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他人是救命的东西
主持人:我想起毒死室友黄某的林某某,那个是有原因的吗?
李玫瑾:那也是。实际上,大学生犯罪,包括某音乐学院的药某某、某医学院的林某某这些案件,我认为他们的心理问题都是缺少一个“观念”的东西。他们的智商绝对够,缺的是观念。观念是什么?就是人心目中的一个“画面”,专业上称之为“心象”。我认为,很多高智商的孩子天天沉浸在书本里,他们缺少真实的生活,从而缺乏对生命现象的感受和感悟。生命的感受包括什么呢?不仅仅是说生命珍贵的问题,而是说做错“有关生命的事”就永远没有机会弥补,再聪明的人也是没办法的。
我对几起大学生、高学历犯罪的个案观察发现,他们在犯罪行为中有明显的高智商含量,但在其犯罪动机中则明显缺乏相应的智商水准。这是他们犯罪心理中一个重要的现象。从他们的自述材料中可清楚地看到,让这些高智商者做出犯罪抉择的关键因素是浮躁、愤怒、愤恨、咽不下这口气……在心理学中,这类感受词统统被称为情绪或情感现象。正是情绪力量使他们“不去想”而行动。这意味着所谓高智商者犯罪,其智商成分只包含在犯罪行为操作中,但在犯罪动机中恰恰缺失高智商。真正决定他们选择犯罪和出现犯罪指向的不是智商,是情绪;不是价值判断,而是任意放纵。在他们犯罪前的心理活动中,有的只是感受,缺失的恰恰是理性。
从遗传到生活环境,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是个性发生的基础。个性差异可包括生理、心理、经历、地区文化差异等。这些个体的差异性有时可以决定人与人之间关系和谐与否。在大学同室的生活中,同宿舍一起生活的同学关系有时不亚于婚姻初期的二人相互适应过程。高频率接触可让人在发生生理反应的同时,自然引起心理感受。生理引起的反应,如人体体味有大有小,动作有轻有重,睡觉有多有少等。心理感受,如说话的声音顺耳与否,言语风格舒服与否,话语有无冷漠或轻蔑感等。由于高频率、高密度的接触,如两床相对、书桌相邻,不良感受往往也在不动声色中发生。这些微不足道的琐事,慢慢积累成为内心的怨恨。当个人不能很好地通过言语交流,不能通过运动等方式疏散这种不良感受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情绪积累就可能达到危险的量,进而寻找机会爆发。
因此,复旦投毒案,人们看到的是同为医学院硕士,相处两年多的时间内没有任何明显矛盾,不存在竞争,甚至即将毕业各奔东西,直到法庭审判,人们仍然找不出一个令人信服的作案动机。仅仅因为愚人节到了,被害人随意的一句话?这些让人看起来完全不足以引起愤怒的刺激,其实质上引发的是长期日常接触中积累的不良情绪。而且,这种日积月累的情绪因为从未表达过,也就从未宣泄过,其能量已经达到危险界限。于是,为恢复一种内在的感受平衡,犯罪人以“不去想的操作方式”释放这种情绪。
不良情绪的日积月累,或因某种负面刺激引起的情绪,足以成为高智商者犯罪行为的原始动力。既然情绪活动可以跨越优秀的智力活动过程,那么,在人的内心中有没有一种力量能够不同于认识过程并能与情绪匹配,在瞬间对人的行为发生制动作用?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另一种心理现象:观念。
生活中,人们常说一句话:做与不做,往往就在一念之间。有些犯罪人在回忆自己犯罪前的心态时也常说这句话:都怪当时一念之差。一念,在许多行为之前似乎像一道阀门,开与不开只在瞬间,门里门外只在咫尺。这道“阀门”就是心理现象中的观念。观念就是人在观到(感知)的同时形成的念。念为想法,这种想法不是推理的结论,而是感知的结论。人的眼、耳、鼻、舌、身等五官就可以形成五观(念),其中眼观最为多见。所以,观念不源于逻辑进程,无关知识的系统性,不是抽象推理的结果。观念只与直接感知有关,与经历具体事件有关,与事件留存于心的情境有关。生活感知与情境画面留存于心的方式,又称心象。心象(image)可以是头脑中的一幅图面,是一幅似像的图像,是早期事件的心理形象的建构和综合。这种图像并不一定只限于视觉心象,还可以是触觉心象、嗅觉心象等。
观念与认识虽然都起源于感知觉,但观念与认识又有很大的不同。认识需要一个学习过程,凡学习都具有重复和强化的渐进特点,所以认识需要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认识还要用来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认识(思维)伴随着探索,这也是一种过程。而观念不同,观念的形成不在过程而在经历,有时只需要一次经历就可以形成一种观念。经历,如一个事件、一个场景、一幅画面、一个表情、一种声音、一种气味、一次触摸或一次品尝等等,这种事件的经历都可以让人形成一生难忘的印象和内心画面,即心象。由于观念的直观性,获取简单,存在方式为生动的画面,所以观念可以成为意识流的素材在人的一生中时而闪现或出现在脑海中,进而影响人的情绪和决定。例如,幼年发烧时母亲俯身查看的面庞(慈母的观念),一次闯祸后父亲愤怒的表情(再也不敢的观念)。再如,爹妈在饭桌上因某一件小事说出这样的话:“咱们可不能干那种事!”“伤害别人那是作孽呀,那要遭报应的……”于是,孩子知道了:“这事绝不能做!”或许一天,父母当着孩子的面拒绝了不义之利,退回别人多找的钱,这种情景在孩子还不明白为什么时,父母说道:“记住,咱家人穷志不穷!咱不占人家便宜……”父母这种自尊自制的言行举止都会给孩子留下一幅画面,形成一种观念,让这个孩子长大后一生都以“不占别人便宜”为自己的观念。
许多学习优秀的学生恰恰因为潜心学习,早年就离家求学,因为一直进入复杂的认知过程中,而失去了这种因经历而形成观念的机会,从而造成他们一生的心理空缺:缺乏暖意判断的根据,从而形成潜在的心理危机。比如林某某,沿着中国多数村镇尖子学生成长的道路,在和平中学读完初中,然后考进汕头市重点中学——潮阳中学读高中,从此离家求学十一年。林某某读书出色,安静寡言。他父亲很为这个儿子感到骄傲,说:“他这个人,心地很好。自从读书,每个学期老师都表扬他。我也是很放心他,他也不想和人家打架吵架。学习也很用功,从来不要我操心。”和黄某的父亲一样,他若不和儿子聊学习,几乎无话可说。
林某某从高中开始离开家庭生活,离开父母身边,直到犯罪,十一年的教育从无间断过,八年医学专业的教育甚至救死扶伤的经历他也并不缺乏,为什么就没有让他形成对生命的敬畏和法律的底线?要解释这一切,只能从这十一年中的感情缺失寻找答案:因为母亲生病,他几乎没有留下过多少被疼爱和被细心呵护的心象记忆;因为父亲忙于生计,他从小到大就从没有过与父亲坐在一起谈天说地式的聊天的心象记忆。假期回家时,回回看到的都是家人忙于艰辛的生活而顾不上陪伴,母亲的病情更使家庭生活失去其乐融融的温暖记忆。这一切记忆的缺失,实则是某种情境的缺失,心象的缺失,亦即观念的缺失。林某某直到一审被宣判了死刑,媒体形容他的表情仍然是“漠然”——漠然的表情应该是源于内心的荒漠,而荒漠的感受决定了观念的贫乏。由此,将犯罪视为玩笑,将投毒视为“整人”,这种犯罪心理的来龙去脉自然清晰起来。
除丰富的家庭生活外,还有一个现实问题,就是生命教育往往与“死亡经历”有关。经历过死亡之苦的人才能明白“生”的珍贵。问题在于,在校大学生的父母往往在中年时期,他们最亲近的人大多没有死亡的事件,他们没有机会经历死亡之痛。这些高智商者面对的同学又同为聪明之人,同样“活”得精彩,几乎没有“死”的离别。所以,这种心理防线,如果父母和教育工作者没有刻意和精心地设计施教,就很难让智商虽高但生命进程尚短的年轻学子形成“生命珍贵”的观念。因此,死亡教育最重要的时间点应该放在小学。例如,让孩子先列出最亲的亲人名单,然后要求他逐一划掉,让他在这种痛苦的抉择中感受生命被“划掉”的意义。因为如同言语形成一样,越早的言语影响,其形成后的稳定性就越长久。
——摘编自李玫瑾论文《高智商者犯罪心理探析——从复旦大学投毒案说起》
嘉宾:有个诗人说过一句话:人类之所以能够相互爱和相互关心,是因为有一种对于同情的想象力。这个是不是也是观念的一方面?
李玫瑾:对。其实,人的心理发展最早出现的就是情感,但那个情感叫作“依恋”,就是只对一个人。小孩半岁多开始认人,就认这一个,这个人来他没意见,别人来他马上就闹,对吧?慢慢大一点了,如果情感是越丰富的抚养,孩子听到声音和看到面孔越多,他的言语表达就越好。他只要说得好,就会出去结交小伙伴。伙伴关系好,他就会有一个群体交流的过程。这就是人初期一个社会性的发展。如果没有这个经历,这个孩子就话少,后面和社会交往就会有困难。情感发展是有台阶的:早年是父母,就是上下关系;紧跟着是同伴;然后是师生,这是双向的;再大了就是同性。一般同性的发展是在小学六年级到初一、初二,初二之后基本就开始是异性,我们叫花季。花季就是异性。异性之后,当他真正恋爱的时候就开始不自私了,之前都是自私的。为什么呢?当我爱他的时候,我有好吃的给他留一口,我有电影票就把他叫上,这就是爱的扩展了。什么时候完成一个人成熟的爱呢?就是当他能够对一个陌生人感受到一种东西,比如看到清洁工人,心想他这么辛勤是为了他的家庭,绝对不要伤害他,这就是一种博爱了。博爱,就是说他能够对陌生人的感受产生共鸣。我们可以看到药某某对他妈妈很好,但他对陌生女性不好。有很多人实际上情感缺失在哪儿呢?就缺在发展不完整,这是家庭教育中的缺陷。
主持人:很多妈妈是不是都有这个局限性?
李玫瑾:对,但是真正好的母亲、优秀的母亲,她会告诉孩子如何替别人考虑,要善待他人。其实,教会孩子善待他人,这有时是救命的东西。
主持人:这句话说得好!
李玫瑾:我们研究了很多犯罪案例,就发现都是这个问题。一个犯罪人杀了那么多人,就这个人没杀,因为这个人善待过那个犯罪人。
嘉宾:这也是宗教上的一个问题。对人善其实就是对己善。
李玫瑾:2003年有个案件,就是黄某[13]曾用自制的“木马床”杀害了很多青少年,最后那个孩子没被杀。我后来见过这个少年。他为什么没被杀呢?黄某在折腾他的时候,把他捆上勒。勒昏过去醒来后,他一直在哭求说:“你别杀我,我是独生子,我有爸爸妈妈,我还有个没有胳膊和腿的大爹[14],还有个奶奶。你要是杀了我,他们以后怎么办啊?你也有妈妈,你如果就这么没了,你妈妈回来找不到你,她会怎么样呀?”结果说得黄某大哭。黄某哭道:“我妈才不管我死活呢!我在与不在,他们都不管我!”然后这个少年说了这么一句话:“如果这样的话,你要是不嫌弃我,等你老了,你把我认作干儿子,我陪你,我把你接过来,为你养老。”黄某最后把他放了。
主持人:这个孩子简直像是您的研究生啊,太会说了!
李玫瑾:这是天性。这个孩子就是特别善良,后来我接触过他,也有这种感觉。所以我觉得做母亲的要教会孩子善待别人。
主持人:记住啊,善良能救命,一念之仁能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