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哲学时代:鬼谷子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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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谷子》之经验的哲学

前章所论《鬼谷子》之智识论,常发现甚深的经验主义的色彩。鬼谷先生者,殆一纯粹的经验主义者也。其言有曰:

“名当则生于实,实生于理,理生于名实之德。”

《符言》篇

此言可以代表《鬼谷子》经验主义之基本思想,殆以宇宙间种种事理之发生,完全建筑于名实相当之经验主义之上。盖依《鬼谷子》全部学问观察,《鬼谷子》之学盖构成一智力万能论之雏形,见前章所论应用人类的精神与智力以解决社会政治上种种难题。譬之如奈端之发见万有引力,遂为今日一切物理学上一基本原则,《鬼谷子》之发见人类万能的智力,以为精神的、政治的、学术上立一基本原则,其事例绝相类似。此种万能的智力之原则之树立,乃在于吾人精神生命之绵延、积蓄,过去尽临于现在,由过去、现在联结,以应付未来。此种精神的活动无时而或止,随社会或政治的“动变”《本经》谓“动变见形,无能间者”。而与之“转化”。《忤合》篇:“因知所多所少,以此先知之,与之转化。”在此种智力万能论中,吾人殊感觉机械主义或定命主义之更无存在之余地。惟依今日最新之柏格森创造的进化论比较观之,亦觉柏氏“生之冲动”之说惟凭创造,而其所以能创造与进化者,乃藉一种内心之推力,其所谓的心之推力,是即“生之冲动”。此其见解与《鬼谷子》之主张惟凭精神上刻刻利用已往之经验,以应付现在与未来之转化的哲学论,苟在纯理上观点判断,直可谓互相切合、毫无间隙可言。人生运用智之能力,当然自有其一定之法则,不特物质科学为然,即精神科学亦然。然在人生日用、社会政治之实际上,何日何时而不当然?顾此项法则之根据,必不能纯本理想而不切经验可知。况社会政治之事变,在列国竞相雄长、小邦自保不遑之际,其急切之需要,当然须根据于国际政治上之实际的事例,以树立其应用之法则,而后始能“切事情”、韩非《说难》“中肯綮”,《庄子·养生主》否则既不接触事实,纯凭个人之见,岂能尽当于事理?由此言之,虽谓鬼谷先生为极端之经验主义者,亦无不可。《鬼谷子》有言曰:

“度之往事,验之来事,参之平素,可则决之。”《决》篇

“成义者,明之也;明之者,符验也。”《权》篇

“远而可知者,反往以验来也。”《抵巇》篇

“己欲平静,以听其辞,察其事,论万物,别雄雌。”《反应》篇

“反以观往,覆以验来。”《反应》篇

“赏赐贵信,必验耳目之所见闻。”《符言》篇

“故言多类,事多变。……故智贵不妄。”《权》篇“善以他人之庶引验,以结往明疑。”《中经》

凡此皆其主张经验的方法之明证也。然鬼谷先生之经验主义,其应用之方法尝为之树立明确之原则,就全书寻绎,可得数种,如次:

(一)“同异”的“法则”。由前章所发见,“类”知的法则,鬼谷之心理的推验之原则也。其基础完全在经验世界之上,而本之经验世界之原理,以行其内在之推断。然何以能确知为“类”与否,则此种支配思考之法则,不仅在于内心而已,尤在与经验世界上之事实符合与否以为断。在近世之论理学上名之曰同一律与反对律,而鬼谷先生则名之曰“同异”的“法则”。此均《鬼谷子》之名词也,见《反应》篇。其言曰:

“可与不可,审明其计谋,以原其同异。”《捭阖》篇“同声相呼,实理同归。……此听真伪,知同异,得其情诈也。”《反应》篇

“立势制事,必先察同异之党。……其说辞也,乍同乍异。”《飞箝》篇

“此所以察同异之分,其类一也。”《权》篇

吾尝言《鬼谷子》哲学的方法建筑于二元论之上,同异论者,亦其二元论方法之一也。唯其能根据经验世界之事实以见其“同”,同时在他方面自然发见其反对或不一致之事实,而亦见其“异”。于是此种心的经验积之既多,更本之宇宙上自然之因果之经验,所有一切推断均由此出发。因果律者,为鬼谷子全脑中所充布而承认之原理,虽于本书中无专篇论及,要之无论书中任何处,均可摘出一节或一二句,以表现此种因果的理想,兹故不赘。

(二)“反复”的“法则”。“反复”者,亦《鬼谷子》经验的哲学方法之重要法则也。《鬼谷子》之知识论以“己”即我为本位,“人”非我或曰“彼”为对位,其立论之根据为世界上顶天立地之人,其为极端之唯物主义者了然无复疑义。因之,其思辨之方式自然不能离人的单位。吾今先举其《反应》篇中之理论,以考察其立论之主要的观点,其言曰:

“反以知彼,覆以知己。”

此种论理的方法,盖《鬼谷子》哲学方法上一贯之条理也。此其方式建于正反两方面之上,其意中包含一“类”的“审定”在内,盖由前文所论“己”之“自知”,乃“类”推于一般之“人”,然后“反”而求之于“彼”,即前文“知人”之“人”,即非我也。故曰“反以知彼”也。由此以推其论理的方式,乃为二段法。如曰:

正:“己”所利者,“彼”亦以为利也。

反:“己”所不利者,故知“彼”亦以为不利也。

此种两段式之论理,隐然为三段法之简略的。如由三段法解释,应有下列之方式,为《鬼谷子》的两段法所包含在内,兹举其所简略之方式如下:

“己”所利者,一般“人”皆以为利也。注意此“人”字非《鬼谷子》所谓“人”,《鬼谷子》所谓“人”者,“彼”也,非我也。

“彼”此《鬼谷子》前文所谓“人”,即“非我”。者,亦人也。故“彼”亦以为利也。

故由《鬼谷子》之论理,随处隐有“类知”即类推之方法在内。兹请再进研究其“覆”的方法,如曰:

反:“己”所不利者,“彼”亦以为不利也。

覆:然则“彼”所不以为不利者,“己”亦以为“不以为不利”也。

由“彼”之故而覆之于“己”,故曰“覆以知己”。覆之作用含有由反面的否认之意味,《鬼谷子》所以不言正反而曰反复者,即此意也。此《鬼谷子》思考法则上最精警之部分也,此中亦隐有三段法,为《鬼谷子》所简略者,如次:

“彼”不以为不利者,以其有利也。

“彼”与“己”者,利害相同者也。

故“彼”不以为不利者,“己”亦不以为不利也。

此中自隐有数个三段式的推论在内,在《鬼谷子》之“类”,殆无时而不隐于“反复”的推论之中,由此以“知己”、“知彼”,由此而互“相知”,则我与非我之关系完全明了矣。故曰:“其相知也,若比目之鱼;其见形也,若光之与影也。”见前章所引

由此观之,“反覆”的法则为鬼谷经验哲学之主要方法可知。吾人观《鬼谷子》书中极注重此类“反覆”求知的法则,兹列举其言如下:

“反以观往,覆以验来;反以知古,覆以知今。”

“动静虚实,不合于今,反古而求之。事有反而得覆者,圣人之意也。”

“言有不合者,反而求之,其应必出。”

“己反往,彼覆来,……重之,袭之,反之,覆之。”

“以反求覆,观其所托。”以上《反应》篇

“远而可知者,反往以验来也。”

“或抵反之,或抵覆之。”

“可引而反,可引而覆。虽覆,能复,不失其度。”以上《抵巇》篇

“反复相求,因事为制。”《仵合》篇

据此,“反复”求知乃系经验世界中之唯一法则,与前章所发见之“类知”的法则息息相关。以与黑格尔之哲学方法所谓“正”、“反”、“合”之对演法者比较观之,实有十分相似之点:其在“反覆”之应用,由“反覆”而得“类”,由“类”而行“反覆”,与黑氏之一正、一反、一合之对演分合,直可谓吻合无间。此种经验的法则,原为现代一般应用科学方法之学者当然应有之结论,本不足异,不过鬼谷先生于二千余载以前,乃同具此见解,不能不谓之卓绝尔。

(三)“量权”的“法则”。“量权”的“法则”者,论理上之比较的研究法也。其在《鬼谷子》学中为具体而重要之基本法则,犹之比较法之在论理学上为其基本的法则相同。《鬼谷子》之言曰:

“何谓量权?曰:度于大小,谋于众寡,称货财之有无;料人民多少,饶乏,有余、不足几何,辨地形之险易,孰利孰害;谋虑,孰长孰短;揆君臣之亲疏,孰贤孰不肖;与宾客之知睿,孰少孰多;观天时之祸福,孰吉孰凶;诸侯之亲疏,孰用孰不用;百姓之心,去就变化,孰安孰危,孰好孰憎,反侧孰便。能知此者,是谓量权。”《揣》篇按原本作“权量”,必系传钞之误。本篇前文言“量天下之权”、“量权不审”、“何为量权”,凡三见,在本篇中其为量权之误无疑,兹考正。

“故计国事者,则当审量权。”《揣》篇。按文误,同前,兹并考正。

“是故圣人……审察其先后,度权量能,较其技巧短长。”《捭阖》篇

“皆见其权衡轻重,乃为之度数。……其不中权衡度数,圣人因而为之虑。”《捭阖》篇

“凡度权量能,所以征远来近。立势制事,必先察同异之党。别是非之语,见内外之辞,知有无之数,决安危之计,定亲疏之事,然后乃量度之。其有隐括,乃可征,乃可求,乃可用。”《飞箝》篇

“将欲用之天下,必度权量能,见天时之盛衰,制地形之广狭,岨崄之难易,人民货财之多少,诸侯之交孰亲孰疏、孰爱孰憎。……用之于人,则量知能,权财力,料气势,为之枢机。”《飞箝》篇

“用之天下,必量天下而与之;用之家,必量家而与之;用之身,必量身材能气势而与之;大小进退,其用一也。”《忤合》篇

“故忤合之道,己必自度材能知睿,量长短远近,孰不如……”《忤合》篇

“夫度材、量能、揣情者,亦事之司南也。”《谋》篇“因其恶以权之。”《谋》篇

“量权”的法则在《飞箝》篇称“权量”,在《揣》篇言“量权”,意义实相同。按《论语》“谨权量,修法度”,此其言之所本也。苏子于述作之间初无若何分别,第以行文之便而有不同耳。此种法则之重要,观其书中应用范围之广可知。以今语言之,此种详密之比较的研究法完全为论理学上之归纳法。今日之论理学,其论归纳法,吾未见其与《鬼谷子》有若何之差异。不过《鬼谷子》“量权”之学为实用的,而归纳的论理学则为纯理的,其法虽同,而立场固有别耳。

(四)“符应”的“法则”者,《鬼谷子》经验哲学之直接的方法也。根据一种事实的经验,经“量权”体认以后,遂发见一种直接征验的方法,曰“符应”。“符应”云者,取其经验之合理者,

证之于事实而相符,征之于人事而相应者也。换言之,由内心数度之经验而征之于外、证之于内,内外皆相“符”,乃从而“应”之;其不相符者,则“反而求之,其应必出”。如是始谓之真理,如是而经验的哲学方法之原理始完成无缺也。《鬼谷子》之言曰:

“微而证之,符而应之。”《谋》篇

“若探人而居其内,量其能,射其意。符应不失,如螣蛇之所指,若羿之引矢。”《反应》篇

“言有不合者,反而求之,其应必出。”《反应》篇“方来应时,以合其谋。”《内揵》篇。按此句下原文有“详思来揵往应,时当也。”九字,疑非《鬼谷子》原文,殆为战国时人注释之词,故不引及。

“内符者,揣之主也。……摩之以其所欲,测而探之,内符必应。其应也,必有为之。”《摩》篇

“摩之在此,符应在彼。从而用之,事无不可。”《摩》篇

“摩之以其类焉,有不相应者。”《摩》篇“参调而应,利道而动。”《权》篇

“符应”者,《鬼谷子》证成其经验的哲学之方法也。变化应用,以其所施而不同,故或在主体方面言,或在客体方面言,其观点遂以人而不同。至施用之目的,亦以事而有异。若是则其言之所指亦略殊,而要其原则则无不同,吾故以“符应”的法则为鬼谷经验的哲学方法之完成其理论之基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