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万化?
【噩梦锦鲤】纪元……
别人都叫他桀,桀骜不驯的桀。
这么多年能驰骋沙场,全身而退,哪怕是逆风翻盘的局,出了他也没几个了……
桀骑着马,看着气势浩荡的敌军,他拉起马头,在原地左右徘徊。
他是将军,现在面临的是敌军比自己多四千的人马,可桀却一点没有惧色,反而觉得比以往轻松。毕竟最多的一次,可是比自己多了一倍。
敌军似乎是知道桀再次,并不迎战,只是远远观望。大约过了两柱香时间的观望,终于按耐不住,有了动静。
“开弓!!”
只听对面张弓“吱啦”的声音响彻一片。
“放!”
万支箭,如瓢泼大雨般无情的射向桀的部队。
“御!”
所有士兵拿着盾牌撑起一片屏障,压低身子,挡住缝隙,只等箭雨击打在盾上。
桀看着远远飞来,如成群结队蚱蜢般飞来的箭,只是轻轻抚着战马的鬃毛,戴上头盔,将护腕的铁链拴紧。
一道金光,准确来说是一条液体的黄金,被抽成各种粗细不一的丝线,从桀的后背包围而来。紧接着延展成几乎没有厚度的薄片,在桀周围勾勒出他健硕的轮廓。
薄片悬浮在铠甲之上,并不与其贴合。如同不太严密的护罩,将桀护住。
桀从非要害部位取下一块薄片,薄片立刻变为一颗液体的小球。放在战马背上,战马一瞬间金光四射,生出一身比桀身上稍微暗淡的金色盔甲。马高抬前蹄,嘶鸣吼叫。桀接过特制的长枪,二话不说冲进了敌方阵营。
“桀来了!盾御!”
敌军看着金光就知道桀出场了,为了不让那匹附魔的马冲入阵营,将军们只能下令人墙持盾来格挡。
桀压根没看一眼,甚至是不屑看。
驾着战马,依靠着金光的力量,腾飞数十米,直接重重的砸在阵营中。
长枪化身黑白无常,无情带走士兵们的姓名。金色的外附盔甲沾染血迹更是让人胆寒,散发着骇人的血光。
长枪一刺,一挑。士兵下意识拿刀格挡,桀按下枪柄的机关,枪尖一下子收回,枪杆从刀上滑开,转身刺向敌人的心脏,枪尖立刻弹出,带走了士兵的性命。
这把特制的枪专门为桀定制,避免了传统长枪容易被格挡僵持住的缺陷,完美避免了桀露出破绽。
一旁的士兵虽然没看清发生了什么,却意识到躲闪不能解决问题,在桀回头之时,开弓射箭一气呵成,发现桀毫发无伤,立刻将弓箭背在身后掏出朴刀。
长枪再次冲锋,士兵飞跃到空中,扔出自制的暗镖,桀却根本不管对面什么动作,右手后绕,顺势把长枪摆正,向敌人刺去。
士兵似乎有点身法,扶着长枪借力将枪杆踩在脚下,换上匕首直刺桀。
桀看着箭雨已经完全被自己的军队格挡化解,正准备冲锋。安心的抽出枪杆后方的拉环,一霎间枪杆爆裂,烟雾,暗器的光迷漫全场,而那名士兵也倒在地上吐血身亡,身上还插着八根带血的钢针……
从桀进入敌营开始的那一刻,这就注定了对方的失败…因为那个时代,【桀】是胜利的象征,王的名号,以及战场上不死不伤的神话。
【桀九十七岁那年】
桀躺在自己的床上,奄奄一息,到达生命的终点,桀难免有些自哀。
听说武功高强的人,临死前都会十分痛苦,会感受到炁的消散,但桀似乎是如安眠之前一般,自若放松。
他将后人,子孙都从屋内赶了出去。
“万化,感谢你多年来对我的照顾啊,没有你,我可能已经死了,不知道转世几次了。哈哈呵呵!”
金色的液体小球从腰间飞出,凝结成规则的立方体,这才是万化的本来模样。
“你是个宝贝东西,可能是这个世界的光吧!去吧,不留你了,去帮助下一个命途多舛的孩子吧……”
金色的万化发出不舍的嗡鸣声,看着解开契约的灵魂。自己只能从屋顶飞出,再次化身液体的模样,但这次,却是飞向了更安静,更没有喧嚣的河底……
这一天,桀死了。
平行宇宙上第一个凭借元灵对抗【因素】的人,定格在了九十七岁……
【现代】:
王书恒站在桥边,这次不是为了带着自家的牧羊犬一莫遛弯,而是想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的父母由于亲戚挑拨离间,已经整整吵了快十几年的架了,自打王书恒出生起,似乎这个家庭就是分崩离析。
他只知道曾经某一年,这个家似乎是有过一段安宁生活,但明显是被外人打破的。
这就得从王书恒妈妈嫁给她爸爸说起,那一年两人相识,王书恒爸爸可谓当时是穷困潦倒,父亲叫王家瑞,是家里的老幺,他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哥哥现在在外地,姐姐在当地找了人家嫁去,只剩下王家瑞一人。
王家瑞母亲,也就是王书恒奶奶,早期丧偶,王家瑞四岁时似乎父亲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小时候王书恒每次去奶奶家,看着墙上挂的黑白照片,都感到陌生与好奇,但也没在意,知道长大一点知道的事情多了,推测之下才惊讶发现那是自己的爷爷。
由于王家瑞一家属于单亲家庭,也造成了严重的偏见,似乎是一种只信的过自家人的心理,觉得瞧不起,甚至不屑接受外来人,例如王书恒的母亲。
结婚之前王家瑞是被介绍给王书恒母亲——刘雯雨的,当时刘雯雨年轻漂亮,在一家出租的门面里做裁缝。街坊邻居几乎人尽皆知。几乎谁也不会想到,这位女子会与王家瑞结为夫妻。
而后来的阴差阳错,两人在了一起,刚开始日子过的还不错,毕竟还没结婚,但结婚以后才真正让刘雯雨这位单纯的女子看见了王家,这一单亲家庭的黑暗与迂腐……
站在桥边的王书恒并没有想太多,将死之人,少有回忆起自己的不幸,而多是美好的事。
桥很高,由于处于海边,航线较为繁杂,又是属于贸易口岸,来往大大小小的轮渡决定了这片海域,乃至城市的跨海大桥都比别处高了不少倍。
王书恒站在十几层楼高的吊索大桥上,看着滚滚的海水,吹着有些急躁的海风。任凭他们吹开自己的头发,让发丝打在脸的每一寸肌肤上。刮在耳边,呼呼直响。
王书恒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声音
:“死了,更轻松,跳吧……”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有这种想法,甚至不知是从何而来的念头。
王书恒细细地回顾自己十七年的岁月,自己的平庸,人生的不幸,似乎没有一个,是可以完完全全让自己离开这个世界的理由。但此时,死亡的想法却是越加强烈。
正当他犹豫之时,脑海却突然自动浮现出令人痛苦的画面:
最开始的,便是当年瘦小的王书恒,小学时由于体质差,一直被叫做“病秧子”,紧接着,是被同学一脚踹在在胸口,半天倒地上喘不过气来的画面…
然后变成初中班主任鄙夷嫌弃的,盯着王书恒的面孔,班主任徐良——长着一张满脸痘坑的横脸,一脸横肉,加上硕肥的身躯。就是他,给当年的王书恒带来不少的痛苦,有精神上的摧残,以及身体上的折磨……
紧接着是走马灯一般,父母吵架的画面。有母亲的气急败坏,以及父亲的软弱无能。
还有母亲被姑爹辱骂,自己家被其无休止挑衅,而父亲却毫不作为的画面。以及姑妈姑爹找上门,拿钱砸在自家地面上的画面……而父亲甚至是一口恶气都没出,无尽的忍让,沉默。
这也是其父母吵架的原因,父亲的忍让,让母亲感觉似乎自己的家庭可以被外人随意的插一脚,像摆弄一个玩具,一摊积木那样…
……
往事历历在目,王书恒醒过来时,眼角居然翻着泪光,泪珠反射着邮轮绚丽的光彩,带着痛苦不甘,从眼角头也不回地向下巴,脸颊奔涌。
王书恒最后看了一眼家的方向,在大桥上旅客和工作人员的惊呼之下,从桥架向前倾倒,向着水面砸去。
衣服,被风吹开,眼睛也在外套的拍打下,脱离了脸,率先摔向水面。
但此时,刚刚的情绪似乎是达到了目的,在耳边留下一阵奸笑般的风声,然后一哄而散。只留下最后的痕迹:
恐惧
王书恒感受着重力加速度带来的下坠感和恐惧,以及对于死亡这东西,带来未知的恐惧。
身体正在直直的下坠,他有点后悔,但是事已至此,自己却不能有任何办法。毕竟从这个高度掉落入水,和摔在水泥地上并无两样。
后悔又开始占据大脑,不是吝惜年轻的生命就此凋谢,而是可惜应当找欺负自己家的那些人大闹一场,毕竟这样再死似乎更是值得一些。
王书恒没有任何办法,哪怕是属于自己的那一身肌肉和神经,也在极度紧张的环境下,僵硬的动弹不得,不受大脑使唤。
看着咫尺在眼前的水面,王书恒终于放弃了挣扎,闭上眼睛,等待着自己眼前,即将到来的归宿。
五米
三米
一米
人的本能是求生,这也是为何跳楼自杀的人,大多是死后被发现有下意识降速护体的动作,死者多为撑地姿势。
王书恒也不例外,就在接触水面的上一秒,哪怕是闭着眼睛的他,感受到水面扑面而来的气流,也是下意识改变了姿态,从头朝下变为背朝下。
零米…
王书恒清晰的感受到脊椎粉碎后,向着内脏压迫而去的剧痛。不到一秒,王书恒全身粉碎骨折,内脏破裂,肋骨插穿了肺和肝脏…
甚至是没有瞬间大脑空白,和死前的思考时间。
眼前是一道金光,似乎是通往天堂的入口,向着自己招手,光线圣洁无瑕,不含任何杂质的金光里透露出柔和与安详。
“呼,外婆说,人死前…会…回光返照……回光是光吗?是……金色的吗……”
那一刻,王书恒定格在了十七岁,他的身体随着暗流,漂向城市的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