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工业建筑节能设计应按表3.1.1进行分类设计。
表3.1.1 工业建筑节能设计分类
3.1.2 工业建筑所在地的热工设计分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有关规定。
3.1.3 工业建筑所在地的光气候分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的有关规定。
3.1.4 工业建筑能耗的范围和计算原则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