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微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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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自身有一种循环的东西

嘉宾:我曾经有过一个念头,还存了好几年,就是我蛮想进监狱去画犯人。

主持人:为什么?

嘉宾:并不是因为心理的原因,而是死刑犯或者被判刑二十年的人,他们的脸有意思,我们寻常看到的脸太平庸。

主持人:你怎么知道死刑犯的脸一定不平庸呢?

嘉宾:我在电视节目和照片上看过死刑犯的脸,我自以为敏感到可以分别出那么一点点,因为他知道自己不久于人世,而且是怎么个死法,但我后来不忍心去画。有人帮我跟监狱联系了,他们说可以,但是我后来就放弃这个计划了。

主持人:不忍心?

嘉宾:是。我觉得你从外面来,你是自由的,然后你要求给他画画,就是不平等嘛。

主持人:你这心思有点跟李老师相通。我注意到她研究犯罪心理,有时候对罪犯也有作为人的那种理解甚至是同情。

李玫瑾:我是这么看的,就是很多时候我们看起来各不相干,但其实社会自身有一种循环的东西。什么叫循环呢?大家彼此都很冷漠,都很冷酷无情,那最后你得到的一定是这个。如果我们大家都有善意,在尽可能的范围内释放我们的善意,大家会很舒服的。就像德国柏林墙被推翻之前,有一个人翻墙过去,被士兵开枪打死了,后来法庭审判时,法官说:“你可以开枪,但你应该向上一点点。”这位法官给了我们一个什么样的东西?就是精神的东西。我认为,如果我们都善一点,有什么不行呢?你干吗要把他打死?

主持人:对罪犯、对杀人狂也讲善意吗?

李玫瑾:对,一样。我刚开始研究犯罪问题时也不能理解,那时也读一些西方的法律思想,诸如“毒树之果”[26]“无罪推定”等原则,我就在想:他们为什么这么向着犯罪人,有那么多规则却没有一个是帮助被害人的,全是在帮助被告人?那个时候我特别不能理解,到现在我出差去一些地方,发现有我这样想法的同行还很多。包括我在网上看到大家对犯罪人的那种愤怒情绪,知道有这种认识的人也还很多。可是,你要看到另外一个角度,如果我们都是简单地把犯罪人给愤怒地推到对立面上去,那么有一天可能你也会遇到类似的问题。并不是谁生下来就肯定要犯罪的,很多人往往有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些原因,所以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国外有关司法审判的一些原则,你接触以后会发现,它的观点是:所有的法律、警察、法官都是国家的力量,当一个人因为犯罪成了被告,所面对的是一个非常强大、很有力量的国家,那么法律思想就是“我要帮助你,不能让你太弱,要让你强一点”。

主持人:哦,是这么个逻辑。

李玫瑾:这是我个人的理解。法律的观念,很多人认为这是对的那是错的,这是被害人那是犯罪人,但在现实社会中,法律的功能实际上是在平衡一种社会关系:哪边低了,我恢复高一点儿;哪边高了,我压下去一点儿。平衡是最重要的。比如说你干了一件坏事,但是当大家都惩罚你的时候,你特别可怜,你也走投无路了,这时候我给你一线生机,你可能反而知道忏悔。它是这样一个思想,所以你看挪威那个杀手[27],他们居然允许他上大学,说不能因为他的暴力而来改变我们的信念。也就是说,不能用杀人来解决问题。

主持人:我觉得李老师这个思想对中国来说过于文明了,是吧?

嘉宾:她说的这一切是启蒙运动以后的事情,还是一个人权平等的概念。

李玫瑾:但是,你体会这个结果是需要时间的。如果我们大家都能够这样有意地克制自己的那种冲动,克制自己那种简单的报复心态,可能最后的结果是更多的人受益。

主持人:像您经常接触现在一些案例和罪犯,您觉得这里边有什么统一的东西吗?

李玫瑾:我认为还是有区别的。有些犯罪人可能觉得“我就这样,你能拿我怎么样”。当然,我也看到很多人犯罪是有原因的。记得有一个犯罪人叫杨某某,他流窜四个省,做了26起灭门案件,杀了67个人。我们警察抓了他以后,给他弄了一身新衣服,他说:“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给我买新衣服。”你想这个案件,你留着他吧,我们怎么去告慰这67个亡灵?可是,你听完他这句话,你就知道他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杀手。

主持人:我还看过一个犯罪学者的研究,他说在他所接触到的所有变态杀手里边,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他们没有一个人从小家庭是好的,都是不健康的家庭。

嘉宾:用不着家庭是不好的,也用不着跟犯罪有关,我回国以后看到这么多底层的老百姓那种不讲理、冷漠、粗暴,我很快明白其实他们只会这样对待人,因为没有人用别的方式对待过他们。比如我进小区,因为在国外养成的习惯,我本能地会点个头,眼睛看他一下,说一声“你好”,十个里头只有两个会有回应,其他人可能会想:“咦,这怎么回事啊?”因为以前可能没有人跟他打招呼,根本没有人看他。

李玫瑾:刚刚陈老师在讲的时候,我脑子里想到一个东北的案件。他当时是我采访的一个嫌疑人,拿锤子专门砸人家后脑勺,他的作案方式全在楼道里,就找女的下手。我问他一个问题:“你有没有遇到过没砸的?”他说:“有。有时候我会遇到这样的女性,我跟她走楼梯快碰面的时候,她会跟我说‘你回来了’‘你下班了’‘辛苦了’,这种人我就下不去手了。”就像刚才陈老师讲的,有的时候,我们人与人之间缺少一点点善意和温情。

嘉宾:但过去不是这样的。三十年前,人跟人之间不是这样的,就是现在才这样啊。我很奇怪怎么会变成这样。

主持人:你知道前一阵一个聊得很热的话题叫“坏人变老了”吗?当时就有这样一种观点,但这种观点不一定站得住脚。当时因为连续发生了多个老头暴躁打人的新闻,或者年轻小姑娘不让座,老头就敢坐在她大腿上,然后就有人说这些人都是从十年内乱中走过来的,他们为什么动不动爱暴力相向,因为他们就是在那样一个环境里长大的,斗斗斗,他们就是这样对待人的。你觉得这种观点有道理吗?

嘉宾:不,不,不是这样的,甚至在内乱最糟糕的时候,底下的人际关系也都跟今天不一样。那时候是很困难的一个叙述,太多事情你很难单一对待。我想起另外一个案子,就是中国有个留学生叫卢某[28],在美国把老师、同学一枪枪打死,最后他也自杀了。当时美国有个女作家,我就不点她的名了,立刻就发表文章说这个就是十年内乱的后遗症。我觉得正好相反,当时是另一种可怕、粗暴,而卢某案是接近今天犯罪的一种人际关系,就是太以自我为中心,不能受半点委屈。他首先打死的是跟他一起来的一个中国穷孩子,成绩非常好,然后再冷血地打死那几个教授。那时候还没有这样的事情,那是另一种恐怖。

李玫瑾:有的时候,一些犯罪人的想法虽然看似是他一个人的想法,但其实是有社会背景的。比如药某某那句“农村人难缠”,这不是他一个人说的话,这是有社会背景的话。还有些犯罪人的想法是:“我杀一个也是杀,杀十个也是杀,多杀一个我就多赚一个。”这也是一句“社会”的话,不是他自己的话。所以,我刚才为什么讲社会是一个有规则的东西,它有一个循环的问题。

嘉宾:这种规则是这二三十年才有的。

李玫瑾:我倒觉得有些规则是以前我们也有的。

嘉宾:有些是永恒的。

李玫瑾:比如我们有句话叫“杀人偿命”,这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一句话。“多杀一个我就多赚一个”,我认为也是。

主持人: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垫背。

李玫瑾:这个话实际上就是在“杀人偿命”那个话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逻辑是反正我也是一条命,我一对一也是死,我不如一对多赚了。所以我说,这就有一个我们如何去对待犯罪的理性的问题。

主持人:这里边有个社会意识在一直贯穿着。

李玫瑾:对。大家可能会觉得这本来是有道理的话,可是不知道依着这个“道理”再往下演绎会是什么结果。这也就是我所说的,有时候看一个问题,如果你只是看到现在,看到一个点,这就是一种空间思维,你要是看未来,你就会想怎么往前走。

嘉宾:这个还是理性的问题,只有在一个理性的传统中才能实现。

李玫瑾:我有时候就觉得中国缺少这种思维。比如说我们的养老问题。

主持人:按下葫芦浮起瓢。

李玫瑾:对。所以我说社会有一个循环的理念,不要只考虑一个点。

主持人:我前一阵在微信上看见有人说,中国人的民族性格没长大,像个孩子,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一时兴起怎么都行,但是到最后实在收束不住了,就像孩子怕一个权威的父亲,父亲给他一下子,他就老实了。

嘉宾:陈寅恪讲过这个问题。他说中国人聪明是聪明,在解决眼前的麻烦时特别有办法,过一关是一关。因为他也在西方留过学,他说西方人跟中国人的聪明不一样,西方人想的是一个长治久安的框架,想事都是往后想,往二十年、三十年、两百年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