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非诉讼调解作用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司法局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完善非诉讼调解机制,化解基层社会纠纷矛盾,实现基层社会和谐有序,已成为当前党和国家迫切关注、亟须解决的问题和任务。尖草坪区针对各行各类纠纷不断增多、人民群众维权意识逐渐增强、纠纷当事人希望通过专业和公正的人民调解来化解处置纠纷的需求增高的“三增”需要,充分发挥非诉讼调解作用,持续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助力全区“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77个,其中,区直调委会9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4个、村(社区)调委会14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5个,调解员859名。2020年以来,人民调解案件数2 069件,调解成功2 056件,调解成功率99.3%,形成区、乡街、村(社区)三级调解网络体系,服务全区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稳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有力推进了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
关键词:非诉讼;调解;基层治理;法治
一、强化调解力度,创新集中调解
尖草坪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整合区非诉讼调解服务中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区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司法资源,打造了山西省首个“一站式、窗口化、流水线”的司法服务大厅,提供集中非诉讼调解服务,该模式逐步实现了从“小司法”向“大司法”的跨越,有效解决了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呈现出“距离上让群众少跑路,时间上让群众少费时,经济上让群众少花钱”的惠民效果,真正为群众做到了“省时、省事、省钱”,体现了司法的温暖,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同时也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有益探索和创新。2020年10月16日,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李文章督导调研时对一站式司法服务大厅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法律服务流程前置
对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咨询、立案的群众,以及在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办理控告、申诉、司法救助、信访等事务的群众,我们主动靠前一步为其服务,免费进行咨询和代书,并帮助群众审查证据材料;对不符合要求、不规范的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书指导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从而使其顺利地进入诉讼程序。同时,在日常调解咨询的过程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极大方便了打官司、办事的群众,化解了许多矛盾纠纷,切实解决了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建立委托调解机制
区非诉讼调解中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法院接收当事人诉讼材料后,安排专职人民调解员先行进行免费调解。调解成功后,制作人民调解书,法院给予司法确认,自动履行或申请执行;若经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再进入诉讼程序审理。2020年8月,张某某与曹某某因某私立幼儿园欠其工资,先到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咨询诉讼事宜,后由非诉讼调解中心工作人员接待,发现其二人被欠工资证据不足,进入诉讼程序对其十分不利,工作人员积极联系对方,设法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将欠款事实与欠款金额确定下来。由于双方对支付期限争议较大,未能达成调解,但却具备诉讼条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帮两人整理材料,并写好诉状后到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多次与被告协商并告知其利害关系,最终待开庭前达成调解解决。中心自2019年11月成立以来,共受理法院诉前调解涉及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合同、拆迁等方面的案件448件,接待诉前调解当事人1 600余人次,其中调解成功案件74件、申请司法确认42件,剩余案件经专职人民调解员反复耐心、细致地调解,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则移送法院进入庭审程序。此举极大地提高了民事诉讼的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同时也实实在在地减轻了群众负担,化解了矛盾纠纷。民事审判庭的法官也给我们的做法点赞,高兴地说:“我们现在审理案件轻松多了,当事人在诉前调解的过程中,对案件事实以及法律适用都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案子判决后,绝大部分案件当事人都对判决结果满意,表示不再上诉。”
(三)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的化解方式,从情、理、法的不同角度,妥善引导群众信“法”不信“访”,依靠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避免纠纷的发酵升级。一站式司法服务大厅与区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共同化解申诉、控告案件16件,帮助解决涉法涉诉信访25人次,咨询、调解信访群众100余人次,化解信访案件4件。其中一郝姓当事人曾赴京上访,经非诉讼调解中心专业调解员多次从情理和法律两方面结合,耐心劝导、调解,最终化解了信访矛盾,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延伸调解深度,创新基层调解
为主动适应社会矛盾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中心因地制宜,在基层社区、村委会建立特色调解委员会,提供矛盾纠纷调解服务。
优山美郡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优山美郡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便民中心)专门聘请了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社会经验的从政法部门领导岗位退下来的老同志和专业律师等组成调解队伍,创立“变静坐等待为主动走访,变独立工作为联动调解(与派出所、法庭、驻地企业建立联动调解机制),突破辖区楼宇四处走,全面范围服务老百姓”的工作方式。首创了“社区志愿者法治卫士工作机制”,他们既当法律政策宣传员,又当纠纷调解助理员,还是矛盾信息情报员。特别关注信访案件隐患的事件,主动联系当事人,详细了解情况,耐心引导讲解,有效地化解了9起拟上访案件,被称为百姓身边的“法律顾问”。
赵庄兴龙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兴龙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便民中心)调处对象主要是赵庄村城改拆迁对象,调解员结合德理、法理、情理“三理”和亲情、友情、真情“三情”,对居民子女因赡养老人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多次深入到家庭子女家中,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和纠纷的原因,不厌其烦地讲解法律政策及中国传统美德赡养老人的先进事例和身边的孝敬老人事例,召集他们一家人坐下来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思想工作,最终达成和解,化解矛盾。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拓展调解广度,创新行业调解
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对于化解特定行业纠纷,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尖草坪区进一步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优势,从工作实际出发,逐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覆盖面。
尖草坪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尖草坪区道路交通事故公共法律服务便民中心)与区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一同设立在尖草坪区交警二大队院内,交警二大队事故科、调委会与交通巡回法庭同层办公、携手办案、协作配合。充分发挥道交委的“桥梁”作用,一方面,为交警部门事故科处理完交通事故后做好调解等善后事宜;另一方面,若调解不成,则将当事人情况、调解过程等信息记录好,并有序引导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因交通事故产生的纠纷,及时将矛盾解决在诉讼之前,不仅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且大大缓解了人民法院与交警部门的办案压力,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受理交通事故调解申请327件,成功调解交通事故案件320件,涉及标的达70余万元,且全部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完毕,调执率达到了97.8%。同时,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对处理的纠纷进行了回访调查,经调委会调解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均表示满意。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作用,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调防结合、协同处理、和解息诉。
鸿昇二手车交易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鸿昇二手车交易市场公共法律服务便民中心)是太原市唯一一家二手车市场调委会,自成立以来,采取“背靠背”的调和方法分别约谈卖方二手车公司和购买方,从司法角度核实纠纷情况,确定调解方案,及时、快速解决买卖双方因实际公里数和里程表显示不一致、多条违章记录和违章罚款等交易纠纷100余件,为二手车市场依法依规进行交易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非诉讼调解工作、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我们将继续创新思维,加大非诉讼调解宣传力度,增加社会知晓度。提高非诉讼调解队伍整体素质,不定期开展调解工作理论辅导,实务培训,案例分析,增强队伍法治意识,提升纠纷调处能力。建立非诉讼调解激励机制,对在调解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的调解员设立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意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本领,用心接待好每一位群众,带着感情调解好每一个案件,将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及司法的温度传递到每一名群众身上,为一方的社会稳定、平安建设和“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