把电脑卖掉,倒不是因为睹物伤情或心生恐慌,毕竟他也恢复了狗或牛的坚韧风格,而是不希望自己有机会在不知哪日又起身弄些什么把戏。

不过后来也真没有了,他自此恢复晚晚发梦的习惯,唯内容褪淡成千篇一律的日常:吃了一碗太咸的榨菜肉丝面、急着找厕所、玩电视游乐器破不了关。但他有时早晨醒来,尤其是在催汗的溽暑,躺在床上闻见自己终夜不散的体臭,回味着梦中那具宛如奶酪的女体时,他总不可抑制自己去揣测:那晚凌晨三点四十七分“她”来不及写完的那封信里,到底原本要跟他说些什么东西?

想到这里,他会非常憾恨,却仅能长长叹口浊气后从床上起身,换穿上跟昨天一样的T恤与短裤,准备到便利商店接班,然后拿店里报废的面包牛奶当早餐。他拎起钥匙,掏掏口袋里还有些零钱,走出大门,完全忘记今天是自己三十二岁的生日,只是又开始了一个美梦永不成真的日子。

(2005年时报文学奖·短篇小说评审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