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爱空想的自负者
第一节 贝雅特丽丝的儿子艾默里
除少数几个孤立而又难以言传的特点外,艾默里·布莱恩从他母亲身上继承了她性格的每一个特点,于是才有了他这个不错的儿子。他父亲原本就是个没有用的人,不善表达,却喜好读拜伦的诗,还总会在翻阅《大英百科全书》的时候打瞌睡,由于他的两个在芝加哥事业有成的经纪人哥哥相继去世,他三十岁时成了一个富有的人,就在第一次心情无比兴奋,觉得这世界是属于自己的时候,他来到了度假胜地巴尔港[5],在那里与贝雅特丽丝·奥哈拉相遇。结果,斯蒂芬·布莱恩将他将近六英尺的身高和到了关键时刻就会优柔寡断的性格传给了后代,而这两个特点都在他儿子艾默里的身上有所体现。许多年来,他就在他那一家人生活的幕后徘徊,纯然是一个缺乏自信的人的形象,呆板细软的头发遮住了他半张脸,脑子里老想着“照顾好”他的太太,心里老是因为不理解、也没法理解他的太太而苦恼。
可贝雅特丽丝·布莱恩不一样!她可是个了不起的女人!从早年她在威斯康星州日内瓦湖她父亲的庄园拍的照片上,或者从她在罗马圣心女修道院照的相上——她年轻的时候,那些特别富有的人家的女儿才享有这种教育方面的奢华待遇——都可以看出她相貌清秀,她的衣裙做工精湛、式样简洁。她接受过绝好的教育——她的青年时代是在文艺复兴的鼎盛阶段度过的,她对于古老罗马家族最新的传闻耳熟能详;就连红衣主教维多利和意大利女王玛格丽塔,以及须有相当文化造诣才会听说的更加神秘的名流,都说得出她的芳名,知道她是一个非常富有的美国姑娘。她在英国学会了挑选威士忌加苏打水而不喝葡萄酒,在维也纳待了一个冬天,于是她闲聊的题材两方面都得到了拓展。总而言之,贝雅特丽丝接受了今后再也不可能有的教育;那是一种根据一个人或鄙视或喜爱的人和物的多寡来衡量的个别指导;那是一种富有一切艺术和传统,但是缺乏任何思想的文化,好比一个伟大的园丁修剪了劣质的玫瑰让一朵理想的花苞开放之后最终产生的文化。
她在不那么显赫的时候回到了美国,与斯蒂芬·布莱恩相遇,并且嫁给了他——她作出这样的决定几乎完全是因为她有一点厌倦,有一点伤心。她的独生子是在一个令人疲惫的季节怀上的,在一八九六年的一个春日,他被带到了这个世界上。
到了艾默里五岁的时候,他已经是让她开心的伴儿了。他是一个长着赤褐色头发的孩子,有一对总有一天会长得非常吸引人的漂亮的大眼睛,还有非常灵活而富有想象力的头脑和对于化妆舞会上的化妆服的审美观。从四岁起到他十岁这些年里,他和他的母亲坐上他外祖父的私家车探险旅游,从科罗纳多[6]一直南下到墨西哥城,可是在科罗纳多他母亲由于太厌倦,结果在一家时尚人物光顾的酒店精神失常,而到了墨西哥城竟染上了轻度、几乎是流行性的结核病。可是得了这个病倒反而让她高兴起来,而且后来还利用了这个病,把它看作是自己周围环境里固有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喝了几口令人大惊失色的烈性酒之后。
就这样,那些多少算得上幸运的富家子弟在新港[7]海滩还在不服家庭女教师的管教,或挨打、挨训、听父母读小说《敢作敢为》[8]或者《密西西比河上的弗兰克》[9]的时候,艾默里却已经在纽约的沃尔多夫大酒店招惹默默服从的搬行李的侍者,对室内乐和交响乐已经没有了那种天生的厌恶,并从他母亲那里获得了非常专门的教育。
“艾默里。”
“唔,贝雅特丽丝。”(这样叫他的母亲真怪;但是她坚持要他这样叫。)
“亲爱的,现在别想着要起床。我总怀疑幼年阶段就早起床会让人情绪不安。克洛蒂尔德会把你的早餐送上来的。”
“好吧。”
“艾默里,我今天感觉自己已经非常衰老了,”她说道,她那张脸就像一幅生动逼真的表现伤感的浮雕,说话的声音压得非常低,而她的双手却就像莎拉·伯恩哈特[10]的一样非常灵巧敏捷。“我的情绪非常烦躁不安——不安。我们明天就必须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去寻找明媚的阳光。”
听了母亲这一席话,艾默里敏锐的绿眼睛就会透过他那蓬乱的头发紧紧盯着他的母亲。即使是在这个年龄他对她也没有抱着幻想。
“艾默里,”
“啊,哎。”
“我要你洗一个滚烫的热水澡——水要尽量地热,这样就可以放松你的情绪。你要是想看书的话就在浴缸里躺着看。”
他十岁还不满她就给他念《戏装游乐图》[11]的片断;到了十一岁他就会滔滔不绝地,大谈勃拉姆斯、莫扎特和贝多芬,即使这样说颇有点怀旧。一天下午,他独自一人留在温泉城[12]的酒店里,结果他喝了几口母亲的杏子酒,由于杏子浸的酒正合他的口味,他多喝了几口,微微有点醉了。这也只是一时好玩而已,可是在异常兴奋的情况下他拿起香烟来抽,抵挡不住诱惑做出了低俗、粗野的反应。尽管这件事贝雅特丽丝得知以后感到非常骇怕,但是也让她暗暗觉得有趣,并且成了后代人恐怕会说的她“兴趣”的组成部分。
“我这个儿子,”有一天他听见她对着一房间无比惊讶、满脸钦佩的女人说,“十分地老成、相当地可爱——但是有点娇弱——我们一家都娇弱;这儿,你们知道。”她把光华照人的手贴在非常美丽的胸脯上;接着她放低嗓门悄声地给她们说了儿子喝杏子酒的事。她们一个个都乐了,因为她讲起故事来有声有色的,不过那天夜里餐具柜能锁的都锁上了,就是要提防出事,不管是小子还是姑娘……
这些家庭内朝圣始终是很讲究排场的;两个女佣,私家车,或者还有布莱恩先生,假如他叫得应的话,往往还有一个医生。假如艾默里一叠连声地咳嗽不止,四个感到厌恶的专职人员就会围着他的床怒目对视;在他染上了猩红热的时候,伺候的人包括医生和护士,总数就会有十四个。不过,血总比餐桌上的清汤要浓,他的身体也康复了。
布莱恩家族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大城市。他们是日内瓦湖的布莱恩姓人;他们要招待的亲戚有不少,朋友倒不是很多,而且从帕萨迪纳到科德角[13]拥有令人眼红的地位。但是贝雅特丽丝越来越喜欢只跟新结识的朋友交往,因为她家的有些事情,比如她自己的病史及其许多新情况,对于她在国外度过的岁月的回忆,她觉得都必须定期再讲述一遍。就像弗洛伊德之梦一样,这些记忆都必须说出来,否则往事的回忆就会迅速蔓延,困扰她的情绪,使得她心烦意乱。但是对于美国的女人,贝雅特丽丝非常爱挑剔,特别是说到那些以前从西部来的流动人口她更没有好话。
“她们说起话来口音很重,亲爱的,”她对爱默里说,“这口音不是南方口音,也不是波士顿口音,哪个地方的口音都不是,就是口音很重”——她已经恍恍惚惚了。“她们说的是偶然学得的老式、过时的伦敦口音,虽然不吃香,也总得有人说这种话。她们说起话来就像一个在一家芝加哥的大歌剧团呆过几年的英国男管家那样。”她现在说话已经前言不搭后语——“比如——每个西部女人一生中都会碰到那种时候——她觉得她的丈夫已经足够有钱而她已经可以有——口音——她们想给我留下一个好印象,亲爱的——”
尽管她把自己的身体看作是一堆虚弱的肌体,但是她认为她的灵魂也一样不健康,因此在她的生活中至关重要。她过去曾一度是一个天主教徒,但是她发现,当自己处于丧失对母教的信念或重新找回这种信念的过程时,那些神职人员就会比平时表现出更大的关注,于是,她就采取了一个可爱的举棋不定的态度。她常常悲叹美国的天主教神职人员品格粗俗平庸,深信倘若她在欧洲大陆大教堂的庇荫下生活,她的灵魂就依然是罗马巨大圣坛上一点微弱的火光。话虽如此,除了医生之外,神职人员仍旧是她最乐于打交道的人。
“啊,威斯顿主教,”她会这样说道,“我不愿意谈论我自己的事情。我能想见情绪无比激动的女人络绎不绝匆匆忙忙地奔向你的门口,请求你能与她们配合一点”——然后在与神职人员交往一段时日之后——“可是我的心态——还是——很奇怪还是不一样。”
只有对大主教以及职位更高的神职人员,她才会吐露可以跟他们倾诉的自己的恋爱。她第一次回国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一个家住阿什维尔的斯温伯恩[14]式的青年,对于他的充满激情的亲吻和讲究实际的谈话,她显然非常喜欢——他们从正反两个方面讨论过这件事,而且是完全没有一点虚情假意的理智恋爱。最终她还是决定跟门当户对的人结婚,而那个阿什维尔的青年在经历了一场精神危机后,进了天主教会,他就是现在的——达西大人。
“真的,布莱恩太太,他还是一个很亲密的朋友——真是红衣主教的得力助手。”
“艾默里总有一天会跟着他的,我知道,”漂亮的太太低声说道,“达西大人了解我,他也一样会了解他的。”
艾默里已经十三岁了,生得瘦削修长,越来越猜透了他的凯尔特人母亲的心思。偶尔他也接受家庭教师的辅导——基本的想法是要“跟得上”,把每样他“没有完成的功课都补上去”,然而由于家庭教师都找不到他未完成的功课,不知从何处着手,因此他的自我感觉依然非常好。这样下去再过几年他会是什么状况还是个问题。然而,他与贝雅特丽丝乘船离开美国前往意大利,才离港四个小时,他的阑尾就已经穿孔了。大概这也是由于老是躺在床上进食之故吧。就这样在发了一连串的紧急电报到欧洲和美国之后,令一船旅客惊讶的是,大轮船慢慢地掉过头来又回到纽约,将艾默里送上了码头。假如不是性命攸关的事,轮船掉头回港那就太慷慨了。
艾默里阑尾手术以后贝雅特丽丝精神失常,颇有点疑似震颤性谵妄的症状,于是艾默里被送到明尼阿波利斯[15],预定今后两年跟着他的姨妈和姨夫一起生活。到了那里,西部文明天然、粗野的气氛第一次吸引了他——好比是几乎赤裸裸的接触。
给艾默里的一个吻
看到这张纸条他嘴角撇了一下。
“十二月十七日,星期四,”纸条上写道,“下午五点钟,我要举办一个雪橇游晚会,假如你能来我会非常高兴的。
请回复
梅拉·圣·克莱尔”
他在明尼阿波利斯已经待了两个月了,在这里最需要让他伤脑筋的就是要竭力对旁人掩饰,“不让学校里的同学知道”他感觉自己有多么优越,然而对于这种优越感的信念是建立在移动的沙滩上的,并不牢靠。有一天在法语课上(他分在法语高级班),他表现了一下自己,艾默里非常瞧不起老师说法语时的口音,弄得利尔顿老师非常尴尬,而班上的同学却都非常高兴。十年前在法国巴黎待过好几个星期的这位利尔顿老师,一打开书本上课就拿法语动词的词形变化来报复。可是艾默里有一次在历史课上又卖弄了一回,结果是大出洋相,因为那些男生都跟他同年,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他们说起话来相互之间就怪声怪气地含沙射影:
“啊——我认为,你们知道吗,美国革命主要是中产阶级关心的事,”还说什么“华盛顿是出身名门——很有名望的家庭——我认为”。
艾默里灵机一动,有时故意说错话,借此挽回一点面子。两年前他就开始读一本美国历史了,这本历史虽然只讲到殖民战争为止,他母亲却觉得写得非常引人入胜。
他的主要弱点是在运动方面,但是一旦发现运动是检验你在学校里的实力和人缘的试金石之后,他就开始锲而不舍地发奋锻炼,要争取在冬季运动会上取得优胜,而且脚踝胀痛、怎么也挺不起来的时候,他还是非常勇敢地坚持每天到洛莱溜冰场一圈一圈地锻炼,心中纳闷,他要多久才学得会不让冰球的球棍与冰鞋莫名其妙地绊在一起。
梅拉·圣·克莱尔小姐举办雪橇晚会的邀请信在他的外衣口袋里放了一个上午,与一块脏兮兮的花生薄脆糖牢牢地粘在一起。到了下午他总算把纸条和糖扯开,舒了一口气,于是他打了一个腹稿,并在科勒和丹尼尔合编的《初级拉丁读本》的封底上写了一个草稿,然后给她写了一个回复:
亲爱的圣·克莱尔小姐:
你下星期四晚上举办晚会的很客气的邀请今天早上收到了,我非常高兴。我下星期四晚上很乐意前来参加晚会。
忠于你的
艾默里·布莱恩
于是,到了星期四他心事重重地走在用铁锹铲平、很容易打滑的人行道上,并且望见了梅拉家的房屋,那时已经是五点过了半个钟头了,他想他母亲会很赞同他晚到半个小时。他站在门口的台阶上,两只眼睛故作冷漠地略微闭上,准备毫不含糊地迈进门去。然后走上前去,不很急匆匆地,去见圣·克莱尔太太,用完全正确的语调说道:
“亲爱的圣克莱尔太太,非常抱歉我迟到了,可是我的女佣”——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觉得自己就会像背书一样说话——“可是我和姨夫要去看一个人——对了,我是在舞蹈学校遇上您可爱女儿的。”
然后他就会运用略显外国式的动作微微欠身,去与所有态度拘谨的小女人们握手,并且朝在一旁站着的人点头,他们三五成群相互依靠,都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
这时一个男管家(明尼阿波利斯三名男管家之一)开了门。艾默里走进门去,脱了帽子和外套。他没听见隔壁房间有哇哇大声说话的声音,便感到有一点意外,心想这一定是很讲究礼节的缘故。他很赞同这样的规矩——就像他很赞同男管家的举止一样。
“梅拉小姐,”他说道。
让他感到惊讶的是男管家很可怖地咧嘴而笑。
“哦,是的,”他说,“她在家。”他没有意识到他不能说带伦敦口音的话已经损害了他的身份。艾默里冷漠地注视着他。
“不过,”男管家继续说道,无端地提高了嗓音,“就她一个人呆在家里。要参加晚会的人都已经走了。”
艾默里目瞪口呆了。
“什么?”
“她一直在等着艾默里·布莱恩。你就是吧?她母亲说了,假如你五点半钟到,你们两个就乘派克车[16]去追他们。”
看到梅拉一人走出房间,艾默里更是一脸的绝望无助,只见她穿一件厚绒呢轻便大衣,一直裹到了耳朵,她显然是一脸的怒气,说话口气勉强还算带着喜悦。
“哎,艾默里。”
“哎,梅拉。”他曾经形容过自己充沛的精力。
“哦——你总算到这里了。”
“哦——我跟你解释一下。我猜想你还没有听说我来的时候车子出了事故,”他开始说谎,胡编乱造。
梅拉睁大了眼睛。
“谁伤着了?”
“哦,”他继续编造,“姨夫姨妈还有我。”
“有没有死人?”
艾默里停顿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你的姨夫吗?”——大吃一惊。
“啊,不是——就一匹马——好像是一匹灰色的马。”
听到这里,那个带苏格兰高地人口音的男管家偷偷地笑了。
“大概是汽车引擎死了,”他说道。艾默里真想毫无顾忌地给他一点颜色看看。
“我们现在就走吧,”梅拉冷淡地说。“跟你说,艾默里,我们预订了五人坐的大雪橇,而且大家都到了,所以我们不能再等——”
“哦,我也是不得已,对吗?”
“所以妈妈叫我等到五点半。我们赶在雪橇到达明尼哈哈乡村俱乐部之前追上他们,艾默里。”
艾默里尚存的些许镇静现在也已经消失了。他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图画,只见一群快乐的人乘坐的雪橇响着叮叮当当的铃儿在铺满积雪的大街上飞奔,这时豪华的轿车到了,他和梅拉非常招摇地降临在三十几个眼睛里充满责怪的人的面前,他向人们道歉——这一回是真正的道歉。他发出一声很响的叹息。
“怎么了?”梅拉问道。
“没什么。我打哈欠呢。咱们肯定能在他们到那里之前赶上吗?”他巴不得还有一线微弱的希望,也许他们的汽车会悄悄地溜进明尼哈哈乡村俱乐部,在那里遇见其他的人,也许他们可以找一个僻静幽闭的地方,舒舒服服地坐在暖融融的炉火面前,从而重新找回他丧失的矜持。
“唔,迈克有把握,我们定能赶上——我们抓紧吧。”
他感到胃不舒服。他们刚坐上汽车,他就急急忙忙地照着他已经想好的颇有点像一个方格形的程序表,说出略带外交辞令色彩的话来。那是他根据在舞蹈学校听到的几句“恭维话”设想的,那样的恭维话意思是说他“很漂亮、有几分像英国人”。
“梅拉,”他放低了声音,字斟句酌地说道,“我真是十分抱歉。你能不能原谅我呢?”
她严肃地打量着他,他那双专注的绿眼睛,他的嘴巴,对于她这么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子、喜好时尚的审美眼光来说,无疑是浪漫的典范。是的,梅拉非常轻易地就可以原谅他。
“噢——嗯——可以。”
他又朝她看了一眼,然后垂下双眼。他有很长的眼睫毛。
“我感觉很难受,”他伤心地说道。“我跟人家不同。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做出不成体统的事来。我想,是因为我不拘小节吧。”接着,他很随便地说了一句,“我烟抽得太多了。我的心脏受了烟草毒害,心律不齐。”
梅拉脑海里出现了一幅通宵达旦烟雾腾腾的画面,只见艾默里脸色苍白,由于两只肺充满了尼古丁,他人变得昏昏沉沉。她轻轻地惊叫了一声。
“啊,艾默里,不要再抽烟了。这样会阻碍你的发育的!”
“我才不在乎呢,”他一脸愁容,仍然这样坚持。“我非抽不可。已经成习惯了。我做的许多事情要是家里知道了”——他犹豫了一下,没有说下去,让她有时间想象阴郁恐怖的情景——“上个星期我去看滑稽歌舞杂剧[17]了。”
梅拉差一点昏过去。他的绿眼睛又朝她看了看。
“全城我非常喜欢的姑娘只有你一个,”他情绪非常激动地说道。“你非常讨人喜欢。”
梅拉自己也说不明白她是不是这样的人,这话听起来很时髦,尽管隐隐觉得总有点不妥。
外面浓重的暮色已经开始笼罩;轿车突然来了一个转弯,把她甩到他的身上;他们的手碰到了一起。
“你真不该抽烟,艾默里,”她悄声说道。“你不知道吗?”
他摇了摇头。
“谁在乎呢。”
梅拉一时有点犹豫。
“我在乎。”
艾默里心里咯噔了一下。
“啊,没错,你在乎!你跟蛙喉帕克好着呢。我看那是谁都知道的。”
“没有,我没有,”她慢慢地说出话来。
出现一阵沉默,而艾默里心里却很兴奋。梅拉舒舒服服地坐在车子里,与外面阴冷的空气隔绝,样子真是楚楚动人。梅拉整个身子都裹着,就像小小的一包衣服,几缕卷曲的黄头发露在溜冰帽的下面。
“因为我也有很爱恋的人——”他停下来,没有说下去,因为他听见远处一群小孩子的笑声,在灯光照耀的马路上透过结了霜的车窗玻璃,他看到了在雪橇上坐着的影影绰绰的一群人。他必须迅速采取行动。他用力挣扎了一下,坐起来,俯身抓住了梅拉的手——确切地说,抓住了她的一只大拇指。
“你叫他不要停下来,直接开到明尼哈哈,”他悄声说道。“我要跟你说说话——我一定要跟你说说话。”
梅拉看出了前方的一群人,并且立即看到了她的母亲,然后——哎呀也是出于礼节吧——瞥了一眼坐在旁边的人的双眼。
“理查德,从这边的横马路弯过去,直接开到明尼哈哈俱乐部!”她对着话筒大声道。艾默里坐下来倒在靠垫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我可以亲她一下,”他心里说。“我打赌我可以。我打赌我可以的。”
头顶上的天空一半是清明的,一半则气氛氤氲,周围的夜很寒冷,充满了紧张的气氛。道路从乡村俱乐部入口处的台阶开始往外伸展,就像白床单上的深颜色皱褶;道路两旁的巨大雪堆仿佛一排排高高的防波堤。他们在台阶上逗留了一忽儿,抬头望着假日的月亮。
“像这一轮泻着银光的月亮”——艾默里朦朦胧胧地做了一个手势——“让人们蒙上了一层神秘感。你看上去就像一个脱下帽子、露出一头乱发的巫婆”——她伸手去抓她的头发——“哦,别动它,这样很好看。”
他们登上扶梯,梅拉走在前面,进入一间他梦中的小小密室,室内一张大的长沙发前烧着暖融融的炉火。过几年以后这里将是艾默里的一个大舞台,将是许多个情感危机的摇篮。现在他们在这里谈论了一会儿与雪橇晚会相关的事。
“总是会有一帮子羞羞答答的人,”他大发议论道,“她们坐在雪橇的后面,可说是躲起来说悄悄话还推推搡搡的。还有总会遇到一个斗鸡眼的女孩子”——他模仿女孩子的样子做了一个很恐怖的动作——“似乎她老是对陪她外出参加晚会的人唧唧喳喳个没完。”
“你真是个滑稽的人,”梅拉很不理解地说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艾默里立即警惕起来,他终于回到了自己能把握的状态。
“哦——老说些无聊的事。明天你干吗不来跟我和玛丽莲一起溜冰呢?”
“白天我不喜欢女孩子,”他即刻接嘴道,然后觉得说这样的话太唐突,又加了一句:“不过我喜欢你。”他清了清喉咙。“我喜欢你,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都是你。”
梅拉两眼矇眬,飘飘然了。假如说给玛丽莲听那多生动啊!此刻与这么帅的男孩子坐在长沙发上——面前是暖融融的炉火——一想到现在就只有他们两个人单独坐在这幢大楼里——
梅拉缴械投降了。这时的气氛再合适不过了。
“我喜欢的人前二十五名都是你,”她坦白道,声音在颤抖,“蛙喉帕克挨在第二十六名。”
蛙喉在一个小时里跌了二十五位。他到现在甚至还没注意到这一点。
可是艾默里就在她身边占尽了风光,他很快俯身在她的面颊上吻了一下。他以前从来没有吻过女孩子,这时他很好奇地咂嘴,仿佛他吃了一种新尝到的水果。然后,就像野外新开放的花儿在风中摇曳一样,他们的嘴唇不停地碰擦。
“我们太吓人了,”梅拉欣喜地,轻声说道。她把手伸到他的手里,头靠着他的肩膀。一阵反感突然在艾默里心头泛起,他感到厌恶,讨厌整个事情。他很想夺路逃走,再也不想见到梅拉,再也不想亲吻任何人;他难受地感觉到了他和她的脸贴在一起,感觉到了他们手拉着手,因此,他很想从他的躯体里钻出去,躲到一个见不到人的安全地方,在他内心的一个角落里。
“再吻我吧。”她的声音从一个广袤的空旷地方传来。
“我不想,”他听到自己这样说。接着是又一个停顿。
“我不想!”他带着强烈的情感又说了一遍。
梅拉猛地跳起来,受了伤的虚荣心弄得她两颊绯红,脑袋后面的大蝴蝶结也跟着颤抖起来。
“我讨厌你!”她大声喊道。“你别再厚着脸皮来跟我说话!”
“你说什么?”艾默里结结巴巴地说。
“我要跟我妈妈说你亲我的嘴!我会这么说的!我会这么说的!要是我跟妈妈说了,她就不会让我跟你玩了!”
艾默里站起来,无可奈何地望着她,仿佛她是迄今为止地球上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一头新发现的野生动物。
突然大门开了,门口站着梅拉的母亲,一手抚弄她的长柄眼镜。
“哎呀,”她说道,一边慈祥地调节眼镜,“接待处的那个男人告诉我你们两个孩子在楼上——你好,艾默里。”
艾默里眼盯着梅拉,等待她大发脾气——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生。气呼呼的样子消逝了,脸上的通红消退了,梅拉回答母亲问话的时候语气平和,就像夏日的湖面那样平静。
“哎,我们出门的时候晚了一点,所以我想我们干脆就——”
他听见楼下传来的尖厉笑声,默默地跟着母女二人下楼的时候还闻到了巧克力热饮和淡淡的茶点味道。留声机放出的音乐与许多姑娘哼着曲调的声音融合在一起,他觉得脸上微微发热,接着这热遍及了全身:
“凯西·琼斯——他攀上火车头,
凯西·琼斯——工作命令手中握。
凯西·琼斯——他攀上火车头,
朝着希望之乡挥手告别含情脉脉。”[18]
自负少年的快照
艾默里在明尼阿波利斯度过了将近两年的时光。在那里的第一个冬天他穿的是一双莫卡辛软帮鞋,鞋子新的时候是黄颜色的,但是在擦了许多回鞋油、又沾了脏东西之后,鞋子显出了成熟的颜色,即一种肮脏而黄中带绿的褐色;穿一件灰色麦基诺彩格厚呢双排纽束腰带的短大衣,头上戴一顶红色绒线滑雪帽。由于他的一条狗戴尔蒙伯爵见了这顶红色绒线帽就要衔走,他的姨夫给了他一顶灰色的,帽子可以拉下来遮住整个脸。这顶帽子有一个缺点,戴了帽子呼出来的气会结冰;有一天这顶绒线帽上结的冰和他的面颊粘在一起了。他抓了一把雪在脸上搓,但是冻伤的地方还是变得乌青。
戴尔蒙伯爵吃下整整一盒蓝色漂白剂,吃了倒没有大碍。可是后来它发疯了,在马路上乱跑,迎着篱笆撞上去,在街沟里打滚,躲着艾默里做出古怪的举动。艾默里倒在床上大哭。
“可怜的小伯爵,”他叫道。“啊,可怜的小伯爵!”
过了几个月,他怀疑伯爵很会演戏。
艾默里和蛙喉帕克都认为文学上最出名的台词出现在《绅士大盗》[19]第三幕。
他们坐在星期三和星期六的日场演出的第一排。这句台词是:
“假如你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或者一个杰出的军人,那么,退而求其次成为一个大罪犯。”
艾默里又恋爱了,并且写了一首诗。诗是这样的:
“玛丽莲和赛莉,
两个姑娘我久已心仪。
玛丽莲的可爱显而易见,
赛莉的柔情叫人难猜深浅。”
他的兴趣很泛:明尼苏达的麦戈文是否会当上全美最佳橄榄球运动员或者得第二,纸牌魔术怎么变,硬币魔术怎么变,变色领带是怎么一回事,婴儿是怎么生出来的,三个指头的布朗当棒球投手是否真比克里斯蒂·马修生还要厉害。
他读的书也很杂,例如:《为学校争光》、《小妇人》(两遍)、《普通法》、《萨福》、《危险的丹·麦克格鲁》、《宽阔的公路》(三遍)、《阿什尔庄园的倒塌》、《三周》、《小长官的好友玛丽·威尔》、《营房谣》[20]、《警察杂志》、《Jim-Jam Jems》杂志[21]。
对于历史他把亨迪[22]的全部历史偏见兼收并蓄,尤其爱读玛丽·罗伯茨·莱恩哈特[23]的令人振奋的探案小说。
上学反而使他的法语荒废了,也使他变得对权威作家的作品不感兴趣。他的老师们都说他懒散、不可靠,耍小聪明。
他从许多女孩子那里搜集一绺绺头发。他手上戴着几个人的戒指。到最后他连戒指也借不到,因为他情绪不安的时候有把戒指咬得变形的习惯。这个坏习惯似乎通常会引起别的要借戒指的人的提防和猜忌。
在整个夏季的那几个月里,艾默里和蛙喉帕克每个星期都要到专业剧团去看演出。看完演出之后,他们在八月夜晚暖融融的空气里,一起漫步回家,沿着汉涅坪和尼克列大道,穿行在快乐的人群中,漫无边际地幻想。艾默里心中不明白,人们怎么会注意不到他是一个将来要出人头地的男孩子,而在人群里的人一个个别过头来朝他看的时候,在人们的说不清是什么样意味的目光投向他的时候,他就会流露出最浪漫的表情,仿佛双脚是踩在沥青路上铺的气垫上。
他在床上躺下来以后往往就可以听到说话声——模模糊糊、越来越轻、让人神魂颠倒——仿佛就在他的窗外,而在他入睡之前,他就会做一个他醒着的时候最喜欢做的梦,那是一个自己成为一名棒球前卫的梦,或者是梦见日本人入侵、自己被任命为世界上最年轻的将军而获得嘉奖。他梦见的始终是自己处在转变的过程中,而从来没有梦见过已经完成转变的状态。这一点也是非常符合艾默里性格特点的。
自负少年的行为准则
在母亲叫他回日内瓦湖之前,他虽然外表腼腆,内心却踌躇满志,第一次穿起西装长裤,配上紫色折叠式领带,一个两边非常伏贴的“培尔蒙”衣领,紫色的袜子,镶紫边的手绢在他上衣胸口口袋里露出一角。但是他远非只是外表变化而已,他已经建立了自己第一个哲学思想,一个要遵循的行为准则,这个准则,尽可能地说得贴切一点,即是一种势利的自高自大。
他已经认识到,他的最大利益已经跟某一个有差别的、变化中的人的利益紧紧结合在一起,这个人有一个称呼,因为有了一个称呼他的过去始终可以跟他联系在一起,这个称呼就是艾默里·布莱恩。艾默里将自己定性为幸运儿,有无限拓展的能力,无论是好是坏。他认为自己不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而是靠他的技能(学习新事物较快),靠他的优越的心态(阅读大量内容高深的书籍)。他颇引以自豪的是,他绝不会成为一个机械的或者科学的天才。而攀登其他的任何高峰他都将所向披靡。
身体方面。——艾默里觉得他自己非常漂亮。他确实是漂亮。他认为自己是一个有发展前途的运动员,是一个体态轻盈的舞者。
社交方面。——在这方面他的条件,也许,非常不安全。他承认自己有个性,有魅力,有吸引力,有泰然自若的态度,有驾驭所有同龄男性的能力,有让所有女人倾倒的天赋。
心理方面。——完全而无争议的优越感。
说到这里有一点是要承认的。艾默里倒是有一个清教徒的良心。倒不是说他完全听从这样的良心的支配——到了他人生的后来他几乎完全将它排除——而是说在他十五岁的时候他认为自己比别的男孩子坏很多……鲁莽放肆……几乎在任何方面都有支配别人的欲望,甚至是恶意……有某种冷漠,亦缺乏感情,有时甚至达到冷酷的程度……一种变幻不定的荣誉感……一种邪恶的自私心理……凡是与性有关的事物他都感兴趣,煞费苦心,鬼鬼祟祟。
此外,在他的性格里贯穿着一个奇怪的特点……倘若比他大一点的男孩子(一般说来比他大一点的男孩子都讨厌他)嘴里说出一句刻薄的话,他听了心态就会失却平静,变得乖戾地敏感,或者表现出胆怯的蠢态……他会被自己的情绪所左右,觉得他尽管有时会很鲁莽、肆无忌惮,但是他既没有勇气,没有毅力,也没有自尊。
虚荣,调和在一起的还有自我怀疑,即便不说是自我认识,把人们当作是服从他个人意志的自动装置的意识,“超过”尽可能多的孩子、登上朦胧的世界之巅的愿望……就是在这样的心理背景下,艾默里随波逐流进入了青春期。
重大历险之前的准备
火车带着仲夏的倦怠在日内瓦湖慢慢地停下来,艾默里看到母亲在她停在车站砾石路上的电气汽车里坐着。这是一辆很老式的车子,是早期的车型,外表漆成灰色。一看见她在车子里坐着的样子,以她为荣的自豪感在他心中油然而生,只见她身材苗条挺拔,她那外形的美与内在的尊严结合在一起的脸庞融化了,变成朦胧静思的微笑。他们见面冷淡地亲吻,他坐进车里,很快就感到担忧,生怕他已经失去了他必需的魅力,让她感到失望。
“亲爱的儿子——你长这么高了……你看一下车子后面,看看有没有车子上来……”
她左边看看又右边瞧瞧,小心谨慎地开到一小时两公里的速度,她还要他担当警戒;车子开到一个车流很大的十字路口,她叫他下车跑到前面像交通警一样指挥她开车。不妨说贝雅特丽丝是一个谨慎驾驶的司机。
“你长高了——不过你还是非常英俊——已经过了青春期初期,是十六岁了吧;也许是十四岁、十五岁;我从来记不住;不过你已经过了这个年龄了。”
“别烦我了,”艾默里嘟哝道。
“可是,亲爱的儿子,你穿的衣服真怪!身上穿的看上去都像是配套的,不是吗?你的内衣也是紫色的吗?”
艾默里很不礼貌地发出嘟哝声。
“你要到布鲁克斯兄弟服装专卖店去买几套真正好的衣服。唔,今天晚上我们要好好聊聊,要不就明天晚上。我要跟你谈谈你的心——可能你把你的心忽略了——你还不知道。”
艾默里心里想他们这一代人的服饰是多么的草率。除了有一点微小的腼腆外,他觉得他与他母亲之间的旧有的疑心丝毫也没有破除。然而在回家后的最初几天里,他在花园里,在湖岸边没有目的地散步,心中只有超孤独的感觉,只是在车库里和其中一位司机一起抽“公牛”牌香烟的时候还有一点百无聊赖的满足。
六十英亩的土地上点缀着旧有的和新建的避暑别墅,还有许许多多的喷水池,以及蓦地闯入眼帘的藏在茂密的树叶丛中的白色长凳;一大家子、并且还在不断增多的白猫在许多花坛里寻觅,晚上在渐渐暗下来的树丛里突然隐现。在布莱恩先生像往常一样一到晚上就躲到他的别人不进去的书房以后,就是在这里的一条幽暗的小径里贝雅特丽丝终于找到了艾默里。在说了他几句为什么老躲着她的话之后,她与他在月光下进行了一次长时间的促膝谈心。他跟她在一起总觉得别扭,他无法面对她的美貌,而正因为有了这美貌他才这样英俊,他也无法面对这秀丽的脖子和双肩,一个三十岁的幸运女人的妩媚。
“艾默里,亲爱的,”她低声说道,“我离开你之后日子过得真奇怪,真不可思议。”
“是吗,贝雅特丽丝?”
“我上一次精神失常之后”——她把这件事说得像一个刚毅、豪侠的英雄事迹。
“大夫们跟我说”——她换了一种敞开心扉、非常信任的口吻说道——“假如世界上任何一个男人像我这样经常喝酒,他的身体早就垮了,亲爱的,早就呜呼哀哉,进了坟墓——早进坟墓了。”
艾默里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心里纳闷,不知蛙喉帕克听了这个话会作何感想。
“没错,”贝雅特丽丝悲叹地继续说道,“我老做梦——看到让人惊叹的情景。”她拿手掌捂着眼睛。“我看见黄褐色的河水拍打着大理石砌的河岸,看见大鸟在空中翱翔,是杂色的鸟,彩虹色的羽毛。我听见奇怪的音乐,听见发疯似的吹响的喇叭声——怎么了?”
艾默里暗自发笑。
“我是说再讲下去,贝雅特丽丝。”
“讲完了——这梦只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重现——花园里是鲜花争艳,花团锦簇,相比之下,梦里的色彩就非常单调了,月亮在旋转摇摆,比冬天的月亮暗得多了,又比秋天的月亮更显得金黄——”
“你现在感觉还好吧,贝雅特丽丝?”
“很好——以后也会一样很好。没有人理解我,艾默里。我知道我说这个话你也不明白,艾默里,可是——没有人理解我。”
艾默里见这情景非常感动。他伸手搂住他的母亲,他的头在他母亲的肩膀上轻轻地来回移动。
“可怜的贝雅特丽丝——可怜的贝雅特丽丝。”
“跟我说说你自己吧,艾默里。你这两年日子过得很惨吧?”
艾默里本来想跟她说个谎,然后他还是打消了这样的念头。
“没有,贝雅特丽丝。我过得很快活。我自己去适应中产阶级的生活。我变得遇事都要遵守传统。”他说出这样的话连自己都感到意外,他想象假如蛙喉在场他会听得目瞪口呆的。
“贝雅特丽丝,”他突然冒出一句话来,“我想出去读书。在明尼阿波利斯,人人都准备出去念书。”
贝雅特丽丝显得有点惊慌。
“可是你还只有十五岁。”
“没错,可是人家都是十五岁的时候出去念书的,我也想出去,贝雅特丽丝。”
由于贝雅特丽丝不想再说下去,接下来的散步中这个话题就没有再提起,但是过了一个星期以后她让他非常高兴,因为她对他说:
“艾默里,我决定还是让你照自己的意思办吧。假如你还想的话,你可以出去念书。”
“真的吗?”
“到康涅狄格州的圣雷吉士教会学校去念书。”
艾默里一下子兴奋起来。
“事情都安排好了,”贝雅特丽丝继续说道。“你还是出去念书的好。我过去是想你应该到伊顿公学念书,然后进牛津大学基督堂学院,不过现在还不可能这么办——而目前上大学的问题暂不考虑,到时候自然会解决的。”
“你准备怎么办,贝雅特丽丝?”
“天知道。我的命运似乎是我要待在这个国家心烦意乱地耗费我的年华。做一个美国人我没有一丁点的后悔——其实,我认为说后悔那是庸俗之辈才有的悔恨,我坚定地认为我们是一个前途无量的伟大国家——可是”——她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的生命原是应该与一个更加古老、更加成熟的文明一起消磨的,在一个到处苍松翠柏、秋日一片金黄的国度里度过的。”
艾默里没有回答,于是他的母亲继续说道:
“我的遗憾是你没有到过国外,但是我还是觉得,既然你是一个男子汉,你就应该在鹰的嘶叫声中成长——鹰的嘶叫,我说得对吗?”
艾默里表示赞同。她是不会感谢日本人的入侵的。
“我什么时候出去念书?”
“下个月。你得先早一点动身朝东走,去参加考试。考完试以后你有一个星期的休息时间,所以我要你沿着哈得逊河顺流而下去拜访一个人。”
“是谁?”
“去拜访达西大人[24],艾默里。他想见见你。他上过英国的哈罗公学,后来又上了耶鲁大学——毕业后成了一名天主教徒。是我请他找你谈一谈的——我觉得他对你会有很大帮助的——”她轻轻地抚摩他的赭色头发。“亲爱的艾默里,亲爱的艾默里——”
“亲爱的贝雅特丽丝——”
于是,九月初,艾默里整理行装,带上“六套夏天穿的内衣,六套冬天穿的内衣,一件运动套衫或者叫T恤衫,一件针织套衫,一件大衣,冬天的衣服,等等衣物”,动身前往学校麇集的地方,新英格兰。
那里有马萨诸塞州的安多佛高级中学,新罕布什尔州安塞特学校,都给人们留下已经故去的新英格兰的美好记忆——校园很大,还有大学一样的民主管理制度;马萨诸塞州的圣马可学校,格罗顿学校,康涅狄格州的圣雷吉士教会学校——都从波士顿和纽约人家庭招收学生;有很大溜冰场的新罕布什尔州的圣保罗中学;康涅狄格州的庞弗雷特学校和罗得艾兰州的圣乔治学校,欣欣向荣,气象万千;康涅狄格州的塔夫特学校和霍奇吉士学校,用中西部的财富为在耶鲁大学取得社会成就铺平道路;此外还有纽约州的三一珀林学校,康涅狄格州的威斯特敏斯特学校,科艾特学校,肯特学校,以及上百所其他高级中学;所有这些学校年复一年的努力打造了坚实、传统、令人叹为观止的模式;对他们精神的激励就是大学的入学考试;他们的含糊的意图在上百个文告里给阐明了,例如“给予作为一名虔诚的绅士所需的彻底的精神、道德及体育方面的训练,培养孩子面对他们的时代和他们那一代人的问题的能力,为他们在文理各科打下坚实的基础。”
艾默里在圣雷吉士学校待了三天,以目空一切的信心参加了各科考试,然后原路折回,拜访他的学业监护人。除了清早坐在哈得逊河的一条轮船上看见白色高楼大厦他体验到了洁净感,几乎没有见过一眼的这座大都会并没有给他留下一点什么印象。其实,他的脑子里充满了在学校里取得体育运动上的精湛技能的梦想,他把这一次的登门造访只看作是重大历险的相当讨厌的前奏而已。然而,去过之后他才知道,这次拜访并非如此。
达西大人的房子是一座古老、布局凌乱的建筑,坐落在一座俯瞰哈得逊河的小山上,房子的主人除了外出走访他的罗马天主教世界之外,住在这里颇有点像一名被流放的斯图亚特王室的国王,等待着被召回,去统治他的国家。达西大人当时四十四岁,健壮——身材有点矮胖,不很匀称,头发像金丝的颜色,个性聪颖内敛。当他走进一个房间,从头到脚一身紫色的齐整打扮,看上去就像透纳[25]画的夕照风景画,让人既仰慕又关注。他写过两本小说:其中一本激烈地反天主教,那是在他皈依之前不久写的,而五年之后又写了一本,在这本书里他试图将他对于天主教的所有巧妙的嘲弄,转化为对于美国新教圣公会的更加巧妙的含沙射影的攻击。他是个极端的崇礼派,极富激情,因热爱信仰上帝的思想而立誓不娶,并且很喜欢他的邻居。
孩子们崇拜他,因为他言行举止就像一个孩子;年轻人乐于与他为伴,因为他依旧还是一个青年,因而不会让他们感到惊愕。倘若适逢其时,适逢其地,他或许就是一个黎塞留[26]——目前他是一个品行非常端正、非常信仰宗教(即使并不特别地虔诚)的神职人员,非常神秘地玩弄幕后操纵的陈旧手法,尽情地体味生活的乐趣,即使不完全是尽情地享受生活乐趣。
他和艾默里一见面相互之间就产生好感——一边是和蔼快活、令人钦佩的高级教士,他可以在大使馆的舞会上风度翩翩、吸引众人眼球,一边是绿眼睛、神情专注的少年,他是第一次穿上西装长裤,在半个小时还不到的谈话中,他们各自心里都已经接受了他们之间的一种父与子的关系。
“亲爱的孩子,我等着你已经等了好多年了。拿一张大椅子过来,我们坐下来聊聊。”
“我刚从学校过来——圣雷吉士学校,你知道。”
“你母亲说了——她是个很了不起的女人;抽一支烟吧——我肯定你抽烟。唔,假如你像我,你讨厌所有的理科和数学——”
艾默里使劲点头。
“都不喜欢。喜欢英语和历史。”
“当然是的。你在一段时间里还会讨厌念书,不过我很高兴你要到圣雷吉士就读。”
“为什么?”
“因为这是一所绅士就读的学校,民主不会这么早就在你心中萌生。到你进了大学以后,你会发现民主随处可见。”
“我想进普林斯顿大学学习,”艾默里说道。“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选中普林斯顿,我觉得哈佛大学的男生都有点女人腔,就像我过去那样,而耶鲁的男生都穿宽大的蓝色运动衫、抽烟斗。”
达西大人咯咯地笑。
“我就是其中一名,你知道。”
“哎,你可不一样——我觉得普林斯顿人不紧不慢、漂亮、高贵——你知道,好似一个春日。哈佛则似乎有一点像闭门不出的味道——”
“而耶鲁就像十一月,清冷、充满活力,”达西总结说道。
“完全正确。”
他们轻松愉快地交谈着,不知不觉间说起悄悄话来,一直没有再从中解脱出来。
“我喜欢过漂亮王子查理,”[27]艾默里宣布道。
“你当然喜欢——还喜欢汉尼拔[28]——”
“没错,还喜欢南方邦联。”对于做一名爱尔兰爱国主义者,他持怀疑态度——他怀疑做了爱尔兰人就是粗俗土气的表现——但是达西大人明确对他说,爱尔兰是浪漫的注定失败的事业,爱尔兰人民是非常可爱的,做一个爱尔兰人务必要成为他的主要偏爱之一。
他们进行了一个小时内容丰富的畅谈,并且后来又抽了几根香烟,言语之间达西大人得知,艾默里居然没有被培养成一个天主教徒,这虽不能说让他觉得非常反感,但也觉得十分意外。一小时长谈之后,他说他还有一个客人要接待。这位客人原来是波士顿的桑顿·汉科克阁下,他是前驻海牙公使,是一部内容博大精深的中世纪史的作者,是一个声名卓著、爱国、成就辉煌的家族的最后一个成员。
“他是到这儿来休息的,”达西大人把艾默里当作同龄人一样,跟他推心置腹地说道。“我就像一处逃避沉闷的不可知论的庇护所,我觉得只有我知道他的古板思想确实已经如在海上失去了方向,渴望抓住像教会这样的结实圆木自救。”
他们一起用的第一顿午餐是艾默里少年时代难以忘怀的事情之一。他脸上洋溢着幸福,散发出特有的聪颖和魅力。达西大人借助发问和给予启发,表现了他认为是自己学问最得意的一面,而艾默里则在谈话中智慧勃发、才华横溢,让人觉得他有千万个冲动、愿望、厌恶、信念、恐惧。他和达西大人说起话来滔滔不绝,让人插不上嘴,一旁的长者由于接受能力稍差,又欠缺接受新思想的愿望,然而无疑态度并不显得冷漠,因此他似乎心安理得地只是洗耳恭听,沐浴在他们两人之间撒满的和煦阳光中。达西大人对许多人来说就是温暖的阳光;艾默里在年轻的时候也阳光普照,而到了他年龄增长了许多以后,还有在某种程度上的灿烂,但是彼此之间如此自然而然的感情流露那是再也不会有了。
“他是一个有希望的孩子,”桑顿·汉科克心里在想,凭他的见识他知道,因为他经历过两个大陆的辉煌,他与巴涅尔[29]、格莱斯顿[30]、俾斯麦[31]都有过交谈——事后他曾对达西大人说道:“但是他的教育不应该只交托某一所中学或大学来负责。”
但在此后的四年中,艾默里的聪明才智的精华都集中用到了流行时尚之类的事情上,用到大学纷繁复杂的社交关系上,用在比尔特摩酒店的茶点和温泉城高尔夫球场所代表的美国社会之中。
……总而言之,他度过了非常愉快的一周,在这一周里艾默里的思想来了一个彻底的大检查,他所持的成百个理论更加坚定,他的生活乐趣使他变得雄心勃勃。并不能说他们的谈话都有关他的学业——但愿不要跟学业有关!萧伯纳是做什么的,艾默里心里只有模模糊糊的印象——达西大人倒是大谈特谈《可爱的流浪者》[32]和《奈杰尔骑士》[33],不过他非常注意,讲得通俗易懂,不让艾默里扫兴。
但是与他自己同一代的人初次交锋的号角已经在他心中吹响。
“当然,你离开此地不会感到遗憾。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我们的家就是我们不会感到遗憾的地方,”达西大人说道。
“我真的觉得遗憾——”
“不对,你没有遗憾。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对你我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呃——”
“再见。”
自负者的屈辱
艾默里在圣雷吉士学校的两年,尽管既有痛苦也有洋洋自得的时候,但是对于他自己的生活来说也没有多少意义,正如踩在大学脚底下的美国“预科”学校,对一般的美国生活并没有多大意义一样。我们没有伊顿公学那样的学校来建立一个统治阶级享有的自我意识;而我们只有纯洁正派、软弱无力、无关紧要的预科学校。
他一进雷吉士学校就表现得不好,师生一般都认为他既自高自大,又目中无人,因此普遍让人讨厌。他打橄榄球很疯狂,在球场上既好表现自己、十分莽撞,又明哲保身,有危险的时候就避得远远的,只要不犯规。在跟一个与他个头一般大小的男孩子打架的时候,因惊恐而溜之大吉,围观的人都嗤之以鼻,而在过了一星期以后被人逼得铤而走险,又与一个比他壮实得多的男生打架,结果被打得鼻青眼肿,但是他倒反而感到骄傲。
他心里憎恨所有管他的老师,再加上他对待功课态度懒散、得过且过,从而激怒了学校里的所有老师。他自己也丧失了信心,觉得自己仿佛是一个被遗弃的人;开始躲在角落里生气,熄灯以后才看书。由于害怕孤独他交了几个朋友,可是因为他们并不是学生中出类拔萃的人物,所以他利用他们也只不过是出于顾影自怜而已,在他摆出对于他自己是十分要紧的架势的时候有人充当看客。他感觉到难以忍受的孤独,非常地不愉快。
然而他也有过些许慰藉。每当艾默里沉没的时候,最后淹没的是他的虚荣心,所以,当学校里的聋子老勤杂工“呜哩呜哩”说她从未见过像他这么漂亮的男生的时候,他听了心里依旧还可以产生令人欣慰的喜悦。他因自己是学校第一支橄榄球队里最灵巧、年龄最小的队员而感到得意;在一场激烈的讨论结束的时候,杜格尔博士对他说,假如他有这个愿望,他是可以在全校得最高分的,听了这个话他又感到很得意。但是杜格尔博士的说法是错误的。就艾默里的禀赋而言,他要在全校得最高分是怎么也办不到的。
苦恼,整天关在学校里,老师不喜欢、同学合不来——这就是艾默里第一个学期的情况。但是圣诞节的时候他回过明尼阿波利斯,学校里的事他什么也没有说,而且很奇怪他还表现出很喜悦的样子。
“哦,我起初因为刚到那里,人地生疏,”他用大人对小孩说话的口吻对蛙喉帕克说道,“不过我很快就习惯了——我是球队里最灵巧的队员。你也应该出去念书,蛙喉。这是很好的事情。”
好心老师一件小事
在他的第一学期的最后一晚,资深老师马格特逊先生传话到自修室,要艾默里九点钟到他办公室去一趟。艾默里心中疑惑,是要给他说大道理了,但是他主意已定,要对他谦恭有礼一点,因为这个马格特逊先生对他很和气。
传话的老师神情很严肃地接待他,示意他在一把椅子上坐下来。他清清嗓子哼了几声,就像一个深知他须谨慎对待要处理的事情的人那样,有意表现得和气一点。
“艾默里,”他终于开口道。“我叫你来是为了个人的事情。”
“是,先生。”
“我今年一直在关注你,我——我喜欢你。我觉得你身上有一种——一种很优秀的人的素质。”
“是,先生,”艾默里努力说出话来。他很讨厌让人议论纷纷,仿佛他是一个公认的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但是我也注意到,”这位长者继续很轻率地说道,“你在男生中不很合群。”
“是这样,先生。”艾默里舔了舔嘴唇。
“哦——我觉得你不一定十分明白他们——呃——不喜欢的是什么。我现在就来说给你听听,因为我认为——呃——一个男孩子知道了他自己的问题,解决起来就容易一点了——就跟别的人所期待的一致起来了。”他带着小心谨慎的节制又“嗯哼”了几声,然后继续说道,“他们似乎认为你——呃——太自行其是了一点——”
艾默里再也无法容忍了。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说话时几乎都控制不住他的声音。
“我知道——哦,难道你不觉得我知道吗?”他的声音越来越大。“我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你觉得你非得把话对我说出来!”他停了一下。“我要——我现在非得回去——但愿我没有无礼——”
他匆匆离开了办公室。在回教室的路上,在空气清冷的户外,他因拒绝人家的帮助而感到得意洋洋。
“这个该死的老东西!”他大声吼着。“好像我不知道似的!”
然而,他已经打算好了,这样一来他那天晚上不到自修室去就有了一个很好的借口,他就可以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一边大嚼巧克力华夫饼干,一边把《铁甲骑士队》[34]这本小说看完。
可爱姑娘的一件小事
二月出现了一颗明亮的星。华盛顿诞辰的那一天,由于人们盼望已久的一件盛事的夺目光彩,纽约让他大开了眼界。在他眼里纽约就是湛蓝天空上的一道耀眼白光,留在他心中的是一幅雄伟壮丽的图画,堪与《天方夜谭》里的梦幻城市媲美;不过他这一次是借着电灯的灯光看到的,从百老汇一个接一个的招牌上和在阿斯特大饭店女人的双眸里,无不透出晶莹闪烁的浪漫色彩,他和圣雷吉士学校的小帕斯克特就是在这里用餐的。他们走在剧院座位间的通道上,迎面传来了未调弦的小提琴紧张的拨弦声和不协和的声音,闻到了胭脂扑粉的强烈、浓郁的香味,这时候他已经徜徉在奢侈享乐的愉悦气氛里了。周围的一切都使他陶醉。上演的音乐剧是乔治·M·科汉演的《小百万富翁》,[35]他注视着舞台上一个非常漂亮的黑发少女的舞姿,两只眼睛噙着泪水,坐在那里看得出了神。
“啊——你——可爱的姑娘,
你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姑娘——”
男高音唱道,艾默里心中默默地,但是却充满激情地,表示赞同。
“你的——美妙言语——字字
震颤着我的心——”
到了最后那个音符小提琴音量加大了,并增加了颤音,少女在舞台上倒下,变成了一只折了翅膀的蝴蝶,这时全场爆发出一片掌声。啊,伴随着这样的一支旋律柔和、迷人的乐曲,在这样的气氛中恋爱,多么令人向往啊!
最后一场戏安排在屋顶花园里,大提琴对着音乐月亮发出叹息声,而轻快的冒险经历和像泡沫那么流畅的喜剧则在银白的月光下反复掠过。艾默里心中充满激情,渴望做一个屋顶花园的常客,去与一个姑娘见面,她应该长得像那个姑娘一样——最好就像那个姑娘;她的头发沐浴着金色的月光,而在他的身旁,一个不可理解的侍者在汩汩地倒着葡萄酒。在帷幕最后一次落下的时候,他长长发出一声叹息,太长的叹息,坐在前排的人都扭过头来看着他,并且说话的声音很大,他听见:
“长得多好看的男孩!”
听到这句话,他连这个音乐剧也忘了,他心想,在纽约人眼里他是否真的那么漂亮。
他和帕斯克特默默地朝他们住的饭店走去。是帕斯克特先开的口。他那不稳定的十五岁孩子的声音,用忧郁的口吻,打断了艾默里的沉思:
“今天晚上我就跟那个姑娘结婚。”
没必要去追问他上面所指的那个姑娘是谁。
“我会非常自豪地把她领回家,把她介绍给我家里的人,”帕斯克特继续说道。
艾默里确实极其震动。他真希望是他而不是帕斯克特说了这句话。他说出这句话听起来会很成熟。
“我对女演员都很好奇;她们都很坏吗?”
“不能这么说,小弟,外表是看不出来的,”老于世故的少年加重语气说道,“不过我知道那个姑娘很善良。看得出来。”
他们朝前走去,夹杂在百老汇大街的人群里,听着从咖啡馆里飘出来的音乐想入非非。一张张新面孔突然闪现,又在倏忽间消逝,就像万家灯火一样,惨白的或者搽了胭脂的,累了,然而又让使人疲惫的兴奋支撑着。艾默里痴痴地注视着这些人。他在筹划着他的人生。他准备要在纽约居住,要做每一家餐馆和咖啡馆的常客,穿一身燕尾服,一直从黄昏挨到清晨,他可以倒在床上呼呼大睡来打发午前沉闷乏味的那段时光。
“没错,那是真的,我今晚就跟那个姑娘结婚!”
满场喝彩的英雄
在圣雷吉士学校就读的第二年和最后一年的十月,是艾默里记忆中最有意义的时期。与格罗顿中学的那场比赛从一个生气勃勃、振奋人心的午后,一直进行到凉飕飕的秋日的黄昏,艾默里担任四分卫,声嘶力竭地大声喊叫,做出无法做到的擒抱,呼喊进攻套路的代号,声音减弱到沙哑、疯狂的嘶叫,但是依然有闲心去享受脑袋上缠着血污的绷带带来的兴奋,在猛扑、身体冲撞和四肢疼痛的时候,享受着过度而光荣的英雄主义带来的乐趣。在那样的时刻,勇气就像十一月的黄昏流出的葡萄酒,源源不断,因此他就是不朽的英雄,他就是一个古代挪威大木船船首站着的海盗,他就是罗兰,他就是贺雷修斯,[36]他就是奈杰尔骑士,他就是泰德·科伊[37],经受了磨炼调整到了最佳状态,然后凭借自己的意志,挺身而上,挡住了进攻的势头,听到了远处的喝彩声……最后鼻青眼肿、筋疲力尽,但是对方队仍旧抓不住他,他躲过一个边卫,转身,变速,伸手挡开……扑倒在格罗顿队守门员的身后,两个人压在他的腿上,那是这场比赛的唯一的一个触地得分球。
老门槛哲学
艾默里从六年级那年的受人嘲弄的优越感和所取得的成就出发,带着一种玩世不恭的惊讶回顾上一年自己的处境。他已经完全判若两人了,假如艾默里·布莱恩会有什么样的变化,现在也都发生了。艾默里加上贝雅特丽丝加上明尼阿波利斯度过的两年——这些性格特点与外来影响的烙印就是他进入圣雷吉士时个性上的构成要素。但是在明尼阿波利斯度过的两年岁月并不是很厚的覆盖物,遮掩不了一所寄宿学校里的搜索的目光,去查出“艾默里加上贝雅特丽丝”这“两重夹层”的底细,因此圣雷吉士学校非常费力地把贝雅特丽丝这一夹层从他身上挖出来,并且开始在艾默里这一根本构件之上铺下新的、更传统的加固物。但是,无论圣雷吉士学校还是艾默里本人都不了解,艾默里这一根本构件本身并没有发生变化。他自己曾经吃过苦头的那些性格特点,即他的喜怒无常,他的爱装腔作势,他的懒惰,以及他的爱干傻事,现在已经被看作天经地义了,被看作是一个出色的四分卫、一个聪明的男演员、《圣雷吉士闲话》杂志主笔所具有的怪癖:看到可塑性很大的小男生模仿虚荣自负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久前还是一种可卑的弱点,他就觉得大惑不解。
橄榄球赛季过后,他的情绪回落到朦朦胧胧的自满自足上来。节前的舞会之夜他一个人悄然溜走,早早上了床,享受聆听小提琴的乐声飘过草地、闯到他窗子里来的乐趣。许多个夜晚他躺在床上睁着眼睛想入非非,梦见蒙马特高地[38]的隐蔽的夜总会,在那个地区象牙白肤色的女人陪伴着外交官和富有的军人追逐浪漫的神秘,而一边乐队奏着匈牙利圆舞曲,气氛浓艳,富有异国情调,充满了吸引力、月光和冒险。春天里按照老师的要求他读了弥尔顿的诗《快乐的人》,于是他灵感迸发,文思洋溢,想象着阿卡狄亚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想象着希腊神话畜牧神潘的排箫。他把床移动了一下,让早晨的阳光一早就叫醒他,这样他就可以穿上衣服,走向六年级教室旁边的苹果树上挂着的老式秋千。他坐上秋千,越荡越高,越荡越高,一直荡到感觉仿佛荡向辽阔的天空,仿佛荡到了森林之神和仙女游玩的仙境,而仙女的面容又让他想起他在纽约街头见过的金发少女的脸庞。待到秋千荡到最高点,他仿佛看到那世外桃源真的就在一座小山的山脊后面,那褐色的路变小了,消失了,变成一个金色的圆点。
他刚满十八岁的那一年,整个春天他一本接一本大量地阅读:《印第安纳一绅士》、《新天方夜谭》、《马库斯·奥狄恩的道德标准》、《名叫星期四的男人》,这本书他读不懂但还是很喜欢;《斯多弗耶鲁求学记》,[39]这本书简直就成了一本教科书;《董贝父子》,他读狄更斯的这本书是因为他觉得他真应该读经典一点的书籍;罗伯特·钱伯[40]、大卫·格莱厄姆·菲利普斯[41]、整套E·菲利普斯[42]的侦探小说,零星的丁尼生和吉卜林的诗歌。至于他要完成的所有功课,只有《快乐的人》和立体几何学那某种性质的严密明晰性还能激起他的懒洋洋的兴趣。
随着六月临近,他觉得需要找人交谈以便阐述自己的思想,而让他感到出乎意外的是,六年级的班长拉希尔倒是一个可以一起谈谈哲理的人。在许多次交谈中,无论是在大路上,无论是匍匐在棒球场边,还是深夜点上香烟在黑暗中吸亮的时候,他们反反复复研讨学校教育的问题,并且就在那样的情况下,提出了“老门槛”[43]这个说法。
“有香烟么?”有天晚上熄灯以后才五分钟,拉希尔脑袋探进门来,悄声说道。
“有啊。”
“我进来啦。”
“拿两个枕头,就躺在窗台上,行了。”
艾默里从床上坐起来,点上一支烟,拉希尔也在窗台上躺下,准备聊天。拉希尔最喜欢聊的话题就是六年级两个人各自的前景,而艾默里为了替他着想描绘各自的前景则从来不知疲倦。
“泰德·康弗斯?那好办。他考试会不及格,整个夏天到哈斯特伦家补习功课,凭着大约四个条件进谢菲尔德,然后在一年级的中途就考试不及格退学。然后他就回西部老家,折腾上一年半载;最后他父亲把他弄去做油漆生意。他就会结婚,一生就是四个孩子,都傻乎乎的。他将永远认为是圣雷吉士学校葬送了他的前程,所以他会把他的儿子都送到波特兰的私立走读学校上学。到了四十一岁他就会得脊髓痨死掉,他的老婆将会做一个洗礼架,也别管它叫什么,送到长老会去,上面写着他的名字——”
“打住打住,艾默里。那也太悲观了。说说你自己吧,你怎么样?”
“我进优等班。你也是。我们都是哲学家。”
“我可不是。”
“你当然是哲学家。你的脑袋多聪明。”但是艾默里也知道,不管他说得多么头头是道,抽象的、理论的、笼统的东西都打动不了拉希尔的心,除非他能说出这方面的具体内容、列举细节。
“说哪儿的话,”拉希尔仍旧坚持自己的说法。“我在这儿都让别人拖住了,一点好处也没有。我做了我朋友的牺牲品,真糟糕——帮他们做功课,解决他们的难题,夏天还无聊地到他们家里去走访,还老是要陪着他们的小妹妹玩;他们一个个都非常自私自利,我还要耐着性子,然后,他们觉得他们投我一票,对我说我就是圣雷吉士学校的‘大师兄’,算是对我的回报。我想要到人人都自己完成自己的功课的地方去,我可以给人们做一些指点。对学校里的可怜虫一个个都要讨好,这我已经厌烦了。”
“你不是个老门槛,”艾默里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来。
“老什么?”
“老门槛。”
“这是什么意思?”
“唔,那意思是说——那是——包含很多的意思。你不是一个老门槛,我也算不上,不过我比你更像一点。”
“谁是呢?你凭什么说你更像一点?”
艾默里想了一想。
“呃——嗯,依我看,一个人蘸了水把头发朝后梳得光光的,那就是老门槛的标志了。”
“像卡尔斯代尔斯那样?”
“对——没错。他就是一个老门槛。”
他们花了两个晚上下了一个确切的定义。老门槛长得漂亮,或者说修饰得干干净净;他有头脑,也就是说,有人际交往的头脑,他采用一切手段在诚信的大道上勇往直前,博取人心,赢得赞美,从不会惹出事来。他衣冠楚楚,尤其注重外表的整洁,顾名思义,他的头发必然是修得很短的,对半开,抹了许多水或者生发水,照现在的流行发式,朝后梳得光光的。当年的老门槛戴玳瑁眼镜,以此作为他们的标识,有这一条他们很容易辨认,所以艾默里和拉希尔从来没有认错过人。老门槛在全校各处分布,头脑总是比同龄人聪明一点,眼光敏锐一点,手下总有几个叫得动的人,但是他小心谨慎,自己的精明藏得好好的,毫不显露。
一直到读大学一年级的时候,艾默里都觉得老门槛这个分类很有价值,到了大学里,他发现老门槛的轮廓有些模糊,难以界定,因此要多次再分类,结果仅仅成了一个性格特点而已。艾默里的秘密理想具备做一个老门槛的所有必要条件,但是,除此之外,他没有勇气,没有出色的头脑和才干——艾默里也承认自己有一个与做一个正宗的老门槛水火不相容的古怪个性。
这是首次与学校传统所具有的虚伪性的真正决裂。老门槛是一个明确的成功分子,与预备学校的“大师兄”有本质上的区别。
“老门槛”
1.有聪明的社交价值观念
2.衣着讲究。假装衣着只是外表——但是心里知道衣着并非外表而已。
3.凡是能表现自己的活动必定参加。
4.考入大学,因此名利上非常成功。
“大师兄”
1.偏向愚笨,无社交价值意识
2.认为衣着是外表,因此往往不很在意穿着。
3.凡事尽心尽职,任劳任怨。
4.考人大学,但是前景如何仍有疑问。因周围少了原来那些人而感到失落,因此总是说中学时代毕竟最快活。回到母校,作报告大谈圣雷吉士学校的学生时代的意义。
5.头发不梳光。
艾默里已经明确决定报考普林斯顿大学,即使那一届圣雷吉士学校只有他一个人报考。从明尼阿波利斯流传的说法,还有从入选过“骷髅会”[44]的圣雷吉士毕业生那里听到的故事看来,耶鲁大学有它的浪漫色彩和诱惑力,但是普林斯顿大学最吸引他。普林斯顿大学校园气氛浓,色彩艳丽,享有以美国最怡情悦性的乡村俱乐部著称的诱人名望。大学入学考试在即,中学时代黯然失色,已经成了陈年往事。许多年以后他回到圣雷吉士学校的时候,似乎已经忘却了六年级时的种种成就,只记得自己是一个适应不了环境的孩子,脑海里浮现的是一幕他匆匆走过走廊的情景,一边走一边遭到脑子里塞满了人情事理的偏激的同龄人的嘲笑。
第二节 尖顶建筑和怪兽滴水嘴
起初艾默里只注意到充沛的阳光悄然洒遍大片绿茵茵的草皮,阳光在镶铅的窗玻璃上闪烁,在房屋尖顶、塔楼和雉堞上掠过。渐渐地他意识到他真的是走在大学路上,并且因手里提着箱子而赧然,走路也有了一个新的姿势,见有人迎面走来他就目不斜视。有几回他可以断定人们回过头来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他隐约之间觉得他的穿着是否有不当之处,心想那天早晨在火车上刮一刮胡子就好了。那些穿着白色法兰绒长裤、头上不戴帽子的青年不是高年级学生就一定是低年级学生,从他们态度机敏、信步走来的样子就可以看出来。在这些人中间走着,他感到没来由的不自然和局促不安。
他发现大学路十二号原来是一幢圮废失修的很大的楼房,目前显然没有人居住,但是他知道一般情况下楼内要住十几个一年级生。匆忙之间与宿舍的女房东争论了几句以后,他就出去到处走一走、看一看,但是他还没有走出一排房子,就可怕地觉得他一定是城里唯一戴礼帽的人。他急忙赶回大学路十二号,摘下他的圆顶礼帽,光着脑袋重又出门,在纳骚大街上踯躅,在一家商店橱窗面前停下来,仔细看着一批展示的运动员照片,其中包括一张橄榄球队长艾伦比的大照片,然后,一家甜品店橱窗上方的“冰淇淋圣代”的牌子吸引了他的注意。这倒不错,于是他就迈进门去,在一个高凳子上坐下来。
“巧克力圣代,”他对一个黑人说。
“一杯双份巧克力圣代吗?还要点什么?”
“嗯——没错。”
“腊肉小面包,好吗?”
“嗯——没错。”
他津津有味地吃了四个,觉得味道不错,于是又叫了一杯双份巧克力圣代,这才觉得舒服满足。粗略地巡视了一遍枕套、皮锦旗和墙上贴满的吉布森少女[45]画之后,他出了甜品店,两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继续在纳骚大街上慢悠悠地走着。渐渐地,他学着去辨别高年级生和新生,即使新生戴的帽子要到下星期一才会有。那些过分明显、过分兴奋地感到毫无拘束的人就是一年级新生,因为每一列火车都带来一批新到的人,他们一到就融入头上不戴帽子、脚上穿白鞋、手上抱着书本的人群中间,这些人的任务仿佛就是在街上来来回回不停地走,吸着新买的烟斗、吐出一团团青烟。到了午后,艾默里已经意识到最新到校的人把他当成高年级学生了,而他本人则竭力装作轻松愉快而无动于衷,又表现出漠不关心而非常挑剔的样子,这样的表现已经非常接近他观察到的脸部表情了。
到了下午五点钟,他觉得有必要听听他自己的声音,于是他回到他自己的住处,看看有没有新来的人。他登上摇摇晃晃的楼梯,带着无可奈何的心情看了看自己房间的四周,心想除了班级旗子和合照之外,要再布置一些有生气的东西是没有指望了。这时候响起几下敲门声。
“进来!”
一张瘦长脸,两个灰色的眼睛、带着幽默的笑容出现在门口。
“有锤子吗?”
“没有——对不起。十二号太太,管她姓什么呢,也许她有。”
陌生人走进房间。
“你也是这所疯人院收住的人?”
艾默里点头。
“我们交这么多钱就住谷仓一样空空荡荡的屋子。”
艾默里得承认是这么一回事。
“我想到校园去走走,”他说,“但是他们说新生这么少,去了会迷路的。所以只好干坐着,动动脑筋找点事做。”
灰眼睛的人决定作自我介绍。
“我姓贺拉狄。”
“我姓布莱恩。”
他们握手,并以时新的动作身子突然前冲。艾默里露齿而笑。
“你是哪一所预备学校的?”
“安多弗——你呢?”
“圣雷吉士。”
“哦,是吗?我有一个表哥是在那边读的。”
他们详详细细地谈论起表哥来,接着贺拉狄说他要去看他的弟弟,六点钟一起用餐。
“来跟我们一起用餐吧。”
“行。”
在肯尼尔沃斯饭店,艾默里见到了伯恩·贺拉狄——那个灰眼睛的哥哥名叫凯里——清汤,软疲疲的蔬菜,在安安静静用餐的时候,他们盯着别的一年级新生看,有三三两两的,非常拘束的样子,也有三五成群的,看上去情绪非常放松。
“听说公共食堂很糟糕,”艾默里说道。
“那是谣传。不过你也只好到那里去吃——要不多少得花些钱。”
“真糟糕!”
“欺诈!”
“哦,到了普林斯顿,第一年你凡事都得忍气吞声。完全就像一所预备学校。”
艾默里赞同。
“不过,什么都像预备学校,”他坚持说。“尽管如此,我说什么也不会到耶鲁念书。”
“我也是。”
“你在这里准备参加什么运动队吗?”艾默里问那个弟弟。
“我不参加——伯恩他要参加普林斯——《普林斯顿人报》,你知道。”
“唔,我知道。”
“你要参加什么活动吗?”
“哦——是啊。我打算加入一年级生橄榄球队运动运动。”
“在圣雷吉士就是橄榄球队队员吗?”
“一般般,”艾默里自谦地承认道,“不过我现在人瘦多了。”
“你不算瘦。”
“哦,去年秋天我是很壮实的。”
“啊!”
晚餐之后他们去看电影,在电影院里坐在他前面的一个人口若悬河,没完没了地点评,吸引了他的注意,还有那些发疯似的大喊大叫的声音,让他听得神魂颠倒。
“唷嗬!”
“啊,心肝宝贝——你多么大、多么强壮,可是啊,又多么温柔!”
“抱一下!”
“啊,抱一下!”
“吻她一下,吻那个女人,快一点!”
“噢噢噢——!”
一帮人用口哨开始吹起《海滨》的曲调,听的人吵吵嚷嚷地附和。接着是听不清歌词的一首歌,夹杂着一片跺脚声响,然后是一首永无休止、互不连贯的哀歌。
“噢噢噢
她在果酱厂里干活
哎呀——那也没有关系
可是你切不可以捉弄我
因为我知道——清清——楚楚
她不是整夜做果酱、没有停息!
噢噢噢!”
他们挤在人群中走出影院,向旁人投去好奇而冷漠的目光,别人也投来好奇而冷漠的目光,这时候艾默里断定他喜欢电影,想要像坐在前排的高年级同学那样去欣赏电影,他们双臂趴在椅背上,用盖尔语发一通辛辣尖锐的议论,态度上既有严肃的智慧,有时又只是随声附和而已。
“要吃圣代——我是说要吃冰淇淋圣代吗?”凯里问道。
“要吃的。”
他们吃饱了夜点心,然后依旧在街上漫步,慢悠悠地回到大学路十二号。
“开心的夜。”
“太棒了。”
“你们哥儿俩要开箱理东西吗?”
“是啊。走吧,伯恩。”
艾默里想要在门口台阶上坐一会儿,于是他与他们俩道了晚安。
绿树浓荫在太阳落下以后早就变得黑影憧憧。早早升起来的月亮在拱门上洒满了淡淡的青光,在月光轻纱似的隙缝之间,飘来一支歌,弥漫了夜空,一支非常悲伤的歌,转瞬即逝,充满无限的悔恨。
他记得九十年代的一名毕业生给他说过布思·塔金顿[46]寻找乐趣的办法:半夜里站在校园中央,仰面向着星空,放开喉咙高声歌唱,结果激发了倒在长沙发上、心情各不相同的本科生的喜怒哀乐。
此时,大学路远处影影绰绰的马路上,一群白衣人影打破了夜的黑暗,他们穿着白衬衫、白长裤,手挽着手,昂首阔步,前进的队伍在马路上踏着有节奏的步伐:
“回去啦——回去啦,
回去啦——回到——纳骚——楼[47],
回去啦——回去啦——
回到——最好的——古老的——大楼。
回去啦——回去啦,
参加这场——尘世的——舞会——我们往回走,
我们——扫清——道路——回去啦——
回去啦——回到——纳骚——楼!”
随着这支影影绰绰的队伍越来越近,艾默里闭上了眼睛。音调太高,一个个都唱不上去,只剩下男高音,他们使旋律胜利地度过了危难时刻,然后交给出色的男声合唱。于是艾默里睁开眼睛,然而有点害怕,生怕眼前这一群人会破坏了他心目中瑰丽的和谐幻景。
他心中充满渴望地叹了一口气。在这一群白衣队伍最前面走着的是橄榄球队的队长艾伦比,瘦长的个子,目空一切,那神情让人见了仿佛学校今年的希望都落在他的身上,人们期待他的一百六十磅的身躯左躲右闪,突破深蓝与深红的界线,赢得胜利。
艾默里被这情景迷住了,他注视着这并排前进的队伍,每一排人手挽手,穿着马球衬衫,他们的脸看不清,歌声和谐地分成凯旋的四音节音步——然后这一队人穿过幽暗的凯普贝尔拱道,在校园里折向东面而去,歌声也渐渐地消逝。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艾默里非常安静地坐在那里。一年级生在晚上规定时间内禁止外出,对于学校的这个规定,他觉得非常遗憾,因为他很想到那些幽暗、芳香的小路上到处走走,那里可以看到威瑟斯布恩楼,她像一个沉默的母亲,看住阁楼孩子辉格楼与克里奥楼,那里还可以看到黑乎乎、蛇一样的哥特式建筑利特尔楼委蛇而去,到达奎勒楼和帕顿楼,而这两幢房子又把神秘的色彩染遍湖边静谧的坡地。
白昼的普林斯顿慢慢地渗入他的意识——威斯特学院与毕业生返校团聚,让人回想起六十年代的大学生活;七十九大楼,红砖,傲然矗立;上潘恩楼与下潘恩楼,仿佛仪态高贵的维多利亚淑女,不甘心与商店经营者一起生活;而怀着对清明、蔚蓝的渴望高耸入云,挺立在所有这些大楼之上的,是霍尔德塔楼与克利夫兰塔楼如痴如梦的巨大尖顶。
从一开始他就热爱普林斯顿——它那倦怠的美,它那让人一知半解的意义,联欢会上的月夜狂欢,英俊、幸运,寻找危险大目标的人群;而在这一切的下面则是弥漫我们全年级的争斗气氛。一年级新生一个个睁大眼睛、精疲力竭,穿着紧身运动衫坐在健身房里,推选希尔学校毕业的人当班长,推选劳伦斯学校的一个名人当副班长,推选圣保罗学校的一个冰球明星担任秘书长,从那一天开始直到大二结束,这种气氛从未消停过,即,那令人喘不过气来的使人恐惧和困惑的“大师兄”社交体系,对“大师兄”的顶礼膜拜,然而这样的称呼又从来没有命名、从来没有真正认可过。
首先这是预备学校的阴影,而艾默里,因为只有他一个人来自圣雷吉士学校,所以他只能在一旁观看群体的组合、扩大、再组合;圣保罗学校、希尔学校、庞弗雷特学校,他们都在公共食堂不言而喻地预留的餐桌上用餐,在健身房都有他们专用的更衣的地方,无意中在他们周围筑起了一道由不很重要但是社交上却颇有野心的人组成的屏障,来保护他们自己,排斥友好而颇感到困惑的其他高中同学。艾默里从明白了这一情况那一刻起,就对社交屏障非常愤懑,认为这是强者为了支持跟随他们的弱者、排斥近似的强者而人为设立的礼遇。
他主意已定,也要成为年级中一个受人敬重的人,于是报名参加新生橄榄球训练,到了第二个星期,他已经成了球队的四分卫,而且在《普林斯顿人报》角落上已经有一段报道,可是他膝盖关节严重扭伤,赛季剩下的比赛就不能参加。他不得不退出,慎重考虑这一情况。
“大学路十二号内蕴藏着十几个各式各样的问号。里边住着三四个不起眼而且受了惊的劳伦斯学校毕业的男生,一所纽约私立学校毕业的业余狂人(凯里·贺拉狄给他们起名“粗俗的酒鬼”),一个犹太青年,也是从纽约来的,此外,也算是对艾默里作出的补偿,还有贺拉狄兄弟俩。对于这两个兄弟,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
据说,贺拉狄哥儿俩是孪生兄弟,而实际上黑头发的那一个,即凯里,比他的金发的兄弟伯恩大一岁。凯里个子高,两只幽默的灰色眼睛,突然流露的、吸引人的微笑;他立刻就成了这座楼房的指导者,长在高处的麦穗的收获者,对于自高自大表现的监察者,坦率、讽刺的幽默的推销者。艾默里为他们未来的友谊作了殷勤的准备,对于大学生活应该如何度过而实际上又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他已经胸有成竹。凯里由于性格的关系,他还不会认真对待这些问题,因此他语言婉转地责备艾默里不要在这个不合适的时机探究社交体系错综复杂的问题,不过他还是喜欢艾默里的,对他非常关心,也感到非常愉快。
伯恩一头金发,人非常安静,对学业专心致志,在这栋楼里总是一个忙忙碌碌的身影,晚上静悄悄地进来,清晨起床外出到图书馆忙他的功课——他在竞聘《普林斯顿人报》的位子,竞争非常激烈,另有四十个人觊觎第一名。十二月的时候他得了白喉退出,别人赢得了位子,但是到了二月里,他回到学校,又无所畏惧地参加竞赛要争取人人羡慕的位子。毫无疑问,艾默里与他的交情只限于上下课来回的路上三分钟的闲聊而已,因此,他无法深入伯恩唯一全身心投入的兴趣的深处,发现到底下面埋藏着什么。
艾默里绝不肯就这样得过且过。他失去了在圣雷吉士学校赢得的地位,即享有人人知晓、人人钦佩的声望,然而,普林斯顿在激励他,前面还有许多东西有可能会唤醒蛰伏在他身上的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脾性,只要他能打进一个楔子。至于高年级俱乐部,在今年的夏天他曾经找过一个不愿多说的毕业生,缠着打听情况,他了解到的情况引起了他的好奇:常春藤俱乐部,傲然独立,令人喘不过气来的高贵和势利;小楼俱乐部,由杰出的冒险家和衣着考究的玩弄女性者组成的一大群杂乱的人;老虎酒店俱乐部,虎背熊腰、强壮有力,因忠实遵循入学前详细制定的规章而增添活力;方帽与长袍俱乐部,反对饮酒,隐约地信奉宗教,政治上强大;此外还有浮华的殖民主义俱乐部;文学正方形俱乐部;以及其他十几个俱乐部,年龄与地位各异。
把一个低年级的学生摆在太耀眼的灯光之下让他出头露面的任何做法,会被加上一个恶名叫作“出风头”。由于有辛辣的点评,电影的放映久盛不衰,但是做出点评的人通常就是在出风头;谈论俱乐部就是出风头;非常强烈地主张某种做法,比如,举办狂欢酒会或者主张绝对戒酒,那就是出风头;总而言之,个人出头、惹人注意,是不可容忍的,而真正举足轻重的人是不承担义务的人,这样一来到了二年级俱乐部选举的时候,人人都必须在今后整个大学时期装进口袋里缝起来。
艾默里发现向《纳骚文学杂志》投稿不会有什么结果,但是倘若能进入《普林斯顿人报》的编辑部谁都会取得巨大的收获。他要参加英语戏剧协会做不朽的表演的朦胧愿望也逐渐消退,因为他发觉最聪敏的人和最有才干的人都集中在三角俱乐部里,那是一个音乐喜剧组织,每年圣诞节都有一次大型的外出表演。与此同时,在公共食堂感到非常奇怪的孤独和焦躁不安,而心里又有新的渴望和雄心在躁动,他的第一学期就这样在妒忌和烦恼之间摇摆着过去了,他妒忌萌芽状态的成就,他对凯里诉说烦恼和困惑不解,为什么他们在年级的杰出人物中间不被人接纳。
许多个午后,他们懒洋洋地靠在大学路十二号的窗台上,注视着同学们到公共食堂去,或者从公共食堂回来,注意到那些追随者们都已经依附在那些更加出名的人的身上,注视着那些形单影只的人来去匆匆,两眼低垂,羡慕那些以预科学校区分的人成群结队的愉快和安全。
“我们都是倒霉的中产阶级,问题就是如此!”有一天他这样对凯里发牢骚说,当时他伸展四肢躺在沙发上,带着沉思的明晰性一支接一支地抽着法蒂玛牌香烟。
“哦,为什么不能这样?我们进了普林斯顿,因此我们也可以用这样的方式对待那些没有名气的学院——比他们优越,更加自信,穿着更加讲究,出门更加风光——”
“啊,我并不是因为这个缘故才在意那触目惊心的等级制度的,”艾默里承认道。“我很喜欢身上穿辣猫品牌的衬衣,但是,哎呀,凯里,我一定要做一只辣猫。”
“可是在目前,艾默里,你只不过是一个出力气的小市民而已。”
艾默里躺在那里一时无话。
“我用不了——多久,”他最后说道。“可是我讨厌靠苦干来达到目的。我要显露特点,你也知道。”
“体面的伤疤。”凯里突然伸长脖子望着窗外的马路。“朗格达克来了,你要不要看看他的模样——亨伯德就在他后面。”
艾默里有力地从沙发上起身,站到窗前。
“哦,”他说道,一面仔细观察这些杰出人物,“亨伯德的样子就像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不过这个朗格达克嘛——却是一个很粗鲁的人,对吗?我信不过这样的人。所有的钻石在加工之前看上去都很大。”
“哎,”兴奋过后凯里说道,“你是一个文学天才。看你的了。”
“我在想”——艾默里停顿了一下——“我会不会真是个文学天才。说句实话,我有时候觉得真的是。这话听起来好像太自以为是,不过这个话除了你,我对谁也不会说的。”
“唔——行动吧。把你的头发留长,像文学杂志上的这个人丹维里埃一样写诗。”
艾默里懒洋洋地伸手去拿放在桌子上的一叠杂志。
“你读过他最近写的吗?”
“从不错过。不多见的。”
艾默里拿起一本翻起来。
“啊!”他惊讶地说道,“他是一个新生,对吗?”
“是的。”
“你听这一首!我的上帝!”
“‘一个女仆然后说道:
黑丝绒长裙的轻拂迎来黎明,
白色的小蜡烛,插在银烛台里,
淡淡的火焰在飘动宛如树影的婆娑,
皮雅,蓬皮雅,来吧——快来听——’”
“这,这写的是什么?”
“这是一首餐具室即景。”
“‘她的脚趾僵硬像一只白鹳飞起;
她在床上躺着,垫着洁白的床单,
双手像圣徒一样放在平静的胸口,
贝拉·库尼莎,快来透个气!’”
“我的天哪,凯里,这到底是在写什么?我起誓我一点都看不懂,可是我也是一个文学爱好者。”
“很难捉摸,”凯里说道,“只不过你读的时候心里要想着灵车和馊牛奶。这一首不如其他几首那么富有激情。”
艾默里把杂志往桌子上一扔。
“唉,”他叹息道,“我肯定是云里雾里,不明白。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但是要是谁不循规蹈矩我就很讨厌。我拿不定主意到底我是要陶冶心性,做一个大戏剧家,还是对《英语诗歌宝库》[48]嗤之以鼻,做一个普林斯顿的老门槛。”
“为什么要拿一个主意?”凯里建议。“还是随波逐流的好,像我一样。我准备凭借伯恩的提携,显扬于天下。”
“我不能随波逐流——我要人家来关注。我要做一个有影响的人,即使是为了别人的利益,或者是做《普林斯顿人报》的编委主席,三角俱乐部的主席。我要做一个受人仰慕的人,凯里。”
“你考虑自己考虑得太多了。”
艾默里一听这个话立即坐起来。
“不是为自己考虑。我也是在为你考虑。假如做一个自命不凡的人很好玩,我们应该走出去,现在就跟年级里的同学打成一片。比如说,六月份要举办年级舞会,我会带一个妓女进来,不过这件事我会处理得温文尔雅,否则我不会找人来——把她介绍给所有爱玩弄女性的人,介绍给橄榄球队队长,还有那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
“艾默里,”凯里有点不耐烦了,“你那是在瞎忙。假如你要显姓扬名,那就走出去,去争取;假如你不愿意,那就顺其自然吧。”他打起哈欠来。“行了,把烟雾放出去。我们一块儿下去看橄榄球训练。”
艾默里逐渐也接受了这个观点,决定明年秋天的时候再踏上他的成名之路,现在则安于现状,看着凯里在大学路十二号享受乐趣。
他们在犹太青年的床上涂满了柠檬派;他们把艾默里房间的煤气吹灭,整幢楼都弥漫着煤气味,弄得十二号太太和附近负责修理的管子工惊慌失措;他们把粗鲁的酒鬼的财物——画、书本、家具——搬到了厕所里,这两个人从特伦顿喝醉了酒回来,朦胧中发现东西搬了家,一见那情景都不知是怎么一回事;当这两个粗鲁的酒鬼把这件事当作玩笑看之后,艾默里他们非常地失望;他们吃了晚餐就打牌,一直打到天亮,比大小、打二十一点、累积赌注;在一个同学生日的那一天,他们就说服他买香槟酒庆祝,大家喝个够。看到生日派对的出资人没有多喝酒,凯里和艾默里意外地把他扔下两排楼梯,事后觉得羞愧难当,也非常后悔,接下来整整一个星期到校医室看望。
“喂,这些女人都是什么人?”有一天凯里这么问道,责问艾默里信件为什么这么多。“我最近一直在注意信件上的邮戳——法尔明顿、多卜士、威斯托弗、达纳霍尔——怎么回事?”
艾默里咧嘴一笑。
“都是从双子城[49]寄来的。”他把这些女孩子一个个作了介绍。“一个是玛丽莲·德·威特——她很漂亮,自己有一辆车,有车就很方便;一个是萨丽·威瑟比——她越长越胖;一个是梅拉·圣·克莱尔,她是一个老相好了,很容易就可以吻她,要是你想的话——”
“你用什么法子这么灵验?”凯里问道。“我什么法子都用过,可是那些机灵鬼甚至不怕我。”
“你是属于‘乖孩子’一类的,”艾默里提示道。
“你说得对。我老妈老觉得哪个姑娘跟我在一块儿准保没事。说句老实话,这也很烦人。要是我伸手去牵一个人的手,她们就笑我,阻止我,就像这只手没长在她们身上似的。一旦我把一只手握住,她们马上就要把我拉开。”
“你就生气,”艾默里建议道。“就跟她们说你要疯了,让她们来教育你——回到家里就装疯——过半个小时就回来——吓唬她们。”
凯里摇摇头。
“没用的。去年我给圣提摩西女子学校的一个姑娘写了一封非常热情的信。信里写到一个地方我急了,说:‘我的上帝,我爱你!’她拿一把修指甲的小剪刀把‘我的上帝’几个字挖掉,然后把我的信拿去给全校传阅。根本没有效果。我就是一个‘老好人凯里’,一事无成。”
艾默里微笑,竭力想像“老好人艾默里”的画面。他根本就想象不出这样的画面。
二月里雨雪不断,刮龙卷风似的一年级生学年中期考试结束了,大学路十二号的生活依旧非常有趣,即使不能说很有意义。艾默里照例是一天有一顿总是到“乔家餐馆”去吃总会三明治、玉米片、土豆丝,一般都是由凯里或者亚历克·康尼奇陪伴。亚历克毕业于霍奇吉士学校,他是一个沉默寡言、清高的老门槛,住在隔壁房间,由于他们全班同学都考到了耶鲁大学,因此他也与艾默里一样不得不独往独来,没有结伴。“乔家餐馆”店堂里的装饰毫无情趣可言,而且略嫌不洁,但是食客可以无限制地赊账,这对艾默里来说是个极大的方便。他的父亲在尝试做矿业股票投资,因此,尽管他的津贴每月不缺,却总不能如他所企盼的那样大方。
“乔家餐馆”还有一个优点,由于地方僻静,可以避开高年级同学好奇的目光,所以每天下午四点,或是由一个朋友陪伴,或是一个人捧着一本书,艾默里总要到这里饱餐一顿。三月里的一天,他走进餐馆见桌子都坐满了人,就悄悄走到最末端的一张桌子,在一个低头专心看着一本书的一年级生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来。两人见了点点头。二十分钟里艾默里一边吃熏肉小圆面包,一边看《华伦太太的职业》(萧伯纳的书是他在学年中考期间在图书馆浏览书刊的时候很偶然地发现的);对面那个一年级生一边吃着三合一巧克力麦乳精,一边也专心地看他的书。
渐渐地,艾默里的目光好奇地转向他对面用餐的人的书。他从倒着的书上认出了书作者和书名——斯蒂芬·菲利普斯的《玛佩莎》[50]。不过,他看了也没有意义,因为他的诗歌格律方面的修养只限于诸如“快到花园来,莫德”[51]这样的星期日经典歌曲,以及最近才硬记下的莎士比亚和弥尔顿的很少的几句诗。
他很想跟坐在对面的人搭讪,于是他假装手中的书一时间让他读得津津有味,接着情不自禁地大叫起来:
“哈!好东西!”
那个一年级生抬起头来,艾默里脸上露出假装的尴尬表情。
“你是在说你的熏肉小面包吗?”他的沙哑、亲切的声音与那副宽大的眼镜以及他给人的非常渴望的印象恰好相配。
“不,”艾默里回答道。“我是在说萧伯纳的剧本。”他一边把书转过去,一边解释道。
“萧伯纳的书我一本也没有看过。我一直想看。”这个孩子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你有没有看过斯蒂芬·菲利普斯写的东西,你喜欢诗歌吗?”
“喜欢,的确,”艾默里给了一个热切的肯定回答。“不过,斯蒂芬·菲利普斯的诗我没有读过多少。”(他只知道已经去世的大卫·格雷厄姆·菲利普斯,从来没有听说过别的姓菲利普斯的人。)
“那也没有什么关系,我觉得。当然他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他们于是讨论起诗歌来,在讨论当中他们相互作了自我介绍,艾默里的这位同伴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博学的名人托马斯·帕克·丹维里埃”,他就是在《文学杂志》上写充满激情的爱情诗的人。他,可能十九岁,两肩下垂,浅蓝色的眼睛,正如艾默里从他总体外表可以看出来的那样,他对于社会上的竞争以及诸如此类令人关注的现象并没有多少认识。然而,他喜欢读书,似乎艾默里很久没有见过喜欢读书的人了;只要隔壁餐桌上的圣保罗学校的那一群人不要把他也错看作一个文学爱好者,今天的相遇他就会觉得非常有意思。他们似乎并不注意,于是他就一点也不拘束了,讨论起书来,一说就是十几本的书,他读过的书,他听说的书,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书,像布兰塔诺书店[52]的店员一样非常流利地一口气报出一大串书名。丹维里埃部分地受了蒙骗,由衷地感到高兴。他性情敦厚地几乎认定,普林斯顿的学生一部分是十足的平庸之人,一部分是完完全全的埋头苦读的人,能找到一个人可以一点都不结巴地说出济慈的名字,然而又很显然不让人抓住把柄,想到这里会让人觉得非常过瘾。
“奥斯卡·王尔德有没有读过?”他问道。
“没有。是谁写的?”
“这是人名——你不知道?”
“哦,知道。”隐约的心弦在艾默里的记忆里拨动。“幽默歌剧《忍耐》[53]是写他的吗?”
“没错,就是这个人。我刚看完他的一本书,书名叫《道林·格雷的画像》,毫无疑问我希望你也读一读这本书。你会喜欢的。你要读的话可以借给你。”
“噢,我会非常喜欢的——多谢了。”
“你不上来到房间里坐坐吗?我还有几本别的书。”
艾默里迟疑了一下,瞥了一眼圣保罗学校那一群人——其中一个就是高贵、完美的亨伯德——他在思考这个新结识的朋友会有多坚定。他从来没有走到过交一个朋友然后又甩掉的地步——他还没有冷酷到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因此他现在在用玳瑁框眼镜后面咄咄逼人的冷漠双眼来衡量托马斯·帕克·丹维里埃的诱人之处和价值,因为他总觉得隔壁桌子投来的是冷漠的目光。
“去,我去。”
于是他翻出了《道林·格雷的画像》、《多洛雷斯》、《无情的美人》[54];这样一来他在一个月里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世界也变得灰暗、令人关注,并且竭力用奥斯卡·王尔德和斯温伯恩的餍足的眼光来观察普林斯顿,他还用故作风雅的玩笑口吻称王尔德是“菲加尔·欧弗拉蒂”,称斯温伯恩是“阿尔杰农·查尔斯”[55]。他每天晚上大量地阅读书籍——萧伯纳、切斯特顿、巴里、皮内罗、叶芝、辛吉、厄内斯特·道森、亚瑟·西门斯、济慈、苏德曼、罗伯特·休·本森、萨弗伊喜歌剧[56]——五花八门、各式各样的书籍什么都读,因为他突然发现自己多年来什么书都没有读过。
汤姆·丹维利埃起初只是给了他一个借口,而并非是一个朋友。艾默里大约一个星期见他一次,他们一起把汤姆的天花板涂成金色,在墙上挂起在拍卖会上买的仿制挂毯,支起高架烛台,挂上提花窗帘。艾默里喜欢他聪明,有书生气,但是没有柔弱秉性,不做作。事实上,大抵是艾默里在卖弄才华,挖空心思、竭力把每一句话都说得像警世名言,而倘若一个人只满足于故弄玄虚的妙语警句,许多的技艺就显得更绝了。大学路十二号一片欢声笑语。凯里读了《道连·格雷》,假扮亨利勋爵[57],跟着艾默里形影不离,用“道林”这个名字称呼他,假装怂恿他心生邪念,借此削弱厌倦情绪。他把这一做法带到了公共食堂,别的用餐的人见了都十分惊讶,艾默里勃然大怒,一副窘态,从那一次以后,妙语警句只在丹维里埃面前说,或者对着正好拿在手里的镜子朗诵。
有一天,汤姆和艾默里试着按照凯里的留声机的节奏,朗诵他们自己写的诗和顿撒尼勋爵[58]的诗句。
“唱!”汤姆大声说道。“不是朗诵!是吟唱!”
这时兴致正浓的艾默里很是生气,他说他要听一张没有很多钢琴音乐伴奏的唱片。凯里一听这话倒在地板上不敢笑出声来。
“那就表演《花儿与爱心》[59]吧!”他大叫道。“啊,上帝,我的心焦躁慌乱。”
“把那破留声机关了,”艾默里嚷道,脸胀得通红。“我不是在公演。”
在此期间,艾默里细致谨慎地竭力要唤醒丹维里埃对于社交制度的认识,因为他知道这位诗人确实比他要传统得多,因此,只要头发上抹一点水,在小范围人中间进行交谈,一顶颜色更暗一点的礼帽,就足以使他变得十分正常。但是,身穿利文斯通领子的衣服、佩戴黑色领结的正式礼拜仪式他充耳不闻;事实上,丹维里埃对他的苦口婆心略有怨言;于是艾默里给自己规定一星期只去见一次面,间或才带他到大学路十二号来一次。这难免让其他一年级生暗暗发笑,他们把这两个人称为“约翰逊博士和鲍斯威尔”[60]。
另一个常客亚历克·康尼奇,隐隐约约有点喜欢他,但是以为人家清高所以也有点怕他。凯里透过诗歌的胡言乱语看到了他可信的、几乎是可敬的内心,觉得非常有趣,因此一小时一小时地叫他朗诵,而自己则躺在艾默里的沙发上,闭上眼睛静静地听着:
“她是沉睡还是苏醒?深深的吻
在她的玉颈上留下了紫色的印痕
那是疼痛的血一番迟疑后的显现;
轻轻的吻也是轻轻的吮吸——比色瘢更深……”[61]
“好听,”凯里轻声说道。“这一节诗让大哥贺拉狄感到喜悦。我猜想这是一位大诗人。”汤姆见有人欣赏他的朗诵喜出望外,于是就把《诗歌集》里的诗一首首地朗读,到最后凯里和艾默里差不多都跟他一样会背诵了。
艾默里是在春天的午后开始写诗的,那是在普林斯顿附近的大庄园的花园里,人工湖里游弋的天鹅为他作诗制造了气氛,还有柳梢头冉冉飘动的匀称的云朵。五月天来得太早了一点,艾默里突然觉得四壁已经锁不住他的心了,他一直都在校园里徜徉,无论是在星空底下,还是在淅淅沥沥的密雨中。
一个湿润的象征性插曲
夜雾降下了。滚滚的雾来自月亮,凝聚在建筑的尖顶和塔楼四周,然后从尖顶和塔楼下沉,于是沉湎梦幻的建筑物的顶部依然面对夜空抒发崇高的抱负。就像蚂蚁一样点缀白天的人影,此刻就像憧憧鬼影一样在面前来去,擦肩而过。哥特式建筑的大楼和回廊在黑暗中赫然耸现,无数灯光昏黄的淡淡的方块勾勒了每一幢大楼,更是让人觉得无限地神秘莫测。不知是从哪里送来了低沉的钟声,敲响了半点钟,艾默里走到日晷面前停下了脚步,在潮湿的草地上伸展四肢躺下来。阴冷的空气湿润了他的眼睛,减慢了时光的流逝——在懒洋洋的四月的午后不知不觉地潜行的时光,在漫长的春天的黄昏,似乎如此地难以捉摸。在一个个的黄昏,四年级生的歌声带着忧郁的美,飘过校园,透过他的本科生意识的外壳,透露了心中深厚、虔敬的热爱,对灰色的墙、哥特式的屋顶以及对它们作为已经消逝的年代的储存库所代表的一切的热爱。
他窗前可以看得分明的塔楼,高耸入云,形成了一个尖顶,同时依然渴望更大的高度,直至尖顶的顶端在早晨的天空中已经无法全部看清,这使他第一次意识到校园人影的转瞬即逝和微不足道,他们仅仅是基督使徒传统代代相传的继承者而已,除此之外,岂有它哉。他喜欢这样认为,哥特式建筑,由于它有向上的走向,尤其适合于大学校园,这已经成为他个人的思想。大片静谧的绿地,安静的教学大楼里偶尔见到的熬夜的灯光,都会紧紧抓住他的想象,而大楼尖顶的高雅则成为他这个认识的象征。
“真是的,”他憋住喉咙大声说道,一边将双手在草地上擦湿,然后举手捋着头发。“明年我要奋斗!”然而他也知道现在建筑尖顶和塔楼的精神可以使他不切实际地默认,但是明年它们就会把他吓退。现在他只认识到自己的微不足道,但是奋斗了就会让他知道自己的无能和不足。
大学继续做着梦——睁着眼睛做的梦。他感觉到了一阵紧张的兴奋,这也许就是大学的心脏缓慢的跳动。那仿佛是一条小溪,他站在小溪边投出一颗石子,他刚举手投出石子,淡淡的涟漪几乎就已经消失。迄今为止他毫无付出,他也一无所获。
一个夜行的一年级生,在松软的小道上啪嗒啪嗒地走着,他的油布雨衣呼啦呼啦发出很大的响声。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一声老一套的叫喊,就在一个看不见的窗子下面,“把你的脑袋伸出来!”在浓雾笼罩下一长串流水的淙淙声终于挤进了他的意识。
“啊,上帝!”他突然叫道,听到寂静中自己的叫声大吃一惊。雨仍在淅淅沥沥地下着。他在草地上一动不动地又躺了一会儿,两只手紧紧地抓着。然后他跳起来,伸手想去拍他的衣服。
“我已经都湿透了!”他对着日晷大声说道。
历史事件
他一年级那一年的夏天战争爆发了。除了对德国人进军巴黎还有点兴趣之外,整个事态一点都没有让他感到紧张,也没有引起他的关注。他抱着对一场有趣的传奇剧可能会有的那种态度,希望战争能打得长一点,血腥一点。假如战争不持久地打下去,他的心里就会像买了观看拳击比赛的门票却看不到拳击手拼死搏斗的人一样非常愤怒。
这就是他对这场战争的总体反应。
“哈—哈奥尔唐斯”[62]
“行了,合唱队女演员!”
“抓紧了!”
“嗨,合唱队女演员——赌博骰子别掷了,来扭扭屁股吧,怎么样?”
“嗨,合唱队女演员!”
指导老师无可奈何地发脾气,三角俱乐部的主席绷着一张脸,一会儿大声地训斥,一会儿又懒得说话,无精打采地坐在那里,心中纳闷到了圣诞节到底怎样去进行巡回演出。
“好吧,我们就排练海盗歌吧。”
合唱队演员们最后猛抽一口香烟,懒懒散散地各就各位;担当女主角的演员急忙奔向前台,装腔作势地把手和脚摆出制造气氛的姿势;指导老师又是拍手,又是踏脚,一遍遍地重复,嘴上还不停地喊着节奏,他们总算排出了一场舞蹈。
三角俱乐部就像是一个热闹活跃的大蚁冢。俱乐部每年演出一个音乐喜剧,带着演员、合唱队、乐队、布景,整个圣诞节假日巡回演出。剧本和音乐都是本科生的作品,而俱乐部本身则是最具有影响力的机构,每年有超过三百人竞争参与。
艾默里在第一次二年级生的《普林斯顿人报》竞争中就轻松取胜,填补了演员表中的一个空缺,饰演“沸腾的油,海盗队长”。到了二年级最后一个星期,每个晚上他们都要到卡西诺娱乐场去排练《哈—哈奥尔唐斯!》,从下午两点一直排练到第二天早上八点,困乏了完全靠几乎不加奶的浓咖啡来支撑,听课的时候就睡觉,课间也不醒。卡西诺娱乐场真是一个令人惊叹的场所。那是一个像谷仓一样的很大的会堂,坐满了扮演女孩子的男生、扮演海盗的男生、扮演小孩子的男生;布景仍在有声有色地搭建中;操纵舞台聚光灯的人正在调试灯光,把一束束怪诞的灯光照射到愤怒的眼睛上;满耳都是乐队不断的调音,或是三角俱乐部主旋律欢快的节拍。为音乐喜剧创作歌词的男生站在角落里,咬着铅笔,有二十分钟可以考虑加演节目;业务经理在与俱乐部干事争论可以花多少钱置办“那些乱七八糟的挤奶女工服装”;老毕业生即九八年的俱乐部主席,坐在一个箱子上,在想他们当年事情好办得多了。
三角俱乐部的一次演出是如何开始的始终是一个谜,但是,不管怎么说,谁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可以在表链上挂上一个黄金三角,倒是一个闹嚷嚷的谜。《哈—哈奥尔唐斯!》改写过六遍,节目单上写着九个合编者的名字。所有的三角俱乐部剧目,开始写的时候都是“别样的内容——并非通常的音乐喜剧”,但是到了几个作者、俱乐部主席、指导老师和学院委员会共同审核之后,剩下的就只有包含老一套可靠笑话的老一套可靠三角俱乐部节目。一个是主要的喜剧演员,他就在巡回演出即将成行的时候,不是被开除,就是病倒了,或者提出别的什么借口,另一个是合唱队女演员芭蕾舞里的满脸浓密胡子的人,他“坚决不愿意一天刮两回胡子”,两人把演出送去见鬼了!
《哈—哈奥尔唐斯!》剧中有一处非常精彩的地方。每当加入引人瞩目的“骷髅会”的耶鲁大学学生一听到普林斯顿这个神圣的名字,他必须退场,这是普林斯顿的一个传统。另一个传统是,“骷髅会”的成员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律都发达,积攒财富,或是积攒选票,积攒票证,爱积攒什么就积攒什么。因此,每一次演出《哈—哈奥尔唐斯!》,六个座位是不对外出售的,给出钱从外面雇来的流氓无赖留着,这些人原就面目可憎,三角俱乐部的化妆师还要将他们加以修饰。演出进行到“狂热分子,海盗头子”手指着他的黑旗子说“我是一名耶鲁毕业生——请看我的骷髅标志!”——这时候,那六个流氓无赖遵照吩咐要非常招摇地从座位上起身,带着心情抑郁、自尊受挫的表情,离开剧场。据说,雇来的艾力斯,有一次还真表现出那样的情绪,愤愤不平,尽管这件事从来没有得到证实。
他们在整个圣诞节假日里到过八个城市的高档地区演出。艾默里最喜欢路易斯维尔和孟菲斯两城;这两个城市的人懂得如何接待外面来的人,注入非凡的活力,展示令人叹为观止的富有女性美的服饰。芝加哥他很是赞许,因为它颇有生气,尽管人们说话口音很重——然而,这是一个推崇耶鲁的城市,而且一个星期之后他们要接待耶鲁欢乐俱乐部的演出,三角俱乐部受到的接待只是打了折扣的殷勤。到了巴尔的摩,普林斯顿则一见如故,人人都非常热爱。所到之处人们都痛饮烈性酒;有一个人一贯喝得异常兴奋才登台演出,还说他对角色的独特理解要求他喝烈酒。私有车厢有三节;然而,除了第三节车厢之外谁都没有睡觉,因为第三节车厢叫作“动物车厢”,那里集中了乐队戴眼镜、夸夸其谈的人。一切事情都是匆匆完成的,大家都还来不及感觉厌倦无聊,但是等到他们到达费城,圣诞节假日将近过去,大家都可以从容地摆脱鲜花和油彩的浓重气氛,合唱队扮演女演员的男生忍着腹部的疼痛脱下紧身衣,深深地舒了一口气。
待到巡回演出队一宣布解散,艾默里归心似箭,急忙动身前往明尼阿波利斯,因为萨莉·维瑟比的表妹伊莎贝尔·伯尔赫在父母到国外度假期间要到明尼阿泼利斯来过寒假。他只记得伊莎贝尔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模样,他第一次到明尼阿波利斯有时跟她一起玩过。后来她到巴尔的摩生活——但是自从那以后她的情况外人就不得而知了。
艾默里扯起想象的风帆,自信,兴奋、喜气洋洋。急匆匆地赶回明尼阿波利斯去见一个小时候认识的姑娘,似乎是一件有意思而又浪漫的事情,于是他一点也不觉得内疚地发电报给他母亲不要等他回家……坐在火车上,三十六个小时只想着自己。
“爱抚”
在三角俱乐部巡回演出期间,艾默里一直都在与非常流行的美国现象,“爱抚晚会”,保持接触。
因循守旧的母亲——做母亲的人大都是因循守旧的——根本想不到她们的女儿是多么随便地让人亲吻。“只有小保姆才这样,”哈斯顿-卡默莱特太太对她人见人爱的女儿这样说道。“先亲吻,后求婚。”
但是,人见人爱的女儿在她十六岁到二十二岁这六年里,每隔半年就要订婚一次,到了二十二岁她准备跟凯贝尔父子公司的小开汉姆贝尔结婚,那个汉姆贝尔还愚蠢地认为自己是她的初恋情人,而在每一次订婚之后,人见人爱的女儿(舞会上有节外生枝的规矩,主张适者生存,她就是这样被选中的)在月光下,或是在炉火边,或是在外边的黑暗中,还跟别的人最后深情一吻。
艾默里见过女孩子做出在他的记忆中也是难以置信的事情来:三点钟舞会以后,在难以置信的咖啡馆里吃夜宵,生活的各个方面无所不谈,神态半是严肃认真,半是装模作样,然而却还有一种鬼鬼祟祟的兴奋,这在艾默里看来代表了真正的道德沦丧。但是,他是在把纽约和芝加哥之间的城市看作是一个巨大的幼稚的阴谋之后,才认识到这种现象有多么普遍。
大饭店的午后,冬日的暮色在外面徘徊,楼下传来隐隐约约的鼓声……他们在大堂里来回踱步,心里烦躁,又拿起一杯鸡尾酒,穿着一丝不苟,焦灼等候。然后旋转门动了,三个裘皮大衣裹得严严的人踏着忸怩的步子走进来。于是走进剧院;然后还有一张桌子,观看《午夜嬉戏》歌舞表演——当然母亲也会到场陪同,但是这样一来,只会让事情变得更加讳莫如深、更加炫耀,人都走了只有她孤独一人坐在那张桌边,心想这样的娱乐一点也不像他们渲染的那么糟糕,只不过相当疲惫罢了。可是人见人爱的女儿又一次恋爱了……这是不是有点奇怪?——尽管出租车里空间这么多,人见人爱的女儿和威廉斯学院的男生似乎被挤出来,他们钻进了另外一辆车子。是奇怪!你有没有注意到人见人爱的女儿迟到了七分钟,她脸上一片绯红?不过人见人爱的女儿“蒙混过去了”。
“美女”已经变成了“调情者”,然后“调情者”又变成了“小骗子”。“美女”每天下午都有六个人来找她。假如人见人爱的女儿因奇怪的意外有两个人来找她,那么,那个不能与她约会的人就会很不自在。“美女”在舞厅里,在跳舞的间隙被十几个男人包围。在跳舞的间隙,设法找到人见人爱的女儿,就设法去找到她。
同一个姑娘……沉浸在丛林爵士乐和受到道德规范责问的气氛中。艾默里八岁之前遇见的任何一个人见人爱的姑娘,他完全有可能在她十二岁之前就亲吻她,他觉得这样的感觉是很令人陶醉的。
“我们到底为什么到这里来?”有一个夜晚,在路易斯维尔的乡村俱乐部的外面,他们坐在某一个人的豪华汽车里,他这样问手拿绿色梳子的女孩子。
“我不知道。我是一个淘气的人。”
“我们就明说了吧——我们不可能再见面了。我想要把你叫出来,是因为我觉得你是眼前最漂亮的女孩子。你对还能不能再见到我,真的不在乎吗?”
“我不在乎——可是你就是这样对待每一个姑娘的吗?我做了什么要受到这样的对待?”
“你跳舞不觉得累吗?你不想抽根烟或者做你说过的什么事吗?你就是想要做——”
“哦,我们进去吧,”她打断了他的话,“假如你要追根究底的话。我们就不要讨论这个了。”
假如手织无袖紧身运动衫款式新颖,艾默里灵感突发,美其名曰“爱抚衫”。这个好听的名字传遍各个角落,挂在花花公子和人见人爱的女儿们的嘴上。
客观的描述
艾默里现在十八岁,接近六英尺的身高,很漂亮,特别的而非一般的漂亮。一张相当稚气的脸,透露出天真,却被一双有长而黑的睫毛、洞察一切的绿眼睛破坏了。他似乎缺少对异性的强烈的吸引力,而这种吸引力则往往是与男人或女人的美相伴随的;他的个性纯属心理特点,对于个性,他做不到像自来水龙头一样要开就开、要关就关。但是人们见了他的脸,绝难忘怀。
伊莎贝尔
她在楼梯顶上停住了。站在跳板上的跳水运动员,首场演出之夜的女主角,全国大学年度橄榄球赛开赛那一天的魁梧、强壮的橄榄球队队员,他们当时心情的那种激动现在袭遍了她的全身。她原是应该随着一阵鼓声走下楼去的,或者跟随着《黛伊丝》[63]和《卡门》不相协调的主旋律下楼。她对于她的出场从来没有这样好奇,她对于她的出场从来没有这么满意。她十六岁已经过了半年。
“伊莎贝尔!”她的表姐萨莉在化妆间门口喊她。
“我准备好了。”她觉得喉头被一团小小的紧张感堵住了。
“我得叫人回去再取一双轻便舞鞋。一会儿就可以了。”
伊莎贝尔朝化妆间走去,想对着镜子最后再看一眼,但是想起一件事她站在那里不动了,眼睛直瞪着明尼哈哈乡村俱乐部的宽阔的楼梯。楼梯可望而不可及地朝下绕着,她可以瞥见楼下大厅里有两双男人的脚。穿着一律的无鞋带黑皮鞋,让人看不出是谁的脚,但是她心里迫切想知道其中一双是否就是艾默里·布莱恩的。这个青年至今尚未谋面,然而他已经占据了她一天的很大一部分——她到达的第一天里的很多时光。从火车站坐着汽车回来的路上,萨莉在一句接一句地提问、说明、透露情况、以及夸大其辞的时候,主动说道:
“你记得艾默里,那是当然的啰。哎呀,他简直是疯了似的要想再见到你。他在学校里多待了一天,他今天晚上到。你嘛,他已经听说了好多了——他说还记得你的眼睛。”
这一句话让伊莎贝尔很是得意。这就把他们两个人放在同等条件上了,尽管她自己的浪漫事迹她完全有能力来自编自导,不管事先有没有经过渲染。但是因翘首以待而带来一阵幸福的颤抖过后,她心生疑虑,有一种令人丧气的感觉,她禁不住要问:
“你说他听说过我好多事情,那是什么意思?我的什么事情?”
萨莉笑了。她感觉自己是在担当她那更加出挑的表妹的经纪人。
“他知道你——人人都说你漂亮都说你”——她停顿了一下——“我猜呀他知道有人亲吻过你。”
一听说这话,伊莎贝尔裘皮盖毯下面的小手突然握紧了。她已经习惯了老是有人说起她无法无天的过去,而且每次都毫无例外地会同样将她激怒;然而——在一个这样的外地城市这倒是一个有利的名声。她就是一粒“兴奋剂”,对吗?哼——让他们自己去查吧。
伊莎贝尔望着窗外,只见飞雪在寒风凛冽的早晨簌簌地飘着。这里的天气比巴尔的摩冷多了;她已经记不得;边门上的玻璃冻住了,窗玻璃上布满了冰雪的花纹,角落里积了雪。她心里还在想着一件事。他的穿着像那个男孩子吗?在那条繁华的商业街不紧不慢地走着,脚上穿一双软皮鞋,身上穿着冬季狂欢节的服装,像不像他那样?多么像西部的风格!当然他是不会这样打扮的:他是普林斯顿大学的学生,恐怕已经大学二年级了。确实她对他没有清晰的了解。很久以前拍的一张照片还放在她的一本旧照相册里,大眼睛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现在他的大眼睛可能已经非常吸引人了)。然而,在她决定要到萨莉这儿来过寒假的时候,他已经显现出了一个值得别人重视的对手的模样。孩子是最精明的活动安排者,他们非常迅速地策划他们的活动,而萨莉则在演奏一首起联络作用的奏鸣曲,聪明地激发了伊莎贝尔很容易激动的脾气。伊莎贝尔在一段时间里很容易表现出激烈的情绪,即便是转瞬即逝的。……
她们的汽车在一座远离铺满积雪的马路、逶迤辽阔的白石砌成的建筑面前停下来。威瑟比太太热情地出门迎接,很有礼貌地躲在角落里的好几个表妹也给叫出来见面。伊萨贝尔非常机敏地与她们一个个相见了。她兴致勃勃,与她所接触的人一个个都交好——大一点的姑娘和几个女人除外。她给人的全部印象都是有意装出来的。那天早晨她重新相见的六个姑娘都对她有很好的印象,一来是见到了她本人,二来是因为她名气很大。艾默里是一个公开的话题。他对于爱情显然有一点轻率、不专一,人缘既不能说很好,也不能说很不好——那里每一个姑娘似乎都曾经与他相爱过,但是没有一个人肯主动提供真正有用的情况。他要对她倾心……萨莉把这一情况向她的小妹们公布了,一看到伊莎贝尔她们也就尽快把消息一点点都转告萨莉。伊莎贝尔暗暗拿定主意,假如有必要,她就硬逼着自己去喜欢他——这要归功于萨莉。万一她感到非常失望怎么办?萨莉把他说得多么美好——他很漂亮,“小有名气,只要他想出名”,会甜言蜜语,非常不专一。实际上,他身上集中着她那个年龄和环境指引她去追求的全部浪漫精神了。她心中纳闷,不知道楼下柔软的地毯上迟疑地跳着狐步舞的双脚是否就是他的舞鞋。
所有的印象,实际上还有所有的想法,在伊莎贝尔看来都是千变万化的。她的行为举止表现出社交和艺术气质的奇怪的混合,这两种性格特点往往在两类人身上可以找到,一类是出入社交场合的女人,一类是女演员。她的教育,说得确切一点,她的世故,是从被她的喜怒哀乐所左右的男孩身上汲取的;她的机敏老练是她的本能反应,她要上演风流韵事能力巨大,仅仅受到电话涉及的范围之内的有情人的多少的限制。她的黑褐色大眼睛秋波频频递送,调情之意透过她体态容貌的强大吸引力让人一览无余。
那天晚上,她就这样在楼梯上面等着派去的人送轻便舞鞋来。就在她等得越来越不耐烦的时候,正巧萨莉从化妆间里走出来,笑呵呵的,还是惯常的一脸和气,非常高兴的样子,于是她们俩便一起下了楼,而此时伊莎贝尔心里来回搜索的探照灯照射的是两个念头:她很高兴今夜她脸色红润,她很想知道他舞跳得好不好。
下楼到了俱乐部的大舞厅里,她一时间被她下午认识的姑娘们团团围住,然后她听见萨莉的声音,报着一连串名字,同时,她自己则朝着六人一组黑白分明、非常拘谨、似曾相识的身影一次一次地欠身。她觉得布莱恩这个名字在什么时候出现过,但是起初她找不到他人在哪里。接着便是熙熙攘攘、很孩子气的一阵骚乱,人们动作笨拙地后退、相撞,而且人人都发现自己是在跟一个最不想交谈的人面对面地站着。伊莎贝尔和哈佛大学的一年级生、过去曾经一起做过跳房子游戏的蛙喉帕克,一起挤出人群,在楼梯上找到一个位子,幽默地说起过去的事情,这正是她所需要的。伊莎贝尔在社交场合可以一门心思地去做的事情是非常不同凡响的。首先,她略带南方口音,如痴如狂地用非常热情的女低音一再重复地说话;然后她把刚说过的事情放到一边,去让别人评说,自己只是笑着——那是她诱人的微笑;然后她换一种方式说同一件事,心里却似乎在设计圈套,所有这一切名义上都是以对话的形式在进行着。蛙喉陶醉了,一点都没有意识到她这样做并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头发喷过水、梳得光亮、闪烁着绿眼睛的人,他就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因为伊莎贝尔这时候已经发现他了。正如一个女演员甚至在自己自觉的魅力充分表现的时候,都会对坐在第一排的大多数人有深刻的印象,此时的伊莎贝尔也在打量着她的对手。首先,他的头发是赭色的,而从她自己的失望感来看,她知道她原以为他的头发是黑的,像广告上看到的那种修长身材……至于其他方面,只见他脸色微红,身材挺拔,是浪漫的形象;一套紧身的燕尾服,一件丝褶裥饰边的衬衣,与他的身材外貌非常相称,这样的衬衫女人们现在依然乐于见到男人穿在身上,而男人们却已经有一点感到厌烦了。
就在伊莎贝尔这样上下打量的时候,艾默里则默默地旁观。
“你不这样认为吗?”她突然转过身来对他说道,目光非常天真。
舞厅里一阵骚动,萨莉在前面领路来到她们的餐桌。艾默里挤到伊莎贝尔身旁,悄声道:
“你是我晚宴上的搭档,你知道。我们训练的时候都是为对方着想。”
伊莎贝尔喘了一口气——这个说法与她所想相当一致。但是她真觉得仿佛一篇精彩的演讲辞从一位主角手里被拿走,交给了一个次要人物……她是切不可丧失主导地位的。席间笑声不断,因为大家为找自己的位子而乱成一团,好奇的目光都转向她,因为她坐了靠上手的位子。她心里非常得意地看着这情形,而蛙喉帕克两只眼睛只注意她愈加红润的脸上增添的光彩,忘记替萨莉把椅子拉出来,一时糊涂、不知所措了。艾默里坐在对面,很有信心,也很得意,眼睛盯着她,明明白白是非常倾慕的神情。他直截了当地说话,蛙喉也一样:
“自从你开始扎头发以来,我就听说了你好多——”
“今天下午你说好笑不——”
两个人话说到一半都停下来。伊莎贝尔腼腆地朝艾默里转过脸去。任何人看一看她的脸,就知道她的答复是什么,但是她还是决定用说话来回答。
“怎么说——听谁说的?”
“大家都说的——你走了以后这么多年了。”她自然脸上绯红。她右手边坐着的蛙喉已经丧失了战斗力,尽管他自己还不觉得。
“我来说说这些年我记得的你的事,”艾默里接着说道。她朝他微微俯身,一面羞怯地看着放在她面前的芹菜。蛙喉叹了一口气——他了解艾默里,也了解艾默里似乎生来就会控制的局面。他转过脸去跟萨莉说话,问她明年是否要到外面去求学。艾默里先用声东击西的手法进攻。
“我有一个形容词用在你身上倒很合适。”这是他最喜欢的发难手段之一——其实他心中并没有词儿,但是这样说会逗引人们好奇,而且假如他被逼急了,他总是会说上一句溢美之词的。
“哦——是什么呢?”她一脸痴迷的好奇。
艾默里摇摇头。
“我对你还不十分了解。”
“你会告诉我——以后会吗?”她几乎是悄声道。
他点了点头。
“我们到外面坐坐。”
伊莎贝尔点点头。
“有没有人对你说过,你的眼睛很敏锐?”她说。
艾默里试图要让他的眼睛显得更敏锐。他猜想,但是没有十分把握,是不是她的脚在桌子底下碰了他一下。但是也可能只不过是桌子的脚碰的。很难分清是什么。但是这一碰还是很让他兴奋。他即刻就在想,不知楼上的小房间能不能用一用。
林中的孩子
伊莎贝尔和艾默里很明显并不天真,但是也并不特别地恬不知耻。而且,外行的身份在他们现在玩的游戏中几乎毫无价值可言,这一场游戏可能在今后很多年里会是她主要思考的问题。她跟他一样,玩这场游戏起初都是漂亮的外貌和容易激动的性格引发的,其余则是唾手可得的通俗小说和从略微老一点的小说选集里收集来的化妆间对话造成的结果。伊莎贝尔姿势做作地走路是在九点半钟,而且是在她圆睁明亮的眼睛,最能表明她是一个初入社交的天真姑娘的时候。艾默里相对而言则没有受到多少蒙骗。他等待着面具被摘去,而在此同时又不去怀疑她有套上面具的权利。而在她这方面,他刻意表现的老于世故的精明也没有把她打动。她居住的地方是一个更大的城市,在交际范围上略占优势。但是她接受他的故作姿态——这是在这一类事情上的十几个微不足道的行为准则之一。他也知道他现在是得到了特别的优待的,因为她已经经过训练了;他知道他仅仅代表了看得见的最好的猎物,他必须抓紧时机,免得丧失自己的优势。于是他们就这样着手进行这场游戏,手法极其狡诈,倘若她的父母知道了,那是会非常震惊的。
晚宴之后舞会开始……顺利开始。顺利吗?每跳几步舞,男孩子就抢着跟伊莎贝尔接着跳,而且还在角落里争争吵吵,说:“你完全可以让我抢先一点的!”“她也不喜欢这样——她跟我说过,下一回我可以截舞。”这话是对的——她跟谁都这样说,跳完之后松手的时候她的手还会按你一下,意思是说:“你知道你跟我跳舞才让我有今晚的欢乐。”
可是时间在流逝,两个小时过去了,头脑不很敏捷的献殷勤的男孩子最好还是学学把假装激情的目光投向别处吧,因为十一点钟的时候,伊莎贝尔和艾默里已经在楼上阅览室旁边的小房间里坐在长沙发上了。她觉得他们是漂亮的一对,似乎很显然是应该在这个隐蔽的角落里坐着的,而那些光彩暗淡的人则在楼下焦躁不安、唧唧喳喳。
从门口经过的男孩子探头进来,目光嫉妒地张望——从门口经过的女孩子只是笑,只是皱眉,心里也明白了。
他们此时已经到了非常明确的阶段。他们相互交流了自从上一次相见以来的进步,她听着许多她已经听说的话。他是大学二年级的学生,是《普林斯顿人报》编委会的成员,可望在四年级当上编委会主任。他也得知她在巴尔的摩交往的男孩子有几个“交了好运”,装作非常兴奋的样子来跳舞;他们大多数年龄在二十岁左右,开着引人瞩目的红色斯图泽轿车。他们一大半人似乎已经从各个不同的高中和大学退学,不过有几个运动上小有名气,这让他对她刮目相看。实际上,伊莎贝尔与大学的交往的加深还是刚刚开始。她与许多青年学生都很面熟,他们觉得她是一个“漂亮小妞——值得他们留点神”。但是伊莎贝尔把这些名字变成了胡里花哨的一串,即使是维也纳的贵族听见了也会赞叹不已。这就是坐在长沙发上的年轻的女低音的本领。
他问她是否觉得他有点自高自大。她说自高自大和自信两者是有区别的。她钦佩男人的自信。
“蛙喉是你的好朋友吗?”她问。
“当然是——怎么啦?”
“他不会跳舞。”
艾默里笑了。
“他跳得仿佛女孩子是背在背上,不是手臂搭在肩上。”
她很爱听这句话。
“你很善于评价一个人。”
艾默里费力地否认。但是他拿几个人作例子评价给她看。然后他们谈论起手来。
“你的手非常灵巧,”她说。“从你的手来看好像你是弹钢琴的。我说得对吗?”
我已经说过他们已经到了一个很明确的阶段——岂止是明确,是到了一个关键的阶段。艾默里多待了一天来见她,他的火车那天夜里将于十二点十八分开。他的提包和皮箱在车站等着他;他的怀表在口袋里开始沉重起来。
“伊莎贝尔,”他突然说道,“我想跟你说件事。”他们当时一直是在轻松愉快地说“她眼睛里的有趣表情”,伊莎贝尔从他态度的变化已经知道接着会发生什么——实际上她心里在想要多快才会发生。艾默里把手伸向头顶,关了电灯,他们即刻就身处黑暗之中,只有近旁阅览室的灯的红光从门口照进来。然后他说道:
“我不知道你是否已经猜到你——我要说的话。哎呀,伊莎贝尔——这听起来有点像笑话,可是这不是笑话。”
“我知道,”伊莎贝尔轻声道。
“也许我们绝不可能再这样相见了——有时候我的运气非常糟糕。”他身体从她旁边移开,靠到沙发另一头的扶手上,但是她在黑暗中能够清楚地看到他的眼睛。
“你能再见到我的——傻瓜。”这最后两个字有着一丝加重的语气——因此听起来几乎就变成了一句亲昵的话。他声音有点嘶哑地继续说道:
“我倾心过许多人——女孩子——我猜想你也倾心过——男孩子,我是说,可是,说实话,你——”他突然停住没有说下去,俯身向前,两手支颐,“哦,又有什么用呢——你会走你的路,而我呢,我想也会走自己的路。”
一阵静默。伊莎贝尔颇有点被打动;她的手绢紧紧缠绕成一个球,借着投射在她身上的微弱灯光可以看到,她故意把手绢绕的球丢在地上。他们的手瞬息间碰到了一起,但是两人都没有说话。静默变得更频繁了,更甜蜜了。小房间外面又有一对人脱离了人群上楼来,在隔壁房间里试着弹钢琴。在弹了一会儿通常开头弹的《筷子曲》之后,他们其中一人弹起了《林中的孩子》,轻轻的男高音把歌词送进了小房间:
“让我牵着你的手——
不必开口
我知道我们朝着梦乡走。”[64]
伊莎贝尔嘴上轻轻地哼着,浑身哆嗦,她感觉到艾默里伸过手来把她的手握住了。
“伊莎贝尔,”他悄声道。“你知道我深深地爱你。你确实对我也有一点意思。”
“是的。”
“你有多么在乎——你有没有特别喜欢的?”
“没有。”他几乎听不见她在说话,尽管他靠得很近,连他面颊上都能够感觉到她呼出的气。
“伊莎贝尔,我要回到学校去,要待上漫长的半年,我们为什么不应该——只要我能够有一件可以让我想念你的——”
“把门关上……”她的声音只是轻轻动了一下,他几乎不明白她是否真的说过话。他轻轻把门关上以后,歌声似乎就在外面颤抖。
“月儿多明亮,
吻我入梦乡。”
多美妙的歌呀,她心里想——今天晚上的一切都很美妙,尤其是小房间里的这一幕浪漫情景,他们手拉手,不可避免的动人一幕越来越接近。她未来的生活远景似乎就是这样的连绵不断的场景:在银白的月光下,在隐隐约约的星光里,在豪华汽车的后座,在绿树浓荫底下停着的低矮舒适的敞篷小客车里——只不过男孩子可能会变换,而今晚这一个多么帅气。他轻轻握住她的手。突然他把她的手拉过去,紧贴着他的嘴唇,吻她的手心。
“伊莎贝尔!”他的低声细语融入了音乐,似乎与乐声一起飘得越来越近。她的呼吸加快了。“我可不可以吻你,伊莎贝尔——伊莎贝尔?”她微微张开嘴唇,在黑暗中转过脸来对着他。突然间一阵说话声,还有朝楼梯上奔跑的声音,冲着他们汹涌而来。艾默里倏忽间伸手把电灯扭亮,当房门打开,三个男孩包括气呼呼、急于要跳舞的蛙喉闯进门来的时候,他已经坐在那里翻阅桌子上的杂志了,而她则一动不动地坐着,态度泰然,一点也不慌张的样子,甚至还对着他们微笑。但是她的心在怦怦跳,她有一点仿佛好事被搅了的感觉。
事情很明显已经过去了。大家嚷着要跳舞,他们两人交换了一下眼色——在他这一边是绝望,在她那一边是惋惜,晚会在继续进行着,花花公子们消除了疑虑,一个个没完没了地截舞。
到了十二点一刻,艾默里挤在一小群聚集起来祝他好运的人中间,很庄严地与她握手。瞬息之间他失去了镇静,她心里则有一点慌乱,因为她听见一个躲在后面爱说打趣话的人讽刺道:
“带她到外面去,艾默里!”他拉住她的手轻轻捏了一下,她也回应了,就像她那天晚上给了二十来个人的手回应一样——仅此而已。
两点钟回到威瑟利家的时候,萨莉问她,她和艾默里两人躲在小房间里有没有“那个”。伊莎贝尔转身静静地对着她。她的眼睛里闪烁着空想主义者的光芒,像圣女贞德那样梦想的纯洁的梦想家。
“没有,”她回答道。“我不再做那样的事了;他对我提了这个要求,但是我拒绝了。”
她钻进被窝的时候心里纳闷,不知道他明天的特别讲话会说些什么。他的嘴巴这么漂亮——她会——?
“他们有十四个天使的守护,”[65]萨莉在隔壁卧室里带着睡意唱道。
“该死!”伊莎贝尔嘴里嘟哝,一面把枕头拍打得隆起很大的一块,然后小心翼翼地钻进冰冷的被子里。“该死!”
狂欢
艾默里为了《普林斯顿人报》的事务回到了学校。那些无足轻重的势利小人,作为衡量成功的精密寒暑表,随着俱乐部选举的临近,都对他热情起来,于是,一群群高年级同学都来拜访他和汤姆,他们表情尴尬地进来,倚着桌子或床沿,不着边际地东拉西扯,就是不谈最令人关注的话题。艾默里看到盯着他的专注的目光觉得有趣,倘若来访的人是代表了他一点也不感兴趣的某个俱乐部,他就说上几句另类的怪话吓唬他们,自己则借此找到了极大的乐趣。
“哦,我想一想——”一天晚上,他对一个目瞪口呆的俱乐部代表说道,“你们是代表哪一个俱乐部的?”
倘若来了常春藤俱乐部、小楼俱乐部和老虎酒店俱乐部的访客,他就扮演“可爱、纯洁、天真的乖孩子”的角色,态度泰然自若,装作一点也不懂他们的来意。
三月伊始,当那一个决定成败的早晨来到,校园见证了狂野情绪大爆发的时候,他和亚历克·康尼奇悄悄地、人不知鬼不觉地潜入小楼俱乐部,非常吃惊地注视着他的突然变得激动的同年级同学。
那里有立场不坚定的动摇分子,从一个俱乐部跳到另一个俱乐部;那里有只维持两三天友谊的朋友,他们热泪盈眶、大声高呼他们一定要加入同一个俱乐部,什么也休想将他们拆散;长期隐瞒的积怨,譬如突然出名的人至今对入学时候的怠慢记忆犹新,现在都公开披露,大声说出来;一向默默无闻的人收到了垂涎已久的邀请顿时声名鹊起;别的自以为“一切敲定”的人竟然发现自己有了没料到的敌人,觉得自己被人冷落、被人抛弃,于是大发谬论,要退学。
在他自己的一帮人里,艾默里看到有人被排斥在外,只因为戴了绿色的帽子,或是因为“一个该死的成衣匠的人体模型”,或因为“天上有太大的吸引力”,或是因为一天晚上喝得烂醉,“我的上帝,不像一个正人君子”,或者是出于除了反对票操纵者之外谁也不知道的不可名状的秘密理由。
这一个恣意的社交活动在纳骚酒店的大型晚会上达到了顶峰,用大碗装的潘趣酒[66]端过来分给每一个人,整个楼下只看见一张张的脸,只听见一声声的叫嚷,简直成了疯狂地熙来攘往的场面。
“嗨,狄比——恭喜!”
“好样的,汤姆,你在礼帽俱乐部有一帮子能人。”
“喂,凯里——”
“啊,凯里——我听说你是带着全体举重运动员到老虎酒店俱乐部的!”
“哦,我没有到小楼俱乐部去——那是花花公子的胜地。”
“他们说欧弗顿拿到常春藤俱乐部的邀请人都晕过去了——他在第一天就加入了吗?——啊,根本没有。他骑上一辆自行车朝穆雷—道奇大楼飞奔而去——生怕是搞错了。”
“你是怎么加入‘礼帽’的——你这个老浪荡子?”
“恭喜!”
“恭喜你自己吧。听说你有一大帮子人。”
酒吧打烊,晚会也散了,参加晚会的人三五成群,一边唱一边在积雪覆盖的校园里飞跑,他们都有一个奇怪的幻觉,以为势利气氛与过度的紧张终于已经结束,他们从此就可以在今后两年里高兴做什么就做什么了。
很久以后,艾默里还把二年级的春季看作他人生最幸福的时光。他的思想是与他眼中的生活合拍的;他只想随波逐流,虚度光阴,跟十几个新结识的朋友消磨四月的午后。
一天上午,亚历克·康尼奇走进他的房间,叫醒他起床,这时的太阳已经高高升起,窗口闪耀着凯普贝尔大楼的独特的辉煌。
“起来,原罪,醒醒。过半个钟头在伦维克咖啡馆门口等。他们有车子。”他把五斗橱的罩子端过来,连同罩子上放的许多小摆设,小心翼翼地放到床上。
“你到哪里去弄来车子?”艾默里挖苦地问道。
“相信就是了,不过你可不要多嘴多舌,不然你就去不成了!”
“我看我还是睡觉吧,”艾默里平静地说道,重又拉好被子,一边伸手到床边拿一根香烟。
“睡觉!”
“怎么?我十一点半还有一堂课。”
“真讨厌!当然啰,假如你不想到海边去的话——”
艾默里一跃而起,跳下床来,五斗橱罩子上放的东西撒落了一地。海边……他已经好多年没有到海边去过了,上次去还是他和母亲一起出去旅行的时候。
“还有谁去?”他一边穿内衣一边问道。
“哦,狄克·亨伯德、凯里·贺拉狄、杰西·菲伦比还有——唔,大概五六个人。快一点,老弟!”
十分钟之后,艾默里就在伦维克咖啡馆里大口大口吃着牛奶玉米片,到了九点三十分,他们已经高高兴兴快速稳当地出了城,朝着狄耳海滨的沙滩前进。
“你瞧,”凯里说道,“这辆车是从那边弄来的。实际上,这辆车不知道是什么人从阿斯伯里花园[67]偷来的,后来他们把车丢在普林斯顿,人都到西部去了。狠心亨伯德经市议会许可才弄来的。”
“谁带着钱吗?”菲伦比从前排转过身来提醒道。
大家异口同声断然回答没有。
“那就有趣了。”
“钱——什么钱?把车子卖了就有了。”
“把它当废品卖了,怎么都行。”
“怎样去弄吃的?”艾默里问道。
“说句老实话,”凯里答道,用责备的眼光看着他,“你对凯里活过短短的三天的能力还有怀疑吗?有人连续好多年不给吃的都活过来了。读一读童子军月刊吧。”
“三天,”艾默里在沉思,“可是我还有课呢。”
“其中还有一天是安息日。”
“还是一样,在一个半月里我只可以再旷课六节。”
“假如我可以造一个新词语的话,艾默里,你是在没事找事。”
“你还是去给自己找一点麻醉剂吧,艾默里你说呢?”
艾默里也只能这样,心情平静了一点,懒洋洋地注视着风景,沉思起来。斯温伯恩的诗句倒是有点切合。
“啊,冻雨和毁灭终于消逝,
连同连绵不断的积雪和罪孽;
还有恋人天各一方的日子,
灯光暗淡了,得意的是黑夜;
往昔的记忆是忘却的悲伤,
花儿竞放、早已消灭了严霜,
灌木丛翠绿浓郁上下整齐,
春天来了百花争艳未消歇。”
“溪水漫溢灯心草——”[68]
“怎么回事,艾默里?艾默里心里正想着诗歌,想着美丽的鸟儿和花朵。我可以从他的眼神中看出来。”
“没有,我没有想,”他撒了一个谎。“我是在想《普林斯顿人报》。我今天晚上应该排版;不过我可以打电话回去,我想。”
“啊,”凯里怀着敬意说道,“这些重要人物——”
艾默里脸红了,他似乎感觉到作为一个失败的竞争者的菲伦比有一点皱眉。当然,凯里只是在说笑而已,但是他真不该提起《普林斯顿人报》。
这是一个恬静的日子,在他们越来越接近海滨,带着咸味的海风不停吹拂的时候,他开始向自己描绘大海和绵延平展的大片沙滩以及俯视蓝色大海的红色屋顶。然后他们匆匆穿过小城,大海随着四音节的音步突然闯入他的意识……
“啊,上天哪!你们看!”他大声道。
“是什么?”
“放我下去,快——我八年没有见到了!啊,先生们,把车停一停!”
“多古怪的人!”亚历克说道。
“我确实觉得他是有一点古怪。”
汽车很客气地靠路沿停下来,艾默里朝着海滨木板人行道飞快奔跑。起先,他意识到大海是蓝色的,大海是浩瀚的一片,涛声不绝于耳——的确是人们能想起来的关于大海的所有陈词滥调,但是假如有人真对他说这些话都是陈词滥调,他会目瞪口呆,无比惊讶的。
“行了我们先吃点午餐,”凯里下命令道,一边跟随人群迈着步子。“喂,艾默里,走吧,讲点实际吧。”
“我们先要找最好的饭店,”他接着说道,“然后一步一步再作打算。”
他们漫步在木板人行道上,到了面前最大的旅店,进了餐厅,找到一张桌子,围成一圈坐下来。
“八杯布朗克斯鸡尾酒,”亚历克叫道,“然后一个总会三明治和切丝蔬菜。吃的给一人。余下喝的一人一份。”
艾默里吃得很少,他抓过一把椅子,可以坐着让他看大海并且感觉大海的礁石。吃罢午餐,他们默默地坐着抽烟。
“吃了多少钱?”
有人拿起账单来看了看。
“八块两角五。”
“宰人呢。我们给他们两块钱,再给服务员一块。凯里,找头你收着。”
服务员过来了,凯里很认真地给他一块钱,把两块钱扔在账单上,起身就走。他们慢悠悠地朝门口走去,不一会儿,后面那心存疑虑的服务员追上来了。
“不对啊,先生。”
凯里拿过账单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没有不对啊!”一本正经地摇着头,然后把单子撕成四片,扔给服务员,那服务员惊呆了,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脸上没有一点表情,而他们则大摇大摆地走出了餐厅。
“他会叫人来找我们吗?”
“不会,”凯里说道;“他一时间会认为我们是老板的儿子什么的;然后他会再查一遍账单,把经理叫来,与此同时——”
他们把汽车丢在阿斯伯里,乘电车到艾伦赫斯特镇,到了这里就在公园人群拥挤的亭子里赏景。下午四点,在就餐室里吃点心,这一回他们付的钱跟总数相比就更少;他们这一群人的样子和态度的机敏使得事情很顺利,背后没有人来追他们。
“艾默里,你看,我们是马克思社会主义者,”凯里解释道。“我们不信财产,我们让财产经受了巨大考验。”
“天要暗下来了,”艾默里提醒道。
“注意,你就相信贺拉狄吧。”
到了五点半他们活跃起来了,他们手挽着手,一字儿排开,在木板人行道上来回闲逛,嘴里唱着悲伤的大海波涛的单调曲子。这时凯里看到人群中的一张脸,立即吸引了他的注意,他离开同伴,回来的时候带了一个姑娘,在艾默里的眼里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难看的人。她长着一张苍白的大嘴巴,还有一排凸出的大牙齿,两眼乜斜,在她的大鼻子旁边讨好地眯缝着。凯里正式将她作了介绍。
“夏威夷女王,卡路卡家族!请允许我向您介绍康尼奇先生,斯罗恩先生,亨伯德先生,菲伦比先生,还有布莱恩先生。”
姑娘一个个接连行屈膝礼。可怜的人儿;艾默里心想她在一生中从来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可能她是一个弱智者。她陪伴着他们(因为凯里邀请她一起用晚餐)的时候一言不发,这让他们深信不疑了。
“她爱吃本地菜,”亚历克一本正经地对服务员说道,“不过也不必做得太精细。”
晚餐从头至尾服务员对她说话言语恭敬,凯里则坐在对面傻乎乎地与她调情,她一个劲地咯咯笑。艾默里愿意坐在那里观看他们演戏,心想凯里真有一手,态度轻松活泼,本来是纯粹的偶然,却被他玩得曲折离奇,有声有色。他们似乎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本领,与他们在一起可以很放松。艾默里通常只是喜欢单独的个人,但是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他就有点害怕人,除非这聚集的一群人是以他为中心。他心中纳闷不知每一个人可以为整体作多大的贡献,因为在精神上人人多少是要付出一点的。亚历克和凯里是这一群人的活力所在,但不像是他们的中心。从某种角度来说,默不作声的亨伯德和迫不及待地表现出傲慢态度的斯罗恩,才是他们的中心。
从刚进校的一年级开始,在艾默里眼里,狄克·亨伯德就是一个贵族派头十足的人。他身材修长但是体格健美——黑色的鬈发,五官端正,皮肤颇黑。他说的每一句话听起来都莫名其妙地妥帖。他有无限的勇气,一般的才智,但颇有荣誉感,而且带着明显的魅力和流露出贵人理当高尚的思想,因此他的荣誉感便与正义感有所不同。他也会放荡,却不会崩溃,而且他的放浪形骸的冒险似乎从来不会“没事找事”。人们模仿他的风格穿衣,学着他的方式说话……艾默里确信他可能阻挡世人的前进,但是他不可能改变他……
他与健壮的人不是一类,那一类人本质上是中产阶级——他似乎从来不流汗。有些人得不到回报是绝不会与一个汽车司机亲近的;亨伯德却可以与一个黑人上餐馆就餐,然而人们不管怎样也知道这并没有什么不可以。他不是一个势利小人,尽管他只认识班上一半的人。他的朋友从最高等的到最低等的都有,但是要跟他“交朋友”是不可能的事。仆人们崇拜他,把他当作神来对待。高年级学生要努力成为何等样的人,他似乎就是永恒的榜样。
“他就像《插图伦敦新闻》[69]上登的英国阵亡将领的那些画像,”艾默里对亚历克说过。
“哦,”亚历克回答道,“假如你想知道骇人听闻的真相,我可以告诉你,他父亲是食品杂货店的一名店员,因在塔科马炒房地产发了一笔财,十年前来到纽约。”
艾默里觉得心里有一种奇怪的颓丧感。
目前这一帮人之所以会走到一起来,是因为俱乐部选举之后同一个班级的人集结在一起之故——仿佛是要作最后的拼命一搏,去认识自身,协调一致,驱散俱乐部的紧张气氛。这就像是从他们都严格按规矩行事的习俗的巅峰骤然下滑。
晚餐以后他们送卡路卡到海滨木板人行道上,然后沿着海滩走,回到阿斯伯里。看着夜的大海又是一种新的感觉,因为大海的色彩和白天的自如已经消逝,大海似乎成了使斯堪的纳维亚的英雄传奇变得悲惨的一片荒凉;艾默里想起了吉卜林的诗句:
“海豹掠杀者未到时的腊卡农海滩。”[70]
但是它依然是一种音乐,只是充满了无限的悲伤。
到了晚上十点钟,他们已经身无分文了。他们用最后的一角一分钱大吃了一顿,他们一边走一边唱,在海滨木板人行道上穿过凉棚,穿过张灯结彩的拱门,停下脚步,饶有兴致地听管乐队音乐会。在听音乐会的间隙,凯里为法国战争孤儿募捐,净得一块两角钱,他们用这个钱买了白兰地,以防晚上感冒。这一天的最后活动是看电影,他们观看一个老的喜剧,发出一阵阵放声大笑,惹得其他观众非常恼怒。他们的进场很明显是预先策划好的,因为他们进场的时候每个人都指责跟在后面的人。斯罗恩殿后,等其他的人一个个都进了场分散坐下,他说什么都不知道,同他无关;然后检票的人气呼呼地冲进来的时候,他若无其事地跟在后面。
他们后来在娱乐场旁边集合,讨论如何过夜。凯里纠缠着值夜的人准许他们在台上睡,他们从售货亭收集了一大堆地毯当床垫和褥子,躺下来谈天,一直到半夜,然后平平静静地睡着了,尽管艾默里撑着眼皮不想睡着,要看壮观的月亮在海上落下去。
就这样他们度过了两天,在海滨游玩,坐电车或汽车,或者就在海滨木板人行道上溜达;有时候与有钱人一起进餐,但往往都是吃得节俭,由没起疑心的店老板埋单。他们在快速冲洗店里拍了照,一人一张。凯里坚持要大家一起,拍一张橄榄球队“校队”集体照,然后又拍了一张纽约东区流氓团伙的集体照,大家衣服反穿,他自己在中间,坐在钩子一样的月亮上。摄影师可能还在欺骗他们——至少,他们从来没有要求过。天气很好,他们又结伴露宿,艾默里又很不情愿地入睡。
星期天到了,冷淡而体面,甚至大海似乎也在嘟哝、抱怨,于是他们也都搭上流动农民的福特车回到普林斯顿,带着感冒造成的头疼各自分散,不过除此之外,这一次流浪也没有闹出事来。
艾默里比上一学年更加忽视他的学业,倒不是存心不想进取,而是懒惰,以及因为有许许多多别的兴趣爱好的干扰之故。解析几何学和高乃依和拉辛[71]的忧思六韵步诗行对他也没有多大吸引力,甚至连他最期待的心理学,原来也是一门枯燥的学科,讲的都是肌肉反应和生物学术语,并不研究性格和感化力。那是一门中午上的课,一进教室他就会打瞌睡。由于觉得用“主观与客观,先生”这句话来回答大部分的问题都用得着,因此他随便回答什么问题都把这句话拿出来,于是当教授向他提问、菲伦比或者斯罗恩把他推醒之后,他上气不接下气说出的也是这一句话,闹出了年级的大笑话。
通常都有聚会——到奥兰治或者到新泽西海滩,很少到纽约和费城,不过有一晚他们从查尔兹酒吧找来十四个女招待,带着她们坐在一辆公共汽车的顶上,在第五大道上跑。他们旷课已经超过了学校制度的允许,这样一来,他们下一学期要多修一门课,可是春天是难得的好时机,什么都干扰不了他们外出作丰富多彩的漫游。五月的时候,艾默里被选进了二年级的年级舞会筹备委员会,在与亚历克进行了一个晚上的讨论之后,他们列出了高年级学生会的年级暂定人选,他们认为自己是最有把握当选的人之一。高年级学生会可能由这十八名最有代表性的高年级生组成,考虑到亚历克的橄榄球队管理能力以及艾默里在《普林斯顿人报》击败伯恩·贺拉狄担任主席的可能性,他们的这一推测是很有道理的。很奇怪,他们两人都把丹维里埃列入了可能人选的名单,这是一年前同学们听了都会感到非常惊讶的猜想。
在整个春天里,艾默里与伊莎贝尔·伯尔赫一直保持着断断续续的信件来往,争吵以后就中断了,然后又联系上,主要是因为他想寻找表达爱情的新意。他觉得伊莎贝尔的信写得很谨慎,因此他很是恼火,因为她一点都不动感情,但他还是依旧抱着一线希望,但愿她不至于是春天繁花似锦的巨幅画面上的一朵格格不入的花儿,她一定会像在明尼哈哈乡村俱乐部小房间里一样称心满意,非常融洽。五月间,他几乎每个晚上都要洋洋洒洒写上三十张信纸,把信封塞得鼓鼓囊囔的,外面还写上“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字样。
“哦,亚历克,我觉得大学生活已经厌倦了,”他们在暮色中一起散步的时候他伤心地说道。
“我觉得我也有一点。”
“我要的只是在乡间的一个小小的家,在一处天气暖和的乡间,还有一个老婆,有一点事情可做,不至于毁灭即可。”
“我也是。”
“我想退学。”
“你的女朋友怎么说?”
“啊!”艾默里恐怖地倒抽一口冷气。“她连结婚都不愿意考虑……就是说,现在不考虑。我是说将来,你知道。”
“我的女朋友说要结婚。我已经订婚了。”
“真的订婚了?”
“对。你可不要对人家说,我是订婚了。下学期我不一定回校。”
“可是你还只有二十岁!不念大学了?”
“哎,艾默里,刚才你还说——”
“没错,”艾默里打断了他的话,“但是我只不过是希望。我不会考虑辍学的。我只是觉得这几个美妙的夜晚心里很悲伤。我似乎觉得这样的夜晚不会再回来了,我没有真正地利用好这几个夜晚。我多么希望我的女朋友也在这里。可是说结婚——没有一点可能。特别是我父亲说了,钱不像过去那么好赚了。”
“这几晚多浪费啊!”亚历克赞同道。
但是艾默里很痛惜,于是把这几个夜晚都利用起来了。他有一张伊莎贝尔的快照,精心地藏在一块旧怀表里,几乎每天晚上到了八点钟就把所有的灯都关了,只亮着一盏台灯,坐在打开的窗前,面对着照片,痴迷地给她写信。
……哦,我非常想念你的时候很难给你写下我真正的感觉;你对我来说已经成了一个梦,那是无法再写在纸上的了。你的上一封信收到了,写得真好!我把信从到尾大概读了六遍,尤其是最后一部分,不过有的时候,我真希望,你应该再坦率一点,告诉我你对我的真正想法,可是你上一封信把我写得太好了,叫人不能相信,我怎么也等不到六月份了!你务必作好准备,要来参加我们的年级舞会。我觉得,舞会一定会非常棒的,我想在一个美好的学年结束的时候带你过来。我经常思考你那天晚上说的话,很想知道你的话包含了多少意义。假如这是跟别人有关而不是你——可是你看,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还觉得你是三心二意的人,谁料你人缘这么好人人喜欢,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你真的最喜欢我。
啊,伊莎贝尔,亲爱的——多美好的夜。在校园很远的地方有人用曼陀林在弹“爱月”,乐声似乎把你也一起送进窗来。现在他在弹“再见,小伙子们,我已经结束”,这音乐与我多么合拍。因为我的一切也已经结束了。我已经决定再也不喝鸡尾酒了,而且我还知道我再也不会恋爱了——我不可能再爱——你已经占据了我日日夜夜的大部分时光,我是绝不会再想着另外一个姑娘的。我什么时候都见得到她们,我对她们不感兴趣。我不是假装厌倦,因为的确不是这么一回事。是因为我爱着你。啊,最亲爱的伊莎贝尔(我总觉得我不能单纯叫你伊莎贝尔,今年六月我要在你们家人面前说“最亲爱的”这个称呼),你一定要来参加我们的舞会,然后我再到你们家待上一天,一切都完美无缺了……
如此等等,无休止的单调的话语,但是对他们两个人来说似乎无限地诱人,无限地新鲜。
六月份到了,天气已经很热,懒洋洋的,他们就连担心考试也担心不起来了,而是整个梦一般的夜晚都在小楼俱乐部的天井里待着,他们高谈阔论,直到石溪那一片乡村弥漫了蓝色的晨霭,白色的丁香花在网球场四周开放,他们不再说话,只是默默地抽烟……然后走在空无一人的展望大道上,走过四周传来阵阵歌声的麦考什林荫道,一直到走进纳骚街的热乎乎的活跃气氛中。
那些天里艾默里和汤姆·丹维里埃很晚才出去散步。一股赌博热在二年级蔓延,许多个闷热的夜晚,他们都伸长脖子盯着面前的骰子,一直到三点钟。赌完一盘以后,他们走出斯罗恩的房间,只见露水已经降下,天上的星星也已经失去了光亮。
“我们去借两辆自行车,出去兜一圈,”艾默里提议。
“行。我一点都不累,今天差不多是这个学期的最后一晚了,真的,因为年级舞会的事情星期一要开始办了。”
他们到了霍尔德楼的庭院里,见有两辆没有上锁的自行车,就骑走了,大约三点半钟,他们骑到劳伦斯维尔路。
“今年暑假你打算做些什么,艾默里?”
“别来问我——老一套吧,我想。在日内瓦湖呆上一两个月——七月份我是一定要等你来的,你知道——然后我要到明尼阿波利斯去,那就是几百场的夏日舞会,找姑娘们玩,然后什么都厌倦了——可是,啊,汤姆,”突然他补充了一句,“这一年太棒了!”
“是啊,”汤姆加重语气说道,他是判若两人了,身上穿的是布鲁克斯名牌上衣,脚上穿的是弗兰克斯名牌皮鞋,“这一回我赢了,但是我觉得仿佛我不想再来一回。你说得没错——你是一个橡皮球,总还是有点适合你,可是我很不愿意去迎合世界这个角落的心地狭隘的势利风气。我要到人们不会因为领带颜色不入时或者衣服不挺刮之故就遭到排斥的地方去。”
“你做不到的,汤姆,”艾默里争辩道,他们在渐渐消失的夜色中骑着车子;“不管你现在走到哪里,你始终会不知不觉地用上‘有’或‘无’这样的标准。不管是好是坏,我们已经把你打上印记;你是一个普林斯顿型的人!”
“哦,那么,”汤姆满腹牢骚地说,沙哑的声音痛苦地提高了,“我为什么还要回到学校来呢?普林斯顿能给予的我都学到了。只学一点迂腐的东西,在俱乐部里混,这样再在学校里呆上两年,也不会有多大益处。那样一来他们会彻底将我改造,变得做事马虎,从此因循守旧。即使现在我已经挺不起腰杆、成了没骨气的人,这样下去我自己也不知道以后怎么办。”
“哦,可是你没有抓住关键的问题,汤姆,”艾默里打断他的话说道。“你刚刚相当突然地看到了这个世界的势利风气。对于一个善于思考的人来说,普林斯顿始终会给予他一个社会意识。”
“你认为那是你教我的,对吗?”他用嘲弄的口吻问道,在半明半暗中观察艾默里。
艾默里暗暗地笑着。
“我教你了吗?”
“有时候,”他慢吞吞地说道,“我觉得你是我的魔鬼。我本来是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诗人的。”
“得了吧,这样说有点不友好了。你喜欢到一所东部大学来就读。要么你擦亮了眼睛,看清了人们你争我夺的卑鄙行径,要么你糊里糊涂什么也不知道,而你是会很讨厌这样的态度的——就像马蒂·凯那样。”
“是啊,”他表示赞同,“你说得对。那样我是不喜欢的。可是,要叫一个人二十岁就表现出愤世嫉俗的态度很难。”
“我是天生的愤世嫉俗的人,”艾默里喃喃说道。“我是一个愤世嫉俗的空想家。”他停顿了一下,没有说下去,也不知道说这样的话有什么意思。
他们骑到了沉睡中的劳伦斯维尔中学[72],然后折回。
“很舒服,骑这一段路,你说呢?”不一会儿汤姆说道。
“对;这是一个很好的终点,太好了;今天晚上一切都很美好。啊,要是一个闷热、倦怠的夏天还有伊莎贝尔,那多好啊!”
“啊,你和你的伊莎贝尔!她肯定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女孩子……我们来吟诗吧。”
于是,艾默里对着他们途中经过的灌木丛朗诵《夜莺颂》。[73]
“我永远做不了诗人,”艾默里朗诵完了说道。“我实际上还算不上一个喜欢感官享受的人;只有几样明显的东西我认为有绝对的美:女人、春夜、夜间的音乐、大海;我体会不到像‘清越吼叫的喇叭声’[74]那样的微妙事物。我也许最终会成为一个智力很高的人,但是我只能写出平庸的诗歌。”
当旭日东升,在研究生院背后的天空布满彩霞的时候,他们骑着自行车进入了普林斯顿,赶忙去冲了一个淋浴,顿时身心爽快,也只能以此充当睡眠。到了中午时分,身着艳丽服装的校友们组成的乐队和合唱队阻塞了一条条的马路,一顶顶的帐篷外撑起了橙黑相间的旗子,在风中舒展飘扬,帐篷里校友们欢聚一堂。有一顶帐篷上有“六九级”几个大字,引得艾默里驻足凝视良久。有几个头发花白的人坐在那里静静地交谈,一边是各个不同年级的校友簇拥而过,体现了人生的万千景象。
弧光灯下
然后,在六月将尽的时候,悲剧的翠绿眼睛突然圆睁睁地望着他。就在他们骑着自行车外出到劳伦斯维尔旅行了一趟之后的那一夜,一群人组织起来前往纽约寻找冒险经历,回来的时候大约夜里十二点钟,他们分乘两辆汽车。这是一帮欢乐的人,有的人清醒,有的人醉眼朦胧,表现各不相同。艾默里坐在后面一辆车里;他们的车开着开着认错了方向迷了路,因此急忙要赶上前面的车子。
这是一个风清月朗之夜,一路的欢乐激发了他的头脑。朦胧中两节诗正在他心中酝酿……
就这样一辆灰色的汽车在黑暗中向着夜潜行,行进中不见有一点的生的动静……寂静的大海在鲨鱼面前劈开一条大路,航道晶莹闪烁,美丽的月亮在天上高挂,洒满银白月光的大树,相映成趣,夜行的鸟拍打着翅膀在空中掠过……
在一家客栈的灯光和阴影中停留了片刻,金黄的月轮下,金黄的客栈——然后是一片寂静,笑声的最高音消失了……汽车又迎着六月夜的风继续行驶,越远阴影越深,然后阴影消失了变成了蓝色……
汽车猛地停了下来,艾默里抬头凝视,大吃一惊。路边站着一个女人,在跟开车的亚历克说着什么。事后他记起了被她的旧和服式的晨衣衬托的泼妇模样,还有她说话时沙哑沉闷的声音:
“你们是普林斯顿的同学吗?”
“对。”
“哎呀,你们有一个人在这里摔死了,另外两个也差不多了。”
“我的上帝呀!”
“看!”她手一指,他们顺着她的手望去,都惊呆了。在路边一盏弧光灯的强光下,倒着一个人,脸朝下倒在不断扩大的血泊里。
他们跳下车。艾默里想起了那个后脑勺——那头发——那头发……然后他们把人翻过来。
“是狄克——狄克·亨伯德!”
“啊,天哪!”
“摸摸心跳!”
然后老妇人心急如焚,似乎是不容分辩地埋怨道:
“早已经没气了。车子撞翻了。他们有两个没有受伤的人刚把另外的人扶进去,可是这一个没救了。”
艾默里冲进门去,其余的人跟在后面,他们手脚发软,一进那间又小又破旧的前厅就瘫倒在沙发上。斯罗恩肩膀被戳穿,倒在另外一张卧榻上。他几乎已经神志不清,说着胡话,嘴上不停地叫着什么八点十分有化学课的话。
“我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菲伦比语气紧张地说道。“车子是狄克在开,他怎么也不肯让别人开;我们说他酒喝得太多了——接着就到了这个可怕的弯道——啊,我的上帝!……”他扑倒在地板上,突然呜咽起来。
医生来了,艾默里挪到长沙发上,有人给他一条被单,盖在他身上。他突然举起一个手臂,然后手臂又无力地落下。他额头冰冷,但是脸上并非没有表情。他眼睛望着鞋带——那天早晨是狄克替他系的。鞋带是他替他系的——可是现在他已经是一动不动、惨白的一堆。他所了解的那个狄克·亨伯德的魅力和人格,现在只剩下——啊,是那样可怕,不再仪态高贵,而是在地上倒着。一切惨剧都同样丑陋和肮脏——毫无用处,那样的枉然……像动物那样的死法……艾默里回想起他童年时代在小巷子里的地上躺着的一只血肉模糊的猫。
“派一个人跟菲伦比一块儿回普林斯顿。”
艾默里走到门外,在夜风的吹拂下有一点哆嗦——那深夜的风还吹得扭曲的废铁堆里的折断的保险杠发出尖细、悲惨的声音。
高潮!
第二天,因不幸中的大幸之故,在纷乱中度过。艾默里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他的思绪绕来绕去,不可避免地又回到那一幕情景,惨白的脸上很不相称地张着那血红的嘴,但是,他硬是挺起来,把眼前的兴奋强塞进恐怖的记忆里,冷漠地把恐怖排除在外。
伊莎贝尔和她母亲驾着车四点钟进了城,她们驱车经过喜气洋洋的展望大道,穿过欢乐的人群,到小楼俱乐部用茶点。俱乐部都在那天晚上举行宴会,所以晚上七点他把她交给一个一年级新生,说好了十一点钟在体操房等她,届时高年级同学可以进场参加新生舞会。她正是他所期待的那样,他很高兴,并且渴望使那一夜成为他一切梦想的中心。九点钟,高年级同学都站在俱乐部门前,观看一年级生的火炬队欢腾地经过,而艾默里心中好奇,不知穿着燕尾服的火炬手,在黑暗而庄严的背景的衬托下,在熊熊火炬的照耀下,能否为目不转睛、欢呼雀跃的一年级新生把夜照亮,正如一年前他所经历的那样。
接着第二天又是一个纷乱的日子。他们六人在俱乐部的雅座餐室快乐地共进午餐,而伊莎贝尔和艾默里面前摆着一盆炸鸡,充满柔情地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心里都知道他们的爱情将天长地久。他们在年级舞会上不停地跳舞,一直跳到五点钟,没带女舞伴的男生欣喜若狂地截舞,抢着与伊莎贝尔跳,随着夜越来越深,截舞也越加热情奔放了,他们藏在衣帽间外衣口袋里的酒可以驱走深深的倦意,让他们通宵狂舞。没带女舞伴的男生都是非常相似的一群人。他们的行为举止由同一个头脑来指挥。假如有个黑发美女从面前经过,随着翩翩舞姿的此起彼伏,他们就会发出轻微的一声惊叫,从他们当中蹿出一个门槛比旁人更精的人抢着接过她跳起来。然后,在这个六英尺高的女孩子(是你们年级的凯带来的,并且整个夜晚都在把你们介绍给她)从面前晃过的时候,这一帮没带女舞伴的人就后退,转过脸来,眼睛注视着舞厅远端,因为凯在人群中满头大汗、非常焦急地寻找熟悉的面孔。
“喂,老弟,我已经有一个非常可爱的——”
“对不起了,凯,这个是我的了。我一定要抢着跟她跳的。”
“哦,那么下一个呢?”
“什么——啊——呃——我发誓一定要抢的——她没有人跳的时候来找我。”
让艾默里喜出望外的是,伊莎贝尔提议出去一会儿,坐在她的车里去兜风。在飞快流逝的一个钟头的温馨时光里,他们走遍了普林斯顿静悄悄的道路,既害羞又兴奋地倾诉了他们心的表面冒出的话语。艾默里感到很奇怪地真诚,并没有想要吻她。
第二天,他们驾车飞驰在新泽西的乡间,在纽约用了午餐,下午还去观看了一个问题剧,看到第二幕的时候,她哭泣了,这一下颇让艾默里手足无措起来——尽管看着她哭泣不免叫他油然而生脉脉之情。他挡不住诱惑,俯身吻她的眼泪,她则在黑暗的掩护下,把手悄悄地递过去,让他温存地握着。
然后在六点钟,他们到达伯尔赫家在长岛的避暑别墅,艾默里急匆匆地上楼去换上餐服。在扣上衬衫饰纽的时候,他觉得他现在享受的生活可能是今后再也享受不到的。由于他自己的青春年少迷糊了他的双眼,因此,在他看来万物都变得神圣。他与他那一代人中的得天独厚者齐头并进,来到了普林斯顿。他坠入爱河,他的爱情有了回应。他打开所有的灯,他两眼注视着镜子里的自己,竭力要在自己的脸上寻找致使他比芸芸众生看得更加分明的品质,寻找致使他作出果断抉择,从而能影响他自己的意志和遵循他自己的意志的品质。他的生活中现在很少有他要加以改变的东西……牛津也许会是一个更大的天地。
他默默称赞自己。他外表多么潇洒,他的餐服多么得体。他步入餐厅,然后在楼梯口等候,因为听见了脚步声。那是伊莎贝尔,从她晶亮的头发顶部,到她的金色浅口便鞋,她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漂亮。
“伊莎贝尔!”他大声喊道,一半是不由自主的,同时伸出了双臂。就像故事里说的,她扑到他怀里,他们的嘴唇第一次接触的那一瞬间,便是他的虚荣的极点,也就是他的少年自大的顶峰。
第三节 自负者开始思考
“哎哟!放手!”
他松开手,把手垂在身体两侧。
“你怎么啦?”
“你的衬衣纽扣——弄痛我了——你看!”她朝脖子下面寻找,一个约摸豌豆大小的青紫小斑点破坏了脖子的苍白。
“哦,伊莎贝尔,”他责怪自己道,“我真是愚蠢可笑。真的,很对不起——我不该把你抱得这么紧。”
她不耐烦地抬起头来。
“哦,艾默里,当然你也不是有意的,我也不很疼;可是已经这样了,我们准备怎么办?”
“怎么办?”他问了一句。“哦——这个斑点;过一会儿它就会消退的。”
“它没有退去,”她眼睛盯着小斑点看了好一阵之后说道,“还在呢——看上去很惹人生气的——哦,艾默里,我们怎么办!正好到你肩膀这么高。”
“在上面按摩几下吧,”他建议道,一边抑制自己,差一点没有笑出声来。
她用手指尖轻轻在斑点上揉搓着,接着她的眼角冒出一颗泪珠,顺着面颊落下来。
“哦,艾默里,”她说道,一边抬起极其惹人爱怜的脸,“再搓下去整个脖子都要烧起来了。我怎么办呢?”
一句台词在他心头赫然冒出来,他按捺不住大声背诵。
“所有的阿拉伯香料都不能使这一只小手变白。”[75]
她抬起头,眼里闪烁的泪花就像晶莹的冰。
“你不太有同情心。”
艾默里把她的意思理解错了。
“伊莎贝尔,亲爱的,我想它会——”
“不要碰我!”她大声说。“我心里已经够烦的了,你还站在那里笑!”
于是他又说错了话。
“哦,真是有趣,伊莎贝尔,那一天我们在谈论幽默感是——”
她朝他看,脸上现出的不是微笑,而是挂在她的嘴角朦胧、抑郁的微笑的痕迹。
“啊,闭嘴!”她突然大声说道,飞奔着从过道回到她的房间。艾默里站在那里,茫茫然一脸的悔恨。
“糟糕!”
伊莎贝尔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围上了一条薄薄的披肩,他们一起下楼,保持着沉默,这沉默一直贯穿了晚餐的始终。
“伊莎贝尔,”他气呼呼地说道,当时他们刚坐进车子,准备到格林威治乡村俱乐部去参加一个舞会,“你生气了,再过一会儿我也会生气的。我们就吻一下,作为补救。”
伊莎贝尔闷闷不乐地考虑起来。
“我讨厌让人家笑话,”她终于说。
“我再也不笑了。我现在就没有笑,你说对吗?”
“你笑过了。”
“啊,不要过于女人气了。”
她的嘴唇微微一撇。
“我想怎样就怎样。”
艾默里费力地捺住性子,没有发作。他已经意识到,他对伊莎贝尔没有一丝真正的感情,但是她的冷漠把他激怒了。他想吻她,拼命吻她,因为只有吻过了,他明天早晨才能离开而不再在意。而相反,假如不吻她,由此产生的烦恼就会困扰他的心头……竟然想吻她也办不到,这就会在朦胧中妨碍他把自己看作一个征服者。向伊莎贝尔这样一名强悍的勇士恳求,叫自己甘拜下风,那是非常有失尊严的行为。
也许她对他的心理已经有所怀疑。不管她有没有怀疑,反正,艾默里眼睁睁地看着本来可以成为完美的爱情体验的那一晚悄然溜走了,只留下头顶飞蛾的扑打,只闻到路边花园浓郁的花香,却听不到断断续续的说话声,更没有轻轻的叹息声……
后来,他们是在备餐室里吃的晚餐,吃的是干姜水和巧克力蛋糕,席间艾默里宣布了一个决定。
“我明天一早就走。”
“为什么?”
“为什么不能走?”他回了一句。
“没有必要。”
“不管怎么说,我要走。”
“哦,假如你硬要做得这么荒唐可笑——”
“啊,不能这样说话,”他反对道。
“——就因为我没有让你吻。你觉得——”
“行,伊莎贝尔,”他打断了她的话,“你知道不是这么一回事——就算是这么一回事吧。我们俩现在已经发展到了这个阶段,不是应该亲吻——就是——就是——大家都不相干。事情好像不是你出于道德标准上的考虑才拒绝我。”
她踌躇了。
“我真不知道应该怎样看待你,”她说道,无力而执拗地想争取和好。“你这个人很古怪。”
“怎么讲?”
“唔,我过去觉得你很自信,自高自大;还记得你那天对我说你想要做什么就做什么,你想要得到什么就能够得到什么吗?”
艾默里脸红了。他对她是说过许多话。
“是的。”
“哦,你今天晚上似乎并不觉得那么自信。也许你就是自高自大罢了。”
“不对,我没有,”他犹豫不决,不知该怎么说。“在普林斯顿——”
“啊,你和普林斯顿!听你说话的口气,你认为你觉得那就是世界的一切!也许写起你亲爱的普林斯顿人来,你能够写得比其他任何人都好;也许一年级生确实觉得你很了不起——”
“你不懂得——”
“不,我懂,”她打断他的话。“我很懂,因为你始终在讲自己,而我过去也喜欢听你讲;现在我不要听了。”
“今天晚上我也是这样吗?”
“问题就在这里,”伊莎贝尔执意说。“今晚你打乱了一切。你就是坐在那里看着我的眼睛。而且,我在跟你说话的时候一直都得思考——你很爱挑剔。”
“是我叫你思考的吗?”艾默里带着一丝自负重复道。
“你是个神经质的人”——她加重了语气——“你在分析每一个细微的感情和本能的时候,我都不明白。”
“我知道。”艾默里承认她说得对,并且无奈地摇头。
“我们走吧。”她站起身来。
他茫然地站起来,于是他们走到楼梯脚下。
“我有哪趟车可以乘?”
“假如你真的一定要走,大约九点十一分有趟车。”
“是的,我得走,真的。晚安。”
“晚安。”
他们现在走到了楼梯顶上,艾默里在转身走进他房间的时候,觉得看到她脸上隐隐约约的不满表情。他躺下了,在黑暗中睁着眼睛,心中纳闷,很想知道自己有几分的在乎——他突然感觉到的不幸有几分是受伤的自负——是否,终究就性格脾气而言,他是不宜恋爱的。
他醒来的时候,浑身是令人兴致勃勃的感觉。早晨的微风吹动摩擦轧光印花布窗帘,他没来由地困惑起来,为何不是在普林斯顿他自己的房间里,五斗橱上方应该是他学校橄榄球队的照片,对面的墙上是三角俱乐部。然后,外面厅里的落地大摆钟敲响了八点,于是他想起了昨晚的情景。他下床来,穿衣,动作像一阵风;他要在没有见到伊莎贝尔的情况下离开别墅。似乎昨晚发生的原本是令人沮丧的事,现在似乎觉得竟是令人讨厌的无聊事。他八点半就穿好了,于是他在窗口坐下来;感到他的心在隐隐作痛,比他预料的要难受一些。早晨似乎成了多么令人啼笑皆非的嘲弄!——灿烂明媚,花园送来一阵阵清香;他听见楼下阳光室里伯尔赫太太说话的声音,心中就想,不知伊莎贝尔此刻在哪里。
有人在敲门。
“车子大约九点差十分就会来,先生。”
他又回到对于户外活动的思索,开始一遍又一遍,机械地背诵布朗宁的诗句,就是他曾经在给伊莎贝尔的一封信中抄下来的:
“人生追求尚未完成,你是否明了;
目标依然如故,空缺仍须补全:
我们没有深沉的叹息,放纵的笑,
饿、饱、绝望都不曾有——有的是喜欢。”[76]
但是他的人生追求不会完不成。他闷闷不乐,深信也许她并没有多少想法,只不过是他把她想得复杂了;别的人谁也别想迫使她思考,这就是她的极端思想。然而她对他有异议也就在这里;于是艾默里对思考、不停地思考感到厌倦了!
“让她见鬼去吧!”他愤愤地说道,“她糟蹋了我这一年!”
超人无忧无虑了
在尘土弥漫的九月的一天,艾默里到了普林斯顿,加入拥挤在街道上汗流满面、要准备补考的人群。每天上午挤在一个辅导学校的不通风的教室里,接受无穷的枯燥锥体截面知识,高年级的学业就这样开始似乎太乏味了。鲁尼先生上的课,把本来枯燥的内容变得更加乏味,他从上午六点钟一直讲到晚上八点,一边画图、解方程,一边一支接一支地抽着蓓尔美尔香烟。
“好,朗格达克,假如我刚才用那个公式,那么,我的A点会在哪儿呢?”
朗格达克懒洋洋地挪动一下他那六英尺三的橄榄球运动员的身躯,试图集中他的精神。
“噢——啊——我要是知道那才怪了,鲁尼先生。”
“啊,呃当然,当然你不能用那个公式。我要你回答的就是这句话。”
“嗯,那是,当然。”
“你知道为什么吗?”
“你肯定——我看是吧。”
“假如你还不明白,告诉我。我现在就演算给你看。”
“呃,鲁尼先生,假如你不介意,我希望你把这一点再讲一遍吧。”
“很乐意。唔,这是‘A’点……”
整个教室是一幕愚蠢的景象——两个挂讲课用纸的大支架,脱去外套只穿着衬衣、站在支架面前的鲁尼先生,歪斜地坐在椅子上的是十几个学生:投球手弗雷德·斯罗恩,他绝对非得通过不可;“瘦子”朗格达克,只要他可以考一个可怜见儿的五十分,今年秋季赛季就可以击败耶鲁;快乐的小鬼二年级生麦克道威尔,他觉得跟这些著名的运动员一起在这里补课很值得炫耀一番。
“那些花不起一分钱来补课,因此要再苦读一个学期的可怜虫,是我很同情的人,”有一天他对艾默里公开这样说,苍白的嘴唇上叼着一支软绵绵的香烟,表现出软弱无力的亲密感。“我认为那会是非常无聊的事,这个学期里在纽约有许许多多别的事要做。不管怎么说,我觉得他们连丢失了多少东西都不知道。”麦克道威尔先生讲话的口吻很有点“你我之间说说,不可与外人道”的神秘味道,艾默里听了这话,险些儿把他从开着的窗子扔出去。……明年二月他母亲会心里纳闷,他为什么不组织一个储蓄会,提高他的每月津贴……真是个头脑简单的笨小子……
透过缭绕的烟雾和弥漫整个教室的严肃浓厚的认真气氛,照例会听到不能自主的声音:
“我没有听懂!再说一遍,鲁尼先生!”他们大多数人不是太笨,就是太不在乎,即使不懂也不会承认,艾默里属于后者。他觉得他根本学不好锥体横切面;他们镇静自若、令人向往的体面很不服气地渗透了鲁尼先生恶臭的接待室,这样的气氛歪曲了他们的方程式,变成了无法解答的字谜游戏。他拿起人人都知道用的湿毛巾,花了最后一夜工夫临时抱佛脚,然后无忧无虑地参加补考,但是他心里却很不高兴,想不明白春天里的活力和雄心怎么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不管怎么样,随着伊莎贝尔的背叛,他的本科生的成就感已经激发不起他的想象,他心里在想可能他是没法泰然自若地通过补考了,即使这就意味着他会随意地被人从《普林斯顿人报》的编委里除名,扼杀他选入高年级学生会的可能。
他总是还能碰一碰运气。
他打了个哈欠,在封面上草草写上他的诚信誓言,[77]从容走出教室。
“假如你补考不及格,”刚到的亚历克说道,他们坐在艾默里房间的窗台上,琢磨如何布置墙壁的设计,“你就是世界上最笨的笨蛋。在俱乐部里,在校园里,你的声望就会像电梯一样下滑。”
“啊,见鬼,我知道。干吗哪壶不开提哪壶?”
“因为你活该。任何一个冒险一搏你最有竞争力的位子的人,应该都配不上普林斯顿人报主席的位子。”
“哦,不谈这个了,”艾默里抗议道。“看着吧,等着吧,闭上嘴巴。我不想让俱乐部的人都来问我这个问题,仿佛我是一只催大了拿去参加蔬菜展览的大土豆。”
一个星期以后的一天晚上,在到伦威克咖啡馆去的路上,他在自己房间的窗口下停下脚步,见里面亮着灯,叫道:
“喂,汤姆,有我的信吗?”
在窗口一片昏黄的灯光里,探出了亚历克的脑袋。
“有,你的成绩来了。”
他的心怦怦直跳。
“是什么,蓝色还是粉红?”
“不知道。你还是自己上来吧。”
他进了房间,径直走向桌子,这时突然注意到房间里还有别的人在。
“喂,凯里。”他非常有礼貌。“啊,都是普林斯顿的同学。”他们似乎大多是朋友,于是他拿起写着“教务处”字样的信封,心情紧张地掂了掂。
“一张纸分量倒不轻。”
“艾默里,拆吧。”
“为制造效果起见,我会告诉你们,假如我得到的是蓝色,我就从《普林斯顿人报》编委上除名,我短暂的编委生涯也到此为止。”
他停顿了一下,然后第一次看到菲伦比的眼睛,带着饥饿的目光,渴望地注视着。艾默里也尖锐地盯着他。
“看我的脸,先生们,看我自然流露的感情。”
他把信封撕开,拿起信纸对着灯。
“怎么样?”
“粉红还是蓝色。”
“说吧,是什么?”
“我们都听着呢,艾默里。”
“是笑还是骂——还是别的什么。”
一阵停顿……很快过了几秒钟……然后他看了一眼,又很快过了几秒钟。
“像天空那么蓝,先生们……”
后果
那一学期,从九月初到暮春时节,艾默里所做的事都毫无目的,并且互不连贯,所以也几乎没有什么可以值得一写的故事。当然,对于自己所失去的,他立即就感到后悔不已。他的成功哲学垮塌了,他在寻找原因。
“归咎于你自己的懒惰,”亚历克后来说。
“不对——还有更深一层的原因。我现在开始觉得我本来就注定要失去这个机会。”
“俱乐部里的人都有点回避你,你知道;少一个人过来我们的队伍就少一份力量。”
“我讨厌这种观点。”
“当然,稍加努力你依旧可以东山再起。”
“不——我已经完了——就大学里的一股影响力而言。”
“可是,艾默里,说句老实话,最让我生气的倒不是你不当普林斯顿人报的编辑主任,不做学生会委员,而是你没有认真参加考试。”
“不是我的缘故,”艾默里缓慢地说道,“我追求的是具体的东西。我自己的懒散完全跟我的性格合拍,但是,运气不好。”
“你是说,你的性格出了问题。”
“也许是吧。”
艾默里的观点,尽管危险,但是也并非没有道理。假如把他对周围环境的反应列成一张表,这张图表从他的幼年时候开始,就是这样的:
1.基本的艾默里。
2.艾默里加贝雅特丽丝。
3.艾默里加贝雅特丽丝加明尼阿波利斯。
然后圣雷吉士预备学校把他打乱了,他又重新开始:
4.艾默里加圣雷吉士预备学校。
5.艾默里加圣雷吉士加普林斯顿。
那就是他适应环境、通向成功的捷径。基本的艾默里,那就是懒散、爱想象、叛逆,几乎已经被完全覆盖了。他适应了环境,他成功过,但是他的想象既没有实现,也没有被他的成功所领会,因此,他意兴阑珊,几乎是偶然地,把成功整个儿撵走了,于是他又重新变成:
6.基本的艾默里。
经济状况
他的父亲在感恩节静静地、默默无闻地去世了。死亡既与日内瓦湖城的优美环境格格不入,也与他母亲庄重而沉默寡言的态度不相协调,这一点使他觉得非常好玩,因此他对父亲的安葬采取不干涉的态度,表现出有趣的宽容。他认定土葬毕竟比火化好,想起过去童年的选择,即人死后挂在树顶慢慢地腐烂,就觉得非常好笑。葬礼过后那一天,他躲在偌大的书房里自寻乐趣,他躺在长沙发上,摆出各种优美的姿势,想做出抉择,待到自己那一天到来的时候,他是两手虔诚地交叉在胸口(达西大人有一次曾经主张这个姿势,认为比较庄严),还是采取异教徒式的和拜伦式的姿态,双手紧握,垫在脑后。
与他父亲最终摆脱纷繁的尘世俗事离开人世相比较,让他更感兴趣的倒是三方会谈,即贝雅特丽丝、巴顿(克罗格曼律师事务所的巴顿先生)、以及他本人之间进行的谈话,这是在举行葬礼的几天之后。那是他第一次真正察觉家庭的经济状况,认识到他父亲曾经经手过的财产有多么大。他拿起一本写着“1906年”的分类账,非常仔细地翻了一遍。那一年的总支出达到十一万元以上。其中四万元是贝雅特丽丝个人的收入,关于这一部分的收入并没有要作说明的意思:全部归在“汇票、支票,以及转交给贝雅特丽丝的信用证”的项目下。其余分散的支出都非常详细地逐一列出:税费和庄园修缮费用几乎达到九万元;一般的维修保养,包括贝雅特丽丝电动汽车和那一年买的一辆法国汽车,超过三万五千元。其余的项目一条条都记得非常仔细,而且始终有不能与分类账右栏保持平衡的项目。
翻到“1912年”的分类账,艾默里看了大吃一惊,他发现持有的债券数目减少,收入因此大跌。关于贝雅特丽丝的钱款,这一本不很明确,但是很明显,他父亲在上一年里经济收入都投入到几笔赚不到钱的石油投机生意中去了。石油烧得很少,而斯蒂芬·布莱恩却被烧得焦头烂额。第二年,接着又是一年,然后第三年,收入的下跌都呈现出类似的状况,结果贝雅特丽丝第一次开始用她自己的钱来维持家庭的开销。然而,她一九一三年的医生账单就有九千元以上。
关于收支的确切状况巴顿先生并不十分了解,也感到十分迷惑不解。最近有几笔投资,但是收益情况目前来看有一些问题,而他认为此外还有一些投机生意和交易,但是这方面的业务并没有咨询过律师的意见。
在过了几个月之后,贝雅特丽丝才写信给他,详细说明了整个经济状况。布莱恩和奥哈拉家的余产包括日内瓦湖的一处乡间住宅和大约五十万元的资金,这笔资金现已投入到比较保守的百分之六收益的持有财产上。事实上,贝雅特丽丝信中写道,她把钱款投入到购买铁路和电车债券中去了,一旦方便她就把资金往债券转移。
“我可以十分肯定地说,”她在给艾默里的信中写道,“假如有一件我们能够十分把握得住的事,这件事就是人们不会吊死在一棵树上。这个出门开福特汽车的人当然对这个道理是大彻大悟的。所以,像北太平洋公司和他们称之为电车公司的这些捷运公司,这样的一类业务,我要求巴顿先生作专门的研究。我后悔没有买下伯里恒钢铁公司的债券,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的错误。我听说了最令人陶醉的新闻。你一定要投身金融业,艾默里。干这一行你一定会身心陶醉的。你就从一个信使或者出纳开始做,我认为,然后从那个岗位往上升——几乎是无限制地的升迁。我相信,假如我是一个男人,我就会喜欢跟钞票打交道;对我来说这种感情已经到了如醉如痴的程度。我要先讨论一件事,然后回过头来再接着谈。有一个名叫比斯帕姆太太的人,一个客气过头的小女人,是我那天吃茶点的时候遇见的,她对我说,她的在耶鲁读书的儿子写信给她说,那个学校的男生穿衣不讲季节,夏天的内衣整个冬天都还一直穿着,在大冷天下雨下雪外出不穿雨衣,让头上淋着,脚上还穿低帮的鞋。艾默里,我不知道你们普林斯顿是否也时兴这样的风气,不过我不希望你也做出这样的蠢事来。那样的话,年轻人不但很容易得肺炎和脊髓灰质炎,而且还容易得各种各样的肺部疾病,你的肺部是尤其容易得病的。你不可以拿自己的身体来做试验。现在我知道了。我不会出洋相,像有的做母亲的人一定会做的那样,硬要你穿套鞋,尽管我记得有一年圣诞节你进进出出一直穿着套鞋,连一个搭扣都不扣,走起路来哗啦哗啦的发出奇怪的声响,你不肯扣搭扣是因为外面不流行扣搭扣。就在第二年的圣诞节,你连浅口胶鞋也不穿了,我怎么说你也不肯穿。你现在差不多要二十岁了,亲爱的,我不能老陪在你身边,看看你是不是做事聪明。”
“我这封信写的都是实实在在的事。我上一封信里提醒过你,缺钱不能办你要办的事会叫人变得啰里啰嗦、婆婆妈妈,但是只要我们不铺张浪费,办什么事手头都还很宽裕的。你要多保重,孩子,想办法每个星期至少写一封信回来,因为假如我看不到你的来信,各种各样可怕的事我都会瞎想一通。
爱你的妈妈”
第一次出现“重要的人物”这一个术语
达西大人邀请艾默里圣诞节到哈得逊河畔斯图亚特宫廷似的宅第来住上一个星期,他们俩围着炉火开怀畅谈。达西大人已经有一点发福,而且随着身体的发福,他的个性也变得舒展了很多,因此,艾默里坐进低矮、坐垫柔软的椅子,与他一起享受一支雪茄带给中年人的清醒,他感到又静心又安全。
“我想要休学,大人。”
“为什么?”
“我的一切成就都已经烟消云散了;你会认为这是区区小事、微不足道,可是——”
“绝非小事。我觉得这是非常重要的事。你给我详详细细地说一说。把我们上一次见面以来你做的事都说一说。”
艾默里都讲了;包括他的自高自大的道路的摧毁一股脑儿都倒出来,半个小时以后,他说话声里带的倦怠已经消失了。
“假如你退学了,你要做什么?”大人问道。
“我不知道。我很想去旅行,可是当然这场讨厌的战争不允许我这样做。无论如何,我不读完大学母亲会很不喜欢的。我很茫然。凯里·贺拉狄想拉我跟他一起参军,加入法国飞行大队。”
“你知道你不喜欢去。”
“有时候我想去——今天晚上我说走就会走。”
“哦,那样一来你必定会更加厌倦生活,你会比我想的厌倦百倍。我了解你。”
“恐怕你说得对,”艾默里很不情愿地表示赞同。“这个办法似乎能叫我轻轻松松就摆脱一切——一想到我还要再过上碌碌无为、讨厌的一年。”
“没错,我知道;可是说句真心话,我并不担心你;我倒觉得你是在非常自然地进步。”
“不对,”艾默里反对道。“一年的时间里我的个性已经丢失了一大半了。”
“一点都没有丢失!”达西大人嘲弄道。“你丢失了大量的虚荣,仅此而已。”
“天哪!我总觉得,仿佛我又读了一回圣雷吉士预备学校的五年级。”
“不对,”大人摇头。“那时候是一件倒霉事;这一次是好事。不管是什么好事落在你的头上,绝不会通过你去年追求的渠道了。”
“我现在缺少了活力,还有什么比这个更糟糕的事吗?”
“就事情本身而言,也许是这样……可是你是在发展着。这样一来你就有时间去思考,你将会卸下许多关于成功呀、超人呀等等的旧包袱。像我们这样的人是不可以接受原封不动的理论的,就像你做过的那样。假如我们能够去做下一件事,[78]而且每天有一个小时去思考,那么我们就能够创造奇迹,但是假如有任何一个专横跋扈的盲目支配一切的计划——那么我们就一定会做出愚蠢的事来。”
“可是,大人,我不会做下一件事呀。”
“艾默里,说句心里话,我自己也不过是刚学会去做。除了做下一件事之外,我可以做上百件事,但是一旦要做那件事就会碰钉子,这就像今年秋天数学让你碰了钉子一样。”
“我们为什么要去做下一件事呢?我总觉得那不是我应该做的事。”
“我们非得这样做,因为我们不是有个性的人,而是重要人物。”
“说得好——可是你要说的是什么意思呢?”
“有个性的人就是你过去认为你所表现的人,你跟我说起的这个凯里和斯罗恩显然是现在所表现的人。个性几乎完全是一个物理问题;它会降低它所影响的人的身份——我见过长期卧病在床的人个性的消失。但是,在一种个性活跃的时候,它会把‘下一件事’推翻。而一个重要人物却是累积的。人们对他的看法绝不会脱离他的所作所为。他就像一根横杆,上面挂满了东西——有时候是闪烁的东西,就像我们的东西一样;但是他在使用这些东西的时候,却有冷静的心态作为依靠。”
“但是我拥有的最闪光的东西有几样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却掉落了。”艾默里语气急切地继续使用这个横杆比喻。
“没错,是这样的;在你感到你累积的声望和才能等等值得夸耀的东西都挂出来的时候,你切不可关心别人怎么想;这些东西你可以毫不困难地加以解决。”
“可是,话又说回来,假如我没有我所拥有的东西,那我就茫然不知所措了!”
“确实。”
“那自然是个很好的想法。”
“这样你就有完全彻底的优势——无论凯里还是斯罗恩根本上绝不可能有的优势。你扔掉三四件不实用的摆设,一气之下又把其余的东西全部抛弃。现在要做的就是采集新东西,朝前看得越远,采集的东西就越好。但是切记,去做下一件事!”
“你能把道理说得多么清楚!”
他们就这样畅谈,往往是谈他们自己,有时候谈哲学、谈宗教,也谈人生,作为一场游戏的人生,作为一个谜的人生。神甫似乎在艾默里还没有想清楚的时候就已经猜到了他的心思,因为他们的思想无论是状态上还是习惯上都是紧密相通的。
“我为何要列表?”一天晚上艾默里问道。“所有的东西都要列表,为什么?”
“因为你是一个中世纪问题的研究者,”大人回答道。“我们两个人都是。这是对分类和归纳的酷爱。”
“这是要得到明确的事物的愿望。”
“这是经院哲学的核心。”
“到这儿来之前我就开始觉得,我人变得古怪了。我猜想,这是一种装出来的态度。”
“这个你不要担心;对你来说,什么态度也不装就是最装腔作势的态度。装腔作势——”
“怎么讲?”
“但是要做下一件事。”
艾默里回到学校以后收到达西大人几封信,信中给了他进一步解决自高自大问题的精神食粮。
我恐怕在你的必然安全方面给了你过多的安慰,但是你必须牢记在心,我这样做是基于对你努力的原动力的信任;而并非愚昧地认为你不经过奋斗也会达到目标。性格上的有一些细微差异你自己应该看作是当然的事,但是向别人坦白的时候千万要谨慎。你不易动感情,几乎不会用感情,精明而不狡诈,自负而不傲慢。
不要自暴自弃,认为自己是一个无用的人;往往在生活中当你自以为非常了不起的时候,那就是你真正不可救药的时候;不要担心丢失你的“个性”,就像你老说的那样;十五岁你放出早晨的光辉,二十岁你开始散发月亮的阴郁光亮,等你到了我这个年龄,你就会像我一样,释放出下午四点钟和煦的金色阳光。
假如你要给我写信,请你务必写得自然一些。你上一封信,那篇关于建筑学的论文,写得非常糟糕——那么“趣味高雅,自以为是”,我想象你是生活在知识与情感的真空里;注意不要试图将人分成过分明确的类型;你将会发现人们整个青年时代会非常讨厌地从一个类型跳到另一个类型,要是你每遇上一个人就贴上一个轻蔑的标签,那么你只不过是在把玩偶盒包起来罢了,而到了你开始真正与这个世界对立的时候,盒子会崩开,玩偶会朝你撇嘴,蔑视你。把像雷奥纳多·达·芬奇这样的人看成理想人物,在目前对你来说,这是更宝贵的指路明灯。
你的道路必定会坎坷,正如我年轻时所经历的那样,但是你务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假如蠢人或智者敢于对你提出批评,你不可过多责备自己。
你说习俗是让你在“女人问题”上循规蹈矩的根由;但是问题不仅仅如此,艾默里;那是害怕一涉足就会不可收拾之故;你会失去控制,我知道我说的是什么;那是你用来发现邪恶的几乎能创造奇迹的第六感觉,那是你藏在心中尚未完全表现的对上帝的敬畏。
不管你将来的专长是什么——宗教,建筑,文学——我相信你会比以前更稳当地心系教会,但是我不会坚持己见与你争辩,冒险施加我的影响,尽管我私下里相信“天主教黑洞洞的裂口”会在你脚下豁开。快给我回信。
顺致亲切的问候
泰厄·达西
这一个时期甚至艾默里的阅读也显得黯然失色了;他在文学朦胧的小路上越钻越深:于斯曼、瓦尔特·佩特、戈蒂埃,以及拉伯雷、卜迦丘、佩特罗尼乌斯、苏埃托尼乌斯[79]的章节。有一个星期,也是出于一般的好奇,他翻遍了同学的私人藏书,并且也发现斯罗恩的书跟别人一样有代表性:都是一些集子,吉卜林、欧·亨利、小约翰·弗克斯、[80]以及理查德·哈丁·戴维斯;[81]《中年妇女须知》、以及诗歌《育空河的魅力》[82];詹姆斯·维特科姆·莱雷[83]的一册“赠阅本”,各种破损的加注教科书,最后,让他感到意外的是,还有他的新发现之一,那是鲁泼特·布鲁克的诗歌选集。
他和汤姆·丹维里埃在普林斯顿名人中间寻找,希望有一个能找到美国诗歌的伟大传统[84]的人。
那一年的本科生比两年前的整个普林斯顿的庸人都要有趣得多。情况异常活跃,尽管是以牺牲新生第一年的自然率真的魅力为代价。在旧普林斯顿时代,他们是怎么也找不到塔纳杜克·怀利的。塔纳杜克是一个二年级生,两只大耳朵,他说的话,“天地混沌涡动穿过久远预谋预兆灾祸的月轮!”让他们听了表情茫然,心中纳闷为什么听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但是又绝不怀疑这是超凡之人的表达方式。至少汤姆和艾默里是这样看待他的。他们非常一本正经地对他说,他的思维就像雪莱,并且在《纳骚文学杂志》上特别刊登了他的超自由的自由诗和散文诗。但是塔纳杜克的天才吸收了时代的许多特色,而且,让他们感到遗憾的是,他喜欢上了放荡不羁的生活方式。他现在言必称格林威治村,[85]不再创作“午夜涡动的月轮”这样的诗句;经介绍去见没落诗人,而且并非出于学术目的,躲进第四十二大街和百老汇,不再创作让他们一饱眼福的雪莱式的梦中孩子。于是他们放弃了塔纳杜克,把他交给了未来派,认定他和他激情燃烧的关系在那一派人中会有更好的作为。汤姆最后给了一个忠告,劝他停止写作两年,把亚历山大·蒲柏[86]的诗歌全集读上四遍,可是艾默里则说,叫塔纳杜克读蒲柏好比是用放松双脚来治胃病,他们说完就大笑着离开了房间,这个天才人物对他们来说是太伟大而消受不起,还是太渺小而不屑一顾,这是要抛硬币打赌才可以决定的。
艾默里蔑视地回避了深得人心的教授的课,他们每天晚上给一批批崇拜者配制简单易懂的隽语警句和少许芳香草白兰地似的高雅诗歌。凡是与迂腐秉性似乎有点相关的科目一般都有不确定的气氛,他对此也感到很失望;他的观点体现在一首题为《讲堂》的讽刺小诗里,他劝说汤姆把这首诗刊登在《纳骚文学》杂志上。
“早安,傻子……
每星期三堂课开口浮夸
我们茫然不知所措只要你一说话,
用你哲学观点的油滑‘嗯呀’
使我们如饥似渴的灵魂变傻……
啊,我们是一百头迷途的羔羊,
鼾声大作、装聋作哑、诉说苦恼……进入梦乡……
你是一名学者,听他们这么说;
有一天你花费时间细细雕琢
一个大纲,我们都很熟悉,
取材于一本被人们忘却的诗集;
你嗅遍了一个时代的必读书,
结果你的两个鼻孔塞满了厚厚的尘土,
于是乎你从地上爬起来,
一声响亮的喷嚏结束了故纸堆里的徘徊……
不过我的右手边坐着一个人,
饥渴蠢驴……大家都说很神;
有问不完的问题。……他站在那里,
神情严肃,双手哆嗦着屏住气,
下课以后可以说给你听
他坐了一夜一直熬到天明
手捧你的书……啊,你会忸怩作态而他
也会假装早熟早发,
两个迂夫子,你会张着嘴巴笑呵呵,
两眼乜斜,匆匆回去还要偷偷地乐……
那是一周前的今天,先生,你归还
我的论文,我受益匪浅
(拜读了你写的眉批旁注
一条条、一句句我都没有疏忽)
我蔑视对俏皮话,平庸而随意,
来一个煞有介事的狠批……
‘你能肯定真是这样说的吗?’
以及
‘萧伯纳的话算不得权威嘛!’
可是饥渴蠢驴,把到手的材料当真,
完全扰乱了你给他的最高分。
依然——我依然随处见到你……
就连莎士比亚的演出也有你一席,
一颗过时、风光不再的星
也会迷倒你这样有毛病的学究先生……
一名激进分子就能惊扰
无神论的正统面貌?——
你说的只不过是常识一通,
张大了嘴巴,代表了听众。
有的时候,甚至钟声嗡嗡的教堂
也有魅力,引诱你有意宽容谦让,
引诱对真理的坦率、欣喜深思
(包括康德和救世军军长布斯[87]……)
你的生活除了震惊还是震惊,
一个空洞、无力的肯定……
时间到了……懒腰一个个地伸
一百个孩子都是幸福父母所生
他们在熙熙攘攘的过道上争先恐后
骗取你一两句话的是脚步的疾走……
忘了心胸狭窄的土地,真可怜
有一个大豁口把你带到了人间。”
四月,凯里·贺拉狄离开了学校,乘船去了法国,加入了法国航空大队。艾默里起初很羡慕、钦佩凯里走的这一步,而等到自己也有了一次这样的经历以后,他的羡慕和钦佩打消了,但是他从来没有体会到这样的经历带给他的多大益处,不过虽说如此,这个经历在后来的三年里一直在他心头萦绕。
魔鬼
他们是十二点钟离开希利餐馆的,然后乘上出租车到了比斯托勒利咖啡馆。他们当中有艾克西亚·马洛和菲比·科伦,刚去看了夏日花展,还有弗雷德·斯罗恩和艾默里。暮色不深,时间还早,他们精力过剩,觉得非常可笑,于是就像酒神节的狂欢者一样闯进了咖啡馆。
“四位,要中间位子,”菲比大喊道。“喂,快点上酒,跟他们说我们来了!”
“叫他们放音乐,要听‘赞美歌’!”斯罗恩大声道。“你们两个点吧;我跟菲比要去练练脚劲,跳一回舞,”说完就潇洒地走进昏昏沉沉的人群。才认识一个小时的艾克西亚和艾默里挤在一个侍者的后面,找到一个好位子;然后坐下来观看。
“那是纽黑文[88]的芬德尔·马格特生!”见了熟人她喊道,声音比嘈杂声还要响亮。“喂,芬德尔!呜—喂!”
“啊,艾克西亚!”他大声向她招呼。“快到我们这边来!”
“别走!”艾默里悄声道。
“不行,芬德尔;我跟别人在一块儿呢!明天一点钟左右打电话给我!”
芬德尔是一个令人生厌、常出入酒吧的花花公子,他的回答语无伦次,转身面对着那光彩照人的金发女郎,带着她在各处走。
“天生是个蠢货,”艾默里说了一句。
“哦,他人不坏。穿怪衣服的男招待来了。问我要点什么嘛,来两份代基里酒。”
“来四客。”
人群不停地围着转,不停地变换,不停地移动。他们大多都来自大学,还有少数几个男人是百老汇的废物,女人分两类,高档一点的则是歌舞喜剧里的歌舞队合唱女演员。总的说来这是一个有代表性的人群,他们的聚会也都一样有代表性。整个聚会有四分之三的活动纯粹是为了装样子,因此他们并没有心怀鬼胎,到了咖啡馆门口也就宣告聚会结束,随即就赶上五点钟的火车回耶鲁或者普林斯顿;大约有四分之一的人会继续留下来,一直喝到夜色朦胧,到了陌生的地方会被陌生人冷落在一旁。他们的聚会原就没有什么恶意的打算。弗雷德·斯罗恩和菲比·科伦是老朋友;艾克西亚和艾默里则是新朋友。但是奇怪的事情甚至在深夜里也已经准备就绪,异常的事情是最不可能在咖啡馆里潜伏的,因为那里是平平淡淡、老一套的活动进行的场所,然而异常的事却正准备要搅乱他行将结束的百老汇的风流韵事。异常事情的发生难以形容地可怕,非常难以置信,事后他甚至没有把这件事看作是经历;但它却是一出模糊不清的悲剧里的一个场景,悲剧在上演的时候是完全遮掩起来的,然而它所传达的意思又是他所知道的明确的事情。
大约在午夜一点钟,他们来到马克希姆酒吧,两点钟他们又找了一家,走进了戴维尼埃酒吧。斯罗恩酒一杯接一杯地喝,已经喝得醉醺醺的,走路踉跄,但是艾默里头脑清醒,只是有些厌倦;那些通常协助他们安排纽约聚会的人,收受贿赂买香槟的老人,他们一个也没有碰到。
他们刚跳完舞,正要回到他们的座位上去,就在这时,艾默里仿佛觉得附近的一张桌子上有人在朝他看。他转过脸去不经意地看了一眼……那是个中年男人,穿一件棕色的普通西装,在离他们不远处的一张桌子上,一个人坐着,聚精会神地注视他们的聚会。艾默里转过脸来的时候,他微微一笑。艾默里转身面对刚要坐下来的弗雷德。
“那个盯着我们看的脸色苍白的蠢货,他是谁?”他愤愤地说道。
“在哪里?”斯罗恩大声道。“我们把他轰出去!”他说罢站起身来,手抓着椅子左顾右盼。“他人呢?”
艾克西亚和菲比蓦地俯身向前,隔着桌子交头接耳,艾默里还没看清是怎么一回事,她们都已经走到门口。
“到哪里去?”
“到公寓里去,”菲比提议道。“我们有白兰地和气泡酒——今夜这儿的一切都死气沉沉的。”
艾默里很快地想了想。他没有喝多少酒,假如他不再喝了,那么他跟着她们快走,也是一件相当谨慎的事。事实上,要把斯罗恩盯得牢一点也许也是件应该的事,因为他的脑子已经糊涂、不听使唤了。于是他挽住艾克西亚的手臂,亲密地钻进一辆出租车,他们开得飞快,到了一幢白石砌的高层公寓前停下来……他永远也忘不了那条马路……那是一条宽阔的马路,两旁都是这样的高层白石建筑,黑洞洞的窗户;高层建筑绵延不断,一眼望不到头,在皎洁月光的映照下,建筑呈现出一片银白。他想像每一幢房子都有一部电梯,一个开电梯的黑人,还有钥匙架;每幢房子都有八层,都有三室户和四室户套房。他很高兴地走进菲比家明亮的客厅,一屁股在沙发上坐下,姑娘们到处找吃的东西。
“菲比真了不起,”斯罗恩悄声吐露秘密。
“我只呆半个钟头,”艾默里板着面孔说道。他心中纳闷不知这样是否太一本正经了。
“你说什么呢,”斯罗恩反对道。“既然来了——我们别急匆匆的。”
“我不喜欢这个地方,”艾默里绷着脸说道,“我也不想吃什么东西。”
菲比出来了,端着三明治、白兰地酒瓶,吸管,还有四个酒杯。
“艾默里,你倒酒,”她说道,“我们为弗雷德·斯罗恩干杯,他难得会这么醉。”
“没错,”艾克西亚说着走进客厅来,“还有艾默里,我喜欢艾默里。”她在他身边坐下来,她的黄头发的脑袋靠在他的肩上。
“我来倒酒,”斯罗恩说道,“你用吸管,菲比。”
他们把酒杯放在托盘上。
“好了,她已经端上来了!”
艾默里手里拿着酒杯,还在犹豫。
有一分钟的时间,诱惑就像一阵暖风袭来,遍及全身,他的想象迸发了火花,他从菲比手中接过杯子。仅此而已;因为就在他做出决定的一刹那,他抬起头来,看到离他十码远的地方,坐着到过咖啡馆的那个人,他吓了一跳,杯子从他抬起来的手上落下来。那人的身体一半是坐着的姿势,一半靠在转角沙发的一堆靠垫上。他的脸与咖啡馆里见到的一样,仿佛是用同样的黄蜡浇铸的,既不是死人那样无光泽的白——更像一种有活力的白——也不像你会说的那种不健康的苍白;而是像一个在矿井里干了活以后的强壮的人,或是在潮湿的环境里做过夜班的人。艾默里将这人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了一遍,事后如果需要他还可以勉强把他画下来,包括所有的细节,一个也不会遗漏。他的嘴巴是那种叫作坦诚的类型,两只眼睛神情镇定而严肃,目光缓慢地从他们一个人身上移到另一个人身上,脸上只有一丝询问的表情。艾默里还注意过他的双手;指头一点都不纤细,但是灵活而又脆弱……双手动作紧张,轻轻地放在沙发坐垫上,老是在抽动,一忽儿捏起来,一忽儿又摊开。然后,艾默里突然看到了他的双脚,一股血流涌上他的头部,他意识到自己害怕了。双脚是反向的……这种反向是感觉到的,而不是辨认出来的……它就像一个善良女人身上的弱点,也像缎子上的血迹;是那种搅得你心烦的触目惊心的不协调。他没有穿皮鞋,而是穿着低帮莫卡辛那样的软鞋,尖头,就像十四世纪人们穿的鞋子,鞋尖翘起。鞋子呈深褐色,脚趾似乎把鞋尖都塞满了……那样子真是说不出的可怕……
他一定是说了什么话了,或者脸色不好,因为从空旷的地方传来了艾克西亚带着奇怪的好心的说话声。
“哦,瞧艾默里的样子!可怜的宝贝艾默里是不舒服了——脑袋在旋转是吗?”
“看那个人!”艾默里大声叫道,一边手指着转角沙发。
“你是说紫斑马!”艾克西亚打趣地说道。“呜—呜!紫斑马在盯着艾默里!”
斯罗恩在傻笑。
“斑马盯上你了,艾默里?”
一阵沉默……那人嘲弄地打量他……然后,他耳畔轻轻地响起了人的说话声:
“我还以为你没喝醉呢,”艾克西亚讽刺说,但是她说话的声音真好听;坐着那个人的沙发整个都活起来了;就像柏油路上的热浪一样活起来了,像扭动的虫子……
“回来!回来!”艾克西亚的手臂勾住他。“艾默里,亲爱的,你不要走,艾默里!”他已经朝门口走去。
“行了,艾默里,跟我们大家一起待着吧!”
“不舒服了是吗?”
“坐一会儿吧!”
“喝一点水。”
“呷一口白兰地……”
电梯门关着,那个黑人半醒半睡,脸色发青……艾克西亚哀求的声音在电梯里一路飘着。那两只脚……那两只脚……
他们的电梯降到底楼的时候,在铺砌的门厅昏黄的电灯光里那两只脚又出现了。
小巷里
月光洒满了长长的马路,艾默里背对月光走着。十步、十五步远的地方响起啪嗒啪嗒的脚步声。就像水在慢慢地滴着,水滴落下来的时候还略微犹豫了一下。艾默里的影子落在他身子前面约摸十步的地方,而软底鞋大概就在他身后也有这么远的地方。以一个孩子的本能,艾默里躲进白色建筑的青灰色阴影里,在他昏昏沉沉的瞬息间,月光界限清晰,他还突然间跌跌撞撞地慢跑了几步。跑了几步之后,他又突然停下来;他心想,必须稳住。他嘴唇干燥,舌头在舔着。
即使他遇上一个好人——这个世界上还能找到好人吗?还是现在好人都住到白色的公寓里来了?是否每一个人走在月光下都会有人跟踪?但是即使他遇上一个好人,他会明白他的意思,听得到这令人毛骨悚然的脚步声……就在这个时候,那急匆匆的脚步声突然逼近了,同时一片乌云遮住了月亮。等到惨白的月光又掠过房子的檐口,那脚步声几乎就在身边,艾默里觉得他听见了喘气声。他突然明白了那脚步声并不在他身后,一直都不在他身后,脚步声是在他的前面,他也不是在躲避脚步声,而是在跟着脚步声走……跟着走。他开始奔跑,毫无目的地奔跑,心怦怦跳着,双手紧握。在他前面很远的地方出现了一个黑点,慢慢地,这个黑点变成了一个人的样子。不过现在艾默里离那脚步声已经很远了;他从大马路蹿入一条小巷,既狭窄又黑暗的小巷,还闻到了陈旧腐败的气味。他沿着一条曲折蜿蜒的狭长的黑暗小巷奔跑,巷子里照不到月光,只有一点一点、一小块一小块的光亮……突然他瘫倒了,在一排篱笆的角落里,喘着粗气,浑身乏力。他前面的脚步停下来了,他可以听见脚步轻轻地移动,有连续不断的声音,就像码头周围的海浪一样。
他双手遮住脸,拼命蒙住眼睛,蒙住耳朵。在他一路奔跑的时候,他从没想到过自己是神志失常了,还是喝醉酒了。他有一个对于现实的意识,那是物质的东西无法赋予他的意识。他理智上的满足似乎被动地屈从于这个意识,而且这个意识与他一生中在此之前发生的一切都非常契合,就像戴了一只手套一样。这个意识没有使他的脑子变得糊涂。它就像一道数学题,它的解写在纸上他是懂的,但是解题的方法他却无法理解。他已经远远不止是感到恐怖。他已经穿透了那恐怖的稀薄的表面,现在是在另一个范围里活动,在这个范围里,他的双脚和对白色墙壁的恐惧都是真实的,是活生生的东西,他必须相信的东西。只不过在他的灵魂深处有一团小小的火在跳动,在呼唤,告诉他有人在拖他,要把他拖进门里,然后把门关上。门关上以后,那就只有脚步声和月光下的白色房子,也许他自己也变成脚步声了。
在篱笆的阴影里他呆了五分钟或十分钟之久,在这段时间里,他总觉得有这样一团火……很近,所以他事后还能说得出来。记得他大声地呼喊:
“我要一个愚蠢的人。啊,叫一个愚蠢的人来!”这话是朝着对面黑乎乎的篱笆说的,因为脚步声就是从那阴影里传来的……拖着脚走路的声音。他觉得“愚蠢”和“善良”经过先前的结合之后不知为什么已经混和在一起了。他这样的呼喊,已经完全不是受意志支配的行为——意志已经迫使他离开了马路上那个人影;几乎是本能在呼喊,就是许多固有的传统或者是深夜急切的祈求。然后传来一声撞击的声响,像是在远处敲响了一下低沉的锣声,并且在他眼前出现了一张脸,闪现在两只脚的上方,那是一张苍白的脸,变形的脸,显示出无限的邪恶,脸不停地扭动,就像风中的火焰;但是锣声敲响之后嗡嗡作响的那一瞬间,他知道,这张脸就是狄克·亨伯德的脸。
过了几分钟,他突然站起来,隐约觉得什么声音也听不到了,灰暗的小巷里他是独自一人。天很冷,他开始稳步朝小巷另一头照见马路的灯光奔跑。
窗口
早晨醒来天已经大亮,酒店床边的电话机发狂似的响,他记起来了,是他留言要他们十一点钟叫醒他的。斯罗恩还在呼呼大睡,鼾声雷动,他的衣服就堆在床边。他们穿上衣服,默默地吃着早餐,用完早餐外出散步,呼吸新鲜空气。艾默里慢慢地整理思路,努力思索昨夜发生的事情,从充塞他的记忆的混乱意象中分离出几条事情真相的脉络。倘若早晨天气阴冷灰暗,他或许会在瞬息之间就把握住过去发生的事情,然而那一天又是一个五月的纽约有时会出现的天气,第五大道的空气是柔和、淡紫红的颜色。斯罗恩记得的有多少,是很多还是很少,艾默里不想知道;他很明显并没有艾默里经受的神经上的紧张,而相形之下,艾默里心里却盘踞着紧张的情绪,就像吱嘎作响的锯子,在来回牵动。
然后百老汇蓦地闯入他们的眼帘,语声嘈杂,一张张涂满脂粉的脸招摇过市,艾默里突然感到一阵恶心。
“行个好,我们回去吧!我们离开——离开这个地方!”
斯罗恩惊讶地望着他。
“你是什么意思?”
“这条街,这条街很可怕!快一点!我们回到第五大道去吧!”
“你的意思是说,”斯罗恩毫无感情地说,“因为昨天夜里你肚子塞满了,行为表现像疯子,从今以后你再也不到百老汇来了,是这样吗?”
而与此同时,艾默里也在将斯罗恩加以归类,将他列入熙来攘往的芸芸众生,他似乎已经不再是那个富有温文尔雅的幽默感、个性快活的斯罗恩,只不过是混杂在污浊人流中的一个可恶的人。
“喂!”他大喊,声音之响亮使得拐角处的人都回过头来,用诧异的目光注视着他们,“多么龌龊,如果你看不清楚,你也是龌龊的人了!”
“我是身不由己地走过来的,”斯罗恩固执地说道。“你到底是怎么啦?旧的悔恨是不是又发作了?假如你跟我们几个人一起聚会你心情就很好了。”
“我要走了,弗雷德,”艾默里慢吞吞地说道。他的膝头在发抖,他知道再在这条街上待上一会儿,他就会当场晕倒。“我会在范德比尔特饭店用午餐。”他说完便扬长而去,走向第五大道。回到饭店他感觉好了一点,但是当他走进理发店,心想做一个头部按摩,扑粉和生发水的气味让他联想起艾克西亚投来的调情的微笑,于是他又匆匆地走出了理发店。到了他的房间门口,突然一片黑暗像一条分叉的河流向他袭来。
他苏醒过来,知道几个小时已经过去了。他倒在床上,转身埋着脸,心里非常恐惧,生怕自己要发疯了。他需要有人来,要有人来,一个清醒的人、一个愚蠢的人、一个好人。他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也不知躺了多久。他感觉得到额头热乎乎的细小血管的暴突,恐怖感在身上像石膏一样变硬。他觉得他又在穿越稀薄的恐怖硬壳,而且他只有现在才能辨认他走的时候留下的隐隐绰绰的暮色。他一定又睡着了,因为他后来再镇静下来的时候,他已经付清了饭店账单,在门口乘上了一辆出租车。天下着瓢泼大雨。
在开往普林斯顿的列车上他没有见到一个他认识的人,只看见一群旅途劳顿的费城人。车厢过道对面坐着的一个涂满脂粉的女人,让他又感到一阵恶心,于是他换了另一节车厢,竭力集中注意力看一本通俗杂志上的一篇文章。但是他一遍又一遍看的就是同一段文章,所以他干脆放下杂志,疲惫地靠着身子,发热的额头顶在湿润的车窗玻璃上。这节车厢是非禁烟车厢,空气又热又闷,尽是这个州外国侨民的气味;他打开窗子,一股雾气扑面而来,他禁不住哆嗦起来。两个小时的车程就像是过了几天,看见身边隐隐出现普林斯顿建筑的塔楼和在蓝色的雨中透出的一方方昏黄的灯光,他高兴得差一点大声喊叫。
汤姆站在房间中央,忧心忡忡地点燃一截雪茄。艾默里猜想,看到他回来,汤姆好像重重地舒了一口气。
“昨天夜里做了一个可怕的梦,见到你了,”透过雪茄的烟雾传来沙哑的说话声。“我当时觉得你遇到了麻烦。”
“别跟我说这些!”艾默里几乎是尖声喊着。“一个字也别说;我累了,没精神。”
汤姆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然后坐到一把椅子上,打开他的意大利笔记本。艾默里把外套和帽子扔到地上,解开领子从书架上随手抽出一本威尔斯的小说。“威尔斯的头脑是清醒的,”他想,“倘若他解决不了问题,我就读鲁泼特·布鲁克的书。”
时间过去了半小时。外边起风了,看见湿漉漉的树枝在摇晃,它们的指甲在窗玻璃上抓着,艾默里吃了一惊。汤姆埋头做他的功课,房间里偶尔听见擦亮火柴的声音和他们坐在椅子上变换姿势时皮革发出的声音,这样的声音打破了室内的寂静。接着就像之字形的闪电一样变化发生了。艾默里在椅子上直挺挺地坐起来,冻僵了。汤姆盯着他看,嘴巴往下弯着,两眼直瞪着。
“上帝救救我们!”艾默里大声说。
“啊,上帝呀!”汤姆高声说。“你看后面!”艾默里像闪电那么快地转过身去。除了黑乎乎的玻璃窗,他什么也没有看见。
“现在没有了,”在哑然无声的恐怖中过了一忽儿,然后听到汤姆这样说。“当时有东西在看着你。”
艾默里浑身发抖,重新坐回到椅子上。
“我必须告诉你,”他说。“我遇上了一件可怖的事情。我想我——我见到魔鬼了或者是——见到了像魔鬼一样的东西。你刚才看到的是什么样的脸?——别说了,”他马上又加了一句。“别跟我说了!”
然后他跟汤姆讲了事情的经过。讲完故事已经是午夜,然后他们把所有的灯都打开,两个昏昏欲睡、浑身哆嗦的乳臭未干的孩子轮流朗读《新马基雅弗利》,[89]一直读到黎明爬上维瑟斯泼恩大楼,《普林斯顿人报》靠在门上,五月叫喳喳的鸟儿迎来了昨夜大雨之后的旭日。
第四节 顾影自怜的美少年
在普林斯顿的过渡时期,即艾默里在校的最后两年里,尽管他看到了普林斯顿借助比夜间游行更好的办法,在变革,在开拓,在努力成为与她的哥特式建筑的美相称的大学,但是,校园里出现了某几个人,他们激励了普林斯顿,触及了她浮夸的深处。他们原先是与艾默里一起的大学一年级生,狂放的一年级生;有些人是年级比他低的同学;在艾默里大学最后一年刚开始的时候,在纳骚酒店里,他们围坐在小桌前,开始对旧制度公开大声提出质疑,而这些质疑过去艾默里以及在他之前的无数前辈长久以来都是在暗地里进行的。起先,而且也是事出偶然,他们突然想到了几本书,很明白,那都是自传体小说一类的书籍,即艾默里称为“求索”小说的书籍。在这些“求索”小说里,主人公在他们人生道路之初就用最精良的武器武装自己,公开表示要按照通常的方法运用这些武器,来尽力自私地、不假思索地激励这些武器的拥有者,但是这些“求索”书籍的主人公发现这些武器可能还有更高尚的用途。《别无他神》[90]、《凶险街道》[91]、《高尚的研究》[92]就是这一类的书籍;而真正吸引伯恩·贺拉狄的这一类书籍是这三本小说的第三本,读了这第三本小说,他在高年级刚开始的时候心里就纳闷,很想知道做一个展望大道俱乐部里耍手腕的独裁者并沉浸在担当年级职务的风光中,到底有多大价值。伯恩显然是通过精英分子的渠道找到了自己的人生道路。艾默里,通过凯里的关系,认识了伯恩,隐隐约约与他有一些忽冷忽热的交往,但是他们之间的友谊到了高年级的元月,才真正开始。
“听到最新的消息了吗?”一个细雨濛濛的黄昏,汤姆走进宿舍说道,脸上带着得意的神情,这种神情往往是在他们侃侃而谈产生了影响之后才有的。
“没有。谁考试不及格退学了?还是又有一条船沉没了?”
“事情比这还要糟。低年级的同学大约有三分之一准备要退出俱乐部。”
“什么!”
“一点没错!”
“怎么这样!”
“改革的精神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嘛。伯恩·贺拉狄是策划者。俱乐部的主席今晚都要开会,看看他们能否联手制止这一现象。”
“哎,这样做算是什么意思?”
“哦,说什么俱乐部损害普林斯顿的民主空气;成本很高;划分社交界线,花费时间;还是通常的那些说法,有时候你从失望的二年级同学中可以听到。伍德罗认为这些俱乐部都应该解散,如此等等。”
“可是真会是这样吗?”
“绝对是这样。我看这个现象会蔓延开来。”
“哎呀,你详细说给我听听。”
“哦,”汤姆开始说道,“似乎几个人头脑里不约而同都有这个想法。我刚才就在跟伯恩谈这件事,他认为这是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一个有聪明才智的人对社交制度多加思考了以后就必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的。他们召集了一个‘集体讨论会’,会上有人提出了解散俱乐部的问题——大家一听就欢呼雀跃——这个想法几乎人人都有,只要出现一个火星事情就爆发了。”
“好极了!我敢肯定形势会非常有趣。礼帽与礼服俱乐部那边反应怎么样?”
“乱套了,当然。大家都一本正经地坐下来,争吵,辱骂,发起疯来,变得情绪化,蛮不讲理了。所有的俱乐部里都是一个样;我都去走了一圈。他们围住一名激进分子连珠炮似地发问。”
“那些激进分子表现怎么样?”
“哦,还可以。伯恩真是个能说会道的家伙,态度非常真诚,你绝对说不过他。道理是明明白白的,我们认为要阻止人们退出俱乐部,意义非常重大,他认为他要退出他的俱乐部,意义更加重大,我觉得与他辩论完全是徒劳无益;最后我采取的态度是保持英明的中立立场。实际上,我认为伯恩一度觉得他已经把我争取过去,说服我改变了立场。”
“你说低年级同学差不多有三分之一准备要退出了?”
“说得稳妥一点有四分之一吧。”
“上帝呀——谁想得到会这样!”
外面响起一阵猛烈的敲门声,伯恩进来了。
“你好,艾默里——你好,汤姆。”
艾默里站起身来。
“晚上好,伯恩。我走得匆忙,你不介意吧;我要到伦威克酒吧去。”
伯恩立即转身对他说:
“你大概也知道我要跟汤姆说什么事,一点都不关私人的事。我希望你不要走。”
“我很乐意。”艾默里重新坐下来,见伯恩坐到一张桌子上,立刻就与汤姆辩论起来,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留心地注视着这个革命者。伯恩浓眉,大下巴,与凯里一样的诚实灰色眼睛里透露出机灵,他是一个一下子给人留下大度和安全印象的人——倔强,那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他倔强而不执拗,听他谈了五分钟之后,艾默里知道这种强烈的热诚并不带着浅薄。
艾默里后来感觉到的伯恩·贺拉狄身上的坚强有力,与他对亨伯德的敬佩,两者是截然不同的。这一回他在开始的时候纯粹是内心的关注,与其他他起初认为非常出色的人相比,情况有些不同,他起初是被他们的个性特点所吸引,而在伯恩身上则没有那种他非常崇拜的即刻产生的个性吸引力。但是那天晚上,他被伯恩态度的严肃认真和他的巨大热诚所深深打动,他只习惯于把这种认真与不可救药的愚蠢联系在一起,而这种巨大的热诚则拨动了他早已麻木的心弦。伯恩朦胧中象征着他希望登上的陆地——现在几乎已经是这一片陆地出现的时候了。汤姆和艾默里还有亚历克已经走到了尴尬的境地;他们从来不曾有过共同的新鲜经历,因为汤姆和亚历克都在这样和那样的委员会里瞎忙,艾默里则无所事事、整日瞎混,他们要加以剖析的问题——学校、当代特性以及诸如此类的问题——他们许多次一起用便餐的时候,一遍又一遍地不知讨论过多少回了。
那天夜里,他们就俱乐部的问题一直讨论到半夜十二点,基本上同意伯恩的观点。对于同一寝室的人来说,这个问题就像两年前一样,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但是伯恩就社交制度提出异议的思路与他们想的每一个方面完全吻合,因此他们只提问题而不争辩,并且羡慕这个人居然有清醒的头脑,能够挺身而出,冲击一切传统。
接着艾默里把话题扯开,发现伯恩也在思索别的问题。他对经济学也有兴趣,他正在变成一个社会主义者。反战主义在他的思想深处非常活跃,他是《民众》杂志[93]和列夫·托尔斯泰作品的忠实读者。
“谈谈宗教问题怎么样?”
“我不懂。许多东西我都是糊里糊涂的——我还是刚发现我也有思想,因此我开始读书。”
“读什么书?”
“什么书都读。当然,也要有选择地读,但大抵是帮助我思考问题的书。我现在就在读四福音书[94],还有《论形形色色的宗教经验》[95]。”
“主要是什么促使你开始这样做的?”
“威尔斯,我想,还有托尔斯泰,还有一个叫爱德华·卡宾特[96]的人。他们的著作我已经读了一年多了——有几个方面的内容,会读我认为是带有根本性意义的内容。”
“诗歌呢?”
“哦,坦率地说,你们眼里的诗歌我不读,换句话说,像你们那样读的诗歌我不读——当然,你们两个写诗,观察事物的角度不同。惠特曼[97]的诗才吸引我。”
“惠特曼?”
“没错;他是一种明确的道德影响力。”
“唉,说起来很惭愧,关于惠特曼我是一片空白。汤姆,你怎么样?”
汤姆羞赧地点头。
“当然,”伯恩继续说道,“几首乏味的诗你可以略去不读,但我是说他的诗歌的整体。他非常了不起——像托尔斯泰。他们都能正视问题,从某个角度来看,尽管他们不属同一类型,但是他们多多少少主张同样的观点。”
“伯恩,你把我难倒了,”艾默里承认道。“当然,我读过他的《安娜·卡列尼娜》和《克鲁采奏鸣曲》[98],但是我觉得,他的著作大抵是俄文原文。”
“他是几百年才出现一个的最伟大的人,”伯恩满腔热情地说道。“你们有没有看到过他的画像,老人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和满脸的胡子?”
他们的谈话一直进行到凌晨三点钟,话题从生物学到有组织的宗教,无所不谈,等到艾默里哆嗦着爬上床的时候,他脑子里想得很多并且感到惊愕,觉得另有一个人找到了他完全有可能走的一条道路。伯恩·贺拉狄显然是在成长——艾默里一直都认为自己也在成长,面对他人生道路上出现的事物,他曾经深深陷入愤世嫉俗的思想状态,他思考过人的不可完善性,他读了萧伯纳和切斯特顿[99]的很多作品,使得自己的思想避免了堕落的危险——现在突然之间,过去一年半他自己的全部思想过程似乎变得陈腐而徒劳无益——他微不足道的自我实现……今年春天的那件事就像一个阴郁的背景衬托着,使他的一个个夜晚几乎都充满了阴森恐怖的气氛,致使他无法祈祷。他甚至还不是一名天主教徒,但是那浮华、老一套、似是而非的天主教信仰,却是他唯一朦朦胧胧的道德标准,这个信仰的先知就是切斯特顿,它的捧场者们是于斯曼和布尔热[100]这样的弃邪归正的文学浪荡子,它的美国倡导者是崇尚十三世纪大教堂的拉尔夫·亚当斯·克拉姆[101]——是艾默里觉得方便而现成的天主教信仰,没有神甫,没有圣礼,也没有献祭。
他无法入眠,于是扭亮台灯,取下《克莱采鸣奏曲》,仔细寻找让伯恩如此充满热情的根源。做一个像伯恩这样的人的愿望,突然间变得比做一个聪明人更加实在。然而他叹息了……话虽这样说,他可能还有别的缺陷[102]。
他回想过去的两年,记得伯恩是一个匆匆来去、神经质的一年级生,完全被他哥哥的个性所淹没。然后他想起了二年级时的一件事,当时人们怀疑是伯恩扮演了一个主要角色。
系主任贺里斯特是从枢纽站乘出租车来的,这时一群人听见他和司机吵得很凶。在争吵的过程中,系主任说了一句他“干脆买一辆出租车得了”的话。他说完,付了钱,扬长而去,但是第二天他跨进他一个人的办公室,原先他放桌子的地方真的停着一辆出租车,上面放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系主任贺里斯特私有财产。账款付清”。系主任叫了两个内行的修理工花了半天工夫才把车子拆卸成一个个部件搬走,这件事结果证明只要领导有方,二年级学生的幽默能够释放出罕见的能量。
还是那一年秋天,伯恩又在校园引起轰动。有一个名叫菲莉斯·斯泰尔斯的校际舞会陪舞者,没能接到年度邀请观看哈佛—普林斯顿的球赛。
杰斯·菲伦比在几个星期前带她来观看一场小型比赛,并且要伯恩来接待——伯恩讨厌女人的观念一下子被破除了。
“哈佛这场球赛你来吗?”伯恩很不策略地问道,他不过是搭讪而已。
“你邀请我就来,”菲莉斯迅速回答。
“当然请你来,”伯恩拙劣无力地回答。他对菲莉斯的计谋并不了解,总觉得这只是随便说说而已。还没有过一个小时他就知道他真的脱不了身了。菲莉斯已经把他盯上,把他的话当真,告诉他她所乘火车的班次,因而他非常郁闷。除了讨厌菲莉斯之外,他还尤其想一个人去观看比赛,招待几个哈佛的朋友。
“她等着瞧吧,”他对到他寝室来取笑他的几个人说道。“她纠缠年轻天真的人带她观看比赛,这是最后一回了!”
“可是,伯恩——你不想带她来为什么还邀请她呢?”
“伯恩,你心里知道你在暗暗迷恋她——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你准备怎么办,伯恩?你准备怎么对付菲莉斯?”
可伯恩只是摇头,嘴里低声说着威胁性的话,大抵又都是这么一句话:“让她等着瞧吧,让她等着瞧吧!”
心情轻松的菲莉斯二十五岁了,她风姿绰约、兴致勃勃地下了火车,但在月台上,她看到了让她非常不高兴的一幕。只见伯恩和斯罗恩浑身穿着就像学校招贴画上的人一样。他们买了一套耀眼夺目的服装,上宽下窄的大裤子,垫得很厚的肩膀。头上戴着潇洒的大学礼帽,胸前紧扣,佩挂艳丽的橘红与黑色相间的饰带,赛璐珞假领上戴着火红的橘红领带。他们黑色臂章上绣着橘红的字母“P”,手杖上挂着普林斯顿的锦旗,同一色调的短袜和露出一角的手帕令整个装束有了锦上添花的效果。一根当啷作响的链条拴着一只很大的雄猫,涂上颜料象征一只老虎。
月台上拥挤的人群中已经有很大一部分人在盯着他们看,有惧怕可怜的,也有喧闹欢乐的,菲莉斯张口结舌,表情惊讶地走近,他们两个鞠躬,喊着学校口号,喊声嘹亮、深沉,很有创意地在喊声后面加上“菲莉斯”这个名字。她受到高声呼喊的欢迎,在他们的热情陪同下进入校园,身后跟着的村子里来的一百来个顽童——几百个校友和参观者在闷笑,他们几乎没有人知道这不过是一个恶作剧,但是心里暗忖伯恩和斯罗恩是校队的两个花花公子,带着他们的女朋友来体验大学生活。
菲莉斯在两个人的陪同下走过哈佛和普林斯顿两校的看台,看台上坐着十几个她以前的追随者,这时候她的心情可想而知。她试图走得靠前一点,她又试图走得靠后一点——但是都是徒劳的,他们紧紧地陪着,让人们毫无疑问一眼就能看出来她是跟谁在一起,他们高声喊叫,谈论着橄榄球队里的朋友,到后来她几乎也可以听见她的熟人在悄悄地说:
“菲莉斯·斯泰尔斯跟着这两个活宝,心里一定难受极了。”
这就是伯恩,他有生气勃勃的幽默,但是他的严肃认真是改变不了的,在此基础上迸发出他要逐步加以引导的充沛精力……
就这样,时光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地流逝,转眼到了三月,而艾默里在寻找着的隐藏的致命缺陷依然未能出现。大约有一百位低年级同学和高年级同学最后出于义愤退出了俱乐部,俱乐部在极其无奈的情况下使出杀手锏,对准伯恩:嘲弄。凡是认识他的人都喜欢他——但是他所主张的(而他所主张的始终是越来越多)遭到种种非难,倘若换了一个性格比他脆弱的人,早就被打倒了。
“你难道不怕丧失威信吗?”一天晚上艾默里这样问道。他们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每个星期都要相互走访几次。
“当然不怕。再说了,有威信又怎么样?”
“有些人说你确实是一个相当有独到见解的政治家。”
他大笑起来。
“弗雷德·斯罗恩今天就是这样对我说的。我认为这个美名我受之无愧。”
一天下午他们谈起了艾默里长时间以来一直关心的一个话题——关于生理属性对于一个人性格的影响问题。伯恩谈到了这个问题生物学上的意义,然后他说:
“当然身体的健康状况很重要——一个身体健康的人有两倍的机会行善,”他说道。
“我不同意你的说法——我不信仰‘强身派基督教’。”
“我相信——我认为耶稣有强壮的体力。”
“哦,不对,”艾默里反对说。“他活得太辛苦了。我认为他死的时候身体已经垮了——那些大圣徒们一个个身体都不好。”
“他们有一半身体很差。”
“行,就算是这样,我认为健康状况与行善没有关系;当然,能顶住极度的劳累对于一个伟大的圣徒来说是意义重大的,但是那些深得人心的传道士强打起精神忙碌奔走,嘴上大声宣讲健体强身能拯救世界,那种风尚——不,伯恩,我不敢苟同。”
“好了,我们不要争了——我们怎么也争不出一个结果,而且到底是一个什么观点我自己也没有一个把握。唔,我倒有一个我确实知道的问题——人的外貌与这个问题大有关系。”
“外表?”艾默里急切地问道。
“对。”
“这正是我和汤姆所认为的,”艾默里表示赞同。“我们查阅了过去十年的毕业生年刊,看过高年级学生会的照片。我知道对于这个威严的机构你并不怎么看重,但是在这里一般说来它的确代表了成功。哦,我认为这里每一个年级大约只有百分之三十五是白肤金发碧眼的人,是真正的浅色——但是每一届高年级学生会三分之二是浅色的。请注意,我们研究过十年的照片;这就是说高年级学生中每十五个浅色头发的人中就有一个进入高年级学生会,而在深色头发的人中,每五十个人中只有一个。”
“的确,”伯恩表示同意。“浅色头发的人的确高人一等,一般说来是这样。我曾经拿美国总统做过研究,发现他们半数以上是浅色头发的——然而再考虑一下人种中数量占优势的黑头发和浅黑皮肤的人。”
“人们无意识地承认这一点,”艾默里说道。“你会注意到人们总认为一个浅色头发的人话多。倘若一个白肤金发碧眼的姑娘话不多,我们把她叫作‘玩偶’;一个头发浅色的男人沉默寡言,他就会被看作是傻子。然而这个世界到处是‘黑皮肤又沉默寡言的人’和头上不长脑子的‘黑头发、黑色皮肤又懒洋洋的人’,却不知怎么的,从没有人说他们话少。”
“嘴巴大、下巴宽、鼻子也颇有点大,毫无异议就是优秀的脸。”
“我不能肯定。”艾默里完全赞成传统的五官特征。
“那好——我给你看,”伯恩说着从书桌抽屉里拿出一叠照片,都是一脸浓密胡子和一头浓密头发的名人——托尔斯泰,惠特曼,卡宾特,等等。
“好看吗?”
出于礼貌,艾默里拿过照片一张张地看,然后丢在一边,大笑。
“伯恩,我认为他们是我见到的相貌最丑陋的一群人。他们仿佛是老人院里的人。”
“啊,艾默里,你瞧爱默生的额头;你瞧托尔斯泰的眼睛。”他说话的语气含有责备。
艾默里摇头。
“错!你可以说他们模样出众,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但他们毫无疑问是丑陋的。”
伯恩毫不示弱,他伸手亲切地抚摸那宽大的额头,一面收集起那些照片放回抽屉里。
夜间外出散步是他的一大爱好,因此有一天夜里他邀请艾默里陪他出去散步。
“我讨厌黑暗,”艾默里反对说。“我没有这个习惯——除非是在我特别地富有想象力的时候,可是现在我真的很讨厌——这方面我是一个十足的傻子。”
“没用,你知道。”
“完全可能。”
“我们朝东边走,”伯恩建议,“沿着穿过林子的一条条路。”
“我觉得没有多少动人之处,”艾默里勉强承认,“不过我们走吧。”
他们出发的时候走得很快,一个钟头里他们劲头十足,一边走一边激烈地争论着,很快普林斯顿就被抛在身后,只剩下明亮的白点。
“任何一个有想象力的人必定会害怕,”伯恩很认真地说。“夜间这样出来走就是我过去害怕做的事。我要告诉你为什么我现在哪里都可以去而不害怕。”
“说下去,”艾默里急切地催促。他们这时大步朝林子走去,一说到这个话题,伯恩紧张而热情洋溢的语声,越说越兴致勃勃了。
“我过去常常夜间一个人到这里来,哦,那是三个月以前,而且到了我们刚才走过的交叉路口我总是会停下来。前面是影影绰绰的林子,就像现在这个样子,耳朵里听见的是狗的狺狺,两眼看到的是树的影子,听不见人语。当然,我想象凡是可怖的东西林子里到处都有,就像你现在感觉到的一样;是不是这样?”
“是呀,”艾默里承认道。
“后来我就开始把我的心理作一番分析——我的想象顽固地把恐怖与黑暗联系在一起——于是我就取而代之,把想象与黑暗联系在一起,让想象留心着我——我让想象扮演流浪狗的角色,或者扮演一个逃犯,或者扮演一个鬼,然后我只见自己沿着林中的路走着。这样一来心理就正常了——这就像把自己完全放在别人的位置上去想问题一切就正常一样。我知道,倘若我就是流浪狗,我就是逃犯,我就是鬼,正如他不会危害我一样,我一定也不会去危害伯恩·贺拉狄。然后我想起了我的怀表。我最好还是回去一下,把表放在寝室里,再回来走进林子。不行;我认定了,我宁可丢失一块怀表也不可回头走,这样做总的来说更加明智一点——于是我真的走进了林子——不仅是沿着林子里的路走,而且是在树木之间穿行,最后我就再也不怕了——我走进林子,有一天夜里我还在林间坐下来,在那里睡着了;那个时候我知道我已经过了害怕黑暗这一关。”
“老天爷,”艾默里低声说。“换成是我,做不到。走到半路我就会返回,第一次有一辆汽车开过,等到车灯消失,原先的黑暗变得更加黑暗,那个时候我可能会走进去。”
“哦,”两人沉默了一会儿以后,伯恩突然说道,“我们已经走了一半林子了,回去吧。”
在返回的路上,他发动了一场关于意志的讨论。
“这就是全部的问题,”他断言。“这是善与恶的唯一分界线。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一个既过着堕落的生活又没有薄弱的意志的人。”
“那么罪大恶极的罪犯又如何解释?”
“他们通常都是精神不正常的人。倘若不是这样,那就是意志薄弱的人。天下并无所谓意志坚强而又精神正常的罪犯。”
“伯恩,我完全不同意你的观点;那么,超人又怎么样?”
“嗯?”
“他是邪恶的,我认为,但是他又是坚强的,精神正常的。”
“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不过,我确信他不是个傻子,就是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
“我一次又一次遇见他,而他既不是傻子,也不是精神不正常的人。这就是为什么我觉得你是错误的。”
“我相信我没有错——因此我不相信监禁,除非是监禁精神不正常者。”
在这一点上艾默里不能同意。他似乎觉得生活中与历史上,意志坚强的罪犯司空见惯,他们头脑精明,但是常常自欺欺人;人们可以在政界和商界找到他,在老政治家、国王、将军中找到他;但是伯恩绝不同意,于是在这一点上他们开始分道扬镳。
伯恩从他的周围世界脱离,越走越远。他辞掉了高年级学生会副主席的职务,开始把阅读和走路当作他几乎是唯一的爱好。他自愿去听研究生的哲学和生物学课程,一堂课也不缺席,他神情专注,目光颇有点可悲,仿佛是在等待老师绝不会涉及的问题。有时候艾默里见他在座位上扭动身子;他会突然喜形于色;他渴望与人辩论。
他走在路上变得更加心不在焉,人家甚至说他变得势利,但艾默里知道他绝不是一个势利的人,而有一回艾默里在与他相距四英尺远的地方遇见他,完全是没有看见人似的,他的脑子想的是千里之外的事情,艾默里见了他这样的神态,因不着边际的喜悦而喘不过气来。伯恩似乎在攀登别人永远也找不到踏脚点的高峰。
“我对你说,”艾默里对汤姆说道,“我承认他是我所遇见的第一个智力在我之上的同龄人。”
“你这样承认真不合时宜——人们开始觉得他是一个怪人。”
“他远非人们所能理解的——你知道你跟他说话的时候也是这样认为的——老天爷,汤姆,你过去是经常会站出来反对‘人们’的。一旦成功你完全就因循守旧了。”
汤姆听了很生气。
“他要做的是什么——是非常的神圣吗?”
“不对!并不像你见过的那种人。他从来没有走进过费城社[103]。他不相信那一套玩意儿。他不相信公共游泳池以及一句及时的好话就能洗刷世间的冤屈;而且,他想要喝酒了就喝酒。”
“他毫无疑问是惹着人了。”
“你最近有没有跟他谈过?”
“没有。”
“那你对他根本就不懂。”
争论没有结果,不过艾默里更加明白地觉察到对于波恩校园里的情绪发生了巨大变化。
“很奇怪,”他们两人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缓解了一点之后,有一个晚上艾默里这样对汤姆说道,“强烈反对伯恩的激进做法的很明显都是法利赛人级别的人——我意思是说他们都是学校里最有教养的人——像你本人和菲伦比这样的报纸编辑,年轻的教授……像朗格达克那样的无知运动员觉得他变得越来越古怪,但是他们只是说,‘伯恩老弟脑子里想的都是些古怪念头,’说过就不再提起——法利赛人级别的人——哎呀!他们将他无情地嘲弄。”
第二天上午上完课以后,在麦克科什小道上遇见伯恩匆匆走着。
“到哪里去,头头?”
“到《普林斯顿人报》办公室去找菲伦比,”他手里拿着一份上午出版的《普林斯顿人报》,朝艾默里一挥。“社论是他写的。”
“是去对他痛加批判吗?”
“不是——不过他把我弄糊涂了。不是我把他看错了,就是他一夜之间变成世界上最恶劣的激进分子了。”
伯恩匆匆地走了,几天之后,艾默里听说了接下来他与人的那段对话。伯恩走进编辑办公室,兴高采烈地摊开报纸。
“你好,杰西。”
“啊你好,萨瓦纳洛拉[104]。”
“我刚拜读了你的社论。”
“好家伙——我不知道你怎么会如此屈尊俯就。”
“杰西,你把我吓了一大跳。”
“怎么回事?”
“你做出这种漠视宗教的勾当来,难道就不怕全体教职员都来骂你吗?”
“什么?”
“就像今天上午。”
“到底是——这篇社论是指导性的。”
“没错,可是那句语录——”
杰西在椅子上直起身子。
“什么语录?”
“你知道:‘不拥护我的人就是反对我。’”
“没错——这又怎么样?”
杰西迷惑不解,但是没有惊恐。
“那好,你这里写道——我来找一下。”伯恩摊开报纸,读道:“‘正如那位先生所说,不拥护我的人就是反对我,众所周知,他只会作粗枝大叶的区分,只会作幼稚的概述。’”
“这又怎么啦?”菲伦比开始表现出担忧来。“奥立弗·克伦威尔说的,不是吗?还是华盛顿说的,要不就是哪一位圣徒说的?天哪,我忘了是谁说的。”
伯恩大笑。
“啊,杰西,啊,善良可爱的杰西。”
“天哪,到底是谁说的?”
“哦,”伯恩止住大笑,说道,“使徒马太引用了耶稣的话[105]。”
“上帝呀!”杰西大声说,身体往后仰,跌倒在废纸箩上。
艾默里作了一首诗
光阴似箭,一晃又过了几个星期。艾默里偶尔也到纽约去闲逛,希望能找到一辆崭新的鲜绿公共汽车,以便让车子的棒棒糖那样的诱惑力穿透他的性情。有一天他踏进一家剧院,观看一个专业剧团上演的保留剧目,剧名隐约有点熟悉。帷幕拉起——他正漫不经心地观看,这时进来一个姑娘。他耳朵听到了几句话,这几句话拨动了朦朦胧胧的记忆之弦。何处——?何时——?
然后,他似乎听到身边有个声音在悄悄地说话,一个轻柔而又响亮的声音,“哦,我真是一个可怜的小傻瓜;我做错事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我。”
瞬息之间就有了一个解答,他迅速而欣喜地想起了伊莎贝尔。
他找到了剧院说明书上的空白处,开始奋笔疾书:
“这里,隐约的黑暗中我再次观看,
那边,拉起帘幕,岁月也随之流逝;
两年整整两年——而我们有过默契,
愉快的结局并没有遗留下厌烦
来侵扰我们平静的心灵;我留恋
身边的你那双眼睛,渴望、圆睁、欣喜,
莞尔一笑百媚生而台上演的戏
犹如岸边的涟漪难以打动我心弦。
哈欠连连、惊叹不已度过了一夜,
我独自观看……唧唧喳喳必然要
破坏多少有些魅力的唯一场景;
你哭泣了一阵,我为你伤心未消歇,
在此刻!只见某男人频频把头摇,
某女子倒在他怀里已人事不省。”
依然平静
“鬼都是愚蠢的东西,”亚历克说道,“而且它们反应迟钝。我总是可以猜透鬼的意图。”
“怎么猜?”汤姆问道。
“哦,这还要看场合。比如说在卧室里。要是你能做到小心谨慎,鬼在卧室里就绝对不会找着你。”
“你再继续说,假设你觉得你卧室里可能有鬼——那么你在夜间回家时采取什么措施?”艾默里兴致勃勃地问道。
“手里拿一根棍子,”亚历克默然怀着敬畏之心答道,“大约扫帚柄那么长。首先要做的是把房间来一次清理——要清理房间你得闭上两只眼睛冲进书房,把灯都打开——然后走进小房间,举起棍子在门口挥个三四下。要是没事,你才可以进去看看。务必,务必拿棍子先用力挥几下——切不可不挥几下棍子就先进去看!”
“当然,那是古代凯尔特人的手法,”汤姆一本正经地说道。
“没错——不过他们通常先要祈祷。不管怎么说,你用这个办法清理小房间以及每扇门的背后——”
“还有床,”艾默里提醒说。
“哦,艾默里,不行!”亚历克惊恐地大声说。“不是这样做的——对床要采取不一样的手法——先不去管床,因为你很重视说理——倘若房间里有鬼,而房间里有鬼大约一天也只有三分之一时间,那个鬼几乎总是钻在床底下的。”
“哦——”艾默里刚要说话。
亚历克举手制止。
“当然你不会去看。你站在房间的中央,还没有等鬼明白过来,你就猛地朝床扑过去——切不可向床走近;对鬼来说你的脚踝是你身上最脆弱的地方——一旦你上了床,你就平安无事了;鬼可能整夜都躺在床底下,但是你可以高枕无忧。假如你依然有些疑虑,你可以用被子把自己蒙起来。”
“这些都很有意思,汤姆。”
“是吗?”亚历克听了很是得意。“而且都是我自己想的办法——我是新世界里的奥立弗·洛奇爵士[106]。”
艾默里重又对大学生活无比热爱起来。那种毅然决然径直朝前迈进的意识又回来了;青春在骚动,在抖动着几片新的羽毛。他甚至已经储存了足够的剩余能量,准备摆出一个新的姿态。
“你总是这样一副‘发呆’的样子,是什么意思,艾默里?”一天亚历克这样问道,见艾默里装作发呆似的盯着书看,又问道,“啊,千万别在我面前像伯恩一样,神秘兮兮的。”
艾默里抬起头来,一脸无辜的样子。
“什么?”
“什么?”亚历克学舌。“你是不是准备拿这本书读出狂想——给我看看这本书。”
他一把抓过书;嘲弄地看着。
“怎么样?”艾默里有一点尴尬地说道。
“《圣特雷萨传》[107],”亚历克读出声来。“啊,我的天哪!”
“哎,亚历克。”
“什么?”
“惹着你了吗?”
“什么惹着我?”
“我发呆不发呆惹着你了吗?”
“噢,没有——当然没有惹着我。”
“那好,别坏了人家的好事。倘若我喜欢到处跟人家实说我觉得自己是个天才,就让我去说好了。”
“你现在因为表现怪异而出名了,”亚历克笑着说道,“假如这就是你想要表达的意思。”
艾默里终于赢了,房间里只留下他们两个人,亚历克同意,相信假如他可以有短期的休息时间,他在别人面前的表现只是装装样子而已;于是,艾默里花大代价“出风头”,设宴款待最怪的人、想法非常极端的研究生、脑子里装着关于上帝和政府的奇怪理论的导师,这一举动让傲慢的小屋俱乐部的人感到目瞪口呆,而又有些怀疑。
在灿烂阳光的照射下,二月也不再寒冷,于是星移斗转,欢快地到了三月,艾默里几次外出与达西大人度周末;有一回他还带着伯恩一起去,非常有成效,他也同样感到自豪与愉快,因为他们相互之间都要表现出自豪与愉快。达西大人有几回带他去见桑顿·汉莫克,还有一两回带他到一个叫劳伦斯太太的人的家里去拜访,她是一个经常访问罗马的美国人,艾默里立即就喜欢上她了。
后来有一天,他收到达西大人的来信,信后加了一条有意思的附言:
“你知道吗,”附言写道,“你的远房表姐,克拉拉·佩奇,半年前丧偶,日子很苦,现在住在费城,知道吗?我看你并没有见过她,但是我希望你,也算是帮我一个忙,去看看她。在我眼里看来,她是一个很出色的女人,年龄与你相仿。”
艾默里发出一声叹息,并决定去走一趟,算是帮一个忙。……
克拉拉
她是远古的人。……艾默里根本配不上克拉拉,有一头鬈曲金发的克拉拉,可也没有一个男人配得上。姑且勿论关于女子美德的味同嚼蜡的长篇大论,她的贤德远在寻觅丈夫的人冗长的道德准则之上。
悲伤淡淡地笼罩她的全身,艾默里到费城来看她的时候,他觉得她冷冰冰的蓝眼睛里含着的只有快乐;她不得不面对的事实使得她的内心充分地形成了一股蛰伏的力量,一个现实主义的态度。这世界上她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钱很少,最糟糕的是,朋友却有很多。那年冬天他到费城去看她的时候,她正举行晚会招待一房间的男人,可是他知道她家没有雇一个佣人,只叫了一个黑人姑娘照看楼上的孩子。他看见城中的一个有名的浪荡子,一个经常酗酒、臭名远扬的人,坐在她对面,大谈特谈女子寄宿学校,情绪兴奋,还装出天真无邪的样子。克拉拉的情绪扭转得多快!在客厅人情薄如纸的气氛中她讲话还能做到娓娓动听、甚至近乎谈笑风生。
根据他对情况的估计,他觉得这女子目前已经一贫如洗。他以为人们会告诉他方舟街九二一号是一条景象凄凉的小巷,尽是东倒西歪的小屋,他怀着这样的念头到了费城。到了这里一看,原来情况并非如他想的那样,这令他甚至颇有点失望。那是一座老房子,多年来都归她丈夫家拥有。由于一个上了年纪的姑妈的反对,房子没有变卖,她还把十年的税款交给一名律师,然后扬长而去,自己到檀香山去了,让克拉拉独自一人去为房子的供暖系统犯愁。因此,开门迎接他的并非一个头发蓬乱的女人,怀抱一个因饥饿而啼哭的孩子,面带像阿米莉娅[108]那样的悲伤表情。相反,从他受到的接待来看,艾默里完全可以认为她过着的生活应算衣食无忧。
与她的冷静清醒形成对照的,是镇定的活力和轻松的幽默——她有时会在这样的情绪中寻找慰籍。她可以做最乏味的事(尽管她很明事理,从来不去做编织和刺绣这类“针线活”,把自己变得婆婆妈妈),然而事情做完以后她会立即捧起一本书,让想象翱翔,如同无固定形状的云朵,随风翻滚。她个性中最深邃的是她向四周释放的金色光辉。正如黑暗室内的一盆炉火把浪漫和怜悯投射到围坐在炉火边的安详的脸庞上,她也把她的光和影投射到容纳她的房间的四处,直至她把年老、沉闷的叔叔转化为一个古怪、爱沉思的有魅力的人,把这个离群的电报投递员变成一个蒲克式的促狭鬼[109],有了别具一格的快活心情。起初她的这一性格还很有点让艾默里生气。他觉得他自己有独特的性格就已经足够了,而她还要强加给他新的令人感兴趣的特点,去迎合在场爱慕者的趣味。他觉得她仿佛一个彬彬有礼而又说一不二的舞台监督,试图要他对已经研究了许多年的角色,来一个全新的解读。
但是克拉拉没完没了地说着,克拉拉详尽叙述微不足道的故事,讲女帽上用的别针,讲喝得醉醺醺的男人,还讲她自己……人们事后要复述一遍她讲的故事,却怎么也没办法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他们只是天真无邪地倾听,一边不住地微笑,他们这样已经笑了很久了;克拉拉的眼睛里几乎看不见眼泪,然而听的人却泪眼模糊,朝着她笑。
偶尔在求婚者都走了以后,艾默里还会再待上半个钟头,他们在午后会吃几片涂酱的面包,喝一会儿茶,或在晚上吃一点他们说的“槭糖午餐食品”。
“你真的很了不起,对吗?”一天晚上六点钟的时候,艾默里坐在餐桌中央,变得有些唠叨。
“一点也没什么了不起,”克拉拉答道。她在餐具柜里找餐巾。“我真的很平常,很普通。是那种脑子里只想着孩子、别的什么也不关心的人。”
“这种话说给别人去听吧,”艾默里嘲笑说。“你知道你非常出色。”他只问了她一句他知道会让她尴尬的话。这句话就是头一个讨厌的人对亚当说的话。
“说说你自己吧。”而她给的答复也一定就是亚当说的话。
“没什么可说的。”
但是最终,亚当可能把晚上在沙土草地上蝗虫唧唧叫的时候心里所想的,都说给讨厌的人听了,而且他一定还很神气地说他与夏娃是多么不一样,而心里却忘记了到底夏娃与他有怎样的不一样……不管怎么说,那天晚上克拉拉说了很多关于她自己的事。她从十六岁起,就经历生活的磨难,安逸的生活结束了,她也从此中途辍学。艾默里翻阅她的私人藏书,他发现了一本灰色破旧的书,翻看的时候里面落下一张泛黄的纸,他随随便便地把这张纸打开。上面是她在学校里写的一首诗,诗写的是灰蒙蒙的一天修道院一堵灰蒙蒙的墙,一个姑娘的斗篷被风吹起,她坐在墙头上思索这五光十色的世界。一般来说,这样的情绪会叫他感到乏味,但是她的这首诗写得这样朴素,气氛渲染得这么深沉,他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一幅克拉拉的画面,那是克拉拉在这样的阴冷、灰蒙蒙的一天,敏锐的蓝眼睛凝视前方,要看着外面的花园里她的灾难朝她涌来。她写出这样的诗让他羡慕不已。他多么渴望自己也来到这里看着她坐在墙头,对她说着闲话,或者对她说着求爱的话,望着她高高地坐在空中。他开始可怕地嫉妒与克拉拉相关的一切:她的过去,她的孩子,还有那些男男女女,他们蜂拥而来,领略她冷漠的善意,放松他们疲惫的心头,就像在观看令人全神贯注的戏剧表演。
“似乎谁都不叫你讨厌,”他很不以为然地说道。
“这世上大约有一半人会吧,”她承认道,“我觉得这已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平均数了,你说是吗?”说着她转身去找布朗宁关于这方面的诗句。在谈话的中间,停下来去查找章节并援引语录给他看,但又不让人觉得烦恼,分散了注意,在这方面她是他所遇到的唯一能这样的一个人。她不断地查阅,怀着极大的兴趣,态度是那样认真,这倒叫他喜欢起来,看着她的金发披在书卷上,眉头紧锁,寻找她需要的语句。
整个三月初他都到费城来度周末,这已成了他的习惯。然而他去的时候,她家总是有另外一个人在场,而且她似乎也并不迫切地要单独与他待在一起,因为这样的机遇有很多,她只要说一句话,他就会高高兴兴地再待上充满爱慕的半个钟头。但是他渐渐地爱上她了,并且开始想入非非,准备结婚。尽管他的这个念头在心中萦绕不去,甚至要说出口来,然而他后来知道这个意愿并没有很深的基础。有一回他曾梦见他的愿望实现了,但是他出了一身冷汗惊醒了,因为他在梦中见到的是傻乎乎的克拉拉,亚麻色的头发,金色已经从她的头发上消失,完全变了一个人,嘴上说着毫无意义的老一套的话。但她是他所遇见的第一个优秀女人,是让他感兴趣的少数几个善良的人之一。她把善良变成了她的宝贵优点。艾默里坚定地认为,对于大多数善良的人们来说,善良不是成了拖累他们的累赘,就是把善良歪曲成表面的和蔼,当然也还有始终存在的自命不凡的人和伪善的人——(但是艾默里从来不把他们算在被拯救了灵魂的人之列)。
圣塞西莉娅[110]
“在她灰色的丝绒衣裙上方,
在她漂亮、柔软的头发下面,
玫瑰的颜色假装痛苦悲伤,
红晕泛起又消退美丽无限;
弥漫了她和他之间的空气,
是灯光和倦怠还有叹息,
那样隐隐约约他浑然不知……
闪电的欢快,玫瑰色彩参差。”
“你喜欢我吗?”
“当然喜欢,”克拉拉很认真地说道。
“为什么?”
“哦,我们有一些共同的性格特点。我们各自身上无意识地表现出来的——或者说原先就有的东西。”
“你的言外之意是我没有好好对待自己啰?”
克拉拉迟疑了一下。
“呃,我说不准。当然一个男人得经受更多的磨难,而我是有人庇护的。”
“啊,请你,不要支吾其词了,克拉拉,”艾默里打断了她的话,“就略微说说我吧,好吗?”
“当然可以,我很乐意。”她并没有笑。
“那太好了。先来回答几个问题。我是不是自高自大,让人讨厌?”
“这个——没有,你很自负,但是注意到这种自负心理影响之大的人们会觉得很有趣。”
“我明白了。”
“其实你内心是很谦卑的。当你认为你被人轻视的时候,你就跌入郁闷的最深处。实际上,你并没有多大的自尊。”
“你是两中靶心,克拉拉。你怎么做到的?你不容我辩解。”
“当然是的——假如一个人在说话,我就无法对他做出评定了。不过我话还没有说完呢;我说你没有真正的自尊,即便你对一个偶然遇见的平庸之辈庄重地宣称你认为你是一个天才,我这样说的理由是,你把重大的过失都揽到自己的身上并且说到做到。比如说,你总是说你自己是一个酒鬼。”
“可是,就可能性而言,是这样。”
“还有你说你自己是一个软弱的人,你说你没有意志力。”
“意志力一点都没有——我受情感的支配,受我的喜好的支配,受讨厌无聊乏味心理的支配,受大多数愿望的支配——”
“你没有!”她捏起小手捶击另一只手。“你是不可救药地、无可挽回地受这世界上一样东西的支配,那就是你的想象。”
“你的话无疑让我感兴趣。假如你不觉得无聊的话,继续说。”
“我注意到,在你想要晚一天回学校的时候,你就自以为很有把握地着手这样做。你从来不是在是走还是留两者权衡利弊的时候先做一个决定。你是让你的想象在你的愿望之上攀爬几个小时以后,再来做决定。很自然,你的想象在放任了一会儿之后,找到千百种理由解释为什么要留下来,因此要做决定的时候你的决定是不真实的。这个决定有失偏颇。”
“不对,”艾默里表示异议,“可是难道这不是因为我缺乏意志力,让我的想象走错了方向了吗?”
“我亲爱的老弟,这是你的一大错误。这跟你的意志力没有丝毫关系;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荒唐无用的词语;你缺乏判断力——是在你知道你的想象要捉弄你的时候、一有机会就立即作出决定的判断力。”
“啊,真见鬼!”艾默里吃惊地大声说,“我怎么也没有料到。”
克拉拉没有表现出幸灾乐祸的样子。她立即转换了一个话题。可是她的话已经引发了他的思考,他认为她的话部分是正确的。他感觉仿佛就像一个工厂老板在指责一名职员舞弊之后,发现自己坐在办公室里的儿子每星期都要更换一次账本。他一直拿来嘲弄自己和他的朋友的、可怜而又没有正确对待的意志力,就站在他面前,纯然是无辜的,他的判断力突然离去,进了班房,而无法监禁的小淘气,即想象,却得意洋洋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克拉拉的话是他自己没有先入为主的答案而请教的唯一忠告——也许,有一种情况是例外,那就是他在跟达西大人交谈的时候。
他多么喜欢跟克拉拉一起做事,不管是什么事情!跟她一起外出购物是千载难逢、梦寐以求的乐事。走进她曾经光顾的每一家商店,就能听见人们的窃窃私语,称她是漂亮的佩奇太太。
“我敢说,过不了多久她就要结婚的。”
“喔,别这么大声嚷嚷。她不是来听你意见的。”
“她多漂亮!”
(一店面巡视员上——大家不说话了,要等他走开。他一边走一边傻笑。)
“人家是上流社会的,对不对?”
“没错,不过现在变穷了,我看;他们这么说。”
“哎呀!我说,她还有孩子唉!”
而克拉拉对谁都是一脸笑容。艾默里认为店主们见她来了都给予优惠,有时她是知道的,有时她并不知道。他知道她衣着大方,买东西总是挑店里最好的,因此必然会得到店面巡视员主管的关照,那是无论如何要做到的。
有时候星期天他们一起去做礼拜,他与她并排走,陶醉于她那被新鲜空气里的水分湿润了的面颊。她非常虔诚,虔诚之心始终如一,她跪下来,在彩色玻璃的光线的映照下她金发披下来,这时候她心灵达到了什么样的高度,她汲取了什么样的力量,上帝都知道。
“圣塞西莉娅,”有一天他大声喊道,完全是不由自由地,人们转过身来凝视,牧师停下布道,克拉拉和艾默里绯红了脸。
那是他们度过的最后一个星期天,因为那一夜他毁灭了一切。他控制不住自己。
他们在暮色里散步,三月的黄昏暖得像六月,青春的喜悦充满了他的心灵,因而他感到必须把心里的话说出来。
“我觉得,”他说道,声音有些颤抖,“倘若我失去了对你的信心,我也就失去了对上帝的信仰。”
她看着他大惊失色,于是他问她是怎么一回事。
“没什么,”她慢慢说道,“事情只不过是这样:以前也有五个男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这句话让我害怕。”
“哦,克拉拉,那是你的命运吗?!”
她没有回答。
“我认为爱对你是——”他刚说出口。
她突然转过脸来。
“我从来没有爱过。”
他们一直走下去,他慢慢明白了她的话含义有多深……她从来没有爱过……她似乎突然间仅仅成了圣灵亮光之女。他这个人从她的高度跌落,心中怀着几乎像约瑟[111]对于马利亚的永恒意义的认识,只渴望触摸一下她的衣服。但是他非常呆板地听到自己在说:
“我是爱着你的——倘若我有任何的崇高之处,那就是……啊,我不会说,可是,克拉拉,倘若我两年以后再回来有条件娶你了——”
她摇着头。
“不要,”她说道,“我永远不会再结婚了。我还有我的两个孩子,我要把自己奉献给他们。我喜欢你——我喜欢所有聪明的男人,对你的喜欢超过任何人——但是你对我非常了解,知道我绝不会与一个聪明男人结婚——”她说到这里突然停住。
“艾默里。”
“要说什么?”
“你没有爱上我。你从来没有想过要与我结婚,对吗?”
“那是朦朦胧胧的,”他诧异地说道。“我并不觉得我仿佛是大声说出来了。可是,我爱你——或者说仰慕你——或者说崇拜你——”
“那就对了——你花了五秒钟时间翻阅你的情感目录。”
他笑得很勉强。
“别把我看成一个没有能耐的人,克拉拉;有时候你的确令人心情沮丧。”
“一个没有能耐的人,这样的话是绝对不能说的,”她很坚决地说道,一面挽住他的手臂,睁大双眼——在苍茫的暮色中可以看出她眼睛里的友善。“没有能耐的人,这是永远不能说的。”
“空气里尽是春天的气息——你心里尽是倦怠的可爱。”
她放下他的手臂。
“你现在很好了,我也觉得很舒服。给我一支烟吧。你从来没有看到过我吸烟,对吗?哦,我会抽,大概一个月一回。”
于是,那了不起的姑娘和艾默里开始朝着街角赛跑,像两个发疯的孩子,在淡蓝色的暮霭中狂奔。
“我明天要到乡下去,”她说道,站在那里直喘气,躲开了街角路灯投下的强光。“这些日子天非常辉煌壮丽,那是不可以错过的,尽管也许在城里更能感觉得到。”
“啊,克拉拉!”艾默里说道,“假如上帝让你的心灵朝另一个方向偏离一点,你就是一个非常狂野的人!”
“也许是吧,”她答道,“不过我看不会。我绝不是真的发狂,以前也从没有发狂过。刚才小小的爆发纯粹是春天的缘故。”
“你是很狂野,”他说道。
他们现在又走了起来。
“不对——你又说错了,一个像你这样认为自己有非常智慧的人,怎么总是会把我看错呢?我是与春天所象征的特点截然相反的人。假如我碰巧有像哪个故作多情的古希腊雕塑家所称道的形象特征,那是很不幸的,但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假如不是因为我长着这样的一张脸,我恐怕已经在外边做了女修道院里默不作声的修女了”——然后她突然奔跑起来,他跟在后面,听见她提高嗓门说道——“我的宝贝孩子,我得回去看看。”
跟一个女孩子在一起,他能懂得另外一个男人是如何被看中的,她是他认识的唯一的一个这样的女孩。艾默里遇上的往往是人称初入社交界的妇人,注视着这样的女人他心里想他在她们的脸上看出这样的意思:
“啊,假如我能够得到你就好了!”啊,这个男人的自高自大到了何等程度!
可是那一夜似乎是星光灿烂的夜,是歌声飘扬的夜,而克拉拉的高尚情操依然在他们走过的路上闪烁发光。
“空气中送来洪亮的声音,”面对一个个水洼儿,他吟唱。……“空气中送来洪亮的声音,声音洪亮的曼陀林送来金色的音符,声音洪亮的小提琴,金色的柱,美丽,啊,倦态的美丽。……编织篮里一绞绞的线,凡人难以理清;啊,是什么样年轻放肆的神,想知道也想问?……谁能送来这样洪亮的……”
艾默里忿忿不平
慢慢地,不可避免地,然而最终突然翻腾起来,那就是战争,艾默里还在谈话,还在做着美梦,战争已经迅速涌上海滩,冲刷普林斯顿嬉戏的沙滩。每天晚上健身房里声音嘈杂,一队队的人在地板上踩踏,磨损了篮球场地上划的线。艾默里在接下来的那个周末到华盛顿的时候,他看到了危机的一些气氛,在返程的普尔曼豪华车厢里,转化为反感,因为过道对面座位上坐着散发出臭气的外国人——希腊人,他猜想,或者是俄国人。他心里在想,爱国主义对于同一种族的人多么容易产生,像独立前的十三个州那样战斗、像南部邦联那样战斗是多么容易呀。那天夜里他没有入睡,而是听着那些外国人放肆地大笑,打呼噜,而车厢里弥漫着美国最新近的浓烈气味。
在普林斯顿,在公开场合人人都在说着笑话,而心底里却说假如他们死了,那他们的死就是英勇献身。文学爱好者满怀激情阅读鲁泼特·布鲁克的诗;花花公子们担心政府会不会给军官们穿英国式样的军装;几个不可救药的懒人写信给陆军部不重要的部门,要找轻松的任务和软席车厢。
接着在一个星期之后,艾默里看到了伯恩,他立刻就知道辩论是徒劳的——伯恩俨然已是一个和平主义者。阅读社会主义的杂志,言必称托尔斯泰,以及强烈地渴望投身于能充分发挥他自己力量的事业,这些因素使他最后作出决定把宣讲和平作为他的主观理想。
“德国军队进入比利时的时候,”他开始宣讲,“假如市民们平平静静地从事他们的工作,德国军队就会涣散瓦解——”
“我知道,”艾默里打断了他的话,“这些话我早就听说了。不过我不准备跟你谈什么宣传。有可能你是对的——但是即便如此,我们距离不抵抗主义变成触手可及的现实也还早着呢。”
“可是,艾默里,你听我——”
“伯恩,我们就争论——”
“很好。”
“就一个问题——我不要求你考虑你的家庭或者朋友,因为我知道与你的责任心相比,他们是无足轻重的——可是,伯恩,你怎么知道你阅读的这些杂志,你参加的这些协会,还有你见到的这些理想主义者,就不是明明白白的德国的呢?”
“他们有些是,当然。”
“你怎么知道他们不是一律亲德的——就是一批意志薄弱者——他们有德国犹太人的名字。”
“当然,那也是可能的,”他慢吞吞地说道。“我采取这样的立场有多少是因为我听到的宣传的影响,这我不知道;当然我认为这是我发自内心的信念——它似乎是现在就展现在我面前的一条道路。”
艾默里心情沉重。
“可是你想一想这种宣传的虚伪性——没有人真的会用和平主义的罪名把你处死——那只不过是要你交结那些臭名远——”
“我不相信,”他插嘴说。
“哎,我闻到了纽约文化人的味道。”
“我知道你这话的意思,这就是为什么我要不要鼓动还没有把握的道理。”
“你是单枪匹马一个人,伯恩——要去跟不愿听你的人们宣讲——即便你有天赋的才能。”
“许多年前圣斯蒂芬[112]一定也是这样想的。可他是在布道的时候被杀害的。他临死的时候可能想到过一切都白白浪费了。但是你知道,我总是觉得保罗[113]在前往大马士革的途中想到的也是圣斯蒂芬的死,就是这件事促使他走遍世界,宣讲耶稣的教诲。”
“讲下去。”
“完了——这是我的特别任务。即使我现在是一枚小卒子——作为供品而已。上帝呀!艾默里,你不要认为我喜欢德国人!”
“哦,别的我说不上——关于不抵抗主义,我已经找到了它全部逻辑的终点,发现这里,像一个排斥在外的才能平平的人,站着现在固执己见、将来矢志不渝的人的高大幽灵。这个幽灵的身旁,一边站着托尔斯泰的逻辑必然性,另一边站着尼采的逻辑必然性——”说到这里艾默里突然住了口。“你什么时候走?”
“我下星期走。”
“当然我会来送你。”
他走的时候,艾默里想起两年前在布莱尔拱门下与凯里告别的情景,似乎觉得他们二人脸上的神情非常相似。他心中闷闷不乐,不知为什么他总不能了解这两个人最诚实的一面。
“伯恩是个狂热的人,”他对汤姆说,“他绝对是错误的,我倒认为,他不知不觉做了无政府主义出版家和被德国人收买的告密者手中的小卒子——可是他的形象总是在我脑海中萦绕——给人以种种有意义的印象——”
一个星期以后,伯恩令人感动而又不事声张地走了。他卖掉他的全部物品,来到寝室道别,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他打算骑着这辆自行车,回他的老家宾夕法尼亚。
“隐士彼得[114]与红衣主教黎塞留[115]话别,”亚历克暗示道,伯恩与艾默里握手的时候,他正懒洋洋地躺在窗台上。
但是艾默里没有心情接话,他望着波恩的两条长腿踩着他那辆滑稽的自行车,消失在亚历山大楼后面,他心里明白他将要度过沮丧的一周。并非他还怀疑战争——德国象征着一切让他反感的事物;象征着物质至上主义和巨大的无法无天的势力的倾向;而是因为伯恩的脸庞总留在他的记忆里,而且他讨厌他已经开始听到狂野情绪的爆发。
“突然之间诽谤起歌德来,到底有什么用处,”他对亚历克和汤姆说道。“为什么要写文章说是他发动了这场战争——或者说那个愚蠢、被夸大了的席勒[116]是一个伪装的恶魔,到底为什么?”
“他们写的东西你读过没有?”汤姆机灵地问道。
“没有,”艾默里承认。
“我也没有读过,”他大笑道。
“人们会大喊大叫,”亚历克悄声道,“而歌德的著作依旧在图书馆同一个书架上原封不动地放着——谁想读就让谁去啃吧!”
艾默里激动的情绪消退了,这个话题也丢到了一边。
“你打算做什么,艾默里?”
“是步兵还是航空兵,我拿不定主意——我讨厌机械部队,不过当航空兵我倒还合适——”
“我有同感,跟艾默里一样,”汤姆说道。“步兵还是航空兵——当然航空兵听起来好像是战争的比较浪漫的一面——就像过去人们说的骑兵一样,你知道;不过我和艾默里一样,连马力和活塞杆是什么都说不清楚。”
不管怎么说,艾默里对于自己缺乏热情的不满,最终演变成试图把整个战争归咎于他这一代人的祖先……一八七〇年所有人都为德国欢呼[117]……所有的物质至上主义者们都很猖獗,还包括所有那些德国科技和效率的崇拜者们。就在这样的心情中,有一天他在一堂英语课上听到教授引用《洛克斯雷大楼》[118],于是他心情抑郁地仔细研究起来,一面带着对丁尼生和他所代表的一切的蔑视——因为他把丁尼生看作是维多利亚时代人的代表。
“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他们从未学会哭泣和悲哀,
他们播下种子,收获痛苦却是你们的子孙后代——”
艾默里在笔记本上写下两行诗。讲课人在讲授丁尼生的诗作的精深,五十个学子正埋头记着笔记。艾默里把笔记本翻过一页,又在本子上开始写起来。
“他们战栗,因为知道达尔文先生书里写的内容,
他们战栗,因为华尔兹兴起而纽曼[119]却走得匆匆——”
但是华尔兹的兴起时间要早得多;于是他把这一句划去。
“题目就叫《安定时代之歌》[120],”那是教授的讲话,在远处嗡嗡作响。“安定时期”——天哪!什么东西都塞进箱子里,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就坐在箱盖上心境安详地微笑……布朗宁在他意大利的别墅里勇敢地叫道:“一切都已圆满结束。[121]”艾默里又写起来。
“你在神殿跪下,他俯身向前去听你祈祷,
你因‘辉煌收获’感谢他——为‘中国’[122]将他声讨。”
为什么他一次只能写下一个对子?他有了一半,现在须想出第二句来押韵:
“你要用科学来指教他,尽管他以前犯过错……”
唉,算了……
“你在家中见到孩子——‘我已经把屋子收拾!’你叫道。
你在欧洲度过五十个春秋,然后堂堂正正——死掉。”
“在很大程度上,那就是丁尼生的思想,”这是教授的讲话。“斯温伯恩的《安定时代之歌》完全可以拿来做丁尼生的诗的标题。他反对动乱,反对破坏,把安定理想化了。”
终于艾默里有了灵感。他在笔记本上又翻过一页,在这堂课剩下的二十分钟里奋笔疾书。写完以后他走到讲台前,把从他笔记本上撕下的一页,放在讲台上。
“先生,这是一首献给维多利亚时代人的一首诗,”他态度冷漠地说道。
教授好奇地拿起纸片,而艾默里这时乘机很快溜出门去。
他写的东西是这样的:
“安定时代之歌
你教我们吟唱,
淘汰庸人的证据,
诗写的生活答案,
狱卒的钥匙腰间塞
铃声哗啦直响,
时间结束了谜语,
时间我们已用完……
海洋辽阔无垠
天空伸手可及,
枪炮守卫着边疆,
还有防护手套——不是掷球,
千头万绪上心
陈词滥调依依,
安定时代歌声抑扬——
语声嘈杂,我们歌唱声啾啾。”
许多事情结束了
四月的上旬在氤氲的气氛中悄然流逝——那是笼罩俱乐部阳台的漫长夜晚的阴霾,房间里唱机放的是《可怜的蝴蝶》[123]……因为《可怜的蝴蝶》是那最后一年的流行曲子。战争似乎对他们没有一点触动,本来这个时候应该像过去的高年级学生的春天一样,不过现在隔天下午都有军训,但是艾默里敏锐地意识到这是旧制度下的最后一个春天。
“这是对理想之人[124]的强烈抗议,”艾默里说道。
“我有同感,”亚历克表示赞同。
“他与任何理想国是绝对不共戴天的。他在哪里出现,哪里就会有麻烦,就会有隐藏的灾难,他一旦张嘴说话,潜伏的灾难就会使人们昏厥、动摇。”
“当然,他充其量也不过是一个有才无德的人。”
“就这么一回事。我觉得要思考的最糟糕的一件事是这个问题——过去都曾经发生过,要多久才会再发生呢?滑铁卢战役发生了五十年后,对于英国的小学生来说拿破仑是与威灵顿公爵一样的英雄。我们怎么知道我们的孙辈就不会也同样对兴登堡[125]崇拜得五体投地呢?”
“这是什么造成的?”
“时代,妈的,还有历史学家。只要我们学会把灾难就看作是灾难就不会这样了,无论这灾难外表是否污秽,无论这灾难外表是单调还是壮丽。”
“上帝呀!难道这四年来我们还没有把世间万物都痛骂个遍吗?”
接着夜幕降临,它必将成为最后的一个这样的夜晚。汤姆和艾默里明天一早就要奔赴各自不同的训练营,此刻如往常一样正走在幽暗的小道上,似乎依旧看到周围是他们熟悉的人的面庞。
“今夜草地上到处是鬼影。”
“整个校园鬼魅猖獗。”
到了立特尔大楼,他们停下来,望着月亮升起,月光照得多德楼石板瓦的屋顶一片银白,照得沙沙作响的树木满目深蓝。
“你知道,”汤姆悄声道,“我们现在所感觉到的尽是壮丽的青春感,两百年来在这里轰轰烈烈、恣意欢乐的青春。”
最后的一阵歌声从布莱尔拱门那里飘来——长时间的话别,断断续续的声音。
“我们在这里留下的不仅仅是这个年级;留下的是青春的全部传统。我们只是一代人——似乎在这里把我们与穿高筒靴和名望很高的那几代人结合在一起的一切联系,我们将全部切断。我们与伯尔[126]和‘轻骑哈里·李’[127]手挽手走过了一半这样深蓝的夜。”
“就是这个颜色,”汤姆把话题扯开,“深蓝色——色彩再多样一点就破坏了气氛,就变得奇怪了。房屋尖顶,背景是预示黎明的天空,石板瓦屋顶上的蓝色的光——它损坏了……十分——”
“再见了,阿伦·伯尔,”艾默里朝着纳骚楼大声说道,“我和你都知道人生的陌生角落。”
他的声音在寂静中回响。
“火炬熄灭了,”汤姆悄声道。“啊,梅萨利纳[128],体育场上长长的影子造起了清真寺旁的光塔——”
瞬息间,一年级时的说话声在他们周围此起彼伏,然后他们面面相觑,眼里噙着隐隐约约的泪水。
“见鬼!”
“见鬼!”
最后一线光渐渐暗淡,掠过大地——低洼、辽阔的大地,房屋尖顶下阳光灿烂的大地;夜晚的鬼魂又拨动他们的里拉琴,在林间的狭长走道上一边游荡,一边唱着悲伤的调子;月亮惨白的光映照着夜,从塔尖到塔身:啊,睡要做梦,做梦就无休止,挤压睡莲花瓣,获取值得纪念的东西,一个小时的精华。
在这与世隔绝的星光与塔尖的幽谷,不要再等候这朦胧的月色,因为一个愿望的永久的早晨已经到期,到了现实的午后。在这里,赫拉克利特斯[129],在火与移动的物体中,你是否找到在死气沉沉的时代口气激烈地说出的预言;今天午夜,在余火的幽暗里,在火焰的中央,我的愿望将看到这个世界的壮丽和悲伤。