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5 1834年 最小可觉差
恩斯特·韦伯(Ernst Weber,1795—1878)古斯塔夫·费希纳Gustav Fechner,1801—1878)
古斯塔夫·费希纳(下图)的研究结果表明,最小可觉差不是与对应物理量的强度成正比,而是与对应物理量强度的对数成正比。该图取自费希纳1892年的研究结果,由约翰内斯·埃米尔·孔策(Johannes Emil Kuntze)绘制。
感觉生理学(1867年), 实验心理学(1874年), 心理时间测量(1879年)
18—19世纪,许多学者认为对心理不能进行科学研究,一部分是因为心理过程不能用数学术语进行描述。1834年,德国心理学家恩斯特·韦伯首次发表了他的触觉研究,将对人类能力的研究转向为对感觉差异进行研究。通过重量与温度变化的研究,韦伯得出结论,这些变化可以用规则或数学进行描述。他发现了第二个观点,要引起准确的差别感觉,增加的重量必须与原始重量达到一定的比例,而不是每次都增加同样多的绝对量。每一种感觉形式,包括触觉、视觉、听觉等,要使个体能检测到差异,增加或减小的量就必须与原始的刺激成正比。韦伯计算出这一个比例,并为每种感觉辨别力都建立他称之为最小可觉差(just-noticeable difference, JND)的数量。比如,重量辨别的最小可觉差总是一个常数,大约1/13的增量才能引起差别感觉。
1850年,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古斯塔夫· 费希纳根据经验确定,物理量与心理量之间存在着数量关系。他用以研究这一主题的实验方法,后来被称之为心理物理学(psychophysics)。建立在韦伯的最小可觉差工作的基础之上,费希纳推论,对每种感觉而言,如果最小可觉差是一个常量,那它就可以作为具体刺激强度引发的主体经验的一个计量单位。从感觉到刺激的最小刺激量到绘制每种感觉的最小可觉差,费希纳发现一个数学定律可用来描述与预测物理量与我们主观经验的心理量之间的关系。韦伯与费希纳都证明了心理现象能够进行量化描述。(杨文登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